误尽三生-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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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呆呆的转过头来,触到静非尘正痴痴望着我的眼神,幽深如秋水,泛滥如落霞。
中午的太阳晒在手臂上,一点点灼伤的痛,然而这样的一曲,这样高阔而湛蓝的天空,这样荡漾幽深的碧水,也不忍心不顾起来。
小三(上)
冬去春来,不知不觉中到了这世界已有四个月了。这段日子中,除了开头几天颠沛跌宕了些,后面的日子都是在掩月楼安安稳稳的跟着兰溪公子学琴。
兰溪公子何许人也?
离国数一数二的琴师。
虽然在古代,乐师的地位很低,女的乐师还被称为乐妓,可见一斑。但混到我师傅兰溪这份上的,哪个达官贵人都以结交兰溪为荣的,随便走在哪里都知道他是兰溪公子的,可说是极其难得,充分说明行行出状元的道理。
在跟着兰溪公子学琴这几个月中,我发生了几件大事。
其一,在学琴第三个月头上,竟以顺手拈来的一首短曲赢得了师傅的称赞。此曲,烂俗流行曲,名为“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是也。兰溪给我八字评语:“俗而不滥,无病呻吟。”
其二,初春,院里梅花落尽,冒出米粒大的梅子时,我来了月信。其时我正在学琴,浑然未觉,兰溪公子忽然站起来,唤隔壁的静非尘去给我取件干净衣服来。我还直纳闷拿衣服怎么不找丫头呢,后来才想起,知道我是女子的人只有兰溪和静非尘两个。两个都是男人,真倒霉!
不过此事提醒我,自己确实是个女子,这个时代不折不扣的弱者。而且,有很多事情,一味逃避是逃避不了的。比如说,我跟静非尘之间若有若无的情愫。
自打来了月信之后,我的个子开始蹭蹭往上长,身材也不知不觉起了变化,每天单是穿衣打扮比以前要多花两倍功夫。最让人惴惴不安的是,静非尘停留在我身上的目光比以前多了很多。
静非尘长得比我还快,这几个月来,足足窜高了一个头,眉宇间已隐隐有着成熟男子的风范。加上每天跟着兰溪学琴,这是陶冶性情的好事儿,他本就性子温文尔雅,这么一熏陶,气质更为出众,举手投足之间隐现几分出尘的风采,进退之间,硬是吸引了大批女子爱慕的目光。
要知道我是天天抹着兰溪给的掩容霜,日积月累,越变越丑,这静非尘却越长越俊,站我身旁,对比强烈,正是丑小鸭变天鹅的活教材。掩月楼里众人都奇怪,犹以杏姑为甚,常常嘀咕:“以前看着小的比大的俏,怎么长开了却正好倒个个儿,难不成我杏姑还有看走眼的时候?”
我是有苦说不出,哑巴吃黄莲。
不过有个长这么俊的哥,可以吸引大部分的注意力,对我也是好事。现在就连采柔和六子都成了非尘派,有事没事缠着我哥弹琴给他们听,不过是嫌我脾气大又越长越丑嘛,真是让人受不了。
而不以我容貌变化而态度转变的人,静非尘就是一个。最希望他在意的人,偏偏最不在意。所谓“越熟悉越没有感觉”“男人爱的都是女人的外貌,却骗自己说爱的是灵魂”之类的话在他身上完全不适用。
他对我的态度一如既往,总是喜欢默默的瞅着我,偶尔脸红,一有空就给我缝件新衣服。对了,忘了说,我第一次月信来的时候,他知道发生什么事时,又往回跑了一趟,拿了我最好的那件衣服来撕成布条,害我差点想踹他两脚。他却红着脸说这种布料吸水性最好,还能透气。对着这么一个人,你还能说他什么?
