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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宫女女配求欢乐-第1部分

小说: 宫女女配求欢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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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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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女女配求欢乐
作者:鑫爱诗

  人生总是有意外,通过书楼一朝穿越小说中。
温婉觉得这样的人生太喜感了,首先面对的是爬床。

这是一个穿成配角的宫女,在宫中奋斗不息,抓紧一切机会,娱乐人生的故事。

小白小宠文。

楔子

  荷尔蒙决定一见钟情,多巴胺决定天长地久,肾上腺决定出不出手。自尊心决定谁先开口。最后,寿命和现实决定谁先离开谁先走。
  荷尔蒙、多巴胺、肾上腺以及自尊心,这些个东西,温小婉同志活过的二十五年人生里,统统都没有经历过。
  她甚至连一场象样的恋爱,都没有来得及谈,就被她贪便宜,在二手市场,新买来的二手电脑,吸到了一座奇怪的书楼前面。
  空空荡荡的街道,左右林立的店铺,她竟好像凭空冒出来似的,一下子就空降在这书楼的台阶上面了。所有的事物,都是她所不熟悉的,只有停在书楼门口的那台自行车,看着有点眼熟。
  温小婉推了推她直挺鼻梁上架着的眼镜,并没怎么害怕和心慌,她一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
  做为一个出生即没有父母,被一个以信奉‘没心没肺、长命百岁’的老头子养大的孩纸,温小婉的生活向来是复杂简单化的。
  无论多么难缠堵心、惹人发飙的事,到温小婉这里,用她的大脑轻松梳理一下,都能迷迷糊糊地过去了。
  既来之,则安之。她没多想,抬脚就迈了进去。
  没想到外面看起来就像是一家袖珍饰品店的店铺,内部居然那么大,一排排的书架摆满了整个房间,那种古朴沉香的木头味充满了整个空气,就好似哪个世家的书楼,隐藏着无数的孤本至宝。
  要不是门口一侧不起眼的地方,挂着书店的小牌匾,温小婉还以为这书店是挂羊头卖狗肉呢。
  好久没见到过这么多的纸书了,温小婉有些发愣,没敢上前翻阅。就好像小时候,祖父珍藏的那些古本一样,一件件陈列着,却永远不许她去碰,她看到纸书,下意识着就不敢动了。
  她祖父说那都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好吧,她家老祖宗还是挺辉煌的,但到她这辈子早已经没落了。
  温小婉环视四周,发现只有一个柜台在门边,可柜台里一个人也没有,桌面上只放了一副看起来很老旧的眼镜。镜片在透过正门玻璃的太阳光照射下,泛着暖暖的光彩,以及映照着门外树影来回摇曳的倒影。
  越过柜台,温小婉迈步往里走,竟然发现书架的尽头还有一段通往二楼的楼梯,楼梯不高,温小婉没走几步就到了二层。
  二层和一层没有什么区别,满目都是书,惟一不同的是她终于看到人类了。
  先是撞到了一个有些急慌的职业装女孩子,然后看到在书架的一侧边,坐着另一个穿着职业装,光着腿,穿着卡通人字拖的女孩,此时正左手拿着烤炒面,右手啃着鸭脖子,窝在那里,用大腿顶着一本泛黄的旧书,看的津津有味,时不时还将口中的骨头吐了出来,滚得满地都是。
  温小婉并不理这人看书时,是否文雅、是否讲文明、是否讲礼貌。她只小心地绕开满地的鸭骨头,往书架那边靠了——既然别人能拿,估计着她看,也没有什么问题。
  这两位职业装女孩子的身后,则有一位穿着特殊些的古装女子。
  做为一个资深宅女,温小婉不善于与人,面对面的处理关系。她路过那位啃鸭腿的女孩子身边时,那女孩子似乎也感觉到身边有人经过,抬起头来。
  她们相互望了一眼,互相点了一下头,算是打过招呼了。与之前那位职业装女孩子,打招呼的方式相同。
  那位古装打扮的女孩子,捧着某本书看得出神,温小婉并没有打扰,绕了过去。
  大家都在看书,温小婉也从众地拿起一本。随手抽出,放在架子最前头的那本小说,看了起来。
  这是一本讲述宫廷的小说。朝代是晋安。晋安这个城市,温小婉到是听说过,但这样的朝代,历史上似乎没有过。估计又是一本架空的小说。做为熟悉所有网络小说的书虫,架空神马的,都是浮云。
  温小婉看书很快,而且不仔细。当看到这本小说讲得是宫里面的事时,她基本已经猜到剧情如何了。
  某某卫视,还有某某卫视,以及某某卫视,从早间八点档一直播到晚间八点档,连续滚动快一年了,仍在播出的电视剧,就是宫廷戏。
  这部书的女主角,与那部著名宫廷戏的女主角,经历得故事大体相同。
