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戏+番外4则 by龙井行 (古穿今 迷你小戏子反穿文)-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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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加回头,楞了楞。小粉正提着裤子要哭不哭的站在床上,毛衣大了,松垮着露出大半个肩膀,样子太可爱,让唐加有点晕。
小粉见他有点呆,忙改口说:“随便什么都可以。”
唐加笑,找了点布绳帮他把肥大的裤子系好了,又翻出条方形头巾围在小粉裸露的肩头上,帮他把过长的袖子卷起来,最后让他伸着手,把蜜蜂斗篷给套上。
胳肢窝那里勒着有点疼。小粉揣着袖子说:“这里有点难受,疼……”
唐加眨眨眼,呵呵干笑几声,干脆找把剪子把袖子剪掉了,生生把蜜蜂斗篷改成件蜜蜂长马甲。
完工后,拿来镜子让小粉照照。
小粉背过身,侧头看看身后那对镶水钻的透明翅膀,只觉得这巨人国的衣服太过怪异,他见这衣服上缀着这么多亮闪闪的珠宝,却一心认定这东西定是十分昂贵的,心里反倒更觉得亏欠了唐加的恩情。
他转过身,大大的对着唐加作揖,眨眨水汪汪的黑眼,再一次向唐加拜谢救命之恩。
看着那一脸认真向自己作揖的小家伙,唐加心里有点虚,本来是金玉雕琢的漂亮小人,却穿着肥大的花毛衣外面套着宠物狗的衣服,一身鼓鼓的,怎么看都像是小品超生游击队里弹棉花的宋丹丹。
唐加内疚了,忙拉着小粉起身,心里暗地发誓,等挣到了钱,第一件事就是给小粉定做漂亮的衣服穿!!
“时间不早了,我给你凉了点水,还有吃的,一起放这里了,肚子饿了自己拿,我上班去了。”天黑了,唐加得赶紧去酒吧上班。
见小粉疑惑,唐加耐心的又解释一遍:“这个是面包,这样吃,撕下来,明白吗?水放在小碗里了,少喝一点,太凉。我晚上要出去唱曲给人家听,不然明天咱俩就等着喝西北风了。”
小粉恍然大悟,明白唐加这是要卖艺挣钱去。
见唐加要走,小粉忙套上小绣花鞋,快跑到床尾,微弓腿一跳,在空中翻个身,蹦到了地上,略转半圈,站定。
唐加惊愕的张大嘴,看着小粉杂耍般蹦了过来,在脚边拉着他的裤腿摇晃,说要送他一程。
果然是练家子,唐加惊叹。低头摸摸小粉的头,面带凶恶的叮嘱几声:“以后别这么蹦了啊,小心摔死你!!”
“不会,这个不高。”小粉说着,又笑着在原地翻个跟斗。
唐加心说你到底是唱戏了还是杂技团的,他蹲下身伸手抓小粉,想把他送回床上。
小粉却摆手拒绝,转身对着床,回头冲唐加羞涩的笑了一下。
再然后的……
唐加目瞪口呆的看着小家伙……
助跑,起跳,抓住床单,双脚蹭蹭蹭,再蹭蹭蹭,快步蹬床腿,翻身,蹦了回去。
小粉蹦上床后,漂亮的连着空翻两跟斗,回头一笑,那眼神似乎是等着唐加的称赞。
“行!!你真行!!”唐加伸拇指。
他算是明白了,这丫就是一练家子。
这小身板,放在现在,不去玩体操那还真是浪费,你看这灵敏柔韧的小腰,估摸着至少能摘个自由体操的牌。
叹口气,愿意蹦就蹦吧,唐加扬手冲小粉比划:“乖乖的啊,别乱蹦了,晚上回来给你买好吃的!!”
合上门前,看见小粉乖乖的站床边冲他做了一个揖。
唐加笑了,这小东西!!真他妈太真好玩!!
