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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眨眼剑-第29部分

小说: 眨眼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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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心头一阵滚动,尤其侯爱凤那哀恸的号声,更使得他心胸波腾,鼻尖泛上一层浓浓的酸味;他轻轻叹息了一声,语音苦涩的说道:“爱凤,人死不能复生,你不要把身子哭坏了。”

“知哥!”

一转身投进邵真的怀里,侯爱凤的泪线再度猛涌如泉,她的泪水,已使邵真能感觉胸前一片冰凉;侯爱凤已不再那么疯狂,但依然哭得很伤恸,悲切。

她伏在邵真的胸膛,尽情的哭了一个够……

邵真静静的,温柔的揽着她的腰肢。

他没有开口,他认为此刻语言的安慰是多余的,他能了解一个人失去亲人的痛苦,那是无法描述的,也绝非是三言两语便可安慰的,只有哭才能宣泄她心中的痛苦。

像一个慈兄般的,邵真轻拭着她的泪水,他在无言的安慰着她……

说是初秋,然而打着唿哨的冷风,却有着一股寒冬的味儿。

天际上一堆堆的浓云重重的叠着,它使气压降得很低很低。

阴穆,这不像是秋天的气候,很不像。

那座耸峙在山脚下的茅屋显得更丑陋了,它完全像一个孤苦伶仃的老年人,它看起来一点光泽也没有,阴沉而森寒;尤其在它面前新加了一座新坟之后,更添加了一层令人喑哑的感觉——它令人活跃不起来。

那座孤坟跟前,一名面色伤恸的少女跪着,一名闭着两眼的年轻人站立在她的旁边。

墓碑上用正体字写着:“爷爷侯大再之墓。”

立墓人是侯爱凤。

字迹虽也秀雅,却也难掩隐它的孤仃,蹙哑。

侯大再死了。

他是被人杀死的,是谁?

他没有说,连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死得很突然,而且很凄惨。

他使侯爱凤恸不欲生,她,失去了唯一的亲人。

侯爱凤静静的跪着,她虽没有哭泣,但眼角上依稀有着几滴泫泫欲下的泪珠,原本是红嫣嫣的粉颊,透着倦累的苍白,以致于使她看起来不仅憔悴,并且消瘦了许多。

她木直的两眸,依然装满了哀伤,自然,也有愤怒;她苍白的唇角也开始紧抿起来,从那微微弯曲的孤度里,已证明她已不再是无忧无虑的女孩子了。

英朗的眉宇上,也已刻上了一片阴晦,说明她单纯的心灵已开始承受人间摧残……这些,只不过是在一刹那转变而成的——在侯大再死时的一刹那。

邵真脸上的阴沉也显得更浓了,他一直为自己的不幸而悲伤,现在又增添了一场悲剧,而这幕悲剧的主角又是他的救命恩人,他的意识里更加确定他的意念——人生总脱离不了苦痛;也增加了他对命运的抱怨——人生是可憎的!

他冷沉而且残酷的抖动他受创的心灵,他的心在喃喃说道——侯大再,安息吧;我将尽力——不,这还不够,我将不择手段,把人间所有的不幸,加诸在那凶手之上,我发誓,以我的生命向你发誓!

一只乌鸦,带着惨凄凄的叫音,匆忙而又无助似的掠过了天空,像是把侯爱凤发僵的意识震醒过来,苦涩的闭了一下眼睛,她站了起来,心底在默默哀祷着——爷爷你安歇吧,你在另一个世界里,必能见到凤儿如何向凶手报复的,我不仅要掏出他的心来,我还要叫他死不能入土;会的,我一定会这样做的!爷爷,你一定要保佑我早日寻到他……

转过了身子,她默默的凝视着那茅屋——那里,曾给予了她十几个快乐的春和秋……

把一顶圆形的大斗笠戴上,遮住了一大半的脸孔,邵真捻了捻手中的青竹杖,轻着嗓音说道:“爱凤,走吧,告诉它说我们会回来的——带着我们所需要的。”

“知哥。”

转过娇躯,侯爱凤轻轻握住邵真的手,现在,她唯一能依靠的,除了自己,便是被她握着手心的人了。

于是,两条身影渐渐的远离了这座茅屋,终至不见……

三水镇,是三条河流汇集而得名的一个镇集。

它不大也不小,人口堪称密集。

鱼产与皮筏是这里的特产与特色。

时正正午,日晒当头,燠热非常,街道上的行人要比往日来得少些。

转角处,缓缓的走来了两人。

“知哥,中午了,咱找个地方歇息歇息,顺便找些吃的,你肚子一定也饿了,对不?”侯爱凤揩了一下额角的汗水,她的两颊已是红艳艳的,她张望了一下,见前头有一座酒楼,转首朝邵真问道。

斗笠下的唇角笑了笑,邵真回道:“这是否便是你爷爷和你常来的地方?”

