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陈白露小姐-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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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有几人能这样幸运?一个完整的、没有被分割的童年,完全与你一个人度过。我与陈言就是这样的。他后来交往过许多许多女朋友,读初中时,他的小女友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高中时他去了英国,从那时直到他大学毕业的七年里,绯闻不远万里地穿过英吉利海峡和欧亚大陆,飘到他北京的家里。
传说他喜欢金发女郎。
传说他高三时的女朋友是vogue的模特。
传说他大学时交往过六个女朋友,都是足球队的啦啦队长。
又传说,某一任啦啦队长是伦敦某个有贵族血统的家族的大公子的女朋友,被他生生撬过来,结局是那人带了朋友在停车场堵住他,将他打得鼻青脸肿。消息传到国内,他的妈妈心疼得拎起包就要去英国,要和那人打官司,要收买当地黑道为儿子报仇,要陈言的爸爸发动各界的朋友给对方家族施加压力,要得到校方和肇事人的正式道歉—总之闹了个天翻地覆。
他额头很高,显得很聪明;一头卷发,小时候因为校规的缘故,剃得短短的,一丛丛贴在头皮上,活像一只小羊羔;他还有一对雪白的大板牙,整天嘻嘻地笑着,又像一只小兔子。
初三的时候我们分开。那时我的父母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离开北京,他的父母则决定送他去英国读高中和大学。
我祖籍广州,但出生在北京,所以从未把自己和南方那座城市联系起来:我一句粤语也不会讲,爱吃饺子,习惯了在晚高峰时突然来一道交通管制,觉得暖气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我根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北京人,突然要我去广州,我大哭了三天不肯答应,一定要留在北京读寄宿高中。
我的爸爸妈妈一开始不同意,后来我哭得实在太可怕,他们只好说:
“反正你留在北京呢,也是不在父母身边,不如你和陈言一起去英国读书吧?”
当时陈言一家人都在我家做客,我两眼红肿,坐在沙发上拼命摇头,说:“我不想去那么远的地方。我舍不得爸爸妈妈。”
陈言的爸爸妈妈立刻顺势夸我“懂事”“孝顺”“还是养女儿好”,又说陈言去英国是他自己提出的,非去不可,而且自己早早地把行李打包好,好像巴不得一去不回头。
陈言坐在我对面,因为不用去学校了,头发长长了一些,又松又卷,好像一个艺术家;他瞳仁的颜色很黑,眼神忧郁,可是嘴巴依旧嘻嘻地笑着,露出一对雪白的大板牙。
“小兔子,你笑什么?”我没好气。
“我笑啊,女孩就是女孩,你还是乖乖回广州吧,跟我去英国,我肯定把你卖到非洲。”
第9章 人物篇:陈言 (2)()
我甩了个脸色就回了房间,坐在椅子上生闷气,隐约听到他爸爸妈妈呵斥他的声音,又向我爸妈道歉。我对家里的事知道得不多,也无心018019打听,但那时他爸好像要请我爸帮一个什么忙,所以总是很谦卑。
他爸爸用很吓人的语气大声让他向我道歉,我得意地等着,他一定会来,他很怕他爸。
果然,他苦着脸推开我的房门。“你走开。”我继续发脾气。
他大大咧咧地往我床上一躺,鞋子也没有脱。“拿点儿吃的,饿死了。”
那时候我们在长身体,每天都很饿。
我们一起躺在床上吃一盒巧克力,我已经是个十四岁的少女,和一个同龄的男生躺在一起,隐隐觉得不好;可他似乎十分磊落,吃到一块有榛子夹心的,就说:“这个不错。”把剩下的一半塞到我嘴里。
我听着窗下暴躁的蝉鸣,嚼着他吃剩的半颗榛子,心里突然感到无限伤感:很快我们都会长成不得不避嫌的大人,这两小无猜的情景,本来就没有几年的时间可维持;何况他又要远渡重洋,不知道七年后他毕业回国,我们还有几句话可谈?
“你能不能不走?”
他叹了一口气。
我对那一刻的印象无比深刻。十四年,我没听到过他叹气,我甚至没见过他皱一下眉头。他是一个真正的公子哥,一个没有心的人。
但他叹了口气,说:“我只想走得越远越好。”
我仔细听了听门外,四个人的交谈声还在继续,好像在讲什么工程。
我压低声音:“他们还吵架?”