10:那么妩媚 那么美
果然迟到了。
唐加进酒吧的时候,调酒师金花向后面的包间努了一下嘴,抛过来一瓶矿泉水,然后抬起手,照脖子比了个斩杀的动作。金花只是个外号,他其实是个挺精神的小伙,名叫金桦,没别的毛病,就是嘴巴爱说,有点贫气。
看见金花那暧昧的小眼神,唐加心说坏了,好死不死的肯定是那女魔星来了。顿时头痛万分,他很喜欢这个酒吧,实在是不想为了躲这个魔头辞去这的工作。
这是唐加在后海唱过的第三家店。工钱日结,每日从营业额里抽成,客人给的小费也不用和酒吧分,这待遇对于唐加这样的没名气小歌手来说,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这店的老板人不错,是个褪了的三线歌手,也曾唱红过一两首歌,后来不知为什么就废了,兴许是在那圈子里折腾累了。于是猫在这里开了个酒吧,小日子过的也还不错。
酒吧虽不大,但位置和环境都很不错,生意也还算过的去。一面临着水,布置的风雅清秀,靠窗的几层都是一间间竹沓小间,用草帘和轻纱隔着,酒吧后面还有架在水面上的长廊,夏天里,有不少小资男女在这里谈情说爱。
之所以跳跳槽到这里,除了这家老板比较通情达理,另一个原因,就是唐加喜欢这里的环境。
唱歌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拿着把木吉他,坐在最中央由水隔开的圆形小吧台里,轻声的歌唱着,歌声透过麦克,有种穿透人心的力量。让他想起操场上听他唱歌的大眼睛女孩,想起自己那个王子的梦想。
唱歌的时候,若想让别人跟着一起感动,最先的,就得先感动自己,而唐加的每一次歌唱,都会用心的,先打动自己的心。
唐加坐在灯火昏暗的这一角,唱到曲终时,一眼望过去,只有桌面上若隐若现的红色烛火和随风飘起的绿纱。
所有人的面孔,都隐匿在翠绿色的轻纱后面。
一切,都很美!
美的让他忘记了那满是荆棘的梦想之路,那被搁置的理想。
于是,他忘记了烦恼,沉醉着自己,忘情的继续唱下去。
在快节奏的电子音乐和网络口水歌曲泛滥的时候,唐加更喜欢委婉动听的乐曲,他不会为了迎合他人的喜好而唱出《两只蝴蝶》,也不会因为托盘里100元的小费而弹奏起《老婆老婆我爱你》,他只是想唱歌,唱着青春、梦想、迷茫、奋斗、还有记忆中逐渐消逝的初恋故事。
仅此而已……
可今天,他的舞台被占领了。
唐加无奈的撇嘴,看着李明丽忘情的半闭着眼睛唱完了最后一句老鼠爱大米。本是十八九岁挺清爽的一小姑娘,非把自己弄的跟站街女似的,黑色皮热裤黑长靴粉色豹纹短夹克,染着一脑袋黄的透亮的毛,从发根到发尾喷着黏糊糊的啫喱水,眼睛画的挺蓝,还粘着浓黑卷长的假睫毛,好好的人,耳朵上打了十几个耳洞串着环,怎么看怎么别扭。
唐加本不怕女人,但他怕这种女孩。
女人是不可怕的,可怕的是有钱有背景被宠坏的自以为已经长成女人的无知小女孩。
见唐加来了,李明丽赶紧哼完歌,从高脚蹬上跳下来,扑过来搂住唐加的胳膊撒娇。
她喜欢唐加,自从第一次在叔叔的店里看见这个有点浪子味道的瘦高青年,就立马被迷得个五迷三道的,逮着机会就跑到酒吧里说我爱你我爱你我做你女朋友吧!
唐加皱着眉拉开她,他对这事很无奈,板着脸拒绝了好几次,可李明丽是谁!从小妈跑了让她爸用钱砸着养大的娇小姐,不但不听唐加的拒绝,反倒义正言辞的说,我爱你是我的事你可以不爱我但不能阻止我爱你……
说起来挺有理的样子,还一套套的,差点没把唐加饶晕过去。
这会的,小姑娘已经连说了好几个主意,一会说唐加你下班后陪我去唱K 吧,一会说明天白天有没有空一起去逛街买衣服。
有客人在纱帘后面发出嘘的声音,小姑娘一白眼飞过去,撇下一句“关你妈屁事!”。
唐加皱眉,发狠的一抽手:“别来劲啊,我还工作呢,少在这里捣乱,赶紧回家去。”然后朝边上的陈唯使了一眼色,示意他先上去顶一会。
陈唯也是这家酒吧的歌手,平时和唐加轮换着唱歌的。五他的官虽算不上太出色,眼睛却细长冷艳,气质也十分冰冷,平日大部分时间也是板着脸,偶尔说句话,总能把人噎死。他的声音很不错,唱的歌也多是悲伤至极的情歌,声音不高不脆,低沉中带着丝揪心的冰凉,猛地听上去,有种灰飞烟灭的味道。
陈唯素雅着穿一件紧身的黑衬衫,他本就心情不好,一来就遇到了娇蛮小姐李明丽捣乱抢麦,陈唯就更没好脸了,冷笑着哼了一声,上来就唱了首他最喜欢的《胭脂扣》,一曲凄凉的悲伤情歌。
情象火灼般热
怎烧一生一世
负情是你的名字
错付千般相思……
一曲唱完,周围完全静下来了,只让人觉得冷,悲进心里的冷。
李明丽早已被他叔叔,也就是酒吧老板强制着带走了。
换唐加唱,陈唯不冷不热的说了一句:“最难消受美人恩!”
