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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地下王朝-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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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听伊里说出自己的名字,托尼科尔逊才大吃一惊,敢对人自称是伊里的,文莱尼歌境内,除了风系巨龙骑士之外,还有谁那个胆量!

扬名大陆的人物和江风这个日夜相见的超魔兽战士给托尼科尔逊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老托还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遇到这样的传奇人物,近距离接触传奇人物,给人的感觉是相当震撼的。相比起火系魔导师邦撒迪奥,伊里的传奇故事更让人觉得热血沸腾。

他仔细的打量着这个十三龙骑士中年纪倒数第二,只有三十二岁的风系巨龙骑士伊里,想要看出他和常人有什么区别。

英俊的相貌,笔直的鼻梁,薄薄的嘴唇,锐利如刀的目光,坚定的眼神,宽厚健壮的身躯体由于长期跨骑巨龙练习而显得稍微外拐的双脚,托尼科尔逊怎么看,最多也只能发现他的目光比常人锐利,竟然无法想象得到他的躯体中含有可以压服巨龙的强大力量!

他有点迟疑,不确定的问:“你就是风系巨龙骑士伊里?”

伊里看到江风并没有和他握手,呵呵一笑,说:“伊里这个名字,还不值得别人冒用。卡罗奥子爵,你该不会认为在下是冒牌货,不愿我和握手吧。”

其实江风在听到伊里的名字的时候,也失神了。在风雅酒馆中,就有不少吟游诗人吟唱巨龙骑士的传奇故事,江风自然听得不少。相比魔法师的传奇,在少年不羁的心里,更向往骑着强壮无比的飞龙,翱翔九天之上,飞越高山大海的梦想。

听伊里这样说,江风才回过神来,连忙伸手握着伊里宽厚的手掌,讷讷的说:“见笑了!在下正是江风!”

伊里微微一笑,说:“呵呵,在下痴长几岁,就托大的叫你一声江风老弟好了。”

巨龙骑士果真见惯了大场面,魅力惊人,言语间充满让人敬服的气势和大度,对江风的失礼,轻言淡语就抹了过去,还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普纳尔和普纳维用满是怀疑的眼神打量着伊里那比起比蒙显得十分单薄的身体。普纳维毫不客气的表示了自己的疑惑:“你就是和我们伟大的比蒙巨兽骑士佛格莱斯起名的巨龙骑士?”

伊里脸色一正,十分敬重的说:“虽然我们帝国阵型不一样,但佛格莱斯一直是伊里敬仰的前辈,这齐名一说,伊里是万万不能担当的!”

比蒙巨兽骑士佛格莱斯成名了数十年,为比蒙帝国立下了赫赫战功,不但是所有比蒙心中的英雄,也是许多骑士心中的偶像。伊里并没有自大到以为凭他的一阶风系巨龙,就是骑着金色比蒙巨兽的佛格莱斯对手。要知道人类帝国具有十三巨龙骑士,比蒙帝国的巨兽骑士才有三个!除非是拥有四阶的巨龙和进化成为双头黄金龙的巨龙骑士,才有可能和比蒙巨兽骑士佛格莱斯正面抗衡!

暴熊兄弟听伊里这样说,才满意的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仿佛他们就是佛格莱斯似的。

伊里转头对江风说:“江风老弟,听说你的时间较紧,在下同样也是有其他任务在身,不如现在就出发前往训兽城堡如何?”

昨晚托尼科尔逊就详细的向江风讲述了训兽城堡的事。江风点点头,说:“也好。”

“不知老弟有没有飞行的战斗兽,我们一起飞去训兽城堡?”

江风的乌金兽和拉雅银龙蟒都是不会飞行的,无奈的摇头说:“不好意思,在下没有飞行战斗兽。”

伊里目中闪过一丝不能察觉的厉芒,口中却有点为难的说:“这不怎么好办。嗯,就看看孟亚娜尼愿不愿意承载我们一同前往训兽城堡了。”

巨龙都是极为骄傲的生物,成为了骑士的战斗兽,巨龙大多都是不允许主人拥有其他的战斗兽和给主人以外的人跨骑背上的。

这是龙神郂伯给予巨龙的权利,如果对主人不满,就算被签约的巨龙,只要付出下降一阶的代价,就可以背弃盟约。龙神郂伯地位,是和兽神卡迪亚、神主欧撒阿波罗同等地位的存在,自然比神主欧撒阿波罗一系的神诋契约之神还要强大。

江风点头说:“无妨,如果不能骑坐巨龙,在下的战斗兽奔跑速度也不慢。呵呵,不过我倒希望可以感受一下骑坐巨龙,在蓝天飞翔的滋味。”

