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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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我不难受,这雷白花花的看着吓人,可打不到我身上,我也照样不难受,只是看着从前力气颇大,一个人能抗两个扁担的小黑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我就突如其来地很难受,难受到即便我胸腔里头没有心,也是闷闷地喘不过气,恨不得把血肉都给吐出来的难受。
我想,我大概是真的很对不起阿荷,也很对不起小黑。
阿荷死了,我做不了什么补救措施;小黑离死不远了,我还是没什么补救措施,只能这么干看着。
涂修文之前对着草灰发呆时,我也趁机算了一把,但可能是我长得丑,手又黑,所以每次一要算些什么了,就铁定算不出什么好事情来。
我算出阿荷的确入了轮回,但是只入了区区两世,她生前没做过什么坏事,按理来说不用埋个风水宝地,她下辈子也照样能吃饱穿暖,一世接着一世,总是要比上一世好些的。但第三世的时候,却因为一个意外,不幸背上了两条人命,然后原本该是一世美满的姻缘,一世美满的终老,就结束在了那个上吊的小姐身上。
那个意外,就是我。
第三世的阿荷原本该是个清代中产阶级家族里头的大小姐,虽然嫁不了王公贵族八旗子弟,但相一个一表人才的男人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可坏就坏在,那年我脑子一抽,突发奇想地要去瞧瞧第一世阿荷的墓,去的半路上因为心情不好,就伸脚踹了个小石子,让那日出门踏青的小姐崴了一脚,直接错过上轿的时间,碰上了那个穷书生。
其实若是我那天没有突发奇想,那原本的流程就该是转世的阿荷和一个憨厚老实的男人成亲,大家皆大欢喜。
当然,我看完阿荷之后就走了,小姐和书生却是把私奔和该干不该干的事情全都干了个遍,最后书生被关起来,打了半死之后,又活活饿了半个月,转世的阿荷又一次地没有好死,把身边的一个老婆子和小丫鬟拖下水后,自己良心上一个没承受住,就一脖子吊在家门口那颗枇杷树上了。
真的,要不是涂修文阴差阳错让我看到了这些,我大概到现在为止,都不会知道自己曾经一时的举措,会带来这样大的影响。
原来这就是涂老仙曾经一直跟我说的,天自会主持公道,人亦自有天收。
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法则,都有自己的平衡。
平衡一旦破了,就是覆水难收,得用上几生几世去赎。
从前我不觉得,现在我觉得我真的是有点问题,不是脑子有问题,就只是行为举止有问题,不论是我修人的方式,还是处世的道理,我明明不懂,却还是硬要装懂;明明想变成人,却自以为地率性而为,看谁像好人就不杀,看谁像坏人就吃进肚子里,我以为凑齐了魂魄再加上一颗人心,就能变成人,却忘了我从头到尾就不是个人。
我就是一个妖煞,连能修炼成人的妖怪都不是。
可就因为我是个妖煞,天道收不了我,阿荷和那个倒霉的书生就落得一个魂魄不宁,连投胎都投不了。
我看着小黑,越看越难受,恨不得帮她把地上所有的草都给拔了,再用盆装好放到她跟前,好让她不要自己亲自动手,什么事都让我帮她来就行了。
小黑当然还是没什么知觉,她甚至连嗅觉听觉都没了,总之寻常人有的五感她一概都没,成天除了饿就是发呆,大概也就是在杭县那颗枇杷树底下才站得住,不光站得住,还能站的时候对着空气说几句话,说的是有理有据的,并不光是喊饿。
我打算先去杭县找伍韶川,等小黑彻底地被饿鬼的阴气给耗死之后,我就把她的身体烧了,全部埋在枇杷树底下,大不了我再给她偷一枚铜元宝和五帝钱,给她去阴间买路,这样书生能过奈何桥了,那枇杷树上的小姐也能了却执念,也跟着去投胎了。
只要下辈子再也别碰上我,别再叫我搅黄了他们彼此的命就行。
“唉。。。。。。。。。”我躺在草地上,不知道以后该如何打算,好像狃阳山也不是多好的地方,但是聊胜于无,没有山珍海味,野兔子总是可以吃上一两口的。
我决定,这回回狃阳山,起码得呆个两三百年再出来,要是野兔不够吃的话,就叫伍韶川下山给我去买吃的,只要西南方的那位高人别寻到我的地盘,我就能躲到海枯石烂,高人成仙为止。
“小黑啊。。。。。。。。”我摸着小黑已经没有一点血色的脸蛋,这张脸蛋的触感简直和真的死人有的一拼,但我知道小黑还没有死,死也不可能当场就死透,所以还是对着她保证道:“你放心,等我回了杭县,我就把枇杷树下头的东西挖出来,再把你俩埋在一起。。。。。。。。。大不了我用自己一百年的修为给你在阴间俩保驾护航,一路送到你们喝孟婆汤为止,不管怎么样,我都要送你们一起去投胎。”说完,我还很重地拍了拍小黑的脑袋:“放心吧,我一定会说到做到的!!”
