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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妾居一品-第34部分

小说: 妾居一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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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起来,先派芳龄代自己去给萧云轩请了安。及至芳龄回来,传来了早饭,主仆两人吃过后。元媛便在屋里细思到底应该怎么实行自己的计划。正想着,就听见推门声音,然后芳龄的声音笑道:“姑娘,果然这天气冷了些,我穿着这单褂子,只觉得有些冷呢。”
元媛笑道:“这就冷了?我看今日太阳好,说不定放晴了,还能暖几天呢。是了,你把前儿绣的那个荷包给我,今儿无事,我想照着绣一个给小王爷。”
芳龄喜道:“是,我这就给姑娘拿来,小王爷必定高兴。”说完忙颠颠的去找荷包。原来元媛想到自己既然要扮出贪图富贵想着飞上枝头的样子,每日里让人代去请安是不够的,但别的东西又拿不出手,好在自己现在的针线活还算是能看了。鸳鸯只要绣的色彩多一点,也不会被看成是鸭子,何况古代女人绣荷包给男人,应该算是一种很积极很婉转的表达吧,送给萧云轩正好。
因此很用心的绣了两天,终于将荷包完成了。因为赶工久坐,所以只觉得身上有些酸痛,伸了两个懒腰,听芳龄说今日萧云轩和众位皇子才子们都去看打粮食了,她便放心出了屋子,在院里走了两圈。
只见一根大树底下白花花的一簇东西,走上前一看,原来是蘑菇,此时天气还未严寒,之前下了场秋雨,这两日里阳光又足,因此蘑菇竟然冒了出来,只可惜是有毒的,不能吃。
元媛想起夏天里喝的那些蘑菇汤和蘑菇炖鸡之类的菜肴,立刻就觉得口水要泛滥,四处看了看左右无人。于是立刻溜回房间,吃了解药,又换上了一袭短打扮,留了纸条在芳龄日常做的针线上,说要出去散散心,除她之外不许让一个人知道。接着她溜到厨房里拿了一个柳条筐,便只身来到石头营后面的山上。
这座山上只有稀稀落落的树木,然后都是茵茵绿草,因为不是南方,所以即便偶尔见到一两条蛇,也没有毒蛇,见人就溜掉了,因此元媛也不甚怕,何况在现代搞生物制药,蛇胆是一味很重要的材料,她也看过不少活蛇,还会抓蛇的七寸呢,想起来倒也没什么好怕的。
来到山上,因为两天的大太阳,土早已干了,半点泥泞也无,但为了防止虫子什么的,元媛还是穿了小牛皮靴,系了绑腿,可说是全身上下都做好了武装。
果然,刚上山就看到一堆草丛中现出几个白白圆圆的东西,走近前一看,只喜得元媛险些叫出来。一簇大蘑菇就窝在草里,最中间那个竟然有小碗大小,两旁稍小的有两三个,再往边上则都是小蘑菇了,肥嘟嘟的外形甚是可爱。
采蘑菇这项活动,说起来和钓鱼差不多,有了收获的时候,都是让人欣喜难禁的。元媛连忙将那一大簇蘑菇采摘下来,看一看,不由得更加欢喜,不是什么毒蘑菇,是雪白的口蘑。
她直起身,看了看山上的树木,虽然稀疏,但因为山大,算起来倒也有近千棵,什么品种的都有,以松树居多,元媛心想如果运气好,应该可以采到松茸,这松茸晒干了,等到过年的时候拿出来泡了炖鸡,是最爽滑美味无比的,想到此处,不由得又想流口水,忙收住了,背着筐继续往山上走。
不一会儿,又采到了两大窝蘑菇,雨后两三天,正是蘑菇最大最肥嫩的时候,太早则还小,有的根本还没冒出来。太晚又干了,变成菌丝,只有这个时候是最合适的。
元媛运气不错,不但采到了美味的鸡腿蘑菇,还有不少的松蘑,也就是松茸,到最后,这个贪心的家伙专门挑松蘑下手,连鸡腿蘑菇都弃之不取了。
用了半个多时辰的时间,柳条筐已经满了,其中大多数都是松蘑。元媛做梦也没想到这座山上的食用菌资源会如此丰富,心想平日里吃的那些蘑菇,没听说是有人来这里捡的啊。好像都是从市集上买来的,真是的,现守着这样一座蘑菇宝山,却不知道用,看来我要好好对他们进行下思想教育,钱可不是这么乱花的。
