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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部分

向死而生-第120部分

小说: 向死而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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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一下脆响。阴影中突然有什么闪过,眨眼间她手上那积累陈年血迹和铁锈的镣铐就断成两截,干干脆脆摔在地上。

    狱卒才刚张开大嘴准备叱问,就见这个不识趣的女囚挥挥手。

    修长白皙的手,在阴冷昏暗的地牢中轻轻打个响指;新雪般的颜色,灵巧的动作,即便沾上些污垢,也很好看。

    啪嗒。

    轰——

    地牢突然一阵剧烈摇晃!土石震动,伴随一道天光,地牢顶竟直接破了个大洞!狱卒和囚犯俱都下意识抬头望去,正好迎面一阵腥臭的气息,来自一颗须发皆张、面目狰狞的龙头!

    “嗷——”

    “啊啊啊啊妖魔!!”

    在妖魔引起恐慌时,某个“不识趣的女囚”愉快地猫进一旁的影子里,还顺走狱卒身上的钱袋,踩着轻快的步伐直接溜出混乱之地,转眼就消失在人海中。

    龙首猫身、背生双翼的妖魔在监狱上方盘踞一会儿,张牙舞爪地喷涂鼻息。等匆匆赶来的禁卫军大着胆子射出第一支弩/箭,它忽然又变化成龙首蛇身的模样,盘旋着往天空更高处飞走了。

    留下柳国的人民兀自惊慌,好半天才发现,那样可怕的妖魔竟然一个人没吃。呆滞许久后,衙役和囚犯又同时发现,原本坚固的牢狱已然被破坏了个彻底。于是一时间,囚犯忙着逃跑,衙役忙着向上级汇报和请示,从而又引出了许多后续的社会治安事件

    不过,这些就不是囚犯兼灾祸之源的明月小姐所关心的了。

    她离开那片是非之处后,很快就给自己准备好了一套伪装:东家顺一件上衣,西家拿一条裤子,再顺手从成衣铺子里扯走一件披风,最后还悄悄爬了百花馆的楼,拿姑娘的眉笔给自己加上两条粗眉,对着镜子看看,又拿灰拍在脸上,再刷刷加些皱纹,做成饱经沧桑的旅人形象。

    她安慰自己,这可不算偷,毕竟她有放钱作为交换嘛事急从权,人生在世就是要互相帮助。至于钱花光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嘛自然是拜托魇苍从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员家里东掏掏、西拿拿了。

    这里是柳国的首都——芝草。柳国位于大陆最北端,芝草所在的朔州在南部,同恭国接壤。现在离春分还有两个礼拜,如果不能在春分那天到达令乾门就没有意义了,因为令乾门唯独会在那一天打开。

    虽说既来之则安之,但直觉告诉她,她应该去升山。明月从来相信自己,所以也一直在认真筹备这件事。可惜降服魇苍这货花了她不小的力气,她不得不休息几天才能赶路。

    ——主上!可以骑在我的背上去那里!

    魇苍积极邀功。

    “哦?你可以长途飞行?”

    ——主上您真是开玩笑,我可是海底最伟大的强者!虽然也能飞,但我更擅长的是从海里游过去。像这样,潜下去,用腮呼吸,然后一口气冲过去就好!

    “那我会溺死的”

    她这是倒了什么霉,才会找到这么蠢的妖魔当手下?明月望着芝草城高远的蓝天,一时感怀,进而将手伸进自己影子里,重重弹了一下魇苍鼻梁上被她捅出来的伤口。

    嗷呜——

    最伟大的海底霸主捂住鼻子,委屈地哼唧一声。

    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令乾门?大概是买一匹最快的骑兽。

    拜过去辗转不同世界的经历所赐,明月很快就找到了一个不错的掮客——黑白通吃、口风严密、绝不多问。付了足够的定金——或许还要加上手里寒光闪闪的三日月的威胁——对方痛快地承诺,会把最新一匹孟极留给她,要她等待五天时间。因为孟极很贵,掮客还送了她一个搭头——一块新的朱旌。

    之前说过,对这里而言,旌券相当于身份证,没有旌券就寸步难行。偏偏柳国对旌券管制得又格外苛刻。明月自己的旌券早就丢在虚海里,仓促之间又很难从柳国官府那里申请一张合法的旌券。只不过,有个道理可以概括为:越是官府禁止的东西,越是有利可图。既然旌券管得严,但又总有一些人——逃难者、通缉犯或者别的什么人——很需要一个新身份,那出现旌券贩子也就不奇怪了。反正穷人命贱,很多人在潦倒之际,会选择卖掉他们最后一点值钱的东西——他们的身份。反正日子过一天是一天,之后的麻烦是之后的事。