  这部书里,同样讲述的是一位古代女子,如何从一位位份极低的侍妾嫔妃,爬到皇后,最后升位至太后的故事,惊心动魄、荡气回肠。
  温小婉撇撇嘴角冷笑,每一位入宫的女子总是会被身边的某个从小一起长大、城赋很深的丫环宫女出卖一把,然后再被某位知心姐妹利用一下,最后绝地反击,一举涅磐。
  温小婉看得索然无趣,她想把这本书放回书架上,再换一本,哪里想到这本书,就像被谁恶作剧地涂了502牌不干胶一样,死死地粘在她的手上了,怎么也甩不掉。
  温小婉顿时觉得她是摸到草泥马的屎了,简直是玩你妹啊。她快要把手抖成中风前兆了,却仍是没甩掉手里拿着的那本书。
  就在温小婉准备向另三位求救时,她手上的书,闪出一片金光耀眼来。
  谁也没有注意,温小婉这个慢性子,还没得及喊一声‘救命’,她整个人,在这道金光闪过后,彻底的消失了,连同她的往日,甚至她存在过的痕迹,都如那夏风而过,一丝不留。
  生活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就证明你挂了。前一世的温小婉,一定是活得太一帆风顺了,所以连老天都看不过眼了,亲自用上帝之手,把她的心电图,弯得曲折。
  所以,等她再睁开眼睛时,她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足足用了三天的时间,消化这个事实,几乎要胃胀肠梗阻,甚至想撞墙去死了。
  尼玛啊,穿到谁的身上不好,偏偏穿那本该死的草泥马的屎书中,存在的反面配角小宫女身上。
  这名叫婉儿的宫女,她的存在,之于温小婉前世所看的那部宫廷戏中,就是华妃身边的颂芝、莞嫔身边的浣碧、安嫔身边的宝鹃以及惠嫔身边的采月……等等。
  好吧,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人家都是正面形象,怎么说都是帮着自己主子的。自己投身的这位,就一反面典型,跟着这本书的女主角、她的主子沛莺时,就有异心,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嫉妒心。
  沛莺滑胎失子之后,沛莺失宠,又遭一同入宫的姐妹芳菡出卖,禁足于永孝宫。在这种大背景里,沛莺没有办法,决定用她的贴身侍女婉儿争宠,以婉儿灵动的舞姿,在月圆之夜,吸引如今晋安国的皇帝龙耀,以期搏出逆势。
  如果温小婉没有记错的话,这位婉儿宫女就是在这个时候,起了对主子的异心,存了不该有的想法,想借机攀龙附凤,得以栖上高枝的。
  原书里,婉儿成功投怀送抱,并爬上晋安帝的龙床,一朝得宠,没两月,就有了身孕,看着挺好,但结果挺惨。
  因着她得宠后的背叛,书里的女主也就是她的原主子,一度心灰意冷,后又在一位闲散王爷的帮助下,振作精神,反击成功,以一招‘狸猫换太子’,换了婉儿生的孩子,并利用天星监陷害婉儿,使得婉儿最终被皇帝下令,用火刑,惨死。
  摸着尖巧的下颌,温小婉觉得这部人生大戏,压力很大。能爬上龙床,成功受宠,这挺好。若是她在这个时候穿来的,她一定利用看过原书、未卜先知的本事,好好栓住皇上的心,好好生下皇子,不被别人换走,然后好好低调生活,争取熬上太后。
  问题是她不是。她不是在婉儿爬完龙床后穿来的,她是在婉儿即将去爬龙床之前。
  她初来的这三天,为何过得如此清闲,连她的主子沛莺跟前都不用侍候,不是因为沛莺失宠禁足,永孝宫里的人少事少,而是沛莺给她三天时间,叫她准备原主婉儿,最拿手的那曲《飘渺神女舞》。
  好吧,杀了她吧。她原先活过的二十几年里,就没跳过舞。还有,她是个音痴。
  今晚就是月圆之夜了,她拿什么去跳舞,拿什么去勾引晋安帝,不成功即成仁啊,别最后龙床没爬成,反到没熬过原著里的死期,就提前被灭了。
  后宫森森,所谓一入宫门深似海,依着她这身份,这辈子是别指着出宫了。命好,最后能熬成太后身边的老姑姑,如槿汐、竹息、芳若……命不好,嗯,御花园里的花,大概比她有福了。
  就算她今晚爬龙床成功,她今后也和这位女主一条心,估计着也免不了受这位女主的猜忌,她一旦生了孩子,日后还是逃不过死路一条——凭着算计,她一个宅女,重生一百次,也不是人家宫里修炼成妖的女人的对手。
  宅女处事法则之一,要么忍,要么残忍。忍是不成了,爬床之事迫在眉睫,她还是对自己下手残忍点吧。
  皇上的龙床不好爬,但皇上身边的大太监的床,估计着爬起来难度系数低一些,至少这位大太监和晋安帝有一点不同——他不喜欢看《飘渺神女舞》。
  不要小看了太监这种宫中特有生物,他们的存在像太医院里的各种药,要么有毒、要么治病。
  瞧瞧历史上众多出名的大太监,尤其是皇帝皇后太后身边的大太监,哪个不是权势滔天。用句玩笑话,宫里的女人,即使最受宠的妃子,能在皇帝身边呆多久?哪及得上皇帝身边最受宠的大太监,他们吹得不是枕边风,却胜似枕边风。
  温婉对着自己电脑硬盘里的180G的GV发誓,她一定能爬成功,她玩菊花的手段,一定比玩水袖,强一百倍啊一百倍。
  想到这条出路后,温婉阴沉了三天的目光,终于见了晴朗。