想到这里,不由得心满意足便要往回走,刚回过头来,就吓得“啊”一声叫,险些连柳条筐都扔了下去。
只见萧云轩面上带笑,正静静站在她身后。一袭白衣更衬得他风神如玉飘逸潇洒。他见元媛吓到了,便连忙上前两步,想要去扶,却最终又收回了手,微笑道:“抱歉,我只因忽然见到姑娘,便忘了招呼,害姑娘吓到,是我唐突了。”
元媛咳了一声,心想该死的,你就是故意的吧。解释什么?呸,解释就是掩饰。
面上却是盈盈一笑,连忙站起身微微福了一礼,轻声道:“真是巧,竟在这里又遇到了公子,不知公子来此处意欲何为?这山上似乎也没有什么猎物可以射的。”
萧云轩呵呵一笑道:“虽没有大猎物,但总有些兔子山鸡,正值秋高气爽,射几只正好用来待客下酒。因此我忙完了便过来这里,没想到刚上来就见到姑娘,起先并不知道是旧识,原想悄悄走开,后来看见姑娘的身影,自觉有些熟悉,才想一探究竟,还未等开口,就吓到姑娘了。”说完拍了拍腰间挂着的箭囊,示意自己真的是来打猎的。
元媛看了眼他手中拿的那张弓箭,不知为什么,心里就觉得小王爷这帅哥若做起拉弓射箭的动作,一定比黄日华演的靖哥哥还要帅的多。不过她当然不会把这种想法表露出来,只是微笑道:“也没什么,公子射猎,我采蘑菇,两不相犯,更何况我的筐已经满了,公子却还是一无所获,就祝你大展神威多多收获了。”一边说就忍不住佩服自己真是聪明,如果不把那只兔子和浣娘她们一起送走的话,只怕自己的身份就暴露了。
萧云轩这些日子时而便会想起她,如今见了,只觉心里十分欢喜,却见她仍如前两次一样,半点犹豫都没有的就要离开,不知为何他就踏前一步,拦住了元媛的去路,拱手道:“承蒙姑娘两次施恩,还不知姑娘姓名住址,乞请姑娘告知,日后也好登门拜谢。”
元媛心中冷笑,暗道男人果然都是贱骨头,这小王爷在京城里,不知道多少闺秀名媛趋之若鹜,他都不放在眼内,如今我这么个平常货色只因不鸟他,他倒紧紧的缠了上来。因面上便淡淡道:“那算什么恩?不过举手之劳而已。终究我也不指望着那方子卖钱,若有人用它好,也算是我的知己,更不必谈谢字。公子与我不过萍水之遇,相逢何必曾相识?又何必知道我的姓名住址?我也从没问过你的。”
萧云轩一窒,被这样直截了当的拒绝,而且还是三番两次的拒绝,于他来说真是从小到大头一次。只因为他长得好,气质又高贵,多少女子在不知道他是小王爷的情况下,都恨不得能把祖宗八代告诉他,好让他上门提亲,如今却遇到元媛这样一个异类。
人家姑娘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自己又不是登徒子,断无纠缠之理。萧云轩心中升起一抹浓重的失落,他知道自己不是因为元媛拒绝他,就因为不服气而产生征服之心。他是真的对元媛有好感。虽然只见过三次,虽然这三次都是说了没几句话,虽然第二次他甚至连对方的面孔都没有看到。但就是这么短暂的相处,便让他心中有一股美好而安宁的情愫渐渐滋生。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读者大人们对我的鼓励和支持了,不管是表扬的还是反对的留言,嘿嘿!不管怎样,梅子会继续加油,加油,再加油。等到家里的事情尘埃落定,我们一天更新八千字好不好?哈哈哈……

第四十一章

“姑娘请。”萧云轩向旁边退了一步,摆出手势。他的气度倒让元媛心中生出些好感,暗道果然是小王爷,就是气度从容,不是那些登徒子和纨绔子弟可比。因抬眼看过去,却见萧云轩的视线落在自己的小臂上,因为双手搭在肩膀的筐带上,所以宽松的衣袖垂了下去,露出欺霜赛雪的的皓腕和小臂。
元媛见萧云轩的脸上露出一丝失望,心中明白原因。不由暗暗好笑,心道自己的计划倒提前实施了,而且这样的顺利,这是老天都在帮自己啊。因微微点了点头,从萧云轩身边走过去。
刚走了几步,忽听身后萧云轩喊道:“姑娘且慢。”言罢走上前来,从那柳条筐中拿出一簇蘑菇,举在手中问道:“敢问姑娘,可是要回去食用吗?”