态度不变的人还有我的对头牡丹。这牡丹也真是奇怪,每次碰面都横挑鼻子竖挑眼的,看我哪里都不顺眼,小事闹成大事,没事就找碴。还有好几回碰到她偷偷摸摸的站在琴室外面偷看,不知在打什么鬼主意。被我轰了几次之后,才知道,她跟楼里的几个姑娘一样,看上了我哥非尘。
她也真有胆,别人还停留在送亲手做的点心啊,绣条手绢的阶段,她就自己跳出来宣布:她喜欢静非尘。结果闹得静非尘每次隔远见到她就躲。我就笑她:“想追我哥,你条件还差得远呢。不过也不是完全没希望。先讨了小爷欢心,我就帮你追大的。”结果被她啐了一脸,骂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真不知她脑子怎么长的,又不是我想吃,是我好心想帮她吃而已。当然,其实也没安什么好心。我哥那样的人物,跟她扯一块的话,岂不是害我哥短命几年么。
只是当我吃着人家送给静非尘的点心,用人家用心绣的手绢儿洗脸的时候,都忍不住想,到底是要怎样的女子,才能配得上我的傻哥哥呢?每次这样想的时候,胸口都会觉得堵。这天气啊,低压!不利养生啊。
天气一天天热了起来,院子里的梅子长得小指头大小了,静非尘陶罐里的盐梅核根本没有动静。我偶尔也让他挖开土看看,看是不是早就烂掉了。静非尘总是不让,神色自有一股坚持。
现下他越长越沉静,也越长越男人。有时脸一沉,也不说话,就会让人自动闭嘴,不然会有种说得太多的冒失感。
现在健身美容院的计划搁了浅,我没法发挥作用,虽然拜在兰溪公子门下,但身边却有个优秀的大哥对照着,一个珠玉,一个砖瓦。杏姑对我的兴趣明显降了下来,众人也都对我哥殷勤,而我,逐渐成为可有可无的角色。
不过这些都还是次要的,令我郁闷的是,静非尘他真的适合过这样的生活吗?我倒是没有所谓,反正只是半路出家而已,又是命贱,放哪儿都能活,但他的身份不同。堂堂大绸缎庄的少东,屈就在妓院里当琴师,这不是上演八点档的悲情剧哇。
尤其在兰溪听说静非尘是出自梓城皇家绸缎庄时,他的神情微动,继而微笑:“雪棠,你的大哥不是普通人,恐怕不属于这里呢。”
这个问题我自己清楚,教人说了出来,虽然是颇亲近的师傅兰溪,还是觉得不大舒服,闷闷的道:“我知道。我还嫌他跟屁虫一样缠着我,巴不得他早点回去呢。”
兰溪摇着扇子直笑:“口不对心,肠子弯弯,又要面子,估计你以后吃亏就吃在这一点。”
我没心思陪他说笑,站起来就要离开。
只听兰溪在背后悠悠说:“人生犹如白驹过隙,快意欢心能得几时?何必急着今日领明日忧呢?”
我苦笑不应,也不回头。
不是没有想过,过得一日便算一日,至少现在每次看到静非尘温和的笑脸都会觉得现世安稳,别无所求,能多看一眼便是赚了一眼,能多对一刻便赚一刻。但我终是不能洒脱,想到这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心便会紧缩成一团。
一个明知不会熟的果子,等长大了再摘,会不会更苦一点?
我不知道。
也不想回头,只能一直往前走,走进漫漫红尘烟雨中。
四月,到处变得湿漉漉的,雪白的杏花开满枝头。站在掩月楼上远眺,只见雪白拥笼着楼楼阁阁,覆盖了沟沟壑壑,几乎看不到绿叶的衬托。杏花开得是那么烂漫肆意,整个陵州城就像飘在云朵中一样。
就在这样的季节,我得到了来自梓城皇家绸缎庄静府的消息。
静府自从主人身死,少主失踪后,各房一直在争夺家产,互相攻击扯皮,搞的家族元气大伤。为免全族皆损,族中老人出来主持大局,声明绸缎庄需由正主儿主持,各房不得相争。于是静府开始寻找失踪的少主人,要他出面承继家业,重新争夺今年“贡御”的资格。而四处寻找少主的静府的人,已有来到陵州城的,通过静府的关系网,不停撒播消息,进行着搜寻。
这个消息是杏姑透露给我听的。她当日收留我两人的时候早已心中有数,是以今日知道这消息并不意外。不过我很感激她告诉的人是我,而不是静非尘。
相处久了,渐渐发觉杏姑确实如采柔六子他们所说,是个好人。当日我在楼里跟她谈判时所见到的那一幕,其实并非是她所说的那样,要我哥去侍候恶霸,只不过是作个样子教我自动上钩而已。静非尘的所谓卖身不过是签署了一份打工合约,将在掩月楼中打工三年赚取工钱而已。当日我看都没看他的合约便一手撕了,自以为跟自己签的那份一样,纯属是自作孽,不可活。但杏姑能一环扣一环,短短时间内布下这么精妙的局,更在最后一刻还看准我的心理,逼我绝路,惹我暴跳,以致一时大意着了道儿,可见她的手腕高明。
她的心地是良善的,但生意人就是生意人,有她的手段和原则。
不过当知道被骗的真相时,我并没有如自己想像中那般勃然大怒,反而有点暗暗感激她没有真的将静非尘送进虎口。就如现在一样。
即使这是个残酷如霹雳般的消息,一手交由我做决定更是残忍,但我仍然感激她的心意。残酷的心意。
得知这消息的当晚,我在掩月楼最高的阁楼前如石像般站了一夜,痴痴看着暗处那些深深浅浅的白,直到月色如霜湿透了我的眉睫。
小三(下)
站了一夜的结果,当然是感染了风寒。
次日,我称病请假。兰溪和静非尘来看我。我着静非尘跟采柔去买药,他不疑有他,答应一声便去。
行至门口,我叫住:“哥!”
