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老子道德经校释-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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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路而妄行者之谓迷。”是也。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害,】
严可均曰:“廉而不害”,御注作“不秽”,王弼作“不刿”。
罗振玉曰:释文、河上作“害”,景龙、景福、敦煌三本均同。
谦之案:柰卷、室町、顾欢作“害”,遂州、磻溪、楼正及武内敦本作“秽”,韩非解老引此,干道本作“秽”,道藏本作“刿”。顾广圻云:“藏本乃以他本老子改耳,韩非自作秽。”王先慎云:“刿、秽声近而误,非韩子本作秽也。”今案作“刿”是也。傅、范本均作“刿”,淮南道应训引亦作“刿”。景龙本作“害”,乃涉上文“割”字而误。“刿”,庄子释文:“居卫反,司马云:伤也。”伤、害义同。“廉而不刿”与上文“方而不割”对文。方,方正也;廉,谓廉隅也:皆棱角伤刺之意。杨倞注荀子不苟篇“廉而不刿”曰:“廉,棱也。说文:‘刿,利伤也。’但有廉隅,不至于刃伤也。”此于义为长。“廉而不刿”一语,荀子中数见。法行云:“廉而不刿,行也。”荣辱云:“廉而不见贵者,刿也。”又礼聘义“廉而不刿”,疏:“廉,棱也。”皆与此同。
【直而不肆,光而不曜。】
严可均曰:“不曜”,御注作“耀”,王弼作“嬥”。
毕沅曰:王弼“耀”作“嬥”。“耀”俗作“耀”。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三本作“曜”。
王先慎曰:说文无“耀”字,河上公作“曜”,傅本作“耀”。李约本作“方而不割,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廉而不刿”,与各本全异,误倒。
谦之案:“曜”、“耀”、“耀”古通用。今柰卷、室町作“曜”,磻溪、楼正、严、顾、彭、赵、傅、范作“耀”。释名:“曜,耀也,光明照耀也。”玉篇:“曜,余照切,照也。亦作耀。”庄子刻意篇:“光矣而不耀。”汉书司马迁传曰:“光耀天下,复反无名。”释文又作“嬥”。玉篇女部:“‘嬥’,徒了、徒聊二切。嬥嬥,往来也。”义亦可通。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闷、醇韵(文部,闷,平声),察,缺韵(祭部,察音掣),祸、倚韵(歌部,倚音○),福、伏、极韵(之部,福,方逼反,伏,扶逼反)。奚侗:伏、极、止为韵,奇、妖为韵。歌、宵相转,如易大过过、弱为韵之例。割、刿、肆、耀为韵,以耀韵割、刿、肆,音转,如○音弥,○从○得声,读若。高本汉:闷(一作“闵”)、淳(一作“偆”)为韵,妖、久为韵,刿(一作“秽”,一作“害”。)、割为韵。姚文田、奚侗、陈柱、高本汉皆未知此章之首尾韵。顾炎武唐韵正卷八四纸:“倚”,古音于我反。老子“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祸与倚为韵,福与伏为韵。江有诰古韵总论曰:古人有一句首尾为韵者,如老子“祸兮福所倚”二句是也。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三部:“缺”,苦穴切。老子:“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右景龙碑本六十八字,敦煌本六十四字,河上、王本七十字,傅本七十三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顺化第五十八”,王本题“五十八章”,范本题“其政闵闵章第五十八”。
第五十九章
【治人事天,莫若啬。 】
魏稼孙曰:“治人事天”,御注“人”作“民”。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啬”作“式”,“式”为“啬”之借字。
