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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至尊小师太:病王心头宠-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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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急,就快点吃饭吧。吃好了就上路。”闫启辰故作神秘,指了指店伙计已经端上来的早餐。

    梓苓已经没多少心思安心吃饭了。见早餐是小米粥和包子,还有两碟小菜。索性只抓过两个包子飞快的吃着,一边催促道:“闫大哥你也快点吃啊。我……我急着去见拓禹呢。”

    明明是梓苓好奇闫启辰骑着什么来着,偏偏又要胡诌到拓禹的身上。真不知道拓禹若是知道了,会不会觉得梓苓不厚道。

    闫启辰吃东西并不是狼吞虎咽的,倒是颇有大家公子的儒雅。忽略掉他脸上还留下的浅浅的疤痕,他也是个颇为俊郎的青年了。

    只是被梓苓催着,又不好不吃,只得使劲儿的用小米粥顺着包子往下咽,希望能吃的更快点。

    结果包子才吃了两个,小米粥就喝了一大碗,也是撑的吃不下了。

    “好了,走吧。”梓苓抹抹嘴巴,起身就走。

    闫启辰跟着梓苓起身,不由得摇头觉得好笑。只觉得梓苓竟然这样的急躁又可爱,看着梓苓的眼神都柔和了许多。

    梓苓早已经叫店伙计把自己的大黑马喂饱了草料、饮足了水。此时从伙计的手里接过缰绳,拍了拍大黑马的顶梁门道:“一会儿你就遇到对手了。你们好好的比比,看看谁的脚力快。”

    闫启辰上下、前后的打量了一番梓苓牵着的大黑马,竖起大拇指道:“真是一匹好马呀。虽然没有千里驹的速度,但却有千里驹的耐力。何况现在齿龄尚浅,若是好好的磨练一番,也能赶上一匹千里马了。”

    “哈哈,真的?我一百三十两银子买的而已。”梓苓也是得意起来。

    她当初挑马的时候,只是觉得这匹马毛色好、骨架大、腱子够壮实。没想到还真给她选对了。

    所谓“千里驹、值千金”,而梓苓不过花了区区的一百三十两就买到了,自然是十分的开心了。

第215章 比赛() 
赞过了自己的马好,梓苓又好奇起闫启辰的坐骑来。想到之前闫启辰的神秘样子,又催着他道:“闫大哥,快些走吧。我倒是要看看,你要骑着什么去京城。”

    “好,出了镇子我就召唤它过来。不过,梓苓会不会胆小就不知道了。”闫启辰一笑,也是颇为温柔、纯良。

    原本很英俊的一张脸,虽然有了些疤痕,但那些疤痕都是浅浅的,反而给他平添了一股刚性的硬朗,看起来也颇为顺眼。

    梓苓和闫启辰一起出了镇子,随着闫启辰往一旁的树林走去了。这边太靠近大路,往来去京城的车、马也多,若是闫启辰真的弄只狮子、老虎出来,怕会吓着人的。

    不过进了树林,梓苓就不便骑马了。梓苓不得不问闫启辰道:“闫大哥,一会儿上路的时候,你是在这林中走,还是去大路上?”

    “我也正要和梓苓你说的,我这坐骑实在是见不得人,所以我只能在这一路人少、林密的地方穿行而走。但是梓苓骑马,要走大路才行。不如我们就来个比试吧。”

    “哈哈,真好。”梓苓几乎笑着拍手,道:“那就来看看,究竟是我的千里马擅跑,还是你的坐骑更快。”

    闫启辰回以一笑却没有继续叫阵,而是把骨笛放在唇边,轻轻的吹奏起来。

    闫启辰驭兽的本事是家传的,而且是百兽门正宗嫡传的本家,本事自然比拓禹要好。所以他吹起骨笛的调子难度更大,音域更宽、声音更远。

    梓苓好奇的瞪起眼睛四下里瞧着,也不知道闫启辰召唤来的会是什么东西。

    然而,闫启辰吹奏不过片刻的功夫,梓苓手里的缰绳就是一抖,随即她的大黑就踏着四蹄躁动起来。

    梓苓侧耳细听,只听到极远处的树林似乎有沉重的脚步声,也知道那是闫启辰召唤来的,却还是听不出究竟是个什么。

    只是大黑马越来越不安起来,就算还被梓苓牵着,仍然不住的后退。最后还吓得忍不住嘶叫起来,企图挣脱开梓苓手里的缰绳,要夺路而逃。

    闫启辰也听到了远处传来脚步声,知道自己召唤成功了。这才停止了吹奏骨笛。看了一眼那已经四蹄发软的大黑马,走过来用手摸着大黑马的顶梁门,对梓苓道:“兽类对危险的感知更为强烈,远比人类要敏感的多。”