他回头。
我说:“当心点,好生照顾自己。”
他怔了怔,笑着点了头:“我很快会回来。”他看着我的眼神清冽,如昨夜的月色,皎洁晶莹。
在很久很久以后,我还常常想起他那一笑,和说那句话时的神情。
静非尘和采柔一离开,我整个人静默下来,变成了石块一般的存在。
兰溪这次没有拉着我说笑,他只是用一种深思的表情看着我,然后给我弹了一个上午的琴。
午饭的时候,采柔回来了,眼圈有点红,看见兰溪在,怯怯的不敢进门。
兰溪站起来:“我去用膳。”径直去了。
看兰溪离开了,采柔走过来蹲下,拉着我的手,将她的脸埋在我的掌心。
“那些人带走了大公子。”采柔低声说:“大公子想跑,但是跑了两步又停住,回头瞧我。”她哭了起来:“他一直瞧着我,什么都没有说。小公子,我知道你是为了大公子好,可是……可是……看到他的神情,我好难过,我好难过。”
我没有说话,浑身的力气都像被抽光了,脑袋也木木的,空白一片。全身的感觉只剩下被采柔握住的那只手,颤抖温热,一点点的润湿下去。
晚上的时候,我瞅着没有人了,爬起床来看月亮。月色如霜如雪,照得人心底冰凉一片。忽然抽起筋来想去弹琴。
摸到琴室,抱起一具琴就跑到后院。前院正是灯红酒绿,此刻正是掩月楼最忙的时候,天地间大概只剩下我一个闲人吧。把衣服一撩,坐到冰凉的地上就弹起琴来。
铮铮淙淙弹了几句,才想起怎么弹起这个来了,不禁苦笑。
不过既然弹了个开头,也就不妨弹下去。我弹了一遍又一遍,越弹越顺手,最后竟忍不住和着琴唱了起来。
“一叶轻舟去人隔万重山鸟南飞 鸟南返鸟儿比翼何日再归还?
哀我何孤单休涕泪 莫愁烦人生如朝露何处无离散今朝人惜别相会梦魂间…………”
我在广东长大,母亲是地道广东人,喜欢唱粤曲。粤语里有股曲致市井的味道,不是精巧,而是曲致,让人觉着对世情的无奈看得通透。也没有多少柔肠,有种别的语言不能翻出来的是某种苦涩郁结的哭腔,便是粤曲。
这首“凤阁恩仇未了情”,凄婉动人,却不考人功底,我自小听母亲唱到大。此刻无意之中竟是张口便来,却于此时才算了解歌词真味。
早知别离必定苦涩,却不知竟是这么涩,以致唱的人未语泪先流。
弹得手指酸了,唱得嗓子哑了,便自觉起来抱琴离开。
看,心再痛还是扛不过肉体的疲惫。我会恢复过来的,如此这般给自己打气。
刚走了两步,忽然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从后门传来,咻咻喘息,像是头受伤的野兽。
我好奇心起,趴到门缝往外瞧。月光照着一片石板路空空落落,什么都没有。
转身欲行。“咚”的一声,门板一声闷响。
我跳起来,拉开门闩。两扇门刚一拉开,一个人倒了进来。
吓了一跳,伸手去扶,却觉得满手粘腻,已摸了一手血。大惊,仔细一瞧,明晃晃的月光下,看得真切,这黑衣人身上衣服浓浓淡淡的颜色,可不是周身是血。
我只觉得浑身发软,活这么久了还没见过人身上流这么多血的。立即想起中学学的急救课程,“嗤”的一声就撕开那人衣服想给他止血,结果看到满目的红,晕了一下,发觉不对,似乎应该先把晕迷的人唤醒,不不,应该先给闭气的人人工呼吸。
连忙吸了一口气,缓缓凑近,猛的发现一双冷冷的眼神正瞪着我,我大吃一惊,满满一口气猛的喷了出来。定了定神,只见面前这人还是那副冷冷的表情,脸上头发上是教我喷的亮晶晶的唾沫花子,他的眼神已经流露出一丝怒意。
原来一直都是清醒的,天杀的这家伙什么都不说,也不动,只冷眼看我手忙脚乱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