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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部分

我在七零混社会-第133部分

小说: 我在七零混社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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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迷迷糊糊的,听的人心软,那老太是来给掖被子的,这样冷的天,被子盖不好,一晚上漏气,被窝里面很冷了。

    她自己坐在床沿上,伸手把宋清如边上碎发别在耳朵后面,粗糙温热的大手,擦过脸蛋额头,宋清如很喜欢这感觉。

    “这就去睡了,你也快睡吧。”

    宋清如看着老太太要起来,期期艾艾的说出来,“姥姥。我想照照镜子。”

    真的是好奇,还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想看一眼,做个好梦,哪个姑娘不爱好颜色呢?

    那老太起来,她床尾有口大箱子,平日里放衣服之类的东西的,自己掏出钥匙来,从里面找出来一个巴掌大的小镜子。

    “给你看看,你也是的,隔一段时间就要看一看镜子,不看也是最好看的,长得这么标致,长大了就是个大美人。”

    一番话,说的无比自然,无比坦诚。

    老大是人好周正,老二是明理泼辣,老三大概是心机多且后发先至的人,喜欢扮猪吃老虎。

    宋清如就寻思着,你说她可不可以跟后面大院里的人做朋友呢,尤其是男孩子……

    男孩子以后估计都是家里铺路的,前途光明,以后都是有权有势的,那时候她沾一点光,岂不是很好,比别人多几个机会也是好的啊。

    你说她这心思虽然不大正当,但是也算是一个点子了,毕竟她没上过学,这叫文盲一个,现在是不给安排工作的,她哥她姐那样的上学了才可以。

    太红旗一出来,旁边一个好哥们,叫孙子的,就在那里嘎嘎笑,“出来玩多好,在家里又要看那老娘们脸色,我一天她来了,马上就喊你了。”

    孙子也是大院里的,他爹虽然不如太红旗老爹出息,但是好歹是亲爹亲妈,平时对着黄佳妮,就是一口一个老娘们,十分看不惯。

    太红旗自己扯了扯嘴角,“跟个老娘们计较什么,以后日子还长着呢。”

    谁身上没二两骨头啊,太红旗被黄佳妮从小喊着没出息,私生子,甚至是低人一等,他心里不是不要尊严的,心想自己一定要过的开心才行。

    不仅仅要比黄佳妮出息,比她父亲丈夫儿子都要出息,而且还要快乐,你越是给我添堵,我越是要开心才好。

    所以中午吃了两碗排骨,不然全便宜了那老娘们,对,就是老娘们,太红旗心里也是这么称呼她的。

    孙子自己哈哈笑,旁边一起笑,这群孩子,一放假就是灾难,家里大人没时间管,也不能一直看着啊,就到处野,到处天生地养。

    “对,甭管她,咱们去钓鱼,去拿鱼竿,还有渔网子,我爸下面一个兵转业到地方,工具给我们免费用,晚上咱们就烤鱼吃,再在他那里煮一锅子鱼汤,美死了。”

    孙子说的那个人,是以前的转业兵,给安排到河道管理处,对着老领导儿子当亲儿子一样,很热情了,这倒不是拍马屁,只是以前的人,重感情,就是平常战友来了,借工具也是一样的。

    太红旗会享受,看他受了气还能吃两大碗排骨就知道了,想想烤鱼也是很有滋味,一群人跟打劫的一样就去了。

    孙子今年跟太红旗一样大,人家俩人是一个大院里的,感情好的不行的铁瓷,孙子带着人去拿东西,拖拉着盆子铁罐子,渔网钓竿什么都全了。

    “小心点,别给掉冰窟窿里去了。”

    那人嘱咐一句,在屋子里面不出来了,外面天寒地冻的,看着这天色,是又要一场大雪,今年的雪水出奇的多,来年倒是好收成。

    “咱们啊把冰块给凿开,这冰厚实着呢。”

    太红旗指挥能力很强,人缘也好,大家基本上是听他的,小时候做游戏都是将军。

    几个人拿着锥子在那里砸,有劲呢,一会就见水了,太红旗在那水坑四周看了一看,觉得大概塌不下去了。

    扭头就去给放渔网了,几个人一连砸了好几个,要么放网子,要么放笼子,还放了俩鱼竿。

    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干了,这帮人就跟山大王一样,日子畅快的不行,哪儿好玩的都会,上山下海的都来劲。