说的我快把自己给感动了。
可是小黑没有回应我。
她嘴巴里嚼着青草,面孔和衣服都湿漉漉的,白色的雷一打,她的脸就亮一阵,雷不打了,我就只听见她嘴巴里头干嚼着青草,就只是嚼着,不咽下去,像是在嚼人骨一样。
天上好像撕开了一道口子,‘咵嚓’一声,就又是一道雷。
这回劈的稍微近一点了,能让我把小黑的脸和身体全部看清了。
原来她把身边的草都拔光了,开始啃起了自己的手指。
我看了看她的手。
哦,原来啃的还是食指。
第135章 相会()
人身上肉最多的地方,除了屁股之外,大概就是肚子了,不过胖子除外,胖子身上打哪都不能下嘴,一嘴就是一口肥油,不光妖怪吃了腻味想吐,就连正常的火化都得多费几根柴火,到时候烧下来的灰说不定还不是白的,是跟那些溢出来的尸油一样,是黄色的。
像涂修文和伍韶川那样的身材就正好,骨肉匀称,长手长脚,妖怪一看就知道这人的身上哪里有肉哪里是骨头,这人的外头是一层皮脂,里头是挤了千层万层的弯弯绕,简直可以掏出来走一步啃一口地当干粮吃。
我和小黑说了好一会儿的话,天上的雷大概也不是真要冲着我们身上劈的,大约是涂修文要去找的那位高人逆天修行,已经修出了端倪,所以这几天外头不是白日打雷,就是晚上霹雳,再不行就是飞鸟大批向东迁徙,总之各种奇事接连地发生,好像真是要印证了那句老话——凡逆天者,天自会来收。
这雷不劈在我身上,但光就是围绕在耳边,那也是够吓人的了,尤其对于我这种生自瘴沼之地的妖煞来说,那是劈一下我就得抖三抖。从我生出自己的意识,并且自打我逼着自己修炼开始,我就从来没有受过天雷还有刮骨这样的渡劫标配,就只是一边啃着野兔子一边靠着自己就修炼成了现在这幅德行,所以我可以不怕涂修文,也可以不怎么怕其他的方士高人,但对于这种从天上下来的劫雷,我是一万个不想招惹,但凡看见有什么地方的人或者妖精要渡劫了,我都是趁早就往远了,走得越远越好,连看热闹的心思都没有。
这雨淅淅索索还是没有停,我肚子不饿,只是不愿意在原地呆着,冒雨都想往杭县的方向走,结果刚迈出去一步,一道雷拐着弯地就落在我的脚边,把我给彻底地吓回到小黑身边了。
我只是个千年的妖煞,和人斗和鬼斗我可以,但要让我和天作对,那我真是一千万个不敢,也没那个胆子。于是现在一看到小黑这样视天雷如无物的家伙,我就不由得由衷的佩服。
果然到了关键时候,就能看出差距来了。
小黑安坐在路中央继续啃着自己的手,脸上不喜无悲,看着好像超脱凡尘,马上就要彻底不成个人样了,可她嘴巴里还是没有停下过,食指啃掉了就接着啃中指,反正都是自己的物件,吃了也不怎么可惜,反而还很天经地义。
她坐着,我就不能走,还得陪着她乖乖地坐着。
我为了图方便,大晚上地就不怎么爱披着人皮,省得人皮一会儿皱了一会儿潮了,穿得我不舒服,像我这幅模样,其实就我自己看来,也是很难看,很吓人的,可小黑和涂修文偏偏就是两个意外,涂修文是看腻味了,小黑却是看都不想再看我一眼,更别说被我吓到。
可她就这样干嚼着草根和手指头,我除了在龟缩在一边躲雷避雨之外,也真是不知道她那双除了骨头,连多余一点肥肉都没有的小手到底有什么好啃的。
这时候要是乸苏那个臭狐狸还在的话,凭他那点偷鸡都不够的道行,那他估计狐狸尾巴都要给劈飞了,我和乸珍两个在现场都没用,管保他叫都来不及。
但好在,小黑饿了她会自己想办法,不会跟我无休无止地闹腾,也不像之前那样除了干嚎就是发呆,她现在变得很听话,我说东她听不懂,但我要是骗她说东边有生魂可以吃,她立马跟头上长了眼睛似地就窜过去了。
