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心-第7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绝地?
没错,过了他们这里,再走就是血域鬼林,而血域鬼林,根本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是一处带了诅咒的鬼林。
那里,没有人能够通过。
而所有不相信的人,在踏进那里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寻宝人,都是一些不相信怪力神说的江湖容,他们每天都在刀尖上讨生活,所以,对于这样的传言,他们是不信的,然而,当他们之中有人真的不信邪进去再无消息传来后,他们信了,所以,他们选择等,等在桐林镇,等那些或许能够侥幸从血域鬼林走出的人,等那个传说中可以走进血域鬼林的人。
可以走进血域鬼林的人?
世上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吗?
有!
血域鬼林的诅咒,对一种人是不起作用的,那种人就是他自身也同样带着诅咒的人。
同样带着诅咒?
血咒?
笑离?
终于,知道,七色门的人为何要他替他们来血域鬼林,因为他们或许也听说了血域鬼林的诅咒。
等在桐林镇的人,每天、每夜都在全神戒备着,必经,在这众多的寻宝人中,虽有不少熟识的朋友,但也有不少恩怨难了的仇敌,更何况,在金钱面前,有多少朋友还能真的相信?为了金钱,莫说是朋友,可能就是妻儿老小都可以拿来出卖。
这,就是江湖,这,就是人性!
信缘客栈,是桐林镇内唯一的客栈,也是最大的客栈,好多的寻宝人不明白,在这样的一个小地方,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一个客栈,好似,全天下的人都可以住进去一般。
信缘客栈的掌柜,是一个圆圆胖胖的中年人。
不管客人多么凶神恶熬,他都能笑着面对。
而信缘客栈的小伙计,则是一个身材修长,长相英俊的小伙子,他仿佛是得掌柜的真传般,也是满脸春风。
只不过,堂堂的一个客栈,除了这一个老板一个伙计,竟再也找不出一个人。
难道,这上百号的客人,就只有这两个人来招待。
当然不,因为,这里虽然只有两人,但是整个桐林镇大大小小的镇民加起来,却足以招待这些客人。
而看他们招待客人的架势,好似他们已经演练了许久似的。
“喂,老五,老六,你们觉不觉得这个桐林镇的人从老到少里里外外都透着一丝古怪?”叼着酒杯,依然一身黄色和尚袍,但头发却高高竖起的七色门老三将头欺到同桌的一男一女面前低声道。
“古怪?”被叫做老六的湖绿色衣裙的女子妩媚的抚了一把自己的秀发,微抬着一对皓腕,转首朝那忙碌在众人中间的俊俏伙计身上扫去。
仿若察觉到她打量目光的俊俏伙计恰在此时回身,朝着她微微一笑,一口白牙像一串贝壳般,闪亮在他优美的嘴中。
柔媚的女子娇媚的冲他眨了眨眼睛,完全不在意身边那个因她随意的动作而皱了眉头的蓝衫男子,“不会啊,我看还好!”
“老……老婆,你……你又在看其他男人了!”带着一丝委屈,蓝衫男子哀怨的低下头。
“笨蛋,我哪有,不要妄想在三哥面前害我!”柔媚的女子生气的瞪了自己的丈夫一眼,转向一脸不赞同的看着自己的三哥,“那个……三哥,我……我没有看……”
“老六,”打断她的话,和尚袍男人郑重的提醒她道,“你知道,老五一直很单纯,一直对你很好,你们既然已经成了夫妻,你就不要总是三心二意,你这样,等哪一天老五受不了你,而不要你了,可不要怪三哥没有提醒过你。”
“我没……好啦,我知道了!”想要辩驳的话,在和尚袍男人严肃的视线下吞了回去,哼,都是他,总是在几兄弟和外人面前装的乖乖的,害的每次她都要被几个兄弟说,时间一久,搞不好他自己都以为自己是单纯无害的,而实际上,他们七色门的兄弟七人,又有哪一个是单纯无害的?
想到这里,她的脸上忽然升起一抹得意的笑,说起这个,恐怕世上没有人会知道,他们七色门的七位门主并非都是男人,而她自己,恰恰就是那个被多数人猜测为男人的六门主。
七色门,七兄弟几人,各以七种颜色代表。
赤橙黄绿青靛紫,分别从大哥到七弟,一人代表一种颜色。
其他几人都喜欢以自己所代表的颜色着装,只有她不喜这样,她不明白,他们那样的着装,是为了威风、好看,还是为了向世人昭告自己的真正身份?