元媛点点头道:“是啊,这野生的蘑菇十分美味,回去做汤或者配菜都很好,也算是滋补的东西。”
萧云轩道:“我时常听人说,色彩鲜艳的蘑菇都是有毒的,不能食用,姑娘采摘的这簇蘑菇,色彩何等艳丽,只怕是毒蘑菇,吃了与人有害。我曾亲眼看过食用了毒蘑的人,有一个不知是救治不当还是怎的,竟然连命都丢了,还望姑娘慎重,莫因口腹之欲害了身体。”
元媛看了看萧云轩手中的蘑菇,笑道:“哦,虽然很多色彩艳丽的蘑菇都是毒蘑菇,但这一种不是,这一种蘑菇叫做黄斑红菇,味道很好的。”她说完,卸下柳条筐,又从里面检出另一种黄色的蘑菇,递给萧云轩看,然后道:“还有这一种,你看,是金顶蘑,味道好不说,还很滋补。”
萧云轩认真看了,由衷道:“姑娘的知识真是渊博,但不知这些学问都是从何而来?”
元媛笑道:“我从小身上就不好,又没有别的事可做,所以除了针线女红外,其他时间都看书,什么书都看,也是看的书杂了,有许多你们这些富贵公子不屑一顾的书籍我也都喜欢,所以慢慢的,知道的事情就多了。”
萧云轩正色道:“书自然是好的,人被世人分出贵贱,书却都是好的,除了那些教人入魔的邪书,其他无论什么,也都泛着墨香。”
元媛一笑,也没说什么,心里道邪书?你说的是黄色小说吧?那个也有那个的好处,在我们现代,多少大龄的剩男剩女就靠着它过日子呢。
忽听萧云轩又道:“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敢问可是姑娘所做?”
元媛心猛烈的跳动了几下,暗道来了来了,小王爷,这可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因忙做出一副惊讶样子,失声道:“公子从何处听来的这诗句?”然后又道:“没错,这的确是我闲着无事时做的,只是从未示人,公子又从何处得来?”
萧云轩笑道:“说来也巧,我有一个……小妾,和姑娘有过几面之缘,想来姑娘或会知道,就是前面庄子上的女孩儿,她说她和你见过几次,言谈倒也投机,因在你这里听了这些诗词,一直念念不忘。”
元媛笑道:“你说的那姑娘我知道。只是原来你却是她的夫君?我和她言谈间,常听她说夫君在京城,距离此处遥远,因此常不能相聚的。我看她倒也自在。”
萧云轩面上一红,眼神垂了下来。元媛一看,心想糟了,可别弄巧成拙,让他以为我是在为自己抱不平,日后回去再对那冷落的小妾好起来,我这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吗?
正想着该如何补救,却听萧云轩道:“虽说是我的妾室,但当日这门亲事,却是被逼无奈。”言罢就将经过说了。
元媛心中在这转瞬间又得了另一个主意,于是莞尔笑道:“这或许是你误会了人家,我看她和我说话时,性子可淡的很,喜欢佛理禅机,直说日后也要遁入空门,做一个超凡脱俗的人,我也因此和她言谈才投机呢。不过人心难测,我究竟和她才处了多长时间?加起来也不到几个时辰,你却是要和她长久相处的,便谨慎些也没什么过错。若她表里不一,自然不值交心,但若人家是一个正经好女孩儿,却是你误会了,从此后你可要好好待人家呢。”
萧云轩微微一笑,却没答言。他这态度让元媛十分高兴,知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成了,一个淡然的喜欢佛理禅机的女孩儿,如何能有那些手段,分明是表里不一的。她于是站起身轻快道:“公子快请吧,耽误了你射猎的时间。我也要回去了。”
萧云轩心中又升起几分不舍,但也知道自己万万没有再纠缠的理由,因此微微一笑,站起身退了一步,道:“前两次见小姐,都是有下人随侍在侧,怎的今日却是孤身一人来这山野之间?不怕吗?”
元媛为了采蘑菇方便,因此今日特地将头发编成了辫子。这个时代的妇人和女子打扮差别并不大,有的妇人为了凸显自己年轻,也愿意将头发放下来或编成发辫垂在身后。也有的少女为了凸显成熟高贵,愿意将头发盘成云髻高耸的样子。
当下一甩辫子,呵呵笑道:“我其实喜欢自由些,无奈家里看的严,今日好不容易偷溜出来的,偏又让公子遇到,幸亏你不知我家在哪里,不会去告状。”言罢哈哈一笑,背着满载而归的柳条筐就下山了。
萧云轩怔怔看着她脚步轻快,如一朵冉冉轻云般慢慢行走在树木草丛中,直到最后彻底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方收回目光。自己思忖了一回,只觉心中又是怅然又是高兴,好容易才定了心神,恰巧一只肥大的黄兔从身边掠过,他立刻弯弓搭箭,一箭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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