“吵,没日没夜。你记得我爸那架瓷器吗,放在楼下客厅里的?”
当然记得。有拍马屁的人给他爸爸“收藏家”的头衔,其实“家”不一定算得上,但“狂热的瓷器爱好者”是没有问题的。陈言说的那架瓷器是陈列在一层客厅里的一架精品。
“记得。”我说。
“没了。”
“卖了?”
“呸,你家才卖东西呢。”
当时我们有一个同学,爸爸被人诬告—真诬告还是假诬告也无从考证,反正全部财产都被没收了,只剩下她妈妈藏起来的一柜子名牌皮包。她爸爸去了监狱,妈妈没有工作,她们母女靠卖包度日。这件事在同学们中间传得十分神秘,据说其中有一只价值百万的鳄鱼包,那只包全国也没有几个。所以“卖东西”是一个很不吉利的词,象征着家道中落。
“那是?”
“砸了。昨天夜里他们吵得很凶,不知道谁动的手,反正我听到楼下一阵乱响,然后两个人都摔门走了。我在楼上看到他们开车去了相反的方向。早晨下楼,满地都是碎片,特壮观。”
我倒吸一口凉气。
“后来呢?”
“我叫了一个拍卖行的老板到我家里来,把碎片打包卖了。”
“卖了!?”
“卖了一万块钱。”
“一万!”我闭上眼睛,心里无限惋惜。
“帮我倒垃圾还给我钱,这么好的事儿哪儿找去。”
“你爸爸妈妈没有生你的气?”
“你是不是被家里管傻了,怎么动不动就怕别人生你的气?是他们摔东西还是我摔东西?他们凭什么生我的气?好好的一个家要被他们拆散,我还没发表意见呢!”
第10章 人物篇:陈言 (3)()
“真离?”我的记忆有多少年,陈言的爸妈就闹了多少年离婚。
“不知道。爱离不离。”
我明白了。
“你就是想远走高飞,眼不见心不烦嘛。”
他又叹气。
“你应该宽容,”我说,“你应该和他们谈谈,什么问题都有解决的办法,但抽身一走不是办法。你不能不去面对,只想着逃避。”
“你啊,”他扳着我的脸,特别认真地说:“你千万别离开你爸妈,乖乖回广州,做个深闺里的小傻瓜。”
说完他就跳下床走了,我连还嘴的机会都没有。
我后来果然跟着爸妈回了广州,但不是因为听他的话。在北京读寄宿高中只是一时气话,冷静下来一想,我从小被管束得连骑自行车都不准学,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一个月后我委委屈屈地上了飞广州的飞机。又过了一个星期他去了英国,从此我们分开了。
之后的几年,他每个圣诞节假期都会回国几天,而那是我准备期末考试最忙的时候,只能匆匆见一面。七年里我们相聚的时间不超过十天。
这十天像一卷飞速播放的胶片一样,他个子蹿到了一米八八,跟我讲话的时候,腰弯得像一只虾,嬉皮笑脸地说:“六年级的时候咱俩一样高,你瞧现在。”
“我是女生,长到一米八我就哭死。”
“我女朋友一米八。”
“哈哈哈哈,英国女篮的吗?”
“vogue的模特。”
从那时直到现在,我没有再买过一本vogue。
搬到广州后我十分不适应,听着满大街自己听不懂的方言,很想把他们的舌头扯出来熨平;冬天也只是微凉,还没有穿上羽绒服围上厚围巾,春天就又到了,感觉像凭空丢掉了一个季节;虾饺勉强算美味吧,但海鲜粥,我喝了一口就吐出来。在东来顺一个人守着铜火锅遥望北方,红彤彤的火苗蹿起来,我那苏武牧羊一般的思乡之情啊,眼泪啪嗒啪嗒地掉在涮羊肉上。
终于熬过高中三年,我回到北京读大学。用钥匙打开旧屋的门,所有的家具上都罩着白色的防尘罩,地板上一层细细的、亲切的、来自西伯利亚和黄土高坡的粉尘。我对北京的思念终于得到治愈—家乡,我回来了。沙尘依旧猛烈,道路依旧拥堵,发小儿们大多都在,一部分在学电影或者音乐,一些人在中青政和外交学院,还有一些人在英国—如果陈言在北京就好了。
他比我大八个月,年级高我一级。我升入大四这年,他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毕业回国。
这下终于完美了。
我心满意足。
陈言的爸爸妈妈给他在央企安排了一份工作。给他接风的时候,我们取笑他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因为他什么都不用做,甚至不用打卡,他唯一的工作就是领一份高薪。
“你们不觉得心虚吗,我请问?”陈言在英国被历练得喝威士忌如喝水,可是当时也喝多了,满脸酒晕,眼神也迷离起来:“我浪费纳税人多少钱,都是在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的,一分不多浪费,你们呢?”
