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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重生之恶后从良-第17部分

小说: 重生之恶后从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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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采苓这才细细打量了说话的女子,女子皮肤白皙,身材娇小,一双细长的眼睛含着桃色,给人机灵聪慧之感。不过打扮十分低调,一头乌黑长发梳着三股辫扎在脑后面,并没有用桂花油将碎发抹平,相反给人一种蓬松之感,一捋稀薄而弯的头帘挡住了轮廓好看的额头,耳边的发髻各留一小撮,不长,刚好一个手指的长度。

    这半点没有洛阳千金小姐模样,若不是那句话,只会让人以为是一个丫鬟。

    这就是那个婚前失贞的四姐,贺潇潇。

    记忆中的贺潇潇断没有眼前人的机灵,相反因为不爱读书学习,闹出了不少笑话,而且婚前失贞事情传开之后,整个洛阳都没有人再求娶她,落得被父母嫌弃的下场,只让她待在后院。

    贺潇潇失贞之事,在宫中她也有听闻,她许配的人家是开国老将军的长孙,这老将军这几年很不安分,偷偷在南疆组建了军队,没过多久她就抄了他的府邸,幸好贺潇潇没嫁过去,不然就位列在九族之中,是要被杀头的。

    如今一见,只觉得她是一个极聪明的,而且明显向她主动示好。江采苓微微一笑,将贺潇潇记在了心上。

    一轮弦月挂在天空之上,彩云浮动。

    一回到房间,就有一个飞镖射了进来,江采苓取下飞镖在箭头上面看到了南侯府的标记,知道这就是江雀给她的回信。

    拆开来看,只见江雀将苏清城的详细资料都查了出来,大体扫了一眼,发现了几个有用的关键词:是苏家领养的孩子、在列国间有生意往来、武功高深莫测和身边高手云集。

    又看了一遍纸上的信息之后,江采苓顺手烧了纸,她越深究越发觉得这个苏清城背景藏得很深,他身上藏着很多疑团,他将眼线布到相府到底想要干什么?他身边高手如云难道只是因为他是金行公子?

    与此同时,苏府。

    华灯琳琅,笙歌燕舞,波斯琉璃灯盏挂在棚顶,照得整个房间都亮如白昼。

    厅中央有着十六个妙龄少女在波斯地毯上赤足舞蹈,本就花纹繁琐的地摊上萦绕着美丽身影。

    领舞的女子热情奔放,一曲终了之后没有跟随众人退下,皓腕轻抬便褪去了白色的舞衣,身上剩下了一个双鱼红抹胸和轻薄的纱裙,白嫩的赤足踏着柔软的地毯盈盈走向高处,大胆地坐在了妖孽男子的腿上继续舞蹈,细腰扭动,媚眼如丝。

    就在男子大手一握想要握住女子下颌一亲芳泽的时候,女子娇笑着向后躲去。修长而白皙的大腿转了一圈,跨坐在他身上,纤纤玉指捏其一个紫红色的葡萄含着樱桃小嘴中,俯身凑近男子的嫣红的唇瓣

    男子笑意吟吟,修长的手指在女子唇瓣上擦了擦,拇指上满是殷红的胭脂和葡萄流下了的汁液,女子贝齿轻咬意欲更靠近,结果男子反手一推将她推在了地上。

    刚才满是温存的眸子中半点没有了暖意,苏清城徐徐开口,“艳云,你以为这样的搔首弄姿顾既明会喜欢吗?”

    艳云见惯了男子这般模样,用手背抹了抹嘴唇,然后在地上摆出了一个撩人的慵懒姿势,“我的清城少主,你本来就是一个石头,那顾既明比你更像是一个石头,你让我这个娇滴滴的小女子勾引一个石头,简直就是对牛弹琴。不过艳云倒是很想知道,少主不是已经找好了眼线吗,怎么还需要艳云进相府?”

    “贺翎儿经过顾既明的英雄救美就彻底要和我断绝关系。”

    “这还不简单,少主不如杀了她,将艳云易容成她的样子嫁进顾家。”

    “艳云媚骨天成,藏在面具下也掩盖不住。”一个声音从大门口传来,此人是苏清城的心腹庆山,庆山半跪在苏清城面前,拱手道,“已经按照少主的吩咐,找人顶了罪,没有人怀疑。”

    “嗯。”

    “少主,这件事还是属下办事不力,我们布局这么久,眼看就要成功了。只可惜那天属下没有拦下顾既明,竟让他先少主一步救了贺五姑娘!”