大哥喜欢美貌,二哥喜欢权势,三哥喜欢武功,四哥喜欢机关,七弟喜欢计谋、兵法,自己喜欢金钱,五哥也就是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他喜欢的……
微微侧目看了一眼与三哥闲聊的丈夫,他喜欢的是自己吧?否则,为什么他明明比自己武功高,却总是被自己呼来喝去而不生气呢?也许,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她其实是个超幸福的女人。
想到这里,她的脸上闪过一抹诱人的嫣红。
“老婆,你怎么了,发烧了吗?”看到老婆脸上的红晕,蓝衫男子急忙关心的伸出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是不是因为连日来等大哥他们,太过心焦了呢?”
笨蛋,他就不能从命一些吗?气闷的想着,刚刚心中升起的甜意被他的不识情趣扫荡一空。
“嗯,不错,大哥他们的确也该到了。”听到蓝衫男子的话,和尚袍男子也低声轻喃道。
“不知道,大哥有没有捉到那个人。”见妻子无恙,蓝衫男子又有了聊天的兴致。
“不知道,那个小子比猴还精,这真的很难说。”拖着腮,和尚袍男子想到了自己在少林被笑离惨整的一幕。
“哼,让我看到他,我一定要剥了他的皮。”忽然,柔媚的女子猛的一拍桌子。
“老六?”四下瞧了一眼看向这里的其他人,和尚袍男人奇怪的看她一眼,“他惹到的是我,我还没有气成这样,你气什么?”他怎么从来不知道老六是这么仗义的?
“哼,他不止惹到了三哥你。”想到以前的事,她就气不打一处来。
“呃?怎么?难道他也惹你了?”那小子是天生惹祸精吗?
“不错,他……他曾喊我……喊我……”
“喊你什么?”看着她的吞吞吐吐,和尚袍男人不耐的问道。
“花痴!”
咬牙切齿的,她说出了让她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话。
没错,他,笑离,曾在开封一个小面摊上喊她——花痴!
第九十八章 古怪的小姑娘
若说桐林镇是通往血域鬼林的必经小镇的话,那桐林镇二十里外的泊水码头,就是通往这所小镇的大门。
所以,若想找人,尤其是找必会去血域鬼林的人,在这里守候,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一座茶棚,一张布告贴,数十名劲装大汉,四名专注的盯着来往码头的男子。
是官府在捉拿通缉犯么?
过往的人不解的瞧瞧在茶棚中静坐的四人,又瞧瞧那些横跨道路两旁的劲装大汉,最后,将疑惑地视线投向路边张贴的那张红纸黑字的布告上。
通缉:
今查,有一白须白衣老者,数度在全国各个地方累计作案多起,所以,今特派朝中禁军在此缉拿,望知情者多多提供线索与帮助。
哦,原来果真是官府在捉拿朝中重犯!
众人恍悟,原本因那数道审视、怀疑的目光而掀起的怒火也兀自压下,江湖人有江湖人的规矩,那就是绝不与官府有任何瓜葛。牵扯。
只不过…………
有人疑惑地再次看了一眼布告所言,这样张扬的贴出布告,那老者即使出现,也不会轻易过来吧?那样,又怎么能抓到犯人呢?果然,官府中的人,都是一帮蠢人!
茶棚中,身着红袍,手拿木梳轻轻梳着自己长发的红袍圣尊看了一眼众人眼中的疑惑,唇边露出一丝嘲讽的笑。
蠢吗?
哈,恐怕蠢得另有其人吧!
他就是要拿小子以为他们要找的是那个白发白须白衣的老者,这样,那小子才会掉以轻心的以真面目前来,这样,他们就能在进桐林镇之前捉到他。
他,是唯一一个可以进入到血域鬼林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可以带别人进到血域鬼林的人,所以,他们要在众人知道他身上的利用价值之前找到他。
而至于报复,哈哈,当他被他们利用完之后,恐怕他的大限也要到了,这,岂不是对他最大的报复么?
想到这里,红袍圣尊眼中露出一丝残忍的笑。
“喂,你一个大男人盯着人家看是不是有什么企图啊?”
就在红袍圣尊暗自得意的时候,一旁传来一道娇俏的叫声。
抬眼望去,只见自己的一名手下,正被一名身材高挑,眉目清秀的俏丽丫头伸出的一根食指点的连连后退。
“没……没……”从未见过如此娇蛮女子的莽撞大汉本想出手推开眼前这名漂亮女子,但又怕失手将她伤到,被人说他欺凌弱小,所以只能英雄气短的垂下头,连连向对方赔着不是!
