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005年第1期-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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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羚羊跃过山岗
在我第一次见到这种动物之前,我已多次想象过它的优美的身姿,温驯的眼神,想象过它们箭矢一样从高岗上跃过时的神韵。
但在提笔之际,我已为这种动物难受过好几次。
一次是朋友的讲述。朋友在部队文工团工作,一九九七年来阿里军分区慰问演出。在神山下,一只母羊带着它的孩子,在草地上安详地吃草、散步。可能是神山就在近旁,它对人并没有多少防备。
汽车追过去时,它才开始逃跑。车上坐着三位男士,一位女士,有一支军用步枪。男人和枪在此时对羊已形成了厄运。女士没有制止住他们。
母羊一边跑,一边鸣叫着,呼唤自己的孩子,它跑一阵,又停下来,等跑不快的小羊。车离它越来越近,它为了引开人,而不使小羊受到伤害,它跑起了“S”形路线。
枪声响了,没有打着。但小羊被枪声吓住了,停止了奔跑,母羊又跑回去,想带着孩子。这时枪声再次响起,它被击中,但它仍然带着小羊在奔跑。跑得稍远了,好像它已给小羊嘱咐好了,小羊朝另一个方向跑去,它流着血再次把人引开,直到它再次被击中,一头栽了下去。
男人们兴奋地冲过去。这时小羊又跟了过来。女人看着孤零零的,在瞬间失去了母亲的小羊,“哇”地一声哭了。男人把对准小羊的枪放了下来。他们像几个对平民发动了一场屠杀的暴徒,终于觉得了错误。但他们已无法把母亲还给一只小羊。耻辱占据了他们的心。那只还没有生存能力的小羊在不远处哀伤地鸣叫了两声,然后飞快地逃跑开了。
他们已无法救助它,也无法安慰这个女人。因为他们伤害的是一个母亲的心。
藏羚羊是西藏的一种小羚羊,因为身上的毛比同等重量的黄金还要值钱,用藏羚羊绒织出的薄披肩在过去十年中成了世界上有钱人的时髦物品,但三只羊的毛才能织一条披肩。这使藏羚羊的数量很快从一百多万只急剧下降到了不足八万只。
还有就是前不久,青海电视台播放了偷猎者在可可西里屠杀藏羚羊的、令人惨不忍睹的血腥场景:上万只雌藏羚羊倒在自己的产羔地。皮被剥走了,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即将娩出的幼羚在血光中蠕动,目睹者莫不惊恐万状……
那场景,使我想起在文字记叙和影视中再现的南京大屠杀和纳粹集中营。
羊,似乎无论是家畜中的山羊、绵羊,还是野生的羚羊、黄羊、盘羊,性情都十分温柔。特别是绵羊,因为是“上帝的羔羊”,命中注定是上帝的牺牲,所以宰杀它们时从不挣扎,叫唤,甚至连一声呻吟也没有。
藏羚羊一般生活在海拔四五千米处的宽阔平坦的谷地草原中。在它们还信任人类的时候,每有汽车从新藏公路上开过,它们总会和汽车一起赛跑,汽车跑得快,它们就跑得更快,直到超过了汽车,才在前面停下来,以胜利者的姿态扬长而去。后来,由于跑到汽车旁的羚羊多被射杀,这种有趣的情景就很难再见到。
藏羚羊在当地叫长角羊,公羊头顶一对长约六七十厘米长的黑色尖角,笔直而向外微弯,锐利无比,角上还有代表年龄的明显环棱,一岁一环。夏季毛色暗褐,冬为青灰色,腹毛白色。它的四肢细瘦而强健,使它极善奔跑,是偶蹄类动物中奔跑速度最快的种类之一,时速可达八十公里左右。
那天,我在前往达巴的路上看见它们时,只见它们飞奔如矢,呈一线形,平稳地跃过一片连绵的山岗,如精灵一般出没,转瞬即逝。它们就这样靠自己的速度逃过雪豹、狼和豺的追捕。有时,它们也用自己的角积极自卫。那利如刀匕的双角往往会使对手腹破肠流,死于非命。
