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封魔传奇-第2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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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了两把鼻水,给臭麻雀重击两拳:“你说谁哭?本穿越女主才不会那么没用!哼,迷失空间算什么,总有一天会打破地!”
你就嘴硬吧,以你的资质。都不知道有没有出头地那一天。。。你别光流眼泪不出声,这么默哭让我都很难受。好吧,听我说。哭也没什么好丢脸的,哭出来心里就痛快了。你不哭我还要担心嘞!说起来。你其实蛮倒霉的,这活本来是你那有神赐天赋的堂妹要干的。要不是那家伙自作主张,你怎么会这么可怜呢?
“你还说!你还说!”追着臭鸟狠揍一通,我才克制住地泪水,这下完全不听话地冒出来了。哭得稀里哗啦,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难以自抑。
我早知道他那性子什么都做得出来,偏谁的话也听不进去,就是艾尔塔龙阿莫他们随便哪一个都好,才不会那么待我,为什么他要这么过分?
要是我能预见到自己有这么一天,我怎么会靠近那个狠心的混蛋!
要是我知道我会这么落得这么可怜无助,死都要死在马他托,也不要去见他们!
要是他能够提醒我不听话的下场会是这样悲惨,我才不要去救他,他倒霉总好过我倒霉,我那时候为什么要冲动!明知道他不会死的,他一个审判之剑的主人就是变成魔族,谁能欺负得他去?
命运之神惩罚的是他,我这么巴急凑上去,不是找倒霉是什么,笨死了!
“哭有什么用?只怪你自己太弱,才会被人骗得团团转!快点,杀掉这一只!”
呃,这个名闻遐迩的邪法师达菲斯大人,算不算是在安慰我?我眨巴着眼睛怀疑地看着他,想要看透那黑色面罩里面他的神情。很久以前,他说再也找不出比我更傻地人,他这么说,是因为他曾经也犯过傻么?
“看什么看,再不动手,今天的晚饭没得吃!”
达菲斯的数十个空间戒指里,最不缺地是魔法卷轴和魔法炸弹,还有魔法晶石,当然,包括食物和清水,据说够我们吃上几百年都不用发愁。最缺的自然是衣物,他那件黑色法袍,冬暖夏冷,整一自动调温机,他根本用不着准备这类东西。
而我地戒指里,最多地就是死麻雀的宠物粮食,偏它还不要吃,其他就是几袋子地金币,一盒鸡肋般的希望之羽,少少几瓶药粉,民生问题最需要的我一样也没有准备。
所以,我和小麻雀最怕听达菲斯说没饭吃。们眼前出现了间隔的红红火海,连接着一片片被烧焦的残垣断壁,再后面就是城墙的黑影,在滚滚火焰之中,烈焰翻腾,可怕地倒溯而上,与天上的火云连成一片,到处是红通通的火,烈火之后,只有黑色的留下,河川完全干涸,空气里只有火焰的味道,没有一点水滴的潮湿。
十天后,我们进入迷失空间里的第一个“魔族人”居住地,用黑色焦土垒叠而成,眼睛能看到的,不是黑的就是红的一片。
那些“魔族”的皮肤都是黑色的,块头巨大,有些人头上长着弯月形的尖角,有的只有一只特别大的眼睛,还有的长着两个头,却只有一张嘴巴的。当中也有几个长得比较正常,就跟外面的五族人一样,并没有想象中的缺胳膊断腿的奇怪样。
他们大多裹着黑色的兽皮,不是为了遮羞,而是为了保住要害部位不被外面的兽类抓伤或者被烈火烧伤。所以,看起来有点衣不覆体,破烂不堪。而且结着很结实发亮地暗黑色硬块,应是被火烤成那样子的。
我刚抬起头,就见众人瞪着鼓鼓的黑色眼珠。全城都像被暂时定身一样,毫无声息地看着我们两人一鸟这仨个陌生地来客。不过。看他们的样子,颇像看到可口地食物,想要把我们吞下肚去。
达菲斯裹着他的招牌黑色法袍,所以,没啥子奇怪的。我想他们不能接受的是我这个皮肤雪白头发长长的小家伙能无伤无损地穿过外面地火焰吧。
刷刷刷数声,这群黑丫丫般的人群把我们团团围住,黄黄的牙齿能恶心死人。
叽哩咕噜,他们在喊什么,我和小麻雀两个都听懂了,唯一没听懂的是达菲斯,但是,那些威胁的屁话,他即使听到也不会当成一回事。
黑人们问我们打哪里来的。到这个镇里来做什么,如果是其他某某区的使者,留下东西。马上离开这儿,不准逗留。否则就把我们给喀嚓。
我们这边有人听得懂黑人们的话。但是,他们那边就没人听得懂我们的回答。
这可不是一言不合就开打。而是严重地语言不通,勾通不良,达菲斯似乎很兴奋于能拿这群黑人开刀:“闪一边去,白痴!”
