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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40部分

小说: 先生,今晚煮妖怪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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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半不是对着我,只是冲着外人,否则就做不到恩威并施,压不住人。只要到了我跟前,伍韶川堪称是对我好的没天没地,好的不能再好,是那种我说东他不往西,我说滚他就立马滚的二十四孝好饭票。

    可以前我是一直把他当狗看。

    哪像现在,他在我眼里是个活生生的人了。

    说得再好听点,已经勉强能和金银珠宝相提并论了。

    这真是质的飞跃。

    不过这话我是不会和伍韶川说的,省得他高兴地失了智,以为做到这样就够了。

    我着实觉得他应该还可以对我更好一点。

    况且虽然我很喜欢金银珠宝们也喜欢很多金灿灿的东西,但这并不代表我就喜欢伍韶川了。

    人和物件不一样,好的物件喜欢了,或许还会增值,可喜欢一个人,不光我这个老妖怪会自掉身价,再者伍韶川也不配让我喜欢。

    他又算个什么东西。

    人妖自从出了石洞,就没怎么说话,我猜想他大概是过惯了石洞暗无天日的生活,乍一下跑了出来怪不适应的,然而他不适应我也犯不着好心给他做心理治疗,是以我也就没理他。

    我出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死人岗能找出来的精魄都给吃了,然而梅小姐破损的太厉害,动物和精怪的精魄不足以让我的脸皮恢复如初,所以我在回来的路上,连看也没看一眼,迎面撞见一个活人,就毫不犹豫地把他的魂魄给吃了。

    幸好是晚上,不然我要真是饿昏了头,连好坏也不分了,逮着谁就吃谁,这一顿起码得吃十来个,真要弄出这么大桩命案一出来,这杭县就得翻天了。

    只是短短十来天不见,伍韶川倒全然变了一个样,脸色不太好,眼圈也发青,像是连着几天都没有睡好,不过睡不好不代表他胃口不好,看他身形还是那样的结实,两条长腿也没有走不动路,就知道其实这十来天他过的一直都挺好,没有胖,更没有瘦,就是担心我(大概),所以觉没睡好而已。

    伍韶川替我两只手上完药,擦完珍珠膏,见我身上的衣裳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哪还有刚穿上时翠竹生生,葱绿净透的模样,破的地方瞎破,幸而重点部位没露出来,但怎么看都跟个叫花子似的。

    我的确是累了,还来不及犯洁癖,自个儿的屁股刚一沾了熟悉的床,就粘在上头不愿意动,虽然心里头很想去洗个澡,顺便再洗洗乱糟糟的头发,但神经一旦松下来,就由不得我了。

    伍韶川做完那些细碎的护理,本还想问问我是否还有哪里伤了磕了,但抬头才发现,我已经垂着头睡了过去,且睡的很沉很沉,和平时的浅眠完全不一样,头还一点一点的晃悠,配着那一头不知是泥里滚过还是土里刨过的头发,没有平日的尖牙利嘴,也没有嫌弃他婆婆妈妈的那么啰嗦,熟睡的样子反倒格外显得孩子气。

    他轻手轻脚地把人的脚给抬到了床上,又扯过了被子,也不管睡着的祖宗有多脏,很轻柔地就把人给包裹了进去。

    大不了,明天再换一床新的被子就是了。

    伍韶川重新点上了已经被冷落许久的香薰球,他不喜欢那么甜腻的香味,但这个味道她喜欢,所以他才一直会点上。

    只是希望她睡的更好而已。

    伍韶川感到很高兴,因为会法术的回来了,烂摊子和即将要发生的摊子都有了着落,许国庆的人头也就提前在他手里被预定了。许国庆一死,那他丢那么些枪支也就不叫事儿了。

    之前枪毙人的时候就慢了那么一小步,叫许国庆给使了招调包计溜了,这错误简直太低级,太不值得了,他已经丢过这么一次人,所以这样的错误绝对不能再犯一遍!再犯他伍韶川也别想在底下的人面前混了。

    伍韶川看见房里有凉着的热水盆和毛巾,便亲自去拧了一把,给睡着的小妖精抹把脸。他抹的轻柔,脸上是从没有过的神色,仿佛是对待一件珍贵的瓷器,不敢用力,也不舍得将人吵醒。

    毛巾过了水,变得相当地柔软,相当地舒服,我在梦里头恍惚看见了阿荷,她手里提着一筐红鸡蛋,身后是一根粗黑的大辫子,上头别着一朵黄白相间的小花,她一边拿着鸡蛋往我嘴巴里塞,一边用帕子替我擦脸,跟我说着最近她又偷偷地攒了多少钱,再差那么一点点,就能和她喜欢的那个小生私奔了。

