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篮球少年-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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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尔好像没有罚出过你这样惊天地泣鬼神的三不沾吧?”燕凌风这一刻在韩登云眼中无疑是非常可恨的,可是又担心惹怒了他一会不给自己传球,只能瞪了他一眼,嘟囔道:“少见多怪!”
“别废话了,他们打过来了。”赵森鸣满脸严肃地说道。
“对了,上次他们的那个球是怎么进的啊?依照我多年篮球生涯的判断,那个球即使12级大风都刮不进篮筐的。”燕凌风疑惑地问道。
“打板。”赵森鸣已经全身心投入到了比赛中,似乎多说一个字都会浪费精力和体力一样。
“不行了,我的左手已经完全肿起来了,死球了我就让青云把我换下去啊,这没法坚持了。”燕凌风捂着自己像馒头一样的左手申请道。
“嗯,去吧,对手不是很强,我们应付得了。”赵森鸣回答道。
两个人旁若如人的聊天激怒了对手,8号一怒之下满足了燕凌风的心愿,直接将球传出边线,于是我们的主角在他的第一战交出了2分一次助攻的成绩后就光荣下场了。
香青云乐呵呵的脱下外套,大笑道:“天助我也!我还以为我把板凳坐成木地板那天才会捞到上场的机会呢!”
燕凌风捂着越来越大的左手走下球场,猪妖关切道:“没事吧?赶紧去医院看看去。”
燕凌风摇摇头一屁股坐在啦啦队的前面,笑道:“没多大问题,修养两天就没事了,主要是对手没多大实力,我在不在没什么要紧的,这比赛肯定拿下来了!”
猪妖也没多说什么,点点头继续把目光移到场内。
燕凌风回头问道:“你们需要一个解说员么?很有激情的那种哦。”
坐在最前排的田慧不屑道:“不需要,姐看得懂!”
宋德明倒是很谦虚地回答道:“你给大家说一下吧?有时候我都看得云里雾罩的,就像你那个扣篮,我觉得我在篮筐下放个凳子也摸不到。”
燕凌风正色道:“你穿个带弹簧的鞋子就可以了,班长。”
宋德明一脸惊讶,问道:“那样对脚不好吧?我说呢,人怎么可以跳的那么高!”
面对这个白痴班长,燕凌风不忍心继续捉弄下去,转过身很认真的客串起了篮球解说。
“看这个球,森鸣和子俊的挡拆配合真漂亮啊,子俊挡完人后立即拆开跑到三分线外,森鸣在传球的同时很巧妙地挡住了对方的21号,子俊完全空了,好的,有了。这傅子俊三分球还真是准啊!这点我差他太远了!”
“这帮蠢货,森鸣不攻击就代表他没有攻击能力了么?竟然放他这么远,好的,漂亮的抛投!”
“21号已经完全被子俊神准的投篮吓到了,哎呀,这么近的勾手竟然还不进!”
“这球漂亮,登云篮下作势要球,青云却绕着他跑到了另外一边,10号完全被登云的身子挡住了,森鸣的球穿的很及时,漂亮的投篮,完了,学长们完全被打散了。”
“哇,我第一次看到登云跳这么高,紫烟,这肯定是你的功劳,好霸道的盖帽,飞英的速度绝对可以去跑百米了,这几步就把8号完全扔在身后了,切,竟然用这么丑陋的姿势上篮!”
说到这儿,燕凌风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立即闭上了他一直喋喋不休的嘴巴,小心翼翼地回过头去,猪妖的表情很奇怪,似乎暗暗隐藏着杀机,同时又有种疑惑被解开的释然,香紫烟的表情倒是很平淡,只是紧握的双拳让燕凌风有种想要转身逃跑的冲动。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比韩登云还要胖,立志要在学习成绩上追上香紫烟的刘卓凡扯着破锣嗓子问道:“凌风,登云打球好为什么会有紫烟的功劳啊?”
难道平时宿舍卧谈的时候这个死胖子都睡着了?还是故意要在这个时候当着猪妖的面给大家难堪?燕凌风的大脑飞速运转,根据前世的记忆,以及这段时间的接触,刘卓凡应该不是那种笑里藏刀的人,那只能说明他的情商和智商完全不成正比啊!
