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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部分

摸金天师:活人回避-第134部分

小说: 摸金天师:活人回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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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尸人最初的时候是怎么产生的呢!?

    其实最初的赶尸人,就是背尸体!

    在古代,交通不发达,一旦要出远门的话,其实是特别危险的事情,一来交通不发达,不知道要在外游历多久,可能出去了就一辈子都回不来了,二来呢,在古代山里多占山为王的草寇,这些草寇干得可是杀人放火草菅人命的事情,很多人在路上就被草寇干掉了。除此之外,伤病、饥饿、野兽,这些都是严重威胁到远行之人性命的因素!!

    所以,克死他乡的游子一直都非常非常多,然而在中国古代呢,讲究一个人死了要回家乡安葬的规矩,觉得那样才是落叶归根了!

    尸体怎么回家乡?

    这就甬道赶尸人了,那个时候的赶尸人其实就是用草席子卷着尸体把客死他乡之人背回老家。

    只不过这可是一个危险的行当,客死他乡之人本来就怨气重,再被活人背着,那起尸的几率简直爆表了!!就算是不起尸,尸体在背送的过程中腐烂也是个很大的问题,比如夏天,你背着一句尸体步行上千里地试试,背到一半儿尸体就全烂在你背上了,很容易出现瘟疫啊、尸毒啊之类的各种要人命的因素。

    于是赶尸一派在赶送尸体的时候就渐渐总结出了自己驱使尸体、控制尸体自己行走、甚至攻击人的手段!

    赶尸派,就是这么形成的,当时主要就是集中在湘西那边,所以湘西的走脚赶尸的一直都是最多的。

    这一派,在唐朝的时候曾经达到了鼎盛时期,那个时候的赶尸人已经不再满足于控制普通的尸体来为自己做事了,而是尝试着自己去制造一些逆天的尸体,尸门十三大术就是在那个时候产生的,就是十三种可怕的养尸之术,三才聚煞阵,就是其中之一!

    所谓三才,便是指天、地、人这三才!

    而三才聚煞阵要想形成的话,首先要找到一条天地大脉,地脉是最基本的,灵脉次之,龙脉为最佳场所,当然要说最好的话,肯定是天脉,只不过天脉这玩意在风水堪舆之术里面就是提到过,是最强的风水穴场,但是却从来没有人找到过天脉,所以这玩意到底存不存在都是两码事。

    找到天地大脉以后呢,要在这条大脉上确定天、地、人这三才位,然后逆转三才位,直接把龙脉带来的最佳气运逆转成最凶的气运,然后再在被逆转的三才位上构筑穴场,借着逆转了三才位引来的龙脉凶气来养尸!!

    这就是三才聚煞阵的一个大概,但具体的细节怎么操作早就已经失传了,因为尸门十三大术养出来的尸体都太凶了,在唐朝的时候曾经盛行一时,给人间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最后不光惹出了道门,甚至连朝廷都被惊动了,对赶尸人进行了一场大清洗,无数赶尸人被活活烧死,尸门十三大术就这么失传了,所以到了现在赶尸人仍旧非常仇视道门,觉得是道门灭了他们的香火!

    不过这三才聚煞阵想想也确实是了不得,寻大脉,定三才,再扭转风水格局成恶穴,再用来养凶尸,这一切的手段简直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我陷入了沉思,过了片刻才想到一个非常关键的点,不禁问道:“三才聚煞阵有三个穴场,那岂不是说,咱们现在所在的这座古墓仅仅算是其中一个穴场?”

    “不出意外,是这样的,而且三才位必定不会相聚太远,怕龙脉的险恶风水后续无力!”

    张金牙苦笑着说道:“也就是说,除了这鬼地方,在咱们附近,还有两个活人禁区!”

    

第200章 为了活着(。com) 
果然如此

    一个就够要命了,还有俩?

    只不过让我有些不解的是——到底是谁弄出了这三才聚煞阵?