    我觉得阿荷这回带来的鸡蛋和从前带来的相比,实在是又小又不管饱,放在嘴里咬一口,还总从是滑出去,跟蛋壳上长了眼似的。

    食指冷不防地被抓住咬了一口,伍韶川没忍住,‘嘶’地一声,就看见指头上被咬出两个小洞,不用挤就在往外渗血。

    伍韶川叹口气,一边含着自己的手一边去熄灯,‘万众瞩目’的三太太自个跑了回来,光是自个跑回来这件事,就足够让人起疑了。他还得去想一想怎么圆回来,下人都好办,顶多背后嚼舌头,可那群副官个个都长了十万个心眼,三太太偷偷溜回娘家,再被参谋长抓回来这样的说辞,伍韶川觉得骗骗老实人说不定可以,但骗像他这样的人精们,这种说辞听着就太蠢了。

    蠢得他都不愿意信。

    就在伍韶川回到书房想着说辞的时候,床上的被子缝里突然闪出微弱的光,是血红色的。

    幸好只是一下,就停了。

    睡着的老妖怪难得地没意识,裹着被子一动不动,任凭琥珀闪的诡异,任凭血红色的光将被窝都染成了血泊。

    紧接着便有一道蛇影,不见形,只见影,独自在月光中自床上蜿蜒而下,口中似乎还衔着东西,一路往外挪去。

    直至消失在黑夜。

    这一幕谁都没看见,谁都没听见,唯有架子上的蔷薇花猛地一抖,花盖住叶,整个都扭成了一团,若是化作人形,只怕就是两个孩子抱在一起,在瑟瑟发抖。

    唯有寂静的夜,寂静无声。

    那副官连着三天都起了个大早,其实也没多早,也就早上十来点钟的功夫。比起参谋长的焦虑,他已经很坦然地接受了三太太消失的事实,因为人不见了,所以长得再漂亮也成了无用功,所以他也就很大方地,不计较这个女人之前的种种行为了,比如她有多么黏着参谋长,还恃宠而骄,非要参谋长带她出去打猎,打个猎还穿的又绿又红,脸皮子又涂脂抹粉地搞那么白,简直看着就不是个正经来路。

    枪支丢了是他第一个发现的,虽然偷枪的人他还没抓住,但相信光这么一件,就足够让他表白忠心,并在参谋长身边站稳脚跟了。

    “早啊志理!”那副官本名叫那志理,他一路怀揣着对参谋长的满腔爱慕(实际是一厢情愿),前脚刚到了参谋部,就被人从背后拍了一下。也怪他生的高挑纤长,走路的风姿堪比大一号的千金,其他的副官平时都觉得这么个人看着欺负也不是,和平共处也不是,总之就是想逗逗他,没多大恶意,但也没带什么好眼儿,看他就跟看个兔儿爷一样,但大家都知道参谋长不好那口,所以折中一下,是无人问津的兔儿爷。

    拍他的人是翁玉阳那一派的副官,和他这种不拉帮结派,只暗自靠拢伍韶川的素来不太对付。那副官忍着气,转身摆出一张笑脸,笑的见牙不见眼:“怎么啦老程?你家翻了炕,睡不下去了,今儿来的这么早?”

    “大家都是兄弟,都在参谋长手底下讨饭吃,哥哥的玩笑就别开啦”老程冲他努努下巴,笑的一脸不怀好意:“我今早可是特地来劝你一句,别再往前走了,来看大门的小兵刚刚来报信,说是金队长大清早死在了库房门口,开膛破肚的,死的那叫一个惨哟。。。。。。。。”

    那副官一听就来了劲,他背过身,撇了撇嘴角,竟露出了一个可爱中带着刻薄的笑,可爱和刻薄两者中和一下,就很奇异,也很不好看。那志理心想,我说是谁,原来偷枪的是姓金的狗东西,参谋长提拔他当了卫队长,也不好好干,偏偏溜门撬锁的本事倒是学的快,亏得我抓了那么多天都没抓住。

    别管是怎么死的,只要死了就行。

    死了正好,他正好可以去交差了。

    那副官想赶回参谋长的宅子去报告这个消息,可脚刚一迈出去,就听老程在后头嚷道:“听说三太太大清早天没亮就回去了,参谋长正陪着摘星星摘太阳呢,你个小兔崽子凑过去干嘛?”