“没有?你敢说没有?人家刚刚明明看到内壁盯着人家看了,哼,人家告诉你,人家知道自己长得漂亮,可是,人家已经许了婆家,人家的心中只有人家的大牛哥哥,人家才不会再喜欢你呢,所以,你就死了这个心吧!”
根本就不等大汉说完,那女子已经自说自话的认定对方喜欢自己,而她更是得意洋洋的大声表明自己是一个从一而终的贞烈女子,这种拆机自恋的行为,还真是让周围因等船而驻足围观的众人哭笑不得,纷纷掩嘴偷笑。
她长得的确清秀可人,但看她穿着的粗衫布裙,以及头上那可笑的丫鬟髻就知道,这是一个贫苦人家的孩子,这样的女孩子可爱虽可爱,但在众江湖客的眼中,可是连作为下酒的小菜都不够格,她比他们的那些红粉知己少了那一份温柔与娇媚。
倒是她身边那个一直没有说话的青衫男子比它要多了一份清雅、高贵,不知他们是何关系。
“姑娘,还请莫要升起,刚刚在下的属下多有冒犯,就由在下替他向姑娘赔罪了。”就在小姑娘不依不饶的档,一身紫衣的小七拨开人群,走到小姑娘面前,礼貌的说道。
“咦?你是他的老板吗?你能代替他吗?”小姑娘瞪大眼睛,撅嘴问道。
“老板?”小七微讶,但很快微笑道,“嗯,应该算是!”
“这样啊…………”
小姑娘拖长声音,慢慢的向后退了两步,盯着眼前的小七环胸沉思片刻之后,忽然回手拉了拉她身后的青衫男子,在将头欺到他的耳朵之前,还不忘用眼角含羞带怯的偷瞄一眼小七,“哥哥,人家……人家不想去桐林镇与大牛哥定亲了,人家想……人家想人家可能喜欢上他了!”说着,伸出一根手指,怯怯的指了指听到她的话,连笑容都僵掉的小七。
什么?她喜欢上了自己?
他只是过来解决混乱,以免笑离趁乱躲过他们视线的,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惹上这样的桃花债?
“不行!”青衫男子看了小七一眼,不留一丝情面的冷声拒绝了妹妹荒谬的请求。
“哥哥?”没有得到哥哥的支持,小姑娘的眼中立刻蓄满泪水,“哥哥不疼人家了?”
“不是。”轻叹一声,青衫男子摇了摇头。
“那哥哥为什么不答应人家的要求?”
“因为……”青衫男子低下头,围观的众人也竖直了耳朵,他们也实在是想知道他反对的原因是什么。
对,就是那样,不要答应!一个声音,在小七的心中叫嚣着。他可不要女人喜欢,他今生也不会喜欢女人。
“因为……我已经把大牛送的礼金送给了隔壁家的阿花!”说完这句话,青衫男子的头垂的更低,好似是在为自己的行为忏悔!
“什么?阿花?”小姑娘再一次瞪大了眼睛,一双黑亮的眼睛,因泪水,而更加明亮,甚至令人以为眼花的看到了天上璀璨的星光。
定力差些的人,甚至因她乍然而放的美丽乱了心神。
四下里,多了一些“怦怦”的心跳声。
“哥哥你喜欢阿花?阿花可是马大哥的老婆耶!而且她还……”小姑娘在自己的肚子上比了比,“大着肚子!”
“我…………知道。”青衫男子的声音也低了下来。
听到这青衫男子居然会去喜欢一个怀有身孕的人,而那人还是别人的老婆,众人不由得暗自在心中为刚刚对他的错误判断寻找着理由,刚刚在他身上的清雅、高贵,一定是幻觉,对,是幻觉。
“呜…………”
忽然,没有任何预兆与提示,小姑娘猛地飞身抱住既觉得荒谬又觉得好笑的小七,大声哭诉道:“哥哥他……他竟然喜欢一个大肚婆,而且还将别人送给人家的彩礼给了她,哥哥他……他好坏哦,所以,他给人家定的亲也一定不好,所以……所以……人家决定跟你私奔!”说完,抬眼对着因她的话而猛然怔住的小七露出了一个甜的腻死人的微笑。
“私奔?”
枉小七一向自诩聪明,遇到如此自作多情的小姑娘他也仿若秀才遇到兵,束手无策。众人更是为这小姑娘的大胆而倒抽一口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