    然后闫启辰又掏出一只铃铛递给梓苓道:“这个是咱们当初在那个小村子的时候研究出来的铃铛,当初做好了你们要去西山书院,不方便带着,就都在我这里收着。梓苓你将这铃铛给这大黑马挂上,能够平复它的躁动。”

    梓苓伸手接过来,先是轻轻的摇了摇。铃声清脆悦耳,果然让大黑马不再怕的要命了。

    梓苓将铃铛系在了大黑马颈下脖圈上,大黑马似乎也知道这个铃声能够让自己不那么害怕,就自己晃悠着脖子摇铃听。

    等到梓苓将铃铛挂好,那越走越近的沉重脚步声也已经到了跟前。梓苓还未抬头细看,就已经感到一股劲风刮过,可见来的是一只庞然大物。

    “呀!是熊。”梓苓抬头就感觉头上都是一片阴影,是因为那熊太过巨大了。

    只见被闫启辰召唤过来的是一只巨大的棕熊,一身红棕色的皮毛又亮又粗,好像每根毛都是一根细小的针。

    而熊庞大的身躯犹如小山一般,现在是后肢着地人立而起,比闫启辰还足足高出一个头。那庞大的腰身比水缸还粗,动一动,皮毛下的肥肉颤的好像水波似的。

    棕熊的脑袋更是大的吓人,熊脖子上还有一圈立毛,看起来像是长了一圈络腮胡子,更加吓人。

    倒是仔细看那棕熊的眼睛,还有几分的憨憨。小眼睛晶亮亮的,一会儿看看梓苓、一会儿又瞧瞧梓苓身边的大黑马,还时不时的用蒲扇般的大爪子抓抓闫启辰的肩膀,似乎是个有话要说的大孩子。

    “闫大哥,你这是坐骑吗?怎么骑呢?”梓苓抽了口冷气,觉得这只棕熊的体型比豹子阿金还要恐怖。

    而且听说熊的凶悍是可以打死老虎的。若是这只棕熊发起飙来,估计阿金也不是对手吧。但现在棕熊是直立着身子的,梓苓还不知道闫启辰要怎么骑着它走呢。

    难道说,就像是小孩子骑大人脖子一样?呃呃,想想一只棕熊驮着闫启辰坐在肩头,那高度、那视线必定也是非常好吧。

    闫启辰见梓苓想笑笑不出的模样,拍了拍那只大棕熊的肩膀。棕熊吼了一声,俯身趴在了地上。

    闫启辰很轻松的一跃身,坐上了熊背。那棕熊宽厚的背部还有厚厚的毛皮,坐上去好像是坐着粗毛毯一样,估计也特别舒服。

    “就这样?跑的快吗?”梓苓真是好奇极了。

    闫启辰点点头:“快呀,不是还要同你的大黑马比赛吗?熊在山林里都是四肢着地跑的,只有在遇到危险攻击或是要爬树的时候才会直立起来,所以它四肢着地跑的时候反而更稳当。”

    梓苓也来了兴趣,笑道:“正好我也是要赶路,我们立刻就比。不过你这棕熊肯定不能进京城,我们就在城外五里的树林碰面吧。”

    就这样说定了,梓苓骑上马出了树林。已经和闫启辰约定好了,听到他的笛声就开始比赛的。

    大黑马也不怕那只棕熊了,反而好像知道是要比赛,四蹄踏着、打着响鼻,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骨笛声清亮、高亢,从林中传出来。树上的鸟儿没有被惊飞,反而好像随声附和一样,都“叽叽喳喳”的叫了几声。

    梓苓听到这一声骨笛传来,把大黑马的脖子一拍,高声叫着“驾”,然后抓紧了缰绳、俯下身去,策马飞奔起来。

    原本梓苓的骑术不是十分的精湛,但这一路跑过来也锻炼的极好了。如今又要比赛,激发了梓苓好胜的心思,把大黑马催的飞快。

    只是不知道体型那么壮硕、庞大的一只棕熊,要在林中跑出什么样的速度来,才能赛过自己的大黑马?