谦之案:邢玄“人”亦作“民”。“若”字,严、顾、彭、赵作“如”,释文出“如”字。“啬”,敦、遂二本及赵志坚本作“式”,作“式”是也。顾本成疏:“‘天’,自然也。‘式’,法也。‘莫若’,犹无过也。言上合天道,下化黎元者,无过用无为之法也。”是成所见本作“式”。又■本榮注:“莫过以道用为法式。”是李荣所见本亦作“式”。“式”即法式,犹今语规律。说文:“式,法也。”周书谥法:“式,法也。”广雅释诂一:“式,○也。”诗下武“下士之式”,传:“法也。”经文二十二章“圣人抱一为天下式”,易顺鼎曰:“‘式’即‘栻’字。广雅:‘栻,梮也。’梮有天地,所以推阴阳,占吉凶,以枫子枣心木为之。汉书王莽传‘天文郎案栻于前’即此,字亦作‘式’。周礼‘太史抱天时,与太师同车’,郑司农云:‘大出师,则太史主抱式以知天时,主吉凶。’……老子‘式’字即此义。’谦之案:易说甚辨。老子为周柱下史,曾子问引郑玄云:“老聃,周之太史。”则其曾抱式以知天时,或亦分内之事。惟此云“治人事天莫若式”,乃就法式而言。二十八章“为天下式”,六十五章“两者亦楷式,常知楷式”,“式”字均作法式解,而法式之观念则固从观察天文之现象来也。
【夫唯啬,是谓早服。 】
谦之案:“啬”,敦、遂二本作“式”。“谓”,敦、遂本及严、彭、顾、傅、范作“以”。“早”,严本作“蚤”。“以”“蚤”二字并与韩非子解老同。“早服”,敦、遂二本“服”作“伏”,彭、赵作“复”,傅、范同此石。范曰:“王弼、孙登及世本作‘早服’。”
俞樾曰:按困学纪闻卷十引此文,两“服”字皆作“复”,且引司马公、朱文公说并云“不远而复”。又曰:“王弼本作‘早服’,而注云‘早服常也’,亦当为‘复’。”今案韩非子解老篇曰:“夫能啬也,是从于道而服于理者也。众人离于患,陷于祸,犹未知退而不服从道理。圣人虽未见祸患之形,虚无服从于道理,以称蚤服。”然则古本自是“服”字。王说非。
又案韩非解老引“夫谓啬,啬是以蚤服”,卢文弨曰:“张本‘谓’作‘惟’,‘以’作‘谓’,凌本‘服’作‘复’,上下句皆同。王弼本作‘复’,释文:‘复音服。’”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谓’皆作‘惟’。今德经‘以’作‘谓’,傅本与此合。”
王先慎曰:凌本作“复”者,用老子误本改也。上文“从于道而服于理”,又言“不服从道理”,又云“虚无服从道理”,即解老子“蚤服”之义。“服从”之服当作“服”,更无疑义。知韩子所见德经本作“服”,不作“复”也。困学纪闻十引老子“服”作“复”,并引司马光、朱文公说云“不远而复”,谓“王弼本作‘早服’,而注云‘早服常也’,亦当作‘复’”。据此则王弼本仍作“服”,与本书合。宋儒据释文为训,未检韩子也。凌氏依误本老子改本书,非是。
谦之案:作“蚤服”是也。范本引王本作“早复”,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注“早复常也”,“早复谓之重积德者也”,是范、张皆见王本亦有作“复”者。司马光谓:“不远而复,不离于德,可以修身。”
朱熹谓:“能啬则不远而复,重积德者,先己有所积,后养以啬,是又加积之也。”盖皆以儒家之说解老,擅改“早服”为“早复”,王先慎所云“误本”者,殆即此耳。
高亨曰:窃疑“服”下当有“道”字,“早服道”与“重积德”句法相同,辞意相因,“服道”即二十三章所云“从事于道”之意也。韩非子引已无“道”字,盖其挩也久矣。本章啬、道、德、克、极、母、久、道为韵。下句“早服”下亦挩“道”字。
谦之案:高说是也。河上公注“早服”句:“早,先也;服,得也。夫独爱民财,爱精气,则能先得天道也。”又注“重积德”句云:“先得天道,是谓重积德于己也。”知河上公二句皆有“道”字,今脱。
【早服谓之重积德。 】
王先慎曰:河上“谓之”作“是谓”,与韩非解老文合。
谦之案:严遵本无此句。“早服”二字可从韩子注,“服”训服从道理。虞书“五刑有服”,传:“从也。”尔雅释诂:“服,事也。”礼记孔子闲居“君子之服之也”,注:“犹习也。”服有从习之义,谓从于道而习于理也。又“德”借为“■”。广雅释诂三:“德,得也。”左襄廿四传:“德,国家之基也。”家语入官:“德,政之始也。”吕览精通:“德也者,万民之宰也。”皆借“德”为“■”。言早服从道理,则积得深厚也。
