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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凤求凰 全+番-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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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我光芒异常璀璨的眼睛,清歌感兴趣了,“你有什么主意了?”
  “有,”我果断点头,“我要做两种生意,还要仰仗你的扶持呢!”
  “什么?”清歌仰头喝干杯中的酒。
  “药材和马匹!”我自信地道。
  清歌回头,眼中充满讶异,“你确定?你怎么会选中这两种?”
  “因为马上就用得着!”我需要预见天日未来十年的发展状况!
  “而且盈利丰厚盈利周期很短,这样才能让我积累足够的资本吞并京师市场!”所以,选择药材和马匹生意,我就可以立足不败之地!
  “好迅捷的思路,我甘拜下风!”清歌满眼荡漾着笑意夸我。
  “如果我要做成这样的生意,就意味着,我们不得不分开了!”我歉然地看着他,“我必须要组建一支强大的、可以随着我走南闯北的商队!”
  “没关系,认识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又怎么会在这时候拖你的后腿?你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会一直在你身后支持你!”清歌温柔地道。
  我的唇边,荡起了一朵美丽的微笑,他轻轻俯身,吻住我一刹那为他绽放的美丽!
'31 楼' | Posted:2007…08…29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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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四十六章 前途]
  尘土飞扬的漫漫黄土官路上,一行载满货物的马队正风尘仆仆地快速前进,前方,从前几日的荒凉近似沙漠,慢慢转向了荒草稀疏,甚至远方的嫩绿一线已经遥遥在望,那就是我们将要去的地方——草原!
  日头已经逐渐西落,开始发出橘红的光芒,在一望无际的广漠的前方,随着夕阳光芒的照射,燃烧起了大片火红的彩霞,看样子,明天又是一个艳阳天!
  我发出一个休息的手势,庄严的马队整齐地停了下来,训练有素地开始就地休整,埋锅造饭。
  云青和程望刚帮我搭好一个简易的帐篷,马队护送领队——我在澜城结识的最有名的福海镖局东家顾武南就匆匆过来了。
  其实,这一路风餐露宿,辛苦跋涉早在我的意料之中。
  经过京师时,我甚至没有停下行程回家看一看,或者和清歌见上一面,仅仅趁马队休整时在京城补充了一些实用型货物(为了节省本钱,一些在澜城有在京城也有的货物我就留到补充),又出售了一部分从澜城带来的已经不堪长途跋涉的特产,同时给了云蓝三十万两银子的巨款,给他分配了重要任务。
  云青云蓝本是我哥身边的重要干将,能力很强,柳鸿飞不在时,云蓝把大理石矿经营的非常好,正好这次就让他去为我建立一个大型的牧场,云蓝本来就出身在北方的草原上,对牧场可说是熟悉之至,一听我的任务,大喜过望,连和秋灵分开的伤心都被冲淡了许多。
  因为这次路程是预料之中的辛苦,所以我硬下心,将满心委屈的秋灵丢在澜城,和柳鸿飞、程岩一起,为我照料澜城的所有生意,免得跟着我吃苦受累。程岩也想跟来,但经过他的儿子程望的反复劝说,最终打消了念头,留在澜城做技术顾问。
  值得玩味的是柳鸿飞,竟然在我们将要离开澜城时孤身一人回来了,整整半年,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总之,他人消瘦了一圈,更变得沉默了许多,绝口不提韩碧城。我略约猜到了一些事情,为了让他能够散散心,忘记过去的难过事,我将他调为澜城一带生意的总负责人,这样一来,他每天有着数不完的工作,也许能够转移他的注意力,减轻他心中的难受。
  经过挑选,我决定带上云青和程望,云青是不用说了,程望这小子大半年的表现真让人刮目相看,带他出去见见世面,也许对他对我都是有好处的。另外,我还带上了从蘅芜坊挑选的小星,小星是一个孤儿,十四岁,没有姓名,我就让他认了程岩为父,程望为兄,连同我为他取的名字,从此就叫程星。程星不同于程望超乎年龄的稳重,是个十分机灵泼辣的孩子,这也许与他常年的流浪经历有关,这一路上,倒好几次亏他,省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而半途遇到的匪徒是走商队最怕遇到的,所幸玉冰心介绍我认识的福海镖局在江湖上相当有名气,顾武南在江湖上也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清歌告诉我的),一般绿林好汉都让他三分,这一路上,才没有遇着什么难解的冲突。
  更令我吃惊的是,天日竟然没有长城,我询问了很多遍,终于从向导一脸的迷惘中确定,天日没有流传几万年的伟大建筑长城!
