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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部分

三国·诸葛亮 错穿三国-第90部分

小说: 三国·诸葛亮 错穿三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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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会。”雷迅想都没想,立马回答道,“我吃饱了撑的,给自己找一个那么强大的敌人。”
这倒象句人话。不过,她还是不放心,又追问道:“能跟我说说历史上,司马懿和诸葛亮之间是怎么一回事吗?”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诸葛亮的老婆可不是白当滴。这丫头的心眼是越来越多了。雷迅叹了一声:“丑丫,事到如今,你还在执着于所谓的历史真相吗?我记得历史上说,刘表很器重刘备,多次诚心诚意的要让位给他。可是,你看到的现实是什么?刘备名声在外,盖过了刘琦和刘琮,刘表是杀之而后快。还有,你老公跟周瑜之间,两个完全没有利害冲突的人,却被人写成了一对不能共存的死对头。哼哼,我算是看明白了。史书记载的只不过是历史的表面现象,至于历史的真相,也许只有当事人才明白。”
这算什么回答?这家伙一定想隐瞒什么。黄硕听得稀里糊涂,有些不快的问道:“你今天找我来就是感慨历史的吗?”
唉,这丫头没有以前那样好糊弄了。雷迅起身去里间拿出来了一个红褐色的小锦囊:“这些日子,我闲来无事,刻了一枚印,请你亲手转交给诸葛亮。和他相交一场,算是留个纪念。记住,这枚印千万不能落到旁人手里,否则会给他带来杀身之祸。”
一边说是闲了无聊刻出来打发时间的东东,一边又说关系到猪哥的小命,他到底搞什么鬼!黄硕更糊涂了。“这么重要!我能看看吗?”不等他回答,她已经打开了锦囊,从里面掏出一方大拇指般粗的方印。刻得是阳文,歪歪扭扭的四个字,全是古字。真要命,她从来就没见过,一个也不认得。无奈的把锦囊贴身收好,她抬头问道:“刻的是什么?”
她已经开始不信任自己了。雷迅苦笑:“说了你也不明白,交给诸葛亮吧。他能看懂的。”
郁闷。黄硕悻悻的问道:“还有什么事吗?”
“帮我把达儿送到这个地址,交给这上面的人。”雷迅从怀里摸出了一方白色的锦帕。
黄硕展开一看,不过巴掌大,写的是益州的一个地名。上面的人名她听都没听过。估计是他的一个暗线。
“好。”这一次,她什么也没有问,干脆利落的答应了。
雷迅舒了一口气,还好,她还是那样的光明磊落。就算是猜到他日后可能会与诸葛亮对立,还是没有想到扣下达儿来要挟他。
仔细的收好锦帕,黄硕想了想,还是问道:“就这么把达儿接过来,你不怕别人怀疑吗?”
“没事。十年前,司马懿就和张家二姑娘订了婚。那时张家二姑娘才九岁,年纪太小,所以两家当时约好了,等她及笄后再完婚。
谁知,八年前,司马懿出门游历了半年,回来之后就得了风痹症,也就是类风湿病。并且病情一年比一年严重。等二姑娘及笄后,他一年之中,已经有半年起不了床了。而且性情也大变,和家人完全处不来。
后来,华佗义诊到温(就是司马家所在的地名),给他开了一张药方,并嘱咐他要住在向阳干躁的地方。司马家的人就把他搬到了一个向阳的小庄子里养病。吃了华佗的开的药后,司马懿在庄子里养了半年,病情好转了不少。索性就在那里住下了。除了过年祭祖,他基本上没有回过大宅。与家人也鲜有往来。”
“所以,你才那样对待司马朗。”
“嗯。司马朗长期在外。自从生病后,司马懿和这个大哥见面的次数能用一个巴掌记下来。”雷迅点头,“而那张家一方面怕自家女儿嫁过来,年纪轻轻的会守寡,另一方面又怕悔婚坏了她的声誉。所以就找了诸多借口拖着婚事,一心想等着司马懿死。
谁知,这家伙死也死不了,活又活不成,一拖就拖了两三年。他得了这号病,在世家里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自然没有人家会把嫡亲的闺女嫁给他。而庶女,司马老爷子又不乐意。结果,司马懿都二十好几了,老婆还是没娶上。