    这是个很残酷的现象,但不可否认,它的存在的确方便了明月行事。反正掮客轻轻松松就给了她一张朱旌,还好心提醒她,说她最好把头发也弄一弄;没有哪个浮民能养出这样一头乌黑柔亮的长发。

    明月答应了。她蹲在河边,下定决心要割掉长发,但她刀刃都已经对准了,却就是迟迟下不去手。犹豫再三后,她还是无可奈何地长叹一声,皱眉放弃了剪头发的念头。

    “万万没想到,我竟然也有如此爱美而不愿意剪头发的一天”明月一边嘀咕,一边把黑亮柔顺的长发塞到披风下面,再拉上兜帽。反正只要不让人看见就好了。

    因为主上是麒麟啊。潜伏在影子里的妖魔——魇苍——如此理所当然地回答。麒麟每一丝头发里都蕴含了力量,再说所谓头发就是麒麟的鬃毛,也没有哪只麒麟会愿意自己变成兽形时是个毛发秃噜的怪模样。

    明月品鉴了一下魇苍这句话,觉得这只妖魔好像对麒麟缺乏足够的尊敬。

    ——主上可是第一只降服我的麒麟!

    魇苍回答得洋洋得意。

    ——以前也有不自量力的麒麟,但是被我吃掉了!

    吃掉了?

    “魇苍啊。”

    ——是,主上!

    “我突然想吃龙头火锅了。”

    ——???

    魇苍是海底的霸主,也是妖魔中的好奇宝宝——精力旺盛,喜欢热闹。他听不懂主人的话,便决意打破砂锅问到底,纠缠无果之后,他开始不断提出新问题,比如主上一只麒麟为什么还要去升山;主上为什么不飞,明明麒麟才是天底下跑得最快的大妖,只要变成兽形就能转眼跑到令乾门;主上为什么无法转换形态

    他独自在那儿blablabla说个不停,明月一开始还扶额,后来干脆就坐在河岸边,抱着膝盖听。使令两枚幽绿的眼睛在暗处一闪一闪,嘴里絮絮叨叨,好似永远有问不完的话。明月听着听着,不经意地,脸上浮出一丝淡淡的笑意。

    真是令人怀念。

    ——主上,我魇苍真是太感动了。

    妖魔突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嗯?”

    ——主上!您是第一个!第一个耐心听完我说话,不嫌弃我话多的人!

    傍晚的风缓缓吹拂河岸。春天已经到来,但北地的初春从来都更像寒冬的延续。春风一点不柔,更加不暖,吹在行人的身上,直教人冷得打颤。唯有一些时候唯有在这样夕晖绚烂的河面,微风拂动河水,拨出琴弦般不断轻颤的流光,这时,无论是这风、这水,还是半映夕霞半映夜色的异国的天空,才会在刺骨寒意中沁出一些脉脉温情来。

    眼前平平无奇,甚至可说有些暗淡的景色,忽而明丽温柔不少。

    “哦,这个么”明月将下巴搁在手背上,微笑着,“大概是因为,你和某人有点像。那家伙也是,喜欢自说自话,兴头上来就没完没了。”

    ——‘某人’?

    “说成‘某妖’也许更加恰当。”

    魇苍十分迷茫,心想,但是自己不才是主上第一只使令吗?但他是一只聪明的、贴心的妖魔,魇苍跟自己嘀咕,贴心的、聪明的使令就该知道,在主人不想多谈的时候,就不要多问。

    宵禁!宵禁时间到了!

    背后的街道上有几个官兵走过,手拿利器,胡乱朝两边挥舞。他们口中大声吆喝着,要小民们快快回去,否则就要被当作可疑之人抓起来投入大牢。

    据称明月是一头麒麟,不是小民,但形势比人强,当然也比一头不会变身的、落魄的麒麟要强,故而她暂且屈服于官兵的淫威,乖乖离开河边,合着人流一起,溜达回了当下寄身的客栈。

    刘王在位已有大约一百三十年,曾是一位人人称颂的贤王。他将法制奉为统治之道,同能干的臣子一起,花费多年时间,精雕细琢出来一套完备的、合宜的律法。他同时也是一位仁慈的王,登基的初敕便是“唯大辟不用”,即无论如何都不得剥夺罪犯的性命,而要以教化子民为最终目的。他成为刘王后,柳国在长达百年时光里都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首都芝草也在那一时期不断扩大,人口繁盛、商业发达,纵横的街道就像律法一般规整。