  现在我们所处的这一带,如果换算一下,就应该是古代长城的附近才对!
  Mygod,这该是一个用什么样的语言才能表达清楚的遗憾!
  现在我刚坐下,就看见顾武南一脸忧色地匆匆而来,不禁吃了一惊,“顾兄,何事这么心急?”
  顾武南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少年时从姜鲁(相当于现在的山东)之地迁到澜城,并不是澜城本地人,四十左右,一脸忠厚的样子,但一双精光闪闪的眼睛藏在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却绝对不容人忽视。
  眼看他向来平稳沉静的脸上露出这样少见的神色,我不由得提起了一路上不停颠簸的心——难道在这个时候、在草原遥遥在望的时候,会发生什么意料不到的事情吗?
  “暂时没有什么事情,”他掀开帐幕,大步走到我面前席地而坐,“但我希望云东家今晚一定要提高警惕。”
  “怎么回事?”我注意到他的嘴唇上干渴造成的干裂,端过一碗水递给他。
  他也不客气,接过水,一仰脖子,咕嘟嘟喝了个干净,把碗往地上一放,差点放成了两半。
  “云东家,这一带已经是三不管地带,既不属于北部的锡勒国,也不属于天日,更不属于一些夹杂其中的游牧民族的领地,所以这一带一向是盗匪出没的必经之地。近年来,因为安圣公主驻守北疆,边境情况大好,已经渐渐没有了盗匪的踪迹,但并不代表我们就能丝毫没有防范。即使没有强盗,也会有小股的流匪出入这里!”
  我点头,“顾兄分析得非常有道理,我会让他们提高警惕的。顾兄带来的兄弟们还请顾兄招呼一声。”
  “放心,我已经让他们轮班休息,务必保随时持有人清醒。”他站起来,“既然说完了,我也下去准备准备,告辞!”
  看着他大步走远,程星像颗跳豆似的跳了出来,说话声脆蹦蹦的,“少爷,那我们怎么办?”
  我斜眼看他,“那你这个削鬼灵精说怎么办?”
  他眼珠骨碌碌转,笑道,“少爷心中有打算了吧,小星才不想出丑呢!”
  “这种突发状况,我能有什么打算?你当我是诸葛亮啊!”我正了正脸色。
  “诸葛亮是谁?”他好奇地问。
  我白了他一眼,有好奇心也要看场合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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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星,少爷现在很烦,不要用这些不相关的问题打扰少爷。”程望开口训斥,倒颇有兄长的架势。
  小星吐吐舌头,扮了个鬼脸,我忍不住笑着摸摸他的头,“以后再告诉你吧!”
  “云青,今天就麻烦你和程望俩人分别守半夜,一定要保持清醒,小星你去睡觉。”
  旷野的夜空明亮而深远,天气还有些凉意,我走出帐篷,悄声靠着一车货物坐了下来。
  远处,在顾武南的吩咐下,镖师们已经熄灭了火堆,默默地啃着冰冷的干粮,绝无一声喧哗。
  顾武南轻轻地从货物间走过,检查货物的牢固程度。
  云青抱着剑倚着最贵重的一车货假寐,间或眼睫一扬,环视四周,闪过一抹精光。
  天地间格外沉静,连同我的心,我的脑,我的神经。
  夜幕越来越低,月亮藏进了一朵几乎透明的云彩之后,天空没有什么星子,只有几晕模糊的星光。
  哒哒的马蹄声突然打破了这份宁静!
  我一跃而起,转眼一看,云青迅速朝我靠过来,镖师们霎时将马和货物围在了中间!
  在明亮得几乎不像是夜晚的天空下,草原那头,出现了十几匹高俊马匹的模糊影子,连同马上的人的影子!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四十七章 虚惊]
  “上马退后!”我大喝!
  整个马队伙计迅速跃上货车掉转马头,镖师们分别护送在两侧!
  可是我们的马头还未掉转过来,隐隐的奔雷声从我们身后的地底传来,震得我们的马不安地嘶叫起来!