    根据江都公主的金箔手札上记载的内容,似乎那三清道人也是在给一个存在办事,蛊惑当时的乌孙王建成了这朱砂凶墓,用上千活人兵马俑的煞气滋养了主墓室的猎骄靡的尸体,最后愣是让猎骄靡在那些活人兵马俑的杀气、龙脉三才逆转产生的凶气的滋养下变成了一具血尸王!!

    那么,那个能指挥三清道人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还有多伦王子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结合这许许多多的蛛丝马迹,我脑子里渐渐冒出了一个非常大胆的想法——他娘的,该不是十绝凶坟和三才聚煞阵都是出自同一位存在的手吧?

    无怪我这么想,因为无论是十绝凶坟还是三才聚煞,在手法上都是惊人的相似,都是失传的大术,只不过一个是养鬼,一个是养尸!

    多伦王子忽然出现在这里,让这二者牵扯到了一起,似是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像是黄河决堤一样一发不可收拾了,我的脑洞是越开越大,最后不禁想——如果十绝凶坟和三才聚煞都是出自同一位存在之手的话,那这位爷爷到底想干什么!!!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青衣这是忽然开口将我从沉思中惊醒了:“三才聚煞阵分三穴——人穴,地穴、天穴!三穴依次而变强,说白了就是禁锢了人穴和地穴里滋养出来的东西,让它们身上的煞气跟随着龙脉的奔腾一路传递往天穴,最后成全天穴里滋养的怪物!所以说,最厉害的应该是天穴里的怪物才对,看这猎骄靡的墓建成的时代,怕是这三才聚煞阵已经形成了很久远的岁月,天穴里的东西深不可测啊!!不过我估计咱们应该不是在天穴里,因为这古墓里有密宗佛像镇魔,又用朱砂封土,很明显就是不让那血尸王出去,困在这里为天穴里的东西提供煞气,只是咱们到底是在地穴还是在人穴,这就不好说了!”

    眼下,我们陷入了进退维谷之间。

    进,面对不知深浅的血尸王。

    退,面对的是上前具血尸!

    似乎怎么都不好过

    一时间,我们几个面面相觑,谁也拿不准个主意。

    这时,胖子似乎终于好多了,心情也调整过来了,掐灭了最后一支烟,然后凑过来捅了捅我的腰,跟我低声说道:“小天哥,我给你整了样好东西!”

    我一愣,忍不住问道:“啥东西啊?”

    “你自己看。”

    胖子嘿嘿一笑,然后从怀里面摸出两个巴掌大小、长得类似于灵芝一样的东西,上面冒着丝丝缕缕寒气,即便是隔着一段距离我也仍旧感觉到了一丝阴森的气息。

    阴菌?

    我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问道:“你这玩意是从哪里弄到的啊?”

    “从那血尸王的棺椁里摸出来的!!”

    胖子嘿嘿一笑,跟我说道:“那老粽子的棺材板儿上长着俩这玩意,我当时一看就知道这玩意对你那鬼媳妇有用了,所以就给你带了出来,还寻思有机会给你送过去呢,毕竟你小子那点心思哥哥我知道,对你那鬼媳妇是疼爱到了骨子里,她丢了道行是你的一块儿心病,哥哥总得想着给你治治不是?”

    看着胖子脸上的笑容,我不知道为什么,喉咙上一下子哽住了。

    酸酸涩涩的,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儿在胸腔间酝酿着,好悬没直接哭出来!

    胖子这一次可是遭了老罪了,差点把命丢在这儿不说,他一直挺喜欢的徒弟胡晓晓都被老粽子活生生的扯成了两片儿,就这情况下他还惦记着我这个兄弟,因此看着他脸上的笑容,我一下子不知道该说啥了,有些心疼。

    他真的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么?

    其实真正了解过胖子,才知道他这个人感情特丰富,也讲义气,当时在秦岭大山里就因为我始终都没放弃他,所以他就一直拿命在交我这个兄弟,或许,在他那张总是有些猥琐的笑容后面,掩藏的却是一颗赤子之心吧!