伊里苦笑一声,说:“如果你是第一次骑坐巨龙,我劝你还是不要抱着这样的幻想。空中飞行和在地面奔跑是完全是两回事,迎面吹来的劲风可以让你泪水横流,随时变幻的方向和天地调转的感觉,绝对是一生都难忘的惨痛经验。想当初我也是练习了大半年,才适应了骑着巨龙在空中飞行战斗。虽然如此,要想真正的高速飞行战斗,还得带上专门的挡风面罩才行。”

听伊里这样说,江风才知道,巨龙骑士不是那么好当的。

暴熊兄弟是不能前往训兽城堡的,他们的体型实在太引人注目了。

离开旅店,伊里又把高领斗篷披上。用他幽默的言语来说,如果被人发现,就算是骑上飞龙,恐怕也不能摆脱众人的纠缠,名人有名人的烦恼,还是低调行事的好!

蒂尼洛兰德城因为众多佣兵进入北面大草原,狙杀入侵草原,抢劫马匹牲口的沼泽军队,因此城门守护虽然森然,但却没有关闭,任由那些佣兵出入。

江风两人出了蒂尼洛兰德城北门,骑着卓马,一直前行十数公里,找到一个无人的区域,伊里招呼江风,翻身下马,拿出巨龙徽章,把风系巨龙孟亚娜尼召唤出来。

一路上江风问了许多关于巨龙的问题。伊里原本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心中对江风充满好感,但因为帝国的缘故,不得已的准备得手之后出卖江风,心存深深歉意,对江风的问题都详细的解答,以弥补心底的那份内疚情感。

风系巨龙孟亚娜尼是江风第一次见到的巨龙,那庞大的躯体,充满力度感的肌肉,磅礴的元素波动,无边的压迫感,给江风极度震撼的感觉。

尽管以前的拉雅银龙蟒气势比孟亚娜尼还要强几分,但江风毕竟见过蛇,在他心中,拉雅银龙蟒再大,也只是一条巨蛇而已,但飞龙,却是地球上被神化的物种,西方传说中最强的生物,现在就活生生的出现在他的眼前,震撼力不不言而喻的。

真正的看到巨龙,孟亚娜尼比江风心中幻想的还有巨大几分。虽然孟亚娜尼只是一阶巨龙,但身高已经超过三米,头尾长越十五米,双翼展开,足有七八米长度,体重起码有五六千斤重,端是恐怖。

孟亚娜尼扭头看着江风,伊里居然感觉到孟亚娜尼心中是一阵惊奇。虽然托尼科尔逊利用炼金术封锁了奥玛斯能核气息,但圣魔导师的奥玛斯能核的强烈元素波动又岂是托尼科尔逊可以完全封锁的,对元素波动极为敏感的元素巨龙,马上就感觉到了江风那内涵的强大能量。

孟亚娜尼还以为奥玛斯能核散发出来的元素波动是江风自身的,对伊里的询问,自是不敢不从。虽然她可以强行解除和伊里的契约,但却没有勇气对抗一个圣魔导师。就算是可以化为人型的五阶黄金巨龙,对上圣魔导师,胜负也只是五五之数,试问一条才一阶的元素巨龙,怎么敢说不让圣魔导师骑坐?

伊里对孟亚娜尼的顺当也有点意外,亲昵的扫了一下巨龙的翅膀,然后从储物戒指拿出了一个白银制作的面罩。

龙骑士都是配备了空间轮环或者储物戒指的。要想在巨龙上面战斗,龙枪必须超过五米以上,如果没有储物装备,带在身上显然不现实——巨龙骑士想得到一个储物装备实在太简单了,只要说一声,大把巴结他的贵族富商愿意替他们购买。

伊里的储物戒指显然要比江风的空间轮环要高级得多。

他把白银面罩递给江风,说:“你第一次空中飞行,带着这个面罩,可以抵挡劲风。”

江风接过面罩一看,只见面罩和伊里的脸型十分契合,显然是专门为伊里制作的。面罩可以把脸部完全的挡住,只留下了眼部的两个洞孔,镶嵌这透明的白水晶。

江风扬扬面罩,说:“你给我,那你怎么办?”

