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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清宫档案揭密-第20部分

小说: 清宫档案揭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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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兵,流毒边境;甚至谋为不轨,陷害忠良,煽引党类,称功诵德。以至国事日非,覆败相寻,足为鉴戒。朕今裁定内官衙门及员数职掌,法制甚明。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接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特立铁牌,世世遵守。 
    顺治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这道敕谕后来也成为清朝皇室的祖宗家法,但有触犯,多会被处以极刑。康熙元年被斩首的太监吴良辅,就是第一个被祭刀的太监。吴良辅是顺治皇帝身边的亲信太监,他的其他事迹档案及文献资料中均鲜有记载,但是顺治十五年(1658)时发生了一件震动朝野的外官贿结太监案,当事人涉及许多重要的官员包括一位被革职的大学士陈之U,另一个主要当事人就是太监吴良辅。如果按顺治皇帝钦定的法律以及审实的案情,上述人员均应处以极刑。可是,顺治皇帝却以“若俱按迹穷究,犯罪株连甚多”为理由,免除了犯罪官员的死罪,只把他们分别革职罢官、抄家流放了事;而对此案的罪魁祸首之一的太监吴良辅,更是百般庇护,留在宫中。直到顺治十八年(1661)正月,顺治皇帝在临死前五天,并且自知已患绝症的情况下,依然抱病送吴良辅到悯忠寺落发出家,希冀能保全吴良辅的性命。但是,在他死后的第三天,朝廷就正式公布了据说已被纂改的遗诏。随后,就把那个已经成为皇帝“替身”的佛门弟子吴良辅绑赴刑场斩首示众,理由就是“变易祖宗制度,把持朝政”。 
    乾隆三十九年(1774),清宫内又发生奏事处太监高云从泄露职官任免档案的案件,为此乾隆皇帝异常震怒,凡牵涉此案的大学士于敏中、军机大臣舒赫德、尚书蔡新、总管内务府大臣英廉等高官都受到了严厉申斥,左都御史观保、侍郎蒋赐ぁ⑽馓呈艿搅烁镏按Ψ帧K婧笥植槌龈咴拼咏唤油夤佟⒅鐾型夤侔才牌淝灼莅福当即将案犯粤海关监督李文照、参将王普等革职并解京严审,同时,两案并发,其主犯奏事处太监高云从立即被处斩。 
    可以说,由于清朝统治者严格遵循了严禁太监干政的制度,因此在其二百多年执政历史中,基本上没有出现太监干预朝政的现象。但是,史学界还有一种比较流行的传统看法,认为在慈禧太后垂帘听政时期,她大权独揽,实行独裁统治,并且重用包括太监在内的亲信,诸如十分有名的太监安得海、李连英等人,打击异己,这就使宫廷制度发生相应的变化,太监不许干政的祖宗家法也由此而废弛。这种传统说法并不十分准确。当时的实际情况是,虽然政治制度废弛,太监也确有结党营私之辈,公然敲诈勒索、贪污纳贿的现象比比皆是,慈禧太后对此也是一眼睁、一眼闭,听之任之。但是说到李连英、安得海之辈干预朝政,则多为传闻之言,并无实据。关于李连英的情况,在《总管太监李连英的宠辱一生》中将做详细的介绍,而关于太监安得海,则是在同治八年(1869)的时候,由于“捏称钦差织办龙衣”的罪名,并违反了“非经差遣,不许擅出皇城”的祖宗家法,在山东泰安地方被山东巡抚丁宝桢拿获并奉旨就地正法的。由于安得海也是中国近代历史上比较有名的慈禧太后身边的宠监,因此这个案子在民间也留下了许多绘声绘色的传说。不过安得海被杀时才二十六岁,是宫中的六品蓝翎太监,并不是传说中的权威赫赫的敬事房大总管。从清宫档案中可以看到,在一段时间里,安得海确实以他的年轻伶俐,深得慈禧太后的宠爱,但由此就得出他能够干预朝政的结论,就显得过于牵强了。 