    然而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花费百年时间才辛苦长成的树木,要砍掉也不过几个时辰的功夫。国家兴衰也同此类似,在漫长光阴里构筑出来的繁华,十年时间就能将之磨损得暗淡发黄。

    这个曾经由王亲口说出“唯大辟不用”的国度,今日已经是一个死刑泛滥的恐怖之地。这样的变化是何时开始出现的呢?谁也不知道。街上的老人依旧记得刘王曾经的慈爱与荣光,芝草街上那破损的戏台至今还有小孩子在那里玩耍,这仅有的娱乐也仰赖于刘王过往的恩泽

    这一切是怎么变成如今这样的?实施宵禁,每到傍晚就开始厉声驱赶人民;每月都有罪犯被处死,抢劫和杀人这种重罪却愈演愈烈;击响官府门口的鸣冤鼓,用血肉之躯滚过顶着铁钉的木板,血迹斑斑地来到上官面前,为自己被处死的家人喊冤,最后自己却也不明不白死在官府,这样的事竟然数也数不过来。

    刘王失道了。

    当第一头妖魔出现在芝草街头,将一个壮年男子拖走吃掉后,这个暗地里流传的说法再也无法被压制。也正因为如此,明月前些天指使自家使令闹出的一幕,才没有引起太多人的重视。

    这个国家已经倾颓了。柳国的官员和子民,待在这栋名为“国家”的大厦里,只能呆呆注视着这一场辉煌的崩塌。

    “柳国完蛋了。只要看看那些官员脸上的表情就会知道,刘王已经放弃这个国家,所以这些官员也放弃了这个国家。”

    坐在窗台上的男子,因为身形高大而不得不屈起一条腿,才能蜷在窗框里,而另一条腿则自由自在地搭在窗外晃悠。他的头发扎成高高一束,乍眼看去是黑色,但看仔细了又能看出一丝墨绿的光泽。

    那人回过头,露出一张笑容爽朗的面容;剑眉星目,鼻梁英挺,可谓是个硬朗的美男子。

第三十章 风汉() 
不要随意惊吓一个曾在黑暗中行走的人,因为他们本能的反击将如疾风骤雨;不死不休。

    开个玩笑;情况当然没这么严重。但在理智做出判断前;明月的确已经抽刀上前;一刀直指男人要害。对方脸上闪过一丝讶异,但这分惊讶并未妨碍他的躲避,甚至当他单手将自己整个人拉起来时;他还能及时拔刀架住明月的下一击。

    从角落的影子里,飘来一声细微的“咕噜噜”;令人联想到野兽攻击前,从喉咙中发出的威胁的低吼。

    明月飞快瞟了那边一眼,同时制止了蓄势待发的魇苍。

    双刀相击;清响长鸣。明月一击不中,理智也已回归,便即刻后跃几步,挑眉看向男人。“哟;力气不错嘛老铁。怎么现在难道流行夜闯闺房吗?”明月随意甩了甩被震得发麻的手臂;“大驾光临,是为劫财还是劫色还是两者都有呢,强盗先生?”

    “真是位厉害的小姐。”男人摸了摸鼻子,潇洒地将刀还入鞘中,打量过来的眼神含着笑;却又异常犀利。“该怎么说呢;不愧是能做到杀人、抢劫和越狱这三件事的小姐。”

    “我可没干过那种伤天害理的事啊。”明月义正言辞道;“我是无辜的。”说话间,她也将三日月收起来。飘忽昏暗的灯光里,三日月仍在挥动间发出一线炫光。

    男人被吸引了目光。“真是一把好刀。”他称赞道,“就是用那把刀砍下了可怜的商人的头颅吗?”

    “都说了我没干过那种事。”明月说,“莫非尊驾是来寻仇的?那可找错了人。”

    “‘在下远道而来,只为取你项上人头。’这种说法虽然非常霸气,只可惜并非我的目的。”男人发出爽朗的笑声。他看似不经意地走近几步,高大的身躯在低矮狭小的房间里更显高大,当他抱着刀身宽阔的长剑,在幽暗的灯火中笑出一口白牙时,几乎像个顶天立地的魔王一般恐怖。

    “我不过是听说自己预订好的孟极被人抢走了,所以才来瞧个究竟。”男人低沉的声音听上去兼具玩味和不怀好意,“没想到正好撞见芝草的通缉犯之一。抓住你交给官府的话,可是能换到一笔不错的赏金的哦,小姐?”

    “有钱买下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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