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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爱妃来也-第15部分

小说: 爱妃来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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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绯说着拉过自己的尾巴,摆弄了一下又接着说:“后来主人同意小绯留在你的身边保护你时,我真的是高兴坏了。所以一时得意忘形,不小心又施了法术,因此犯了大忌,差点死掉,还好主人的鲜血救了我。这已经是主人你第二次救我了。”小绯说着一脸感激的向芳尘眨了眨眼。

芳尘略显敷衍的笑了笑,见小绯半天没有说到重点,于是追问道:“我想问,那个契约,就是我们之间同生同死的契约,到底是什么啊?”

小绯闻此,有些紧张,但看着芳尘如此迫切而期待的眼神,不得不开了口:“其实这个契约就是我们妖族的血咒。简单来说,人拿血与我们妖立下誓约,从此这个人就与这只妖同气共命,妖死人死。”

芳尘闻此,既没觉的这时间好事,也没认为这是件坏事。一副十分淡然的样子说:“原来就是这样啊,那我岂不是会像妖一样长生不老了么,这也太恐怖了。”芳尘说着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很无奈。

小绯见了,有些不解的问:“主人,很多人都渴望长生不老,为什么你听了倒像是听了笑话一样,难道你不开心吗?”

芳尘闻此,略显无奈的说:“我真的没觉的得到永生是什么好事情,当获得永生的我,看着自己的情人、爱人一个个变老和死去,而我还是依旧这副样子,那时一种多么凄惨和绝望的事情啊。有些人可能会喜欢,可是我真的不喜欢,我觉得很可怕。”芳尘说完,看着神色复杂的小绯,试探性的问:“小绯,是不是会有人为了得到永生,而刻意的要求与你们订立契约啊?”

小绯闻此,凄楚的看着芳尘一眼,一脸愤恨的说:“何止是刻意,简直是残暴。主人你也许不知道,其实从古至今,经常会有一些通晓仙灵之术的坏人,为了得到妖的永生,会想方设法来抓我们之中道行高深的妖去,然后再拼命的折磨我们,就在我们被折磨的快要死掉的时候再给我们服下他们的血,之后就把与他们立下契约的妖囚禁起来,永生永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他们从此就得到了我们妖的永生了。”

芳尘看着小绯一脸悲愤的样子,心中也很是气愤,急忙问到:“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不去搭救被困的同胞呢?就任由他们被永生永世的囚禁吗?”

小绯闻此,脸色就更加难看了,深紫色的眼眸中透着一丝惊恐:“我们想啊,可是也只能想想而已。毕竟我们是妖,是不可以主动接近人的。即使是要出手搭救,也是徒劳的啊,因为这血咒是无解的。即使是我们将同胞救走,若是血咒的宿主发生了什么意外,那我们的同类也会随之死去。所以这个血咒,是个毒咒啊。”小绯说着,神色更加暗淡。

芳尘见了,心疼的不行,情不自禁的揽过小绯的肩膀,安慰到:“小绯,不要再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了。你知道的,我不是为了贪图永生才来救你的,知道吗?”

小绯闻此乖巧的将脑袋倚在芳尘的怀里,温和的说:“小绯知道,小绯并没有怀疑主人的意思,反而替主人你担忧啊。”

“替我担忧?”芳尘不解的问。

小绯闻此点了点头:“是,我真的很担心主人你啊。其实小绯只是一只道行尚浅的狐妖。即使是那些急于得到永生的宿主,对我这样的小妖也是不屑一顾的。因为与我们这样朝不保夕的小妖立定血咒契约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芳尘闻此,轻轻的摸了摸小绯的脑袋,温和的笑了笑说:“既然这契约的立定了,又怎么可以反悔呢?事到如今,生死之事我也早就看淡了。”

小绯看着芳尘略显悲伤的侧脸,心里始终没有办法平静,立刻急切的解释到:“事情根被就没有主人想的那么简单啊。小绯毕竟是只妖,每个月的初一十五月圆之夜都会现原形。就像初遇主人时,我就是因为现了原形才会被当做普通的狐狸被人捕猎的。所以主人与我这只道行尚浅的狐妖立了这契约是十分危险的,况且我现在受了伤,元气大伤。三月之内再也不能用复杂的法术。不然就算是有十个人愿意救我,我都活不过来了。所以小绯好担心主人啊。”小绯说着,在芳尘的胳膊上蹭了蹭,样子十分的凄楚。

芳尘见此反而有些释然的说:“小绯竟说一些傻话,我要是害怕就不会用我的血来救你了。你就不要自责了。咱们不说这些了。你只告诉我,你白天都在哪里躲着啊?怎么都是在深夜才过来见我呢?”