母羊无角,它们平时靠雄羚护卫。在产羔期它们就远避水草丰茂而猛兽也多的草地,到无水源的海拔更高的高山荒漠地带,组成“母羚团”,去那里生儿育女。它们常常能聚集到四五百只,甚至上千只。小羊产下后第一个星期,母羊把它藏在自己挖好的土坑里,使敌害很难发现。一星期后,小羊便可奔跑。而公羚们则在母羚产羔期组成“雄羚团”,把猛兽吸引到水草丰美的地区。它们浩浩荡荡,所到之处,尘沙蔽日,那一对对尖角在尘土中晃动,好像一支扛着叉子枪的藏族民兵队伍在策马飞奔。
这高原上的灵物,是大自然给人类的馈赠。作为柔美的化身,它教会我们忍让和善良。离开阿里时,有友人把它割下的头连同那对美丽的角送给我。头已经风干,但皮毛仍在,我虽然无法不接受,但却十分难过,我觉得我提着的是自己的头。
一位诗人为了安慰我,想用一首诗让它复活——有一只羚羊过山岗/像我们闪亮的幼年和理想/你以跳跃之姿承受命运/你染上恐惧的睡眠/在人类的噩梦之外彷徨。
七、对梅朵和琼玛的祝福
札达县的土林面积有两百多平方公里,从札布让到达巴,这种景象一直断断续续伴随。本以为它会渐渐消失,没想到了达巴,它又集中起来,成为一组千姿百态的景象,使我不得不相信佛教徒的说法,那土林本身就是神佛赐给信徒们的圣地。
我认为它是世界上所有泥土所创造的有关泥土的赞美诗。
闪亮的喜马拉雅山的光辉映照着这里,使达巴这个乡政府所在的村落显得更加耀眼、炫目。我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对发现变得贪婪起来。
是的,是“发现”让我在这看似贫瘠的表面领略了丰富的文化宝藏、历史图景和自然之美。我甚至希望自己的目光变成风,把这表面的尘土一层层拂开,让这无穷的谜底全部呈现。
这里的海拔四千一百多米,我们在几个小时内,下降了近一千米的海拔,顿时感到呼吸顺畅,精神好转。我面对的达巴古城仍然是依山而建。根据五十年代的一份资料记载,“在达巴区西面的小山顶上,有一处已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寺院遗址,称扎什伦布工巴,寺前有三座白塔,上有金顶;据当年的管家讲,其寺九十年代前重修过一次,寺中有阿底峡像,其地还有从印度飞来铜佛的古老传闻。”
那近于褚红的小山显得格外凝重。据说,五十年代初,包括宗政府、居民、僧侣,以及刚刚进军至此的部队全都住在这山上的房屋、寺庙和洞穴里。早上,人们在岩壁间进进出出,上上下下,情景十分独特。晚上亦复如此,酥油灯明明灭灭,整座土山被点亮了,勾勒出土山的轮廊,像点缀着星辰的大楼,既显得孤独、荒凉,又显得厚重、神秘。
达巴哨卡就在达巴村,它是这里最好的院子。凡是阿里的楼房,其建筑材料全是从新疆运上来的。区政府也是楼房,是内地援建的,显得简陋,与周围拙朴的农居相处,显得不伦不类。
哨卡常有许多老乡光顾,他们对军人的感情很深,因为村民有困难时,都能得到军人们尽力的帮助。军医也是大家的医生,吃药不向他们收钱。这里还是一个了解外部世界的窗口,因为连队可以发电,有电视接收器,可以收到北京的电视节目。一到晚上,总会有老乡在电视机前入神地看着图像。达巴小学有很长一段时间设在连队的仓库里。现在的四十四个孩子有好些是连队动员来上学的,好些孩子来自遥远的牧区,一来就住校,开水和蔬菜都由连队供应。阿里的老百姓无论长幼见了军人,都叫“叔叔”,可见军人在他们心目中的崇高地位。因为达巴距边境的争议地区不到五十公里,边境一有情况,老乡们也会飞马来报。
我们到哨卡不久,就有两个姑娘到了连队的院子里,她们一个叫梅朵,另一个叫琼玛。她俩和官兵已很熟,已从官兵这里学会了汉话,和我们也很快就认识了。听官兵们讲,她们一直想到外面去看看,只是不知道外面的路有多远。
我们在村子里去转时,她俩就陪着我们,也是咨询“到很远的内地”去怎么走,怎么住,怎么回来,究竟有多远等问题。我们一一作答。她俩主要担心走不出去,更担心出去了回不来。她们对外面世界天真而单纯的向往,令人感动万分。我就认真地对她俩说:“如果你们真想出去,我们可以带你,并保证安全地把你俩送回达巴。”