    太红旗这一会热的不行了,体质好,自己棉袄一扒拉,里面就是一个羊毛衫,老棉袄一下来,气质更好了。

    孙子眼馋的不行,也是到了爱俏的年纪,“你借我穿一天呗,明儿借我,后头我就还给你了。”

98。梦呢() 
此为防盗章  可是心里面都有自己的立场; 她心里肯定是更喜欢更爱护自己的母亲,那遇春到死都记挂着宋清如,宋清如也是一辈子都不会忘怀生母的,心里就那么大,放不下许多人。

    “婶子; 你吃啊; 我们分着吃了; 我姥姥做饭好吃。”

    夹了一大筷子给放到碗里,夏冬梅受宠若惊,自己看着碗里的肉; 也不好拿出来了,“你们也吃,我不吃肉的,这些就够了。”

    宋为民自己也吃了一口; “妈做饭就是好吃,香的很,你们都吃啊,自家人吃饭不是旁人。”

    这下子连宋清林宋清婉都笑了,都吃的好吃; 家里面无事不吃肉,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诱惑力很大了; 尤其是宋清林; 男孩子需求就更多; 饭都吃不饱,更何况是肉。

    夏冬梅自己没舍得吃,自己只把粥喝了,碗底几块肉,真的是一口也没吃,挨着宋清林坐着,看的最多的就是这个家里的男孩子。

    她就喜欢男孩子,被前夫家里逼得,这是留下来的病根,老觉得男孩子好,看重宋清林跟救命稻草一样,看宋清林吃的香,就给悄悄地夹到宋清林碗里去了。

    宋清林自己眼睛一抬,本来心里膈应,觉得到底是个后妈,亲妈陪着这么多年,一时半会不是能消除的感情。

    但是到底是没说什么,唏哩呼噜的喝了粥,“我吃饱了,去看书了。”

    一顿饭,大家话少,看着是热闹,但是也是七零八落的,各人心里面都有自己的想法,但是都是为了好好在一起。

    夏冬梅就在宋家这样子住下来了,没有什么冲突波澜,日子照常要过,只是真的是个勤快人,大概第一天刚来也睡得不踏实,听见隔间有动静,也赶紧起来了。

    这样的人,眼睛里有活,闲不住的,转眼看着那老太跟宋清如出来了,自己也挎着一个篮子,在门口等着了。

    “我跟你们一起去吧。”

    宋清如看了看那小脚,想说什么,但是看着夏冬梅的模样,不好多说什么。虽然脚累些,但是她大概是心里舒坦,这样的人,就是我们说的不会享福,看着别人干活自己闲着就不行。

    那老太自己倒是看的开了,办事也妥帖,“你在家里好了,我看你走过去就不行了,在家里生者炉子,给做饭就红了,这样子我们回来正好吃饭多省劲,孩子也赶着上学呢。”

    一番话下来,说的极为妥帖,夏冬梅自己就进去了,小脚不能迈大步,走路也不能走几步,一辈子只能在家里转悠,在家里能做饭,是最好的安排了。

    虽然家里东西不熟悉,但她心思细,自己好好看看,就知道是在哪里,做饭就很上手了,想着孩子读书,男人也上班,要吃的饱肚子一点,早上不能光喝粥。

    去看面缸子,里面只浅浅的一点,去拿出来戗面火烧来里面一共是八个,个个都很大,拿出来一个。

    省着点吃就好了,那边王太太爬起来睁开眼就气不顺,吃早饭的时候,在那里一个劲的酸,“不是我说,那边宋家都穷疯了,见天的去捡菜叶子,打量谁家不知道呢,都是不能入口东西。”

    “还有那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人,竟然找了个小脚太太,那年纪都能当他妈了,真的是笑死了。”

    一桌子人吃饭,就听王太太在那里说,一个人说也笑的不行了,硬是有一种花枝乱颤的姿态,对着宋为民一家子一百个看不上,只要没钱,她就看宋家不顺眼。

    王大姐是姐妹三个里面的老实人,二妹三妹都是一般的刻薄脾气,二妹跟着附和,“谁说不是呢,穷到家里了,还有一个病秧子,这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饭都吃不起。”

    三妹也要补一句,踩着自家大姐,“就这样的,我大姐当初还想着往人家身边凑呢,也不知道想什么。”

    王大姐也是有脾气的,筷子一甩,冷着一张脸,“妈说也就算了,我是她闺女,你们说个什么劲儿,当妹妹的这么说姐姐,脸上很好看是不是,要不要脸了?”