他叫的是我,为了自家小命,我很乖巧地躲到他后面去,然后,看达菲斯大逞雄威,一个个魔法弹扔过去,那群黑人出奇地脆弱,很快就一命乌呼,他们明明块头那么大,在我看来,应该比外面打的黑影魔兽更经摧残才对。
小麻雀则在一旁给我解释,这些是黑山兽人族,天生禁魔,一个初级地魔法弹都能重创他们。
听了这个消息,我万般狐疑地看着它,问出心中的疑团:“这就众神之主地才干?把形似魔族地黑山兽人送进迷失深渊,曾经的神族冲锋陷阵地马前卒,他们的下场就是这样?”
小麻雀哑口无言,看达菲斯大杀四方一会子后,才承认错误:黑山兽人族本性过于凶残,也不适合在大陆上生存,我本意把他们看管起来,慢慢驯化,却让人用这样的借口,挑起了五族混战,让他们内部分化争斗不息。
我倒挺有兴趣知道这个人是谁,有这样的心机这样的手段,让众神之主都吃瘪,沦落至此。
审判之剑的真正主人,执法神。小麻雀继续说有关于某个神犯大错的故事,这是一个自我要求完美神眼神心都很纯粹的大神,他执掌审判之剑期间,没有任何一丝的私心,处事公正一丝不苟,全心全意地捍卫神之律法。
而格拉曼提切大神与他正好相反,这是一个随兴的神祗,喜好自由不受任何拘束,他属上古神族之一,他的种种不恰当行为自然被认为是目无神律与神法。
偏偏这样两个神格神性天差地远的两位重要神祗,是莫逆之交。
你应该知道格拉曼提切曾经放过一位魔龙公主,这对神来说是不能饶恕的错误。后来,这位魔族公主还常找格拉曼提切聊天谈话,格拉曼提切见她天真烂漫,对她更加不设防。
这事后来被魔龙公主告发,即使执法神与他相交甚好,也不得不拘禁他。后面的悲据你知道了,那位圣金龙族少女是格拉曼提切心爱之人,出事前一天,两人还欢天喜地地跑到本王面前,恳求本王为他们主持祝福礼。
她死后,格拉曼提切一怒之下,先是重创神族大军,后杀进魔族,他是去找那个魔龙公主算账,毕竟要不是她,这场悲剧也不会发生。但神族中不满他的势力则纷纷传言,尤以圣金龙王族为最,很肯定他已投靠魔族,连魔族也放出这样的消息。
执法神不愿自己手刃好友,便委托精灵王阿尼塔多代为执法。
这就是执法神痛恨魔族的最直接原因,连带的痛恨跟黑色有关的任何东西,既然他认为黑色是魔族的标志,他的信奉者就开始排斥五族中混血儿。迷失深渊里的神火,就是审判之剑的惩罚之火。
起先是用于焚烧沾染了魔性的五族人,这是一种净化仪式,可以由某些女神重新复活,他们还可以回到人群中去正常地生活。后来,渐渐地用于焚烧所有的黑色族人,他们被称为被神所抛弃的罪民,自然得不到女神的宽恕。再后面,出现了所谓的禁忌之血统,统统都被列入神惩的范围之列。
执法神的本意自然不是如此的,卡洛为首的代表女神们歪曲了他的法意,等到执法神知道这件事始末,他既同情被惩罚的神血后裔,又自责自己铸下大错,于是自毁元神,在此开辟出一块不受众神打扰的空间,意为迷失空间。
所以,这就是迷失空间存在的始末,我就这么倒霉地被关了进来,去改正被一群疯子神犯下的错误。
神,真的是种很不要脸的生物。
“想本姑娘怎么做?”
我看到那只臭麻雀的黑线一大片:猪都比你聪明,当然是找到封锁亚克罗斯神殿的五件神器,打开众神之门,归还众神之冠,让大神们各就其位,各司其责,打败魔族,恢复大陆的秩序与和平。
我完全看不起这只破鸟,占着众神之后的位置,尽干些比我还要白痴的事:“得了吧,就你们那点脑容量,不要魔族还没打过来,你们就先自相残杀得差不多。为什么在这里不能用审判之剑宽恕这些人?”