颔了一下首,侯爱凤眯了一下眼道:“是的,就在这三水镇,我们一定可以找出凶手!”

轻轻点了一下头,邵真道:“别太紧张,慢慢来,我们不用操之过急,凶手迟早会被我们发现;目前我们得须探听你爷爷是否真确来过这里……这,呆会再说吧,爱凤,我闻到了烤肉的香味,我们已站在一家酒楼对不?”

笑了笑,侯爱凤道:“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呢。”

说着,拉住邵真的手,走进那间酒楼。

坐定后,伙计送上了两杯茶,接着问明了两人要吃的东西;邵真阔绰的习惯依然没改,他一口气点下的五菜一汤,都是酒楼里最昂贵的名菜,另外还要了壶花雕。

进食间,侯爱风道:“知哥,方才你点菜,伙计用很奇怪的眼光看我们,好像是我们吃不起的样子。”

笑了一声,邵真呷了一口酒,微微挪动了一下嘴缘,嗤道:“你不用说我也能知道,我现在仍能感觉出有很多道目光在看我们呢。”

忙不迭转首四望,侯爱凤发现所有的食客有意无意的溜望自己,诧异道:“你说得很对,你怎么能知道?”

耸了一下肩,邵真道:“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有种感觉,也许是失明的人,他的第六感要比一般人来得灵敏吧。”

像是吃惊的点了一下头,侯爱凤又问道:“他们又为什么要看我们呢?”

揶揄似的笑了一声,邵真淡淡的道:“这就是所谓‘佛要金装,人要衣装’的道理了,咱这副装扮虽不至破烂得像街头的叫化子,但陈旧得够称潦倒落魄,而在吃大鱼大肉,难怪他们要用怀疑、惊异的现实眼光来看我们了。”

愤怒的一抬首,侯爱凤道:“我无法忍受那几对狗眼似的势力眼!”

咬着牙,接道:“知哥,有的不仅在看我们,竟还指指点点的,显然是在取笑我们尸

端起酒杯,在尖鼻触了触,旋即一口饮干,邵真习惯的扯了一下唇角,皮笑肉不笑道:“我知道,是否便是在我们左侧的那张桌子?如果我的感觉是正确的话,嗯,六道狗眼,一共三个人,对不?”

提酒壶为邵真斟上一杯,侯爱风颔首道:“不错,他们那副讥嘲的样子彷佛我们头上长了两只角一样!”

搓了一下手掌,邵真道:“让他这样吧,他们无法继续得太久了的;当我们用完这餐饭之时,他们也该结束他们的最后一餐了。”

把杯中剩余的酒一仰首饮干,侯爱凤两颊已微微的红起来,她的眼角紧张的跳动了一下,转动了一下舌尖,舔了舔唇角,她生涩的道:“说实在的,我已吃不下了。”

“你可真急哪。”微微的笑了笑,邵真接说道:“别太紧张,紧张,往往会把事情弄坏的。”

吞了一口口水,侯爱凤道:“我只是无法忍受。”

呷了一口黄汤,淡淡的,邵真道:“任何的第一次行动感受都是新奇,怪异的,尤其是在未来临之前,心房像是一张紧崩的弦,被提到了口腔一样,对不对,爱凤?”

斟酒的手,微微发抖,侯爱凤说道:“我并不常有这种现象,我,我第一次跟爷爷去抓黄鼠狼,并没有像你说的那种感觉。”

笑了笑,邵真道:“或许你是真的,但黄鼠狼再狡猾再凶狠也比不上什么事都能做出来的人,是不?人的反击要比一头畜牲厉害多了。而且,这不是捕捉猎物,这是玩命,只要一疏忽,随时便有脑袋开花,或者是胸膛被开了一洞,也许一眨眼少了一只手或一只脚的可能性。”

一口灌完酒,侯爱凤道:“我不紧张的,你感觉不出吗?”

含笑着,邵真道:“我能感觉出来的,你的呼吸加快了,你说话的声音也在微微抖颤着,爱凤,你如果不否认,嗯,现在你的手也在发抖,对不?”