    连说带削的,一时之间大家脸上都没有了笑,王太太脸色更不好了,“难道你妹妹说的不对吗?要是不对,那你去找个好的,找个有本事的,别在家里吃闲饭。”

    王大姐一边刷碗一边掉眼泪,气的,被自己亲妈亲姐妹气的,这家里就没人说话的地方,都想着攀高枝,都闲着找个有钱的,一个劲的踩着她。

    她什么也不能说,家里妹妹没结婚,都是待价而沽的物品,王太太也不说一句不好,只有大姐离婚了,竟然成了家里的出气筒。

    院子里一排水龙头,也不加一点热水,就冷水刷碗,小桂看着自己妈手通红,吧嗒吧嗒跑进去,拿着水壶出来,“妈,你加一点热水。”

    这样的冷水里,不用一分钟手就麻木了,再穷的人家,也要烧点热水的。

    只有王太太看见了,一个劲的骂,“都是烧钱的,炭火烧水不要钱啊,那么多去刷碗,合着不是用你的辛苦钱是吧。”

    小桂权当听不见,拎着水壶放回去,拿起扫把来就打扫屋子,一会还要洗衣服,家里二姨三姨的衣服都要她来。

    院子里人听见了,知道王太太刻薄脾气,只是亲闺女还这样,有听不下去的劝一句,“王太太这么大脾气干什么,你们家大姐苦命,回娘家了享福,多好的闺女啊,不带这么寒碜人的啊。”

    王大姐做闺女的时候,就很不错,大家也喜欢,背地里都说歹竹出好笋,三姐妹里面只老大不会狗眼看人低,其余人眼睛啊,都是朝天的。

    伴随着这莹莹白雪,那拉氏终究走完这短暂的一生,且心头抱着无限的遗憾,恨不能再活几年,最少要看着老三能有个人样子。

    孩子们一哭,大院里都知道,大概是人没了,能起来的就起来了,这样子的事情,邻里之间帮把手,是个情分。

    东厢房的田嫂子,天下少有的朴实人,推了推身边的汉子,“快起来了,我怕是那边那太太去了。”

    田大叔一个机灵,抬头往外面一看,那家灯火通明,窗户缝溜进来的冷气,不由得心里面叹气,这当家的太太走了,剩下的不过是苦了孩子。

    “快穿衣服,去给收拾收拾,帮着照看一下孩子。”

    田嫂子一边穿衣服,一边心里面难受,突然就抬头看了一眼丈夫,期期艾艾的,“你说,会不会是老三啊。”

    宋家老三,那遇春死都放不下的小女儿,大家都没有见过,只知道养着一个生下来就不行的病秧子,为了能活平日里是不见人的。

    老一辈讲究,孩子要是不好养活,那就不要人看见,一怕是见的人多了,被阎王爷记起来了,只怕是要勾了命去。再一个,要是真的养不活了,大家相处多了有了情分,以后只怕是要好一顿伤心。

    索性这老三生下来身子就不大好,就一直养在隔间里,这么多年,竟然是没人见过,那家为了好养活,对外也只说是个男孩子,不说是女孩子。

    当年那老太重金请了个喇嘛,只说是不要人见,当个男孩子养着就好了,最少要人知道。那老太奉为圣旨一样,愣是没给外人看一眼,满人就是信喇嘛。

    所以,田嫂子竟然是没见过老三,只知道是个病秧子,并且眼看着要断气的那种,心里面到底是盼望着那遇春活着的。

    田大叔眼睛一瞪,“赶紧的,去看看不就知道了,都是可怜。”

    可不是可怜,无论是谁去了,大家心里都有数,这老三只怕是以后好日子到头了,这么多年都是靠着当妈的伺候着,这当妈的没了,以后谁有那心思整天伺候着啊,跟着去了也是早晚的事情。

    那遇春结婚了就没工作,家里就靠着丈夫养家,伺候着老三这么多年,用了全部的心思,就这样老三还是半死不活的。

    这半死不活的老三,真的是吊着一口仙气,家里面顾不上她,外面忙的跟陀螺一样,只她屋子里面一方死寂。

    宋清如迷迷糊糊的转醒,晃晃悠悠的看了一眼这屋顶,上面白色的墙面,绘着彩绘,几种昆虫福兽,描摹的金粉已然褪了不少。

    除了眼珠子转悠,半个时辰竟是一动也不动,不是不想动,只是身体根本就是鬼压床一样的沉,宋清如心想,只怕这前身是个病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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