    向来含笑的桃花眼中依旧弯着,眼底却不见笑意,仿佛千年古潭,深不见底,苏清城嫣红似花瓣的唇轻轻张开,“无妨,本来花了一百两要那捕头狠一些对贺翎儿,想等着她被折磨得遍体鳞伤的时候就她出来,这样一来她自然会对我更加感激,嫁进顾家之后为我们做事,不过竟让顾既明抢先一步,是我疏忽了。”

    “少主,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做?”

    艳云站起身子,纤纤食指娇嗔地点了庆山的额头,红唇一扬,“不日之后便有南诏使臣来洛阳。这南诏和大周虽然修过边疆十年无争,但今年刚好是第十个念头。”

    “少主的意思是借着南诏来使一事,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苏清城抬手拿起白玉杯呷了一口清茶,没有开口,唇边绽开了一抹笑意,宛如三月春风,桃花开遍。

    就在庆山以为少主不会讲话准备告退的时候,只听到一个慵懒的声音从高处倾洒下来,“贺翎儿有些碍眼了,一并解决罢。”

    “是。”

    一阵寒风袭来,刚刚走上床榻的江采苓忽然觉得有些冷意。

第23章 约会() 
江采苓一大清早就被白荷梦乡中拉起来洗漱装扮,活脱像是一只宠物一样,等她终于醒了困劲,看着铜镜里娇嫩颜色的姑娘不禁骇了一跳。

    一身浅粉穿花罗裙配着一个毛茸茸的领子,柔顺的头发梳成了双环髻,两边各插着一朵粉白色的绒团团,双颊被胭脂染成了粉红色,倒真的像是一个毛绒绒的宠物了。

    “白荷,你这是要做什么?”江采苓自身年纪不小了,见到如此粉嫩的打扮,只觉得浑身不自在,说话时口气不禁重了一些。

    白荷咧唇一笑,露出了一排小白牙,继续手里的动作帮江采苓画眉道:“姑娘刚才和周公下棋激烈没听到白荷的话,可怨不得白荷。这顾相昨日就下了请涵邀请姑娘赏枫叶,夫人因昨日发生了很多事就忘了同姑娘说,这一清早想起来,便唤白荷为姑娘好好穿衣装扮。”

    一听到顾既明名字,江采苓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下意识咳嗽起来。

    “姑娘咳嗽也没有用的,夫人说近日务必将姑娘送到明镜山。”白荷手里的动作爽利,话音刚落,双颊就泛起了笑容,错开身子让江采苓更好地看到铜镜,“姑娘之前就喜欢这颜色,这阵子倒是装扮得有些老气,净是深蓝色的衣服,这样粉粉嫩嫩的看起来多好看。”

    “我怎么没觉得,粉色衬得我脸色灰暗,哪里好看了?”

    又粉又白又毛茸茸的,难不成是要扮成兔子?

    江采苓着实受不了,抬手就要摘了头上的绒团子。

    “我的好姑娘,这可是夫人要求这么装扮的,若是你惹了夫人不开心,姑娘又不能出府了。”

    孟云向来温柔温婉,在记忆中贺翎儿从来也没有被她骂过,然而每当贺翎儿做错事情,她都会用各种办法惩罚她。贺翎儿爱吃糖的时候,做错事就罚她一个月不能吃糖;贺翎儿长大知道打扮了,就罚不给她做新衣裳买新出的首饰。

    现在到了江采苓这里,孟云就罚她不许出门,完全是掐准了她的七寸。

    江采苓最终还是放下了手,接受了兔子一样打扮,乘着轿子到了明镜山。

    一座明镜,十里醉红。

    如今正是枫叶最红的时候,明镜山是整个洛阳赏枫的最好地点,路上的行人不绝如缕,有携家眷前来享受天伦之乐的,也有少年少女同游感受花前月下的。

    江采苓下了轿子,远远看去,整座明镜山像是画师手里的朱砂倾洒一片,点缀成了红得醉人的成片火枫,映着碧天白云和火红枫叶的浅潭上浮着三四片落下来的枫叶,勾勒整个明镜山充满诗情画意,美丽得仿若仙境。

    “汪汪!”

    一个金色的小小身影向江采苓奔来,定睛一看正是阿瓜。阿瓜张大着嘴巴,伸出的舌头一荡一荡的,泛着阳光的金色毛发随着奔跑的动作起起落落,一眨眼就从远处跑到了江采苓近前,开心地大叫,蹭着她的小腿,毛茸茸的尾巴左右摇晃着。

    见到阿瓜,便知道顾既明就在附近了。

    蹲下身,抚摸着柔软的毛发,像是想到了什么,抬手将头上毛茸茸的雪白绒团子摘了下来,绑在阿瓜耳朵两边的毛发上。

    刚绑好一个,看着眼前可爱的阿瓜,江采苓便忍不住笑声,抬手要将另一个绒团子解下来的时候,手腕感受到了一阵温暖的触感。

    接着,头顶传来磁性动听的声音,“翎儿很喜欢阿瓜。”

    抬眼,就对上了一双墨色的眸子。

    翎字和苓字读音一样,顾既明不知怎么,自从上次将她从牢中救了出来,就一直唤她翎儿,每次一喊翎儿,她便总觉他说的是苓儿,让她心中不禁一惊,生出些许涟漪。

    江采苓站起身,标准地施礼后,淡淡开口,“这狗叫阿瓜,很有趣的名字,顾相怎么想到起这个名字?”