咬了一下牙,侯爱凤道:“我不想辩驳,我可以以行动来证明你的猜测是错误的,只要,只要你认为你现在已吃饱饭了。”

微微颔动了一下斗笠,邵真道:“小妮子,瞧不出你满身傲骨哪。”

像是不耐烦的蹙了一下眉头,侯爱凤道:“知哥,我只等着你哪。”

淡淡的摆了一下手,邵真道:“你尽可去证明。”

圆圆的脸蛋,浮起了一层汗光,侯爱凤一咬牙,说道:“好,知哥,你在此等我。”

“慢,慢。”一扬手,邵真道:“无风不起浪,无缘无故招惹人家,容易造成笑话的,你必须找一个动手的理由。”

微微一愣,把正想离座的娇躯挪了一下,侯爱凤道:“找人打架也要有理由的么?”

抚了一下唇角,邵真道:“这并没有一定的规定。但是通常持有理由,而且是正确的理由,打起架来似乎比较顺手些,并且事后不会惹到坏名誉,如果无理挑衅,纵算打胜了,却也会往往遭到一些自持正义,好管闲事的人插手,事情的转变,也就往往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了。”

呐呐的眨了眨眼,侯爱凤问道:“我们何必找理由呢?他们这样看我们,已经是侮辱到我们的尊严,我们还须要别的理由吗?”

摸了下巴,邵真道:“这个理由只是我们单方面的感受,他们可以不承认的,他们甚至可以说,你不看我,怎知我看你?这虽很强词夺理,但也够我们哑口的,事实上,再说,谁也没权利禁止别人看他所爱看的东西,你说是不?”

挑了一下眉梢,侯爱凤显然有点火气道:“那,那你认为我们应该如何制造理由呢?”

淡淡的,邵真道:“这就要看你自家啦,为什么人说姜是老的辣?江湖经验老到的人,和方出道的毛头,对方的胜利便已占了一大半,所以,我只能提醒指点你这些在刀尖上打滚的诀窍,而其中经验的体会,便靠你自己去领悟了。”

咬着下唇,侯爱凤道:“好,我试试看。”

舞弄着筷子,邵真道:“记住,别太紧张,更不能畏怯!紧张易造成自己章法的慌乱,畏怯能暴露自己的弱点,你必须很沉着,甚至表面可以装得很不在乎,你就当你在猎狼一样,狠狠攻击你的猎物,懂吗?一点也不要留情,对敌人慈悲,便是为你自己挖一口坟墓。”

按住腰间的剑柄,侯爱凤长长吸了一口气,缓缓吐道:“放心,我不会太糟的。”

颔了一下头,邵真沉声道:“对了!要有雄心,信心,你只须照着我的话去做,必要时,有我,知道吗?”

唇角勾起一丝傲意的棱角,侯爱凤道:“知哥,让我证明初生之犊不畏虎与你瞧吧!”

说着,把身子侧了一点,柔荑撑住桌面,低着面颊,使螓首歪斜着,视线正好落在左侧的“猎物”身上。

第十三章

也许是经邵真的“打气”,侯爱凤差不多可以平静原先的紧张情绪了,她把目光很稳定的打量着离她与邵真有两桌空间远的“目标”,她眸孔的中间映着的是一名年岁约有四旬左右的中年大汉,他那副长像并不很惹眼,五官平凡,且微呈方脸的国字形,但他堪称大嘴的唇边却有一处很醒目,正巧唇口的左边长着一颗如豆大的黑痣,并且还生了一根半指长的黑毛。

当他启口讲话时,那根毛便也一上一下的摆动起来,颇能引人发笑。

紧挨着他右边的一名年纪要小些的壮汉,扮像却很突出,粗眉,大眼,塌鼻,厚唇,而五官几乎要挤在一块,因为他那张脸并不很大,以致他笑起来的时侯,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大局”,几乎整张脸都要收束起来。

尤其他身穿的贴身蓝色劲装,透着闪闪丝光,崭新非常,胸前并打着一个斜十字结,倒有股粗里含细味儿。

再有一名看来已是很衰老的老头儿了。

也连眉毛都要落光啦,远远看上去,倒真像个木偶,但却皱纹满面,老态毕呈,两颊凹进得非常厉害,简直就像是长着两个酒涡,面色很白皙,有点惨森森的样子,身子非常细瘦,就以他坐着的高度便要比那两名高出了一个头。

身上穿着一件颜色鲜明的花色大袍,与他的年岁很不相称,令人觉得怪别扭的,而且大袍显得非常蓬松,非常不合身,就好像竹竿顶着一面花旗子一样。

打量完毕,侯爱凤开始寻找她的“开端”……

正思索间,显然是那三名已发现侯爱凤正瞪着他们,三人也齐齐把眼光朝侯爱凤瞪!

胸中猛感一窒,但旋又用力一挺,并且重重的哼了一声,侯爱凤唇角漾起了一丝鄙夷的微笑,猛猛的甩过头来。

“老姚,瞧见了没有?”厚厚的黑唇翻动了一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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