白痴!这里是连接魔族的通道之一,你宽恕了他们,谁来救你!
它皮在痒,轮骂人的功夫本姑娘会差么?非把这只臭麻雀教训得连头都抬不起来!我对它冷哼:“身为众神之主非担不保护你的族人,抛弃他们在这儿受神火之苦,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还把他们当作是拦截魔族进攻的第一道炮灰,现在还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你可真够不要脸的!
不过,话说回来,你们这些神祗本来就没脸没皮的,骂你也没有用,喂,卡洛真言在哪?”死鸟确实被我骂得不敢嚣张,老老实实地回答:魔龙公主手上。
狂晕,我连打只外围游魂似的魔兽都打不动,对上高高在上的魔龙公主,我嫌命太长!
8…12 魔龙王子 1
8…12 魔龙王子 1 我们应该相信达菲斯的杀伤力,即使我们的敌人是所谓的黑山兽人族,曾经被喻为拥有皮最厚血最多命够硬繁殖能力超强的炮灰种族,在达菲斯绚丽而又可怕的电光球下,死不瞑目。
确切地说,应该是还剩下一口气,等着本姑娘去打最后一拳好结束魔法的伤害折磨。
这些黑乎乎的生命体被神抛弃已经足够可怜,他们在这儿为自己的生死问题向魔族不息地搏斗,也不知道承受过多少次巨大威胁,慢慢进化得比大陆上五族都要强悍,生存已如此不易,他们一直坚持没有灭绝,我在精神上是十二万分地钦佩他们。
虽然我用磨豆腐似的那点力气把他们慢慢磨死,是在折磨、凌迟、侮辱他们,但是,达菲斯要他们的命结束在我手上,我能怎么着?
“可敬的兽人们,不要那样不甘地看着我,我已经很卖力,我知道这是一种难以容忍的慢性谋杀,我也很想放你们一条生路。可是,如果我不把你们打死,我就没有晚饭吃,所以,远处那几个快挂的,闭上眼睛耐心等几天,明天我就来结束你们的痛苦。
安息吧。”
达菲斯背过身去,当作没有看到我的白痴举动。那只臭麻雀,干脆翻白眼装死没听见我的傻话。
我对他们默哀,右手挥拳的动作倒是一分钟也不敢耽搁地挥去,重击那堆奄奄一息的敌人们,尽快缩短他们受苦是我唯一能做的,尽管,他们很希望能一脚踩死他们。也好过被我一点一点地磨死。
我们继续前进,迷失空间非常大,敌人异常凶猛。永远不缺试炼对象给我练习。
最初,达菲斯会把猎物打得只剩进气的濒死样扔到我面前。让我砸,当然只有砸死猎物才有食物和水,这儿的气候之恶,曾经地燕不归丘陵都已算是天堂。在这种时候,根本不用考虑什么道德良知问题。不是别人死就是自己死。
我们只进过一次城,就是黑山兽人族聚居过的那个黑土围墙,当时达菲斯用了十来分钟,把那里的黑山兽人一网打尽,接下来我地收尾工作,却足足持续了半月有余。当然,因为本人的神经不够坚韧,看到那些濒死状地人受那样地折磨与痛苦,我是非常不能习惯的。
我晕过去后身体滚烫发热。脑子烧得迷迷糊糊,休养时噩梦频频,龙之力在我的体内横冲直撞。整个人都没了意识,照顾我的人自然是达菲斯。据小麻雀的说法是。我发病地时候。把一脸阴沉的达菲斯当成阿豫同志,狂掐对方的脖子。边掐边咒骂,用尽我能想象得出来的最恶恶的语言。
一有力气就狠揍对方,尤其是他的鼻子,因为挺尖得漂亮,犯了我的忌讳,没少挨我的拳头。
以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达菲斯都没把我扔进过混血人的聚集地干屠杀地活计,我们一直在黑土墙外围狩猎最低级的魔物。
小麻雀对我狂喳喳,一个劲在我面前夸达菲斯同志是多么地有耐心,多么地有爱心照顾我这个有暴力倾向的病人,时不时暗示两句,要我懂得报答。U MDTXT。COM提供下载这只无良地破鸟,我才懒得理这种没逻辑的思维。
病迷糊地人哪里会记着自己干过地事,再说,他曾经令我那样痛苦,被我打那么两下能吃什么亏,我只奇怪,病好以后,这个人怎么没找我麻烦。
迷失空间里没有昼夜之分,到处都是红通通的一片,区别只在于红地程度有淡有浓。
有一天,在一片绯红色的红土地上,我们干掉了一头犀牛般魔兽,主力自然是达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