    顾既明俯身摸了摸阿瓜的头,眸中难得溢出些许暖意,阳光之下,一人一狗在这风景秀丽的地方竟让顿感温馨,顾既明薄唇轻启,唇角若有似无地牵起,“是一个无趣的人起的。”

    眸中的神色一愣,心中的涟漪重归平静,江采苓想不到在顾既明眼中她是一个无趣的人。明明她用尽了方法逗他开心,可是没有想到顾既明却说她无趣,还真是一颗真心喂了狗,在顾既明俯身摸毛的时候,江采苓一双黑白分明的杏眸不禁狠狠地瞪了顾既明一眼。

    这神色落在了顾既明眼中,一双如画的墨色眸子闪过一丝笑意。

    二人继续往前走,九歌亦步亦趋跟着,白荷皱着眉拦住了九歌,“他们二人出来培养感情,你紧紧跟在后面算什么?”

    九歌闻言,咧唇一笑,露出整齐的白牙,“你这小丫头知道的倒是不少。”

    白荷没再言语,和江采苓二人保持着十步的距离慢慢跟上。

    枫叶如酒,骄阳似火。

    今天天气格外的暖,平日都要穿毛领子衣服出门,今日穿着单衣走了几步倒觉得有些出汗。

    走不远处就有一亭子,上面写着集贤亭,里面都是书生打扮的青年,中间是一个长桌,上面铺满了宣纸,旁边是三两书童温酒烹茶,看样子是一个读书人的集会。

    还没有走近,便听到一个瘦得像是竹竿的青年动情地吟诗一首,“林间暖酒烧红叶,一行白鹭上青天。”

    话音一落,便听到周围叫好声不断,“好诗啊好诗!”

    “好一红叶,好一青天,画面瑰丽浪漫,有着李太白遗风。”

    林间暖酒烧红叶,石上题诗扫绿苔。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没想到这两首诗竟然能被按倒一处,江采苓红唇一扬,白居易和杜甫若是听到自己的诗有着李白风骨,不知应是勃然大怒还是哭笑不得。

    “翎儿笑什么?”

    江采苓一抬头就对上了顾既明那双如画的眉眼,掩饰一笑,装傻充愣道:“这些文人雅士在枫林煮酒,实在是雅事一件,听刚才那人吟的那首诗朗朗上口,应该是佳作吧。”

    “诗句,的确是佳作。”

    没走多远,江采苓就觉得脚底有些发酸,走路的速度不禁慢了下来。

    贺翎儿的身子骨娇生惯养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江采苓等店铺开起来之后,练一练这副身子,至少能走远路。

    见她额上冒着一层薄汗,顾既明便停了下来,“去那边的亭子休息一下吧。”

    江采苓点点头,拿手帕擦了擦额上的虚汗。

    刚巧的是,在亭子里刚休息了一会儿,顾既明去随从处去水囊,空气中就飘来了一股脂粉味道,没一会儿,就看到五六个穿着粉粉蓝蓝华服的女子向这边走来,为首正是那日千灯会上没少挤兑她的侍郎之女钱兰。

    钱兰穿着一身杏黄色的罗裙,攥着白绒毛的领子和袖口衬得整个越发俏丽,金线描绘的双鱼图样束腰将原本玲珑有致的线条勾勒出来。钱兰的容貌是极好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大周和旧唐不同,崇尚以瘦为美,若是女子有一细腰,那可比脸蛋美若天仙还要吸引人。

    钱兰就有着引以为傲的细腰,单手可握,加上本就白皙精致的脸蛋,很多士族才俊对其趋之若鹜,若是多读一些诗书、精练些舞琴应该能与位列十二贵女之首的袁高阳齐名。

    “这不是贺五小姐吗,怎么自己一人在这里赏风景?难不成是因为贺五小姐没有朋友?”钱兰说完,她身边的一众贵女便“咯咯”地笑了起来。

    江采苓也扬唇笑了笑,像是没有听出钱兰语气中的揶揄一样柔声道,“钱小姐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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