  我脸色一白,这些袭击者行动迅捷得可怕,高度一致而又隐含战术,他们真的是一般的流匪吗?
  “下马,戒备!”眼看自己一行人已经被彻底包围,我心里虽然焦急,但表面还是沉静如常地吩咐伙计们。伙计们也是我一手调教的,临危不乱,迅速掌控住不安的马群,将马群赶到一起聚集起来。
  云青已经骑着马来到了我的身边,“少爷,待会儿我和顾兄会抵住那些人,你再寻机离开!”
  “不,我不能走,你不要劝了!”我淡道,“不要以我为念,我希望你保护好自己!还有,吩咐下去,让伙计们一旦真打起来就抛下货物,先保住命要紧!”
  “备战——”只听顾武南低喝一声,久经江湖的镖师们迅速一致地拔出武器,一半人围在货物的外围,面对敌人,另一半人则打算抽身保护我。
  “我不用保护,你们首先是保护自己,其次才是看好货物!”我断然道。
  镖师们诧异地看着我,大概从来没遇到过像我这样不顾货物却先顾人的商人,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顾武南见状,不容他们迟疑以至贻误战机,立刻喊他们回去,“听云东家的。大家都过来!”
  眼见大家都快速做好了准备,我也镇定下来,血管中嗡嗡作响,大脑清醒而兴奋,只感到身体中激起的热血火一般地沸腾起来,为了即将到来的未知的战争!
  我迅速从身边拿出一把——小巧精致的弩枪!
  因为有过遭遇强盗的前车之鉴,我一直在思考,我对兵器之道不很熟悉,擅长的主要是拳脚功夫,有利于近身搏击,但却不利于远攻,在现代我身边总是带有一把麻醉枪以防备突发状况,而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我的擅长变成我吃亏的地方,除非我能制作几件像麻醉枪那样保命的小玩意儿。
  前世我曾经拆卸过几把麻醉枪和几把正统的掌中雷,现在脑中还有个模糊的印象,要做一把和前世一模一样精良的是不行了,但做一把粗糙能用的应该没问题。
  经过很长时间的摸索,总算做出了一把,可是瞄准效果不佳,这种东西我又不愿意找一些专业的匠师(人类的智慧是可怕的,万一被流传出去用于这个时代的战争中,等于是我用催生剂加快了社会发展的畸形速度,那我的罪过可就滔天了!),最后,经过万般思考,我把麻醉枪改成了更加简易但结构功能都精良许多的弩枪,别人问起来,我也可以说是从苗疆那边得来的,更加真实,更加接近这个朝代!
  知道这次出门可能会遇险,没想到却到快到草原的现在才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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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看到逐渐逼近的马群,我的心慢慢地沉下去——那马上的每一个人,都手执一柄硬弓,每张弓,都对准了我们。
  单看两边的块头,我们这边除了少数几个来自北方的个子稍微高挑一些外,其他都是一米七左右的小矮人,灵活有之,武力不足,跟对方那虎背熊腰、高头大马的样子一比,我们这边从气势上就输了一大截!
  对方不动如山,看着我们,我们也沉默地看着他们,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谁先动,谁就失去了先机!
  终于,对方的马队中缓缓驰出来一匹格外高大的黑色骏马,骏马背上是一名格外高大的男人!
  ——草原男人!
  那一身服饰正是典型的草原游牧民族的皮袍、皮裤、皮靴,看似和平常的草原人没什么两样,但他器宇轩昂的气质却不是平常衣服可以掩盖得了。他身上还搭配着一条从腰间斜披到肩上的整条动物毛皮,如果在现代,动物保护者协会的人能用唾沫把他淹死!
  年龄在三十左右,一副不苟言笑的严肃神情,五官是草原人特有的立体粗犷,却又格外森然!
  可是我现在脑中也只能闪过此念而已,因为我丝毫也不敢轻忽这草原男人在夜空下依然灼灼闪亮的眼睛!
  草原男人用一种审视的目光仔细地打量着我们这一行人的衣着、长相、以及带来的近十车货物。
  “你们——是天日朝的人?”他终于开口,竟然是一口标准的汉语,声音低沉动人。
  听说草原男人都会唱歌,估计这个男人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们是天日的商人,只是来这里做生意而已,绝对没有恶意!敢问阁下尊姓大名?”我抱拳,礼貌地询问。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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