前年的上巳节,司马家再也受不了了,就派他去张家以送节礼为由催嫁。不想,这小子在张家把二姑娘贴身丫头的肚子搞大了。这可是伤风败俗的大丑闻啊。这下,张家总算找到悔婚的理由了。怕司马家杀人灭口,还把那个丫头严密的藏了起来。而司马家一口咬定,这是张家陷害的,准女婿上门,他们图谋不轨,搞个丫头来爬床。
毕竟不是什么好事,都是有头有脸的大家,所以两家都对外封锁了消息,关上门来谈判。可谈来谈去,始终谈不拢。
最后,去年年初,那个丫头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老婆还没过门,庶长子就出生了,张家就更有理由悔婚了。
本来快要谈妥了,曹操突然要征召司马懿去当官。司马懿闲云野鹤惯了,再加上因为私生子的事,自觉名声有损,怕日后被他人翻出来出大丑,所以就借着病重不奉召。反正类似这种因病而不奉召的事,几年前,他就已经做过一次了。结果,可一而不可再,触了曹操的逆鳞。这一次,他被扔到了天牢。张家乘机悔了婚,还把那对母子卖得远远的。
我出狱后就顶着司马懿的身份去找张家要人。张家自然拿不出。看我很受曹操器重,根本就不敢惹我。所以,我才大胆的把阿绿接来了。因为司马懿前后和那个丫头才相处过一晚,他自己也跟我说,压根儿就没记住她长什么样。所以,张家到现在还以为我找错了人,上了人口贩子的当呢。”
这些名门世家光鲜的背后都是些什么事啊!黄硕用心算了算:“不对吧。达儿比那个私生子可是大了好近三个月呢。”
雷迅满有把握的解释道:“没事的。司马家的人本来就牛高马大。再说,小孩子过了周岁之后,两三个月的差别根本就看不出来。有些孩子发育得快些,超过同龄的孩子,这也很正常。”
听了这些,黄硕总算放心了。这时,阿绿笑盈盈的端了一托盘菜进来了:“石公子,请尝尝我的手艺。”
门口却传来了司马朗的声音:“二弟,我带来了一坛好酒,给你和石公子尝尝。”
黄硕是滴酒不能沾的,用一双求救的眼神望着他们夫妻俩个。
雷迅立马阴沉着脸,呼的一掌劈掉了阿绿捧着的托盘。
“叮叮当当”一阵碎瓷声响起,司马朗看到屋子里一片狼籍。尽管他早就猜到二弟一定会这样做,但他还是提着一个排球般大的黑色的酒坛子,愣在了门口。
阿绿立马脸色苍白,连哼都不敢哼一声,两泡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
“这家里是呆不下去了。走,叶贤弟,我们去醉香楼喝个痛快。”雷迅气呼呼的拉着黄硕抬脚就走。走到司马朗身边时,他从鼻子里狠狠的哼了一声,这才扬长而去。
司马朗苦笑。这样完全不给面子、由着性子来的事也只有他这个二弟才能做得出来。亏那个荀老头还一而再、再而三的跟他暗示,说这是个假货。也许,老头是看到二弟得了丞相的器重,嫉妒了吧。


第114章 出城
两人快步走出了院子。雷迅悄声对黄硕说:“你们估计已经被荀彧盯上了。今天必须离开许昌。”
黄硕直冒冷汗,小声问道:“那我还能回客栈吗?”毕竟还有四个人留在那里呢。
“荀彧应该暂时还不会动你,他怕打草惊蛇。”
只要性命无忧,草就草吧。黄硕心里有些不痛快,冷嗖嗖的对那条蛇说道:“你为什么要让荀恽知道我的存在?”
雷迅怔了一下,恼火极了:“不是我约的荀恽!那小子是半路冒出来的。在桑林里,我好不容易才甩开他。”
真是这样的吗?黄硕没吱声。
“黄硕,我从来就没想过要害你。”雷迅心里又闷又堵,在这丫头心里,自己就是那么的不堪吗?就因为自己以后有可能会站在猪哥的对立面上,她就转眼之间把人彻底否决吗?
黄硕微叹:“对不起,仲达,是我太多心了。”
怎么这样称呼自己?雷迅这才发现两人已经到了大门口。木乔早就看到两人出来了,急忙去牵了马,等在影壁前。小厮们很有眼力劲的打开了大门。
当着众小厮的面,黄硕对雷迅说:“仲达,令兄也是一番好意,你还是回去跟令兄陪个不是吧。要喝酒,我们以后有的是时间和机会。”如果真象他说的那样,荀氏父子一直在找他的破绽,那么出了这扇门,还不知道会出什么状况呢。
“叶贤弟……”雷迅无语,只是重重的握了握她的手,“保重。”这一别之后,不知要何年何月才能再相会。能交识这样的红颜,并能成为她关心的人,他确实很幸运。
黄硕也回握了他一下:“保重。”果断的把手从他的掌心抽出来,转身阔步离去。时间很宝贵,她没那个工夫去离愁别恨了。
木乔飞快的向雷迅拱手行了个礼,牵着两匹马,紧步跟上。
雷迅不舍的送出大门,站在门口,看着两人打马离去,一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巷口。今天的桑树林之约,确实是他太莽撞了。丑丫,你一定要安安全全的回到荆州。要不,猪哥……唉,猪哥能看懂那枚印章吗?