    那副官顿时一回头:“啥?!”

第69章 遗忘() 
不同于那副官的细嗓子和甜腻腻的嘴,逢人就是轻声细语的,老程可是个铁杆的老烟枪,人五大三粗也就算了,可他说话也有问题,是天生的嗓子粗,嗓门大。是以不管是谁,只要凑近了离远了听,都觉着老程喊起话来格外的闹耳朵。但此刻那副官听老程这么沉的声音,和之前的感觉很是不一样,他觉得老程今天的话讲的颇为尖锐刺耳。

    可这并不关老程的事,他只是听到‘三太太’这三个字,就浑身不得劲儿。

    虽然那志理自认清秀,也很讨老奶奶小媳妇们的喜欢,但无奈他也是个身高几尺的汉子,哪怕性取向和女人是一样的,但说到底,他也不能真和人家一个女人去计较,更何况三太太是太太,大老婆是人,小老婆也是人,他这样的身份,不过一个跑腿的而已,参谋长要是真的高兴了,说不定都能让他的小老婆都能骑在他脖颈子上撒泼。

    这个搞不拎清的三太太啊。。。。。。。。

    那副官晓得背后的闲话可以有,但其他的就想也别想,他算什么,哪有资格生气,还生的哪门子闷气。那志理收回他无害的笑脸,但没收回他的脚。

    他还是得去参谋长那儿汇报一下。

    金队长死了不是小事情,他刚才还理所当然地认为,人死了就是活该,谁让他吃里扒外去偷库房偷弹药偷枪的,但细细一想,那志理便觉得,这金队长死的也太不巧了,原本半死不活倒还好说,可现在人彻彻底底地死了,许国庆藏在哪里也逼问不出来了,这不就死无对证了吗?

    根据老程刚才说的,人是死了,还死的惨不忍睹,把刚回来值班的勤务兵吓得直喊娘。所以那副官决定先去看一眼,判断一下人是怎么死的,是许国庆派的人还是另有其人,这不能就悬在那里,总得有个说法。

    别看那副官样貌可人,他的心其实也挺黑,与伍韶川的精明事故不太一样,是两种不一样的心黑;他是天生的心狠手辣,压根没有经过后天训练。也怪世道不好,这年头哪家不生十七八个孩子,只管生不管养,十七八个一生就死一半,另外几个养得活就养,大了就给家里做劳力,他从小见的死人比自己吃的饭都多,死法也见的多种多样,根本不足为奇。

    他还是没忍住,拉着老程跟在后头,一步步的靠近库房重地,那里已经被上了锁,为了不阻碍道路,他在角落里头见到了死的稀烂,已经被盖上白布的金队长,不禁为自己的大意感到失望,那志理想,他原本可以做到更好的,只要他那天再多留一会儿,甚至在参谋部打个地铺,睡地板上也行,这样他就能察觉到动静,也就能知道是谁弄死了金队长了。

    不过还好,眼下虽然不知道是谁把金队长剐的那么惨,身上的肉都东一块西一块,看样子好像还不是用的正经工具,就跟牙啃的一样,很天然,很野蛮。

    这种近乎于原始人啃咬的痕迹,也就充分地说明了,不是许国庆动的手。

    那可就奇了怪了,那副官脑子里冒出问号,他想不出是谁。

    到底是谁呢?

    伍韶川中午的时候进来看过一眼,见我还在睡觉,便没有打扰。等他走后,一直过了足足一个小时,我才堪堪从床上翻下来。没办法,睡相太差,被子到了地上,我的脚没东西踹了,结果一个翻身,自己就跟被子一起摔了下来。

    幸好地上的地毯时常换新,不至于让我在翻下床的时候,还顺便伤上加伤,又把刚接好的指骨给摔折了。

    这一觉睡的实诚,我很久没这么实诚地睡过了,好像上一回这么累,累成这副德行,还是二十多年以前。

    睡得着是好事,从前我都是稍有动静就能醒,所以难得做一场梦,难得的能在梦里遇见老熟人,还是挺高兴的。更何况聊天自然得找老熟人聊,换做是个陌生人,就算是个陌生的妖煞,我也一定聊不下去。

    于是我在梦里和阿荷聊了很久,吃了阿荷手里一筐的红鸡蛋,又听着她絮絮叨叨生活里的琐事,但这些话我听着一点都不嫌烦,因为阿荷是善良的,从来都只说好不说坏,哪怕有再多的不如意,她也总是笑一笑。

    阿荷告诉我,笑一笑,凡事就都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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