    倒是光绪朝发生的两桩案例,是比较典型涉及朝政的案例。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储秀宫慈禧太后身边年仅二十岁的小太监寇连材因甲午战败,国势日危而上书慈禧太后,死谏国事,随即就被以“犯法干政”和“越分擅奏外事”等罪名,押赴菜市口斩首示众。维新派领袖梁启超在《戊戌政变记》一文中曾为寇连材立传,称赞他是“烈宦”,把他的名字归到维新志士的行列之中。其实,寇连材光绪十九年(1893)入宫做太监,分配到奏事处做小太监,二十一年九月调到储秀宫慈禧太后身边当差,四个月后上书被杀,无论从时间还是从职掌上都不可能与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以及帝党、维新派之间的斗争有什么瓜葛,从寇连材上书的内容上也能看出,这纯属个人的行为。但是,寇连材确实是清宫太监中忧国爱民的第一人,他冒死上书的行为也给暗淡无光的晚清历史添抹了一笔亮色。 
    光绪二十四年(1898),戊戌变法失败后,光绪皇帝及珍妃分别被幽禁,他们身边的太监也都因为这场政治斗争受到株连,据清宫档案载,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九日敬事房就奉到慈禧太后的懿旨: 
    内殿太监杨瑞珍、杨昌恩,内殿司房太监张得明及珍妃下太监戴恩如,此四名干预国政,搅乱大内,往来串通是非,情节较重,实属胆大妄为,著交内务府大臣即日板责处死。 
    这就是奴才的命运,在复杂激烈、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中,做主子的失败了,那么做奴才的当然不能幸免,而且许多时候是首当其冲的给主子当替死鬼。 
    当然,因干预朝政而遭到惩罚的毕竟是少数,太监们一般都深知这里的厉害,不会轻易地去触犯这一条。对于大多数太监来说,防不胜防的是宫内多如牛毛的清规戒律,稍不留神,就有危险。 
     


第三部分
第47节 有作为的封建君主
    乾隆皇帝弘历,曾是历史上有远见、有作为的封建君主,同时也是一个对太监“立法峻厉”的典范。乾隆十六年(1751)夏季,弘历在换穿夏衣时,由于太监未曾认真检查,被藏在袖口处的一根缝衣针划伤了手臂,于是龙颜大怒,立将太监张玉、蔡勋枷号一个月、鞭一百,刑满之后罚做苦役。乾隆四十三年(1778)的一个夜晚,弘历在睡梦中醒来询问时刻,发现在寝宫内值夜坐更的小太监常宁、霍集撒徕由于困倦正在打瞌睡,立即下令将他们拖出去重责四十板。类似的事例是不胜枚举的。到了晚清时期,慈禧太后垂帘听政,俨然是一个喜怒无常的女君主。高兴的时候,可以赏给太监成百上千两的银子,但是心烦的时候,太监们就成了她出气的对象。据太监们回忆,慈禧太后是一个心毒手辣的人。她责打太监几乎是家常便饭,有时一天内被她责罚的太监不下百人,而且一个太监犯错,全宫的太监都要连坐。光绪十二年(1886),江宁织造(内务府派驻南京负责为皇宫织办绸缎的机构)派驻北京的办事人员密报本主说: 
    “近闻皇太后驻跸南海,……闻节前忽奉懿旨将首领赵老爷、王掌案等五人全行摘去顶戴,带罪当差,并罚钱粮数目。且以刘总管等当差滑懒革去总管名目。昨日又将新派之海内总管高老爷连捷革去总管,送交慎刑司审讯,并因此事召见总管内务府大臣。传闻系细事致招佛爷生气,是以如此震怒。刻下海内外太监俱怀畏惧,逃走甚多,实为近来未有之事。” 
    清朝初期,宫廷典制并不完备,许多事情是按世代沿袭下来的祖宗家法和惯例办理的。直到乾隆时期,政局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宫廷内也已经积累了近百年的管理经验,在这个前提下,乾隆皇帝下令编纂了“宫廷法典”——《钦定宫中现行则例》和《国朝宫史》。在《则例》和《宫史》中,除了详细规定了太监的等级、职掌和待遇外,还对太监的管理及处分做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 
    这个太监管理和处罚条例首先就明确了管理权限,其中凡太监在宫外犯法的,应由司法机关依国家法律审理治罪;凡太监在宫内犯法违纪、情节较重的交由总管内务府审理治罪,情节较轻的由敬事房自行审理处分。再者,属内务府管理权限下共规定了二十六条太监的行为规范,经过历朝增补最后达到了五十多条,太监但有违犯上述规定者,要分别受到“刑”与“罚”的处分。总管、首领等管理人员要被罚三个月到一年的月薪的处分,严重者还要受到革职降级的处分;一般的普通太监,违犯上述规定者,则要被重责二十到六十大板,重者还要受到枷号、罚做苦役、流放以至处以死刑的处分。 