唐加被他噎的不轻,垮下脸小声回他:“她算的上是美人吗?美人蝎还差不多。要论美人,也怎么也是……”
唐加愣了愣,脑海里猛的蹦出穿着蜜蜂装的小粉头。想起小家伙侧着身子扭头看背后的小翅膀时的可爱样子,唐加忽然笑出声来,笑声哗的被话筒散出去,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赶紧向大家道了歉,唐加轻咳一声,甩着头微微一笑,连续的拨了几个单音,逐渐的加了弦进去,温暖的乐声,在冬日里,给人温暖的感觉。
唐加选了首温馨欢快的小情歌,暖了这满是凄凉的场子。
虽然说,凄凉的情歌最能打动人心,也最容易得到观众的认可好评,但是,唐加只想让听歌的人微笑,也许微笑中有泪,但也是笑着的。他唱歌,唱幸福的歌,即使悲伤,也从来不想把这伤感传染给听歌的人。
这个世界,已经太多不幸。
让听到歌曲的人能微笑着感到幸福,这就是唐加对这份工作的定义。
这一天,相对于陈唯的坏心情,唐加心情好的似乎有点过了头。
两个人就这样,一曲悲凉着,一曲温馨着,用对比强烈的歌曲,折腾着酒吧里无辜的客人们。
回去的时候已经快三点了,今天是周五,晚上生意好,除了店主给的160多块钱,客人们还额外的给了80多块的小费。
一上马路,唐加就先拐到24小时的麦当劳里买吃的。一套加大的巨无霸牛肉堡套餐,多要一盒麦乐鸡,还加八块钱换购了一推就会跑的小卡车。
买着东西后赶紧往回赶,今个白天时间太匆忙,他还没来的及把一些基本的生活常识告诉小粉。这一晚上还真挺为他担心的,生怕他触了电或是不老实乱蹦碰到什么尖锐锋利的物品。唐加加紧脚步,急匆匆的往家跑。
唐加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小粉有点寂寞,他仰头望了望屋里第二个活物——墙角小小的蜘蛛,看着那动也不动不知死活的小虫,他的心里反倒觉得有点安慰,至少那还算是个伴。下午睡多了觉,晚上反倒睡不着了。小粉一曲腿,从床上跳到凳子上,再借凳使力蹬腿跳上了写字桌。
小粉躲在帘子后面对着外面张望了一会。天已经黑了,借着月光,依稀看的出外面是个不大的小院,边角的地方白白的,看起来像是没有融掉的雪。院子靠门的地方有棵很大的树,树下有石凳石桌,此外再别无他物。
小粉把头抵在窗子上,这窗户也是很神奇的,明明摸的到,却像一块磨薄的冰一样,凉凉的透明着,遮了风却透了光,很是神奇。
小粉正仔细的趴玻璃上看着小院,牛乐乐忽然从侧门走了进来,吓的小粉一屁股坐桌面上,赶紧扯了帘子围在身上,躲在帘子后面看着院子里的人。
他小心翼翼的,只露出一双提溜直转的小黑眼睛。进门的是个瘦瘦黑黑的少年人,头上戴着怪异的帽子,推着奇怪的两轮车,进院后把车放下了,转身锁了门又出去了。
等牛乐乐走了,小粉抛开窗帘,脸贴着玻璃,好奇的看了看那车。天冷,他才刚看了片刻,贴着窗的脸蛋就被冻的个冰凉。这会天黑透了,看不太仔细,他只好退了几步把帘子拉好了,退回屋子里。
小粉坐在唐加的书上发了会呆,横竖没什么事,干脆脱了长马甲准备练会功。衣服垮垮的有点不大方便,他站直了身,把脖子上的方巾取了,仔细的围在腰上,将那肥大的毛衣固定好。
压着腿,抻抻筋骨。
人需每日自省,功不可一日不练,这是师傅天天挂在口头上的话。
自打来到巨人国,还没有练习过,身子骨果然生疏了,小粉把满桌的书推开,又把杯子碗臭袜子都推到了最边上,露出干净平整的桌面。
深呼吸,亮个身段,他就在那空白的桌面上,咿呀着唱上了《浣纱记》。
小粉是明末之人,唱的曲种,便是那历史悠久的昆山腔,也就是后来的昆曲。
搭鬢、踢裙、蕩腳……
说是戏曲,但那身形姿势变化上,多讲究写意与柔美,仔细看来,那一颦一笑,一扬手一扭头,美的像出雾里看花的舞。
这一唱就是几个钟头,从头到尾的,句句如诉,声声似酒,缠绵婉转、柔曼悠远。
听见唐加的开锁声,小粉并没有停,这唱开的戏,怎么也不能中途撂下,哪怕是场子着了火,刀吊在头顶上,也得接着唱完。这是祖师爷定下来的规矩, 小粉第一天学戏的时候,就已经磕过头发过誓的。
小屋透出黄色的暖光,唐加推开院门,看见这灯火,心里瞬间的有了感激与慰藉。这破旧的小屋子里,有了个等着他回家的人,这感觉,真的很温暖。
开门锁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