小绯闻此赶紧起了身,回到:“主人不说,我还忘了,我因为受了伤,所以在没有恢复以前只能在有月光的晚上才可以现身。所以白天我都会藏在某个角落里养伤。”

小绯说着,声音忽然放的更柔了些,肉麻兮兮的说:“但是我好想主人,好想一直跟着你,所以主人,你就把这个带在身边吧。”小绯说着从怀里掏出了一颗深紫色晶莹剔透的珠子,珠子上坠着一条淡黄色的细绳。

小绯抬手将珠子挂在芳尘的颈上,一脸笑意:“这颗珠子就是小绯的灵珠,现在就交给主人保管了,以后白天小绯就会附在这颗灵珠之上,这样我就可以一直守着主人了。因为小绯最喜欢看主人穿这黄色的衣服,所以就选了这条挂绳。主人喜欢吗?”小绯说着用迷人的紫眸神情的看着芳尘。

芳尘摸着胸前的深紫色灵珠,郑重的点了点头,十分真诚的说:“小绯,你是我在这个时代唯一相信的人。我们既然同心同命,我一定会好好的保护这颗珠子的。你不要再为那些无聊的事情再伤脑筋了,现在你一定要努力把身上的伤养好了,知道吗?”

小绯闻此,眼中闪着奇异的光彩,试探性的问:“那等小绯的伤好了,主人是不是愿意和小绯离开这里,我们一起浪迹天涯好吗?”

芳尘看着小绯一脸期待的眼神,想想小绯为救她而不顾生命的情景,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

小绯见了,高兴的环住的芳尘的腰,又依进了芳尘的怀里,撒娇到:“主人,就让我这样抱着你好不好,就这么一次,好不好。”

芳尘看着眼前的小绯,也没了办法,只好点头答应。

小绯见此高兴的不行,赶紧拉过芳尘的手指,含进嘴里,然后十分享受的闭起眼来,含糊的说着:“主人,你都不知道知道,昨晚,当你把你流血的手指放进我的嘴里时,我有多幸福。”

芳尘闻此,温和的看着怀里的小绯,心里不再别扭了。

虽然我怀里的人明明是一个美少年,但是我的心里却没有一丝的悸动。就像是抱着我的亲人一样的心安理得,这种情感,还真是神奇啊。而小绯,你会是我在这个时代坚强活下去的唯一依靠和理由吧。

只可惜,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啊。

第二天清晨,没等铃儿叫,芳尘就醒了。

芳尘起来的时候,身边的小绯早就不见了。芳尘摸着胸前的那颗深紫色的灵珠,嘴角扬起了一丝安心的微笑。只觉的自己不再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了。

铃儿见芳尘今天起得这么早,甚是稀奇,赶紧殷勤的进来伺候芳尘梳洗。

用完早膳,芳尘就吩咐叫铃儿把她来时随身带的东西拿出来。

铃儿得令,赶紧从柜子里拿了用绸子包好的一包东西,放在了芳尘的眼前的桌上。

芳尘见此,有点兴奋也有点紧张。经过这几天的传统生活,连芳尘都觉的自己似乎已经是一个古人了,也开始慢慢的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如今,再将从现代带来的东西拿出来翻看,刚刚要平复下来的那种认命心理,怕是又要反复了。

芳尘看着桌上的包袱,心里十分的纠结。抬起手又收回手,收回手又抬起手,如此反复多次,连站在一边的铃儿都看不过去了,赶紧小声催促道:“姑娘就赶快打开吧,这包袱又不会咬人。铃儿知道姑娘身上有些奇妙的东西,您就打开让铃儿长长见识吧。”

芳尘闻此,心里似乎还有一点的不确定。又犹豫了半晌,她才一咬牙一跺脚,抬起手来,将包袱打开了。

芳尘看着包袱中自己曾经的宝贝,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感觉怪怪的,不难过也不欣喜。

她从包袱中翻出了自己的手机,屏幕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摔裂了,后盖和电池都没有了踪影。