最后,梅朵大胆地对我们说:“其实,我们想让我们爱的小伙子带上我们,那样,即使回不来也不怕了。”
琼玛接着告诉我们,她们各自爱上了连队的小伙子,只是没跟人家说;她们还说,既然是爱,他们也一定会看出来。他们既然没有说,就证明他们还没有爱上我们。
说到这里,她们的脸上都笼罩上了忧伤,很久没有说话。我们想安慰她们,但又担心安慰的话过于苍白,把别人引到更深的忧伤里去。
她俩把我们引到了遗址下正在修建的一座寺庙前。这是重新修建的扎什伦布工巴,据说是靠私人化缘来的钱修建的,大部分已完工,正在做内部装修。我们一直到了寺庙顶上,从一种高度感受着它的神圣。旗杆已高高树起,经幡已在向上天传达人间的祈愿,煨桑炉里的香火旺盛,蓝色的烟一直飘进天堂深处,与蓝天相融为一色。寺右侧的玛尼堆上摆满了刻着经文的牦牛头,一只羊小心翼翼地从石堆上走过。
她俩的忧伤已经浅了(我们都不再提“到远方去”的话题),要自告奋勇地带我们到城堡上去。
达巴原是个约有四千人口的小王国,是古格的属国,约起于十世纪,灭于十七世纪,其兴衰基本与古格同步。沿着那惟一的通道爬上山顶,山顶上有一堵寺院残墙,是那种很厚的土墙,它断断续续跨越两个山头;还有一些零散的羊骨头、石锅、玛尼石、盔甲碎片……
历史的悲喜剧似乎才刚刚收场,阳光和风就已带走了一切。我的心情一下变得沉重起来,觉得这片土地被带走的东西太多了,留下的只有对苦难和贫穷的无边无际的承受——因为没有倾听的人,连倾诉这种承受之苦的人也没有了。他们与泥土和山峦为伴,依靠着产量稀薄的青稞和羊群生产的一切,固守着这一块悬垂于天际的土地,把历史演变为传说。
达巴宗原是阿里噶本政府在象泉河南岸一个面积达二万平方公里的大宗,是象泉河的发源地,每年都有印度商人翻越喜马拉雅山的山口,到达巴的姜叶马集市做生意,那时,数百顶帐篷云集成一个专供买卖的营地。
我突然有些忧伤地看了一眼梅朵和琼玛——这两个在炫目的正午的阳光中显得黝黑而健康的姑娘,我祝福她们的梦想通过爱能穿越天边无际的青藏高原,到达她们的“远方”,以让这大地一隅的故事能在“远方”被讲述,以让这片土地能被她远行于江湖间的儿女所怀念。
祝福你,琼玛——你这“父母心中的小块酥油”。
祝福你,梅朵——你这开在喜马拉雅山下的“花”。
八、山水的福分
西藏的山水是最有福分的,它们不但被藏民族赋以神性,还赋予生命和情感。大地上的一切与他们息息相关,与他们处于同类,如兄弟姐妹一般;或如神佛一般,高于他们,受他们顶礼膜拜。这种对待山水的态度,把他们的内心与大地沟通,使每一棵小草,每一粒石子都有了价值,都充满了意义。
所以,像咋达布热这看似普通的地方,就成了圣地。我对这个地方记忆很深,是因为在来阿里之前,我从手头的资料中读到了一首流行于藏北(或更多来此朝拜的信徒的家乡)的礼赞民歌。那民歌是这样唱的——
“咋热”圣地的头用什么装饰为好?
“咋热”圣地的头用印度“白绣”装饰为好;
“咋热”圣地的耳朵用什么装饰为好?
“咋热”圣地的耳朵用小小贝壳装饰为好;
“咋热”圣地的胸部用什么装饰为好?
“咋热”圣地的胸部用上百佛珠装饰为好;
“咋热”圣地的手用什么装饰为好?
“咋热”圣地的手用小鼓装饰为好;
“咋热”圣地的身体用什么装饰为好?
“咋热”圣地的身体用白布装饰为好;
“咋热”圣地的脚用什么装饰为好?
“咋热”圣地的脚用百布鞋装饰为好。
初读这篇礼赞歌词,你一定会以为是一首在哄孩子换衣服时唱的儿歌,以为是天真的孩子们在做游戏时唱的歌谣,最多会想到是在打扮一位已经成年、即将成婚或出嫁的小伙子或姑娘,而不会想到是在打扮一个圣地。
是啊,你看他或她的佩戴多么完整,从头至脚,无一遗漏。待你明白装饰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