出了巷口,走了一半的路后,木乔压着嗓子对黄硕说:“主人,不要回头。有人盯梢。客栈不能回去了。”
他虽然不知道雷坊方是怎么变成文学掾大人的,但是凭着多年来的经验,他不难嗅出周边那股浓浓的杀气。
黄硕只觉得后背发凉,似乎架上了一把冰冷的快刀,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那龙五他们怎么办?”早知道会这样,之前就要让他们一道跟出来的。
“没事。”木乔倒是显得一点儿也不担心,“三天后,如果我们还没有回去,按照规矩,他们就可以自行离开。”
黄硕差点跳了起来,压着嗓子说道:“三天后!只怕他们明天就会被官兵抓走。”
木乔的眼睛里闪过一道亮光,但瞬间又恢复了平静:“主人,他们是暗卫……保护主人的安全,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也不是黄硕此时扮伟大当圣母,而是她意识到出城回荆州的路必定是危险重重。说不定,荀彧会派人直接追杀她。
多一个人就多一份抵抗力量呢。所以一定要把龙五他们一起带走。
环视着热闹的大街,黄硕的眼光落在了路边一个脑满肥肠的大胖子身上。这家伙衣着打扮花哨,但用料一般。除了前额上束着的那块大拇指盖大小绿油油的翠玉外,浑身上下再也没有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此刻,他正拿着一匹中等质量的红绸跟货主讨价还价:“二十九文两尺,不能再加了。”
货主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估计是长年累月的在路边摆摊,脸上布满了风霜。他那黎黑的脸上现出一丝不快:“公子是要买下这一整匹吗?”
胖公子不屑的直哼哼:“又不是要娶媳妇,爷要那么多红绸做什么?就两尺。”
货主气得直翻白眼,为了区区一文钱,这丫快他磨了半个时辰了。气呼呼的要把红绸收回去,他没好气的说:“不卖不卖。”
胖公子小眼睛一瞪,抓着布料的一角不放,眼看着就要破口大骂了。黄硕瞅准时机,翻身下马,一个箭步冲到他跟前,象找到阔别多年的老友一般,激动的高声招呼着:“哎呀呀,大哥,总算让我找到你了。”
胖公子愣住了。木乔也愣住了。货主最先反应过来,乘机把布料收了回去。
“你,你是……”胖公子翻着眼皮想了半天,还是没有想起这人是谁。
木乔本分的牵了马站在旁边,等着看好戏,同时又机警的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后面那两个盯梢的。他们装成买主,在路旁的一个杂货摊前站住了。
黄硕大笑:“大哥,你不记得小弟了?我是石叶啊。当年要不是大哥赠给我十两银子做本钱,哪有小弟今天的万贯家财。大哥,这些年,你上哪儿去了?小弟我找得好苦啊。”
说到这里,胖公子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这丫眼神不好,认错人了。把自己当成了大恩人。天下还有这等好事!“哦”了一声,他好象才记起来一样:“原来是叶贤弟啊。”上下打量着黄硕,那衣料一看就知道不是寻常人家能用得起的,啧啧的赞道,“叶贤弟这是发了大财了啊。”
“一般般啦。小弟准备在城外买一块地。大哥在许昌人头熟,帮我去把把关,如何?”
“好啊。”胖公子笑眯眯的一口答应了,“明儿我有空。”
黄硕好象很失望,皱着眉头说:“可我和牙人约好了今天下午去看地呢。大哥,你知道的,小弟眼神不好。但几隔远了点就看得不太清楚。”
果然是个眼神不济的。胖公子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原来叶贤弟这是要出城去看地啊。”低下头,他似乎在做痛苦的思想斗争。三秒钟后,他抬头长叹:“谁让我们是好兄弟呢。行,大哥舍了这笔生意不做了,先去帮叶贤弟看地。”
黄硕笑成了一朵花,立马对木乔说,“木管事,你速速回客栈去给我大哥牵匹好马来。记得多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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