【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 】
严可均曰:“则无不克”,御注、王弼作“不克”,下句亦然。
谦之案:景福、严遵、河上、室町、柰卷均作“克”,敦煌、傅、范作“克”,遂州误作“充”。严无下“无不克则”二句。案“克”“克”可通用。字林、尔雅释言均训“克”为能。河上注:“克,胜也。”案字林“克,能也”,是音义同。又“莫知其极”,尔雅释诂:“极,至也。”吕览制乐“乐人焉知其极”,注:“犹终也。”礼记大学“君子无所不用其极”,注:“尽也。”离骚“观民之计极”,注:“穷也。”此“莫知其极”,即莫知其所穷尽之义。
【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
谦之案:敦、遂二本“莫”作“能”,严本“有”作“为”,遂州本“长久”作“久长”。范本“极”下有“则”字。范曰:“‘则’字,河上公、韩非同古本。”
【是谓深根、固蔕、长生、久视之道。 】
严可均曰:“固蔕”,御注作“故蔕”,王弼作“固柢”。
毕沅曰:“柢”,河上公作“蔕”,韩非作“深其根,固其柢”,无“是谓”二字。苏灵芝书亦为“蔕”。
罗振玉曰:“柢”,释文:“亦作‘蔕’。”敦煌、御注、景福三本作“蔕”。
谦之案:遂州、邢玄、磻溪、楼正,室町、柰卷、严、顾、赵、高并作“蔕”,意林、御览六百五十九引同。傅、范本作“柢”。范曰:“‘柢’字,傅奕引古本云:‘柢,木根也。’又引郭璞云:‘柢谓根柢也。’河上公作‘蔕’,非经义。夫‘柢’亦是根。”谦之案:字林云:“蔕、柢音同。”夏竦古文四声韵卷四引古老子亦作“蔕”,范说非。又“长生久视”为当时通行语。荀子荣辱篇云:“是庶人之所以取暖衣饱食、长生久视以免于刑戮也。”吕氏春秋重己篇云“世之人主贵人,无贤不肖莫不欲长生久视”,高诱注:“视,活也。”老子义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啬、啬、复、德、德、克、克、极、国、母、久、道韵(之、幽通韵,啬,史入声,服协房逼反,克,枯力反,国,古逼反,道协徒以反)。谦之案:啬、复、德、克、极、国、母,之部,久、道,之、幽并收,此之、幽通韵。姚文田分啬、啬、服、德、克、极、极、国为一韵(一戠入声),母、久为一韵(四之上声)。邓廷桢同。邓曰:“久字上与母韵,与诗韵同;下与道韵,与易象传韵同。”奚侗分啬、啬、复、复、德、德、克、克、极、极、国为一韵,复读若服。母、久、道为一韵。盖皆未审“之”“幽”诸字其初皆全相协也。又“啬”,敦、遂本作“式”,“式”亦之部入声。陈第屈宋古音义曰:“服音逼,诗、易及秦、汉古辞无有不读逼者。”顾炎武唐韵正入声一屋:“服”,古音蒲北反,引老子此章。旁证:楚辞离骚:“瞻前而顾后兮,相观民之计极,夫孰非善而可服!”
右景龙碑本六十四字,敦煌本六十三字,河上、王、傅本六十四字,范本六十五字。河上本题“守道第五十九”,王本题“五十九章”,范本题“治人事天章第五十九”。
第六十章
【治大国若亨小鲜。】
罗振玉曰:“亨”,王本作“烹”,与景福本同。释文出“烹”,注:“不当加‘火’。”则王本原作“亨”,今改正。景龙本、敦煌本均作“亨”,御注本、敦煌庚本作“享”。又“鲜”,敦煌辛本作“腥”,注:“河上作‘鲜’。”
谦之案:遂州本作“厚小腥”,“厚”字误。范本作“亨小鳞”,注:“小鳞,小鱼也。治大国譬如亨小鳞。夫亨小鳞者不可扰,扰之则鱼烂。治大国者当无为,为之则民伤。盖天下神器不可为也。”鳞、神为韵,于义可通。又“腥”字,成玄英疏:“腥,鱼也;河上公作鲜字,亦鱼也。”唯腥有臭义。楚辞涉江“腥臊并御”,注:“臭也。”又“肉则麋腥”,疏:“生肉也,又为○。”通俗文:“鱼臭曰腥。”作“腥”义短,仍从碑本作“亨小鲜”为是。孔广森诗声类三“亨”字下曰:“案‘亨’、‘烹’、‘享’三字,后人所别,古人皆只作‘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