伊里笑笑说:“我还有备用的,不过我已经习惯了在孟亚娜尼上面飞行,只要速度不是太快,是不需要面罩挡风的。”

江风闻言,不客气的带上面罩,随着伊里,轻轻跃上了巨龙的背部。

面罩制作极为精巧,虽然不是专门为江风设计的,但带上去也没有什么不适感,只是江风第一次透过水晶看东西,总觉得有点不自然。

巨龙背上设有类似马鞍,供龙骑士乘坐的座位。座位设计十分的精密,前面有半米高的钢铁挡板,右面还有靠背和龙枪挂靠点。听伊里介绍,座位前面的挡板,可以固定龙骑士的位置,还能在战斗中保护骑士的身体,而那龙枪挂靠,则是让龙枪挂靠的,战斗时还可以让龙枪枪尾顶在上面,增加龙枪的冲击力和破坏力的——这是专门为巨龙骑士和巨龙骑士战斗设计的。在空中,能威胁巨龙骑士的,除了会飞的超魔兽,就是其他的巨龙骑士了。

江风听完,不禁感叹的说:“孟亚娜尼都已经这样巨大了,还怕龙枪的冲击力不够啊?”

伊里摇摇头,说:“孟亚娜尼属于风系巨龙,体型在同等品阶元素巨龙中,是最小的,在力量方面,没有任何优势,依靠的是速度,这更加需要我的配合。因此我在巨龙背上练习的时间,在所有的巨龙骑士中,是最长的。当然,这只能从我成为巨龙骑士之后算起。”

江风不禁吐了口气,感叹的说:“孟亚娜尼还是最小的巨龙,那大的巨龙该有多大!”

伊里本来想说你以后就会知道了,但转而想到江风就得命丧训兽城堡,不禁有点黯然,轻声说:“嗯,你坐好,我们出发了!”

在伊里的控制下,巨龙的速度不快,大概只有五六十公里,这差不多是其他一阶元素巨龙的极限速度了。大多数巨龙骑士都是不需要挡风面罩的,除了和伊里和其他两个一阶风系巨龙骑士和唯一的一个三阶风系巨龙骑士。风系巨龙的速度,起码是同等品阶的元素巨龙的两倍。

江风在座位后面,扶着靠背,带着面罩,倒不觉得有什么不适。孟亚娜尼平时飞行的十分稳当的,但万一投入战斗,高速移动下还不断的变幻方向,上下翻腾,才真正的考验个人的承受能力。

章54 巨蝗空骑兵

章54 巨蝗空骑兵

为了避免别人注意,孟亚娜尼在五千米以上的高空飞行。这片天空是风系巨龙的领域,绝少有魔兽可以飞行那么高。除了风系巨龙和罕见的神圣巨龙,其他系的巨龙没有风系魔法的加持,绝对不能在这样空气稀薄的高空飞行,就算是黄金巨龙也办不到。

风系巨龙出色飞行能力,不单靠翅膀,除了他们体积较小,其卓越的风系魔法能力,是他们可以高空、高速飞行的重要原因。

在这里的高空,不甚习惯的江风已经开始觉得有点寒意了。

蒂尼洛兰德城外的大草原,是一个很奇妙的地带,被沼泽族和树人族成犄角之势围着,其他势力要入侵这片辽阔的大草原,就要越过树人族、沼泽泽或者文莱尼歌的势力范围。沼泽族实力较差,但地势险恶,外势力难以进入。而树人族还有文莱尼歌势力强大,外势力是无法通过他们入侵草原的。

前文已经说了,树人族生性爱好和平,不会主动侵犯其他种族,而且大草原还有几支草原精灵部落,树人族更加不会侵入草原。文莱尼歌不愿发展草原,免得白白便宜了一年一度必来的沼泽人兵祸,只是将兵力屯扎在蒂尼洛兰德城,让大草原成为文莱尼歌和沼泽族的缓冲地带。

沼泽人同样不敢在大草原定居,免得那天文莱尼歌心血来潮,给他们个大扫荡。聪明的他们从来不杀那些在草原生活的牧民,好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农夫,每到秋风卷起的日子,就冲上大草原抢掠牲口粮食。

沼泽人也不会做到那么绝,就算围捕到游牧民,也不会把他们的粮食彻底强光,总会给他们留下足够的粮食和母兽,好让他们能够继续的生存下去。

游牧民也知道这点,因此每到秋季,就准备好粮食,万一沼泽人来,他们躲避不及,也能用粮食牲口换取自己的性命。

正是因为这种畸形的平衡,大草原的游牧民是越来越多,还有不少地精、葛布林部落都搬到了大草原。

沼泽人入侵都是分散搜索围捕草原的游牧民和地精部落什么的。万一大军聚拢在一起,不擅长骑兵战的沼泽人,落入文莱尼歌的骑兵团和天罚军团的陷阱,那不能只用惨败来形容,很可能就是个全军覆没的局面。

分散开来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可以大范围的围捕游牧民和其他在草原生活的部落,抢掠更多的食物,遇到危 3ǔωω。cōm险,也能保存整体实力。坏处则是很明显的,分散的沼泽军队,战斗力不强,甚至还不如人数稀少的草原精灵部落,还会不断的被前来淘金的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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