“其实这个很好解释的,就像你,不是把紫烟当成了你学习方面的动力么?登云也是一样的。”燕凌风随便扯了个理由解释道。
“可是,现在是在打篮球啊?难道香紫烟篮球打的也很好?”锲而不舍,有疑必问是他的习惯,可是这个习惯在燕凌风眼中这一刻是那样的讨厌。
“那必须!从青云身上就可以看出来嘛!”燕凌风觉得脑细胞现在有点不够用了。
场上的五个人根本不知道燕凌风这个时候的尴尬,面对着大两岁的学长根本没有尊老的习惯,傅子俊三分球如同精准的小李飞刀一样,例不虚发;韩登云敦实的身体坐在篮下,让99号上半场没结束就光荣犯满毕业了;孙飞英风驰电掣一样的速度让防守他的8号绝望的几乎要哭出来了;赵森鸣神出鬼没的传球见缝插针,偶尔的突破抛投也很少有弹出来的情况;看上去人畜无害的香青云也不时露出他犀利的爪牙,有空位的地方总会有他的身影……
比赛打到最后时刻,已经完全没有了悬念,高一八班68比35遥遥领先,猪妖向高三六班的班主任征求了意见后,把还没有打过瘾的暴力五人组撤了下来。
让高一八班全体成员汗颜的事情发生了,仅仅5分钟的时间,全替补出战的高一八班竟然被对手硬生生的把比分迫近到10分以内,就在猪妖犹豫要不要重新换上主力的时候,裁判吹响了比赛结束的哨音。
70比61!
首战告捷的八班同学都兴奋的大喊大叫,毕竟他们战胜一只高三级部的队伍,在高中这个年龄段,大家的身体还在发育,高一的学生无论身高还是身体都没有高三学生来的成熟,所以高一八班的胜利在燕凌风等人的眼中是很正常的,对于其他不怎么懂篮球的同学来说,那简直是奇迹一样的事情。
本来大家在猪妖和田慧的倡议下来到球场,还有人有点不愿意,可是看了第一场球赛后,几乎所有人都恳求猪妖下一场比赛一定要允许他们继续来观战,不管懂不懂篮球,能看到他们的同学为了班级荣誉在篮球场上不惜体力的奔跑,流汗,他们也会有一种由衷的自豪感。
输了球的高三六班所有人的脸上都很不好看,本来班主任告诉他们要面对的对手是一帮高一的新生时,他们还自信满满的想要给对手上一课,结果,这帮小孩很好的告诉了他们篮球是怎样玩的。
李一面色沉重地走到傅子俊面前低声道:“你的三分很准,但是如果没有你的一帮队友,你们不会赢的。”
傅子俊眨眨眼睛道:“你不会以为我是我们班的核心吧?”
李一疑惑道:“难道不是么?8号虽然速度比较快,但是没什么突破能力。15号,这种能力的人我们班一抓一大把。11号,只会扣篮罢了。5号么?球传的不错,不过没有投篮能力。13号,不客气的讲,今天如果是我防他,他不会那么猖狂的。你的投篮、传球、跑位、弹跳都还不错,而且今天你们的进攻几乎全都围绕你展开的,我不会看错的。”
傅子俊耸耸肩道:“我今天运气比较好而已,抽签抽到我了。”
李一感觉现在脑袋顶上全是小星星,现在的新生这思维他明显跟不上了,不甘心的叹口气扭头走了回去。
“明天就是第二场比赛了,走走,子俊和凌风你们找地方玩去,咱们仨回宿舍抽签去,今天我憋得好辛苦啊!”孙飞英拉着赵森鸣喊道。
“还有我啊……”香青云不甘心地喊道。
“你们在说什么呢?”田慧凑过来不解地问道。
“抽签啊,昨晚上子俊抽到了代表今天比赛可以自由攻击的大王,我一定要抽到明天比赛的大王!”孙飞英耐心地解释道。
“你是瞧不起我弟弟么?”香紫烟问道。
“没有,没有,怎么会呢?反正估计凌风明天也打不了了,走走,青云,一起抽签去!”韩登云急忙拉着香青云示好道。
“靠,本来是33。33%,这下子变成25%了,傻大个你真是见色忘友啊?”孙飞英咬牙道。
“你们聊什么呢?”一个冷冰冰地声音在众人头顶响起。
燕凌风和傅子俊勾肩搭背一脸“我是看热闹的”表情在一边幸灾乐祸。
“刚才我听你们说你们宿舍有扑克牌?”猪妖微笑着问道。
燕凌风和傅子俊落荒而逃。
孙飞英瞪着这两个不仗义的家伙解释道:“你听错了,老师,我们是找了五张白纸,然后用笔写了个大王。”
猪妖点点头,似乎勉强接受了这个解释,继续问道:“那你刚才说谁见色忘友了?”