    根据这个条例规定:太监口角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要被重责六十板;太监不慎火烛、大声喧哗、贪睡误班、失误损物则要被重责四十板;请假逾期、当班迟到则要被重责二十板。打板子,或者叫“杖责”,是清宫中对普通太监最常用的刑法。责打太监的刑杖、刑板,都是用竹子做的,其中刑杖是长五尺、圆五分的实心青竹,刑板是长五尺、宽五分的青毛竹板。行刑的规矩是:先将受刑太监按伏在地,臀部突起,然后一人按头,二人按手,二人按腿,一人行刑,一人报数,行刑的同时要报出数字来,受刑的太监,还要一面挨打一面求饶,否则还得加倍重打,刑毕,还要由刑监二人架起被打得血肉模糊的太监到主子那里去叩头谢恩,行刑才算完结。 
    罚做苦役,也是刑的一种补充。如果太监犯罪或过失较重,还要被罚做苦役,主要是发配到瓮山的马棚去铡草。瓮山也就是今天的颐和园万寿山,过去曾经是关押宫中太监的一个重要场所,从康熙三十年(1691)开始,犯罪太监多被发往这里铡草,期限少则一年,多则五年,甚至更长。由于这里的生活条件及待遇与皇宫内有天壤之别,对太监来说又是一种难以忍受的苦刑。从乾隆十二年(1747)总管内务府的一份报告中可以看到:当时瓮山关押着十四名罚做铡草苦役的太监,其中带有锁链刑具的太监就有七人之多。到了清朝中后期,更多的太监是关在景山或南苑的吴甸做铡草苦役。 
     


第三部分
第48节 漫漫长夜无尽头
    在清宫之中,太监的上层人物,如总管、首领太监,还是比较幸运的,他们不仅生活待遇较高,行动比较自由,而且在犯有错误过失之时,所受的处分相对来说也是比较轻的。至于那些普通太监就完全不同了,皇帝及其他主子从来就未曾拿他们当人看待,他们只有循规蹈矩,老老实实地侍候主子,在严厉的宫规家法面前,不能有半点的逾越和反抗。在这种长期的精神压抑和桎梏下,他们的思想渐渐变得麻木、空虚,甚至出现了种种的变态行为。这种悲惨的命运,并不为世人所知晓和理解,只有他们自己默默地吞咽这永无天日的痛苦。 
    一般来说,总管太监、首领太监及一部分御前有品级的小太监,可以算得上是清宫太监中的“贵族”阶层了。他们在皇帝等主子面前是奴才,而在其他一般太监面前则是“老爷”。他们有权有势,可以根据宫中的制度和条例管理和役使一般太监,同时他们的生活待遇也相当优厚,随时都可能得到皇帝等主子的恩宠赏赐,而且还经常能够得到生财进宝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这些上层太监常常在皇帝的特许下,程度不同地获得了部分的人身自由。根据清宫档案记载,许多敬事房的总管太监在宫外都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有些是皇上赏赐的,也有一些是自己攒钱购置的。尽管他们大部分时间要在宫中值宿,但是仍有一定的时间,可以回到自己的私宅并和家人团聚。这种情况到了晚期更为普遍,像储秀宫的总管太监李连英在北京内外城的宅院就有四所之多。 
    他们之所以能得到皇帝主子的格外恩宠眷顾,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他们在长期为皇帝及其他主子服务的过程中,对其性格、脾气、爱好、习惯等等都已经揣摸得清清楚楚,主子交办的事情,无需多费口舌,都能办得妥妥贴贴。他们聪明而不失于稳重,机智中又夹杂着几分狡诈,是一些善解人意的奴才。因此他们已经成为皇帝及其他主子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二,根据祖制,为防止太监干政,清朝皇室并不要求他们有多高的文化程度。因此,宫中的太监许多都是文盲,其余的也仅仅是粗通文墨而已。但是,皇宫中藏有大量金银珠宝、服装衣饰、陈设家具、珍奇古玩、书籍字画等等,都属于皇帝一人所有,这就需要有一批安全可靠并且具有一定专门技艺和知识的太监来管理这笔巨额财富。实际上,皇帝的物质享受及精神文化生活的各种需求都要通过他们来体现和执行,这就使这批有技艺和知识的太监获得比较特殊的地位。 
    第三,他们在服役过程中,凡出现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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