芳尘见此叹了口气,曾经当宝贝一样爱的手机就算不小心摔了一下我就会难过半天,如今我的心肝宝贝变成这样我都难过不起来了,看来我还真是变了。

一旁的铃儿看着芳尘摆弄着手机,瞪着好奇的眼睛,明明心里是想问的,却也不敢打扰芳尘,只能在一边干瞪眼,过过眼瘾罢了。

芳尘又拿起了一边的钱包,又是一阵的叹息:我樱桃小丸子的钱包啊,当时下了多大的决心才大出血买的,现在看来真是毫无意义了。

芳尘心里念叨着,又把钱包打开。一张张银行卡购物卡就这样整整齐齐的排列在里面,芳尘看了自嘲的一笑,早知道我要来到这里,我一定把卡里的钱都花光了才甘心啊。

芳尘又继续翻看着自己的钱包,里面的钱都还在,只少了一张,就是她那晚送给祈君晏的个傻里傻气小皇上的‘平安符’。

‘平安符’亏我能想出来啊。想到这里,芳尘又是一笑,但笑容却蓦地僵在了脸上。

我的身份证呢?我的身份证怎么不在钱包里啊?这第一个带扣子的夹层里就是啊?

芳尘一惊,赶紧将钱包里的东西全都倒了出来,仔细翻找着。但是任芳尘怎么翻找,始终不见自己那张身份证。

一旁的铃儿见了,感激小声问道:“姑娘是不是丢了东西,是很重要的东西吗?”

芳尘闻此,蓦地停了手。是很重要的东西吗?芳尘一阵寻思,又自嘲的笑了笑,温和的对铃儿说:“是丢了一样东西,不过那东西在我们那里很是重要,在这里啊,却是一文不值的。没事,那东西,已经不重要了。”芳尘说着,拿起桌上,她曾经最爱的海绵宝宝的毛绒公仔,递给了铃儿,“这是我们那里的特产,是个可以保佑平安的神哦,现在我就把它送给你,谢谢你一直以来这么照顾我。”

铃儿见此,又惶恐有高兴,赶紧双手接过芳尘的递来的公仔,声音颤抖的说:“铃儿谢姑娘赏赐,以后自当好好的侍奉姑娘,为姑娘解忧。”铃儿说完,就赶忙向芳尘行了一礼。

芳尘见铃儿如此高兴,心里也舒服了点。赶紧示意铃儿起来。铃儿见此,这才站直了身子,看着手中的海绵宝宝公仔爱不释手。

芳尘没心思再看包中那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毕竟这包里的每一件东西都有一个故事,而这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个美好的回忆。

而如今,芳尘最不想要记起的就是曾经美好的回忆,因为曾今的美好只能成为现在的悲伤。只有遗忘,才可以慢慢的适应这个时代,才可以坦然的面对以后未知的命运。

“铃儿啊,你把这包东西收好了,放起来,不要让我再看见知道吗?”芳尘说着,没再看那些东西一眼。径自起身进了屋。虽然嘴里不说,但是心里还是有些别扭,到底是为什么连她自己都想不明白。

铃儿闻此,赶紧应了下来,随即将手中的海绵宝宝公仔塞进了袖口里,乐呵呵的收拾着桌上的东西。

芳尘躺在床上,一点都不担心头发会乱掉,翻来覆去,总是觉得哪里不对劲,忍不住开口问道:“铃儿啊,这就是全部的东西吗?没有什么遗漏的了?”

铃儿闻此,停下了手里的活,颇为认真的想了一会,“回姑娘,那日全公公送来的东西就这么多,没再有其它的了。姑娘不会真的是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吧?”铃儿说着不由的有些紧张。

芳尘心里乱哄哄的,忽然灵光一闪,蓦地坐起身来,“我的手电筒,我的粉红猪手电筒不见了。”芳尘嘴里叨念着,拼命的回忆着先前发生的一幕幕。

心里乞求着:粉红猪啊粉红猪,你可不要有事啊,你可是李沛宇送我的第一件东西啊,我宝贵却无疾而终的初恋啊,粉红猪不可以丢的。

就在芳尘万分纠结的时候忽然想起,当晚,在她刚来到这里时,那时是在山上——

“是祈君昱。”想到这里芳尘失声喊了出来。

是祈君昱没错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他那晚先是把我给绑起来,然后就把我的手电筒放进了他自己的口袋里,没错,小偷就是他了。

想到这里芳尘一阵的气愤,祈君昱啊祈君昱,你不仅是个变态,还是一个小偷。偷走了我的粉红猪。

不行这口气我咽不下,就算祈君昱再可怕,就算可能会被他打死,我也一定要把这个代表我爱情的粉红猪要回来。

芳尘心里念着,双唇狠狠的搅在一起,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

她深吸一口气以后,中气十足的大喊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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