我估摸着再脚不带歇地走个三四天,不等小黑把她的两只手全都啃完,我们就能离杭县不远了。
也离找到伍韶川不远了。
到了白天,梅小姐终于没有空空荡荡的挂在我手上,而是终于被我重新披在了身上,虽然她的皮很娇嫩,路走多了脚会肿,拎着包袱抱着花盆的时候手还会痛,但好在姐弟俩不像之前刚从人冢被我带出来的那会儿,得靠着我给他俩的煞气才能化出实体,大概是天津的风水好,也可能是我养的好,他们这时候终于能派上些用场,而不是一天到晚窝在花盆里给我晒月亮了。
虽然这姐弟俩很厉害,可以下地刨棺,上山揍鬼,但我现在派给他们最重要的活儿,还是让他们给我跑腿。
。。。。。。。。。。。。。。。
我不记得杭县前头的凤凰山底下什么时候开了家茶馆,但是有地方可以歇,有地方可以让我和小黑饱餐一顿,就算伙食粗糙到只有白粥和梅干菜,那我们也能吃的很开心了。
但我吃的开心,却忘了吃,是要给钱的。
我和涂修文走得是两个方向,他要去送死,我却是要回去过好日子的,只可惜,我走得时候走太快,又忘了把自己的东西给尽数拿走,偏偏就让涂修文拎着一箱子的钱回去了。。。。。。。。。。。。。
现在姐弟俩手上只拿了大包小白的包袱,里头最最最最不值钱的东西,是旗袍上嵌了纯金和珍珠的盘扣,一颗也不贵,大概也就买个一百来碗白粥的程度吧。。。。。。。。。。。
可是盘扣一扯下来,这旗袍就彻底废了。我不知怎么的,原本不是很在意这种小事,可因为这件黑底白花的衣裳从缎子到花色都是我最喜欢的,每次一穿就能在镜子前头照上好久,要我硬生生把这件衣裳给扯了,我还真是有点,舍不得。
舍不得,但又不能不给钱,茶馆的老板看着就是个老实人,不是翁玉阳的假老实真心机,而是本本分分的中年人,看着家里孩子应该遍地跑,女人大着肚子做针线活的那种老实人家,老实到见了梅小姐惊天动地的容貌之后,竟然连上桌客人的钱都没找,光顾着对着我傻笑了。
我在人间浸…淫多年,讨价还价和坐地起价这两个词儿的意识我还是分得清楚的。就在我费了不知多少口舌,才说动人家茶馆老板给我赊账的时候,有个比我还过分的人立马就出现了。
我说的是赊账,并不是不给,顶多是这白粥也不值钱,但凡态度好一些,那老板总是能听进去一两句,再有梅小姐这张脸蛋的加持,赊个两三块铜钱也不是什么事,我都把我手上的翠玉戒指给押在茶铺了,料想老板也不会不答应。
唉,从前做什么都是我一个眼神,伍韶川立马就上赶着去办了。现在倒好,他是逃了,我却在这里像个傻子似的还同人家老板说要赖钱。
真是把我千年妖煞的老脸都给丢一半了啊。。。。。。。。。
我在这边带着小黑赊账,这人看老板关顾着看我的脸了,根本连头都不抬,直接一个伸手,不顾滚烫的大锅,直接就用一个不知从哪里捡来的破碗往锅里舀,喝的咕咚作响,连灰带土地就把一碗粥给喝的见了底,也不怕把嗓子给烫坏。
赊账和偷吃,这两者的意义就很不同了,我看着虽然面孔苍白些,但好歹穿的还是高级的衣裳,旗袍和大衣都是新做的,而这个偷粥喝的乞丐就明显很穷酸,看着就浑身破败,脸上灰蒙蒙的不知道是泥还是土,连五官都被厚厚的一层老泥给盖住了大半,看刚才扑上来那德行,大概连腿也有点毛病。
老板是生意人,最见不得这样偷鸡摸狗的事,脾气好点就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