孙飞英确定燕凌风已经走远了,严肃的回答道:“燕凌风对一个高三六班的学姐有意思,你没看他今天比赛故意放水么?才打了那么一会就主动申请下场了。”
正在远离现场的燕凌风没来由的连打三个喷嚏。
韩登云貌似憨厚的大笑起来,香青云想解释什么,看了眼面无表情的姐姐,只能在心里默默的为燕凌风祈祷。
“你就这样把你的朋友出卖了么?”猪妖摇头道。
孙飞英一脸惊诧地喊道:“老师你不会真的相信了吧?”
猪妖作势踢出一脚,笑道:“我还没傻到那个程度!”
第十一章 打篮球的原因
“我们去练球了,你去不去啊?独臂英雄?”
看着一脸戏谑表情的傅子俊,再看看自己缠着厚厚纱布的左手,燕凌风咬牙怒道:“去,为什么不去!”
五个人在前面谈笑风生,燕凌风跟在后面泪流满面,现在他满心里都是后悔的想法,当初自己瞎得瑟,去扣那个篮干什么啊?自己不过打了不到2分钟的时间,球队都进了16强了。
“昨天的比赛真是爽啊,田慧都给我统计出来了,38分啊!哈哈,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分数,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美眉竞折腰啊!”孙飞英放肆的大笑道。
昨天的比赛,赛前孙飞英如愿以偿地抽到了大王,面对首轮轮空,实力差劲的高一十七班,孙飞英大发神威,几乎凭借一己之力打爆了对手的防线,燕凌风在场下看的跃跃欲试,傅子俊恨不得把自己昨天抽到的签和孙飞英换一下,刘芷薇笑吟吟地站在场边呢……
韩登云不满地看了得意忘形的孙飞英一眼,嘀咕道:“周六的比赛碰到高一五班的时候,你们谁也别和我抢,我非要把那个王群在篮球场上一样打趴下不行。”
傅子俊喃喃道:“我们是不是应该取消抽签制度了?大家自由发挥多好啊。”孙飞英立即表示赞成,赵森鸣嘿嘿冷笑不语,两个人立即表示他们纯属开玩笑。
刚到操场,眼尖的傅子俊一眼就看到了看台上那个熟悉的身影,立即屁颠屁颠地扔下五人往那里跑去,韩登云大喊道:“你干嘛去啊?我们还要练习战术呢!”傅子俊头也没回,丢下一句话到:“反正下场比赛的主攻点是你,我练不练无所谓,别耽误哥的终身大事!”
“靠!”韩登云低骂一声,问道:“咱们干点什么呢?”
孙飞英瞥了站在场边左手高挂免战牌的燕凌风一眼,想了想道:“以你当主攻点还有什么好演练的,大家拉开,然后森鸣把球传给你,看着你拱着屁股往里挤,这么简单的事情请不要搞的那么隆重。咱们2打2吧?”
燕凌风坐在场边看着四个人围着一个篮球抢来抢去,顺手把身边的篮球举起来道:“这儿还有一个,你们别抢的那么凶!大家都有的!”
全心投入到比赛中的四个人没有谁顾得上回头看这个寂寞男一眼,燕凌风右手拿着球在地上拍了两下,嘟囔道:“一个人的篮球,两只手的寂寞啊,闲着也是闲着,练练右手也是不错的!”
站起身一板一眼的用右手拍起篮球来,燕凌风一直是一个很执着的人,他认准了什么事情便会一直做下去,虽然只能很生涩地拍着球勉强维持住篮球不脱离自己的控制范围,可是这种感觉让他不由想起了刚接触篮球时候的故事。
燕凌风的妈妈曾经是水云市篮球队的一员,虽然没有取得什么太大的成就,可是却给了燕凌风一身不错的运动天赋,小时候燕凌风的个头是很矮的,小学时班级里15个男生,排队他站第十四个,第十五个是个连跳两级的聪明孩子。
小学的时候,法兰西之夏的足球风暴刮遍了全中国的每一个角落,燕凌风所在的那个小镇也不能幸免,也是巧了,那时候小学课文里有一篇足球小将的文章,于是包括燕凌风在内的每一个孩子都疯狂的迷上了踢足球。
小镇上没有足球场,甚至连大一块的空地都没有,燕凌风就读的那个学校的操场跑道差不多也就100米,中间正好放的下一个篮球场。那时候出名的球星像罗纳尔多、欧文、博格坎普包括会拉小提琴的左脚苏克都是踢前锋的,孩子们后卫都懒得踢,更别说把自己放在球门前守门了,这个篮球场正好是一个得天独厚的小足球场,两根栏杆撑起一块篮板的老式篮球架被当成球门,一帮孩子每天放学后就在这儿疯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