  爬床对象

  爬床是个技术活。
  ——不要小看了这项运动,古往今来,但凡爬床爬好了的人,都不是一般人物。
  温婉正往这一行列里跻身,而她的难度继往开来头一份,完全没有半点经验可寻。
  爬太监的床,是先脱自己的衣服好还是扒对方的衣服好呢?
  或者,应该委婉一点儿。先聊聊星星月亮,说一说‘夜长梦多、你脱我就脱’,这种高雅的话题。
  温婉坐在铜镜前面胡思乱想,两位侍候她的小宫女,已经把她收拾妥当,精致的妆容配以蚕丝纱制的霓裳,温小婉不经意抬起一眼,自己都看呆了。
  果然貌美如花什么的,都是妆出来的。
  说起来,婉儿这张脸上的五官,与她前一世并没有什么区别,只在脸型上略有所差。
  前一世她是圆脸,这一世她变成了正统的锥形瓜子脸。那标准的形状,能活活气死,前一世那些削骨磨腮做整容的女星了——真真的巴掌大小。
  所以说,穿到这草泥马的屎书里,她只捞了一个好处:她年轻了十岁,又一次青春无敌了。
  从前一世的二十五,变成了这一世的十五,但这十年好光阴,可不是白给她的。
  温婉有一种:她虽然年轻,但却可能活不过她前一世岁数的悲催感。
  窗外夜幕渐垂,她生死是躲不过这一局的了。不用她家主子沛莺来催,只说为她梳妆的两个小宫女,就能把她监视到原定的爬床地点的。
  深更半夜、更深露重,去凉亭里爬床,温婉撇撇嘴,简直……简直太……太自虐了。
  爬床的对象都换了,这地点自然也要换。
  温婉绞尽脑汁地想着原书里,跟在晋安帝龙耀身边的那名大太监,他爱好哪般。足足累得脑子抽筋了,也没有想起多少来。
  这实在不怪她的记忆力。
  哪一部小说里,能会对一个太监浓重墨彩地描写,细心介绍到他爱好什么的地步?即使有,估计着也就是银子这种实物。毕竟太监嘛,大家都懂的,别的对他没有什么用啊。
  据温小婉猜测,晋安国里,还没有哪个人,敢送皇帝身边的总管大太监一沓玉势的,这简直就是找死的。
  想到最后,温小婉只记起这名大太监叫聂谨言。书中用四个字描写了他的长相、人品、性情,以及一切的一切:绝无仅有。作者真是惜字如金,温小婉严重怀疑这作者写小说是副业,其实主业是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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