第216章 难道都那么凑巧?() 
梓苓原本就是心急着要赶到京城的,一路辛苦也在所不惜。但是现在多了一个好胜的心思,还能够和闫启辰比赛,倒是平添了几分的乐趣。

    原本距离京城四十里的路程,一个人也要跑些时候,也难免寂寞又急躁。现在想着要赢过一只大棕熊,奔的颇有乐趣,好像没怎么跑就已经到了似的。

    京城外的树林并不大,梓苓上次和拓禹进京的时候路过,也知道在哪儿。

    想着闫启辰必定是打算留棕熊在城外的树林里隐藏的,所以梓苓到了之后就驱马向远离大路的树林深处走去。

    梓苓以为自己跑的是大路,大黑马又跑的飞快,一路上甩掉了不少骑马前行的人,也颇为得意。

    却没有想到她一人一马刚进树林,就听到树林里有呼喝之声,其间还夹杂着野兽的嘶吼声。

    梓苓自小在财神山长大,也听过不知多少次也熊的叫声了。这次一听就听出其中一种也是就是熊,应该就是闫启辰的坐骑大棕熊。只是不知道闫启辰和谁在动手?

    “闫大哥,你赢了。”梓苓一边叫着,一边跳下马来。

    梓苓叫这一声也是为了提醒闫启辰,有帮手到了。然后松开缰绳让大黑马自己跑到一边去,以免林中还有野兽伤了它,梓苓顾及不暇。

    树林里的棕熊还是声声的吼着,闫启辰的骨笛声却一直没有响起来。

    梓苓一边往里走,一边奇怪这棕熊的吼声听起来并不是太过紧张,难道和自己想的不一样,对方不是闫启辰的对头?

    “梓苓,是自己人,进来吧。”闫启辰的声音响起,听起来并不像是受了胁迫。

    梓苓加快了脚步,却也想不出在这京城外能够遇到什么“自己人”?

    忽地,梓苓的心猛跳了两下,也加快了脚步,一边急急的问道:“是拓禹吗?”

    闫启辰并没有回答,却传来另一个听起来很是生硬的男声:“梓苓,是我。扎克。”

    是那个胡人圣主?梓苓刚刚有些欢喜的心情又落了下去,同时也不知道为何在这里又遇到了他?

    他既然是胡人,又有那么高的身份,为何又跑到京城来了?

    梓苓满心狐疑,加快了脚步,绕过几棵树就看到了前面的情形。

    只见一只巨大的棕熊嘶吼着,两只前爪胡乱的挥舞。而那巨大的棕熊前面,有一只黑白相间的猛虎与之对峙。

    梓苓原本就知道老虎和熊是死对头,除非不见,否则一见面必定要拼个你死我活的。而这样的争斗的结果往往就是两败俱伤,谁都得不着好。

    可如今棕熊的主人是闫启辰,而那只白老虎的主人显然就是扎克。一对凶猛又被驯服的灵兽究竟还会不会争斗个天翻地覆?

    梓苓看看闫启辰,朝他走近了几步,问道:“闫大哥,你这棕熊倒是沉不住气的。你瞧那白老虎多老实?”

    其实梓苓说的“老实”,完全是因为白老虎还处于蛰伏的阶段。而一双金色的虎目已经瞪圆了,只是等待时机就会一举扑击。若是真的两雄相争,必定就是一番血肉之搏了。

    “梓苓,真巧,我们又见面了。”扎克面带微笑的朝梓苓走过来,一双湛蓝的眼珠子一直看着梓苓,那表情竟然像是对老朋友一样。

    梓苓都不禁觉得奇怪,她和这胡人圣主,何时这么相熟了?

    只是对方热情,梓苓总不好给人家脸色看。也笑着点了点头,算作是打招呼了。

    闫启辰看看梓苓,又看看自己身边已经吼得一身棕毛倒竖的大熊,对扎克道:“朋友,我们也算是有缘分的,总不能因为两只畜生就真的斗起来吧?我让这家伙后面歇歇去了。你的白虎也非等闲,莫要吓着梓苓才好。”

    扎克连忙点点头道:“是,在下唐突了。不过实在是这两个家伙有好胜之心,要争个高下,真心不是在下有意唆使。”

    扎克是胡人的圣主,竟然还能自称是“在下”,可见他把自己当作了入乡随俗的客人了。

    梓苓倒是觉得扎克很随和,何况几次见面都是扎克对自己有所帮助,也就不再计较扎克自来熟的问题了。

    梓苓转而问扎克道:“上次见你,你说是游历四方。现在怎么又游回到京城来了?”

    “哈哈,梓苓难道忘了,我到东泽国来,本意就是给我妹妹送嫁的。如今家妹大婚在即,我这个做哥哥的自然不能还在外面闲逛了。”

    扎克的话让梓苓一怔,眉头也蹙了起来。

    为何事情都是巧在了这一个时候?四皇子召集杀手、皇上遇刺、拓禹回京、江湖人齐聚京城,最后还有这胡人公主出嫁。就算是任意两件事情摆出来,也必定不比寻常,如今几件事都赶在同一个地点,差不多的时间,就真的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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