杨宽舌头都大了,勾着陈言的脖子:“哥们儿,你是不是被傻老外带坏了,你现在怎么这么胸无大志?”
“你别废话,我小时候也胸无大志。”
第11章 人物篇:陈言 (4)()
我在一旁拼命点头。读小学的时候,他跑到班主任的办公室里问可不可以不加入少先队,他觉得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特别傻;后来老师要他当小队长,他坚决不肯,因为他觉得板着脸管人特别傻;再后来要参加初中生奥林匹克竞赛的学生在教室里补课,他在操场上打球打到胳膊脱臼,他说把大好的暑假浪费在什么奥赛金牌上简直傻透了。
作为发小儿中最胸无大志的人,他第一个逃离这个圈子,专心去万里之外吃喝玩乐了。
陈言回国后,他的爸妈曾经十分后悔当初不肯牺牲工作去陪读,把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独自放在万恶的资本主义世界,简直是把一只饿疯了的羊赶到呼伦贝尔大草原上。他毫无生活规律可言,几乎每个晚上都在酒吧度过,七年后他回来,胃溃疡已经很严重了。
我的朋友陈白露小姐接风宴后我送陈言回家。他爸爸的司机在楼下等着。怕他醉后手脚乱动,我把他安置在后面的座位上,自己坐在副驾上。刚刚系上安全带,他就在身后胡乱喊着:“过来!”
“别让我一个人睡。”他含混地说。
“什么?”
“别让我一个人睡!”他大喊。司机吓得立刻把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
“别管他,快走。”我头痛欲裂,只想快点儿把他交到他妈妈手上,回家好好睡一觉。
他还在说着什么,后来也听不清楚了。车停在他家楼下的时候,他已经睡得很沉。
我和司机大叔把一米八八的陈言弄进门,他的卧室在楼上,可是我们实在没有力气了。把他在楼下的卧房里安顿下来,我也一头栽倒了。
我想跟司机说扶我起来,送我回家,可是嘴唇白白翕动着,却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一阵天旋地转后,我睡了过去。
醒来只觉得太阳穴上像有小锤子在凿,膝盖像被烈火烧过一样又麻又软,喉咙里干渴得冒烟。尽管依然想睡,这样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
我强撑起来下床找水。
一推开房间的门,就看到陈言的妈妈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喝茶。
我满脑子只有一个“茶”字,跌跌撞撞地扑过去,捧着茶海就喝,喝到元神归位,才规规矩矩地说,“阿姨好。”
尽管刚到9月,天气还热,陈言的妈妈披着一件橙色羊绒披肩,看上去既光彩照人又虚弱不堪。
她曾经是个真正的美人,80年代的电影演员,美得像从老挂历上走024025下来的人。我小时候曾经这样赞美她,她笑着说:“我拍过挂历呀。”
她给我看保存了二十年的挂历,纸张上贴着膜,因此丝毫没有泛黄的痕迹,但那烫得高高的刘海和毫不矜持的笑容完全是80年代的。照片上她穿着高叉泳衣,双腿修长,脸颊饱满,和眼前瘦弱的贵妇判若两人。
那时候她还未婚,刚刚从表演系毕业分配到电影制片厂,野心满满,一心要做中国最好的女演员。也许是时运不济,也许是演技不如人—我没有看过她的作品,所以无法下结论—总之她昙花一现。年龄过了二十五岁,走红已经没有希望,她嫁人生子,大概过了两年太平日子,然后轰轰烈烈地闹离婚,一闹就是二十年。
第12章 人物篇:付师傅()
小时候我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