    我手有些哆嗦,不知道该怎么伸这个手。

    “小天,接下吧!”

    这时,花木兰的声音忽然在我心间响起了,她和我本命相连,我心里的想法她是知道的,所以说的话几乎是一下子就点在了我的心坎里:“这是你的兄弟对你的义气,你接了,比不接强!而且,这阴菌和不简单,蕴含的阴气比当初在武王村那边得到的那一枚重的多,如果我吸收了的话,道行就能恢复到相当于你们葛家杀气四段的地步了,到那时候我就能驾驭得了你身上的阳气了,完全可以上你的身,你我合璧,我就可以控制着你的身体和杀气去和那血尸王游斗了,或可伤及那血尸王,就算是伤不到,最起码也能牵制住它,给青衣提供必杀一击的机会!!”

    花木兰的话似乎让我们在困境中看到了一丝生还的希望,于是我就接过了胖子的阴菌,并且把花木兰的意思说了出来!

    “有点意思!”

    青衣点了点头,脸上破天荒的露出了一丝笑容,缓缓道:“这确实是个办法!本命养鬼术的是养鬼术里最为深奥、也是付出代价最沉痛的一种奇书,本名鬼与主人心心相印,能完美的契合,再加上小天和花木兰有夫妻之情,一颗守节砂关联彼此,如果他们融合的话,简直就是不分彼此,将养鬼术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简直就是再造了一个有着三段杀气的木兰花,与血尸之王一战未尝不可!!!只要干掉那血尸王,咱们自然可以离开这座朱砂墓了!”

    毫无疑问,这是我们唯一的出路了!

    胖子听后顿时大笑了起来:“哈哈,终于能收拾那老粽子了,他妈的,老子就等这一天呢!”

    我们没人接话,但心里知道,胖子其实一直都是想回去和那老粽子拼命的,他是个恩怨分明的人,有仇不报,不是他的风格。

    我心里在想,那胡晓晓应该是个非常好的女孩儿吧,能让胖子这般对待,想来也是个至情至性的人,可是死者不能复生,这是阴阳两界的规矩,尤其是那胡晓晓还是个修炼者,死了以后阴魂都不知道去了哪里了,她的遭遇对我来说也就是个悲恸的故事而已,不及胖子悲恸的百分之一。

    计划敲定了,我就将那阴菌交给了花木兰,然后花木兰就陷入了沉寂之中。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我们一直都在这墓室里面静静等候着,这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

    水源没有了,我们只能学着胖子的手法去取水,在墓室的深处找到了胖子挖出来的深坑,足足有八九米深,底部的沙子几乎是泡在水里的,这应该就是孔雀河古河道还没有干涸掉的地下暗河河水了,把沙子和水全都提取出来以后,再找一堆石子,脏水从石子上面倒上去,然后从下面流出来的就是比较干净的水了,但是味道真的不咋地,有股子土腥味儿,而且总还是有一些细小的石子儿,得捏着鼻子喝。

    食物没有了,只能从湿润的土壤里刨,比如蚯蚓。

    刚开始的时候我打心眼儿里拒绝这东西,我咽不下去,可是饿了三天以后我眼睛都绿了,一整天都在刨坑找蚯蚓,你们也别笑话我恶心,人在绝境里真的是什么都能吃下去的,饿的眼睛绿油油的,就他娘的差啃棺材板儿了。

    就这样,我们在这古墓里艰难的坚持了七天。

    这一天,我仍旧拿着工兵铲在挖蚯蚓,这时,花木兰的声音忽然在我心间响起了:“小天,我已经吸收完那阴菌了,咱们可以动手了。”

    

第201章 夫妻合璧(。com) 
终于吸收完了?

    天可怜见,这一刻我鼻子一酸差点哭出来。

    太心酸了!!

    这七天时间过的,简直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噩梦,我发誓,这绝对是我一生最惨不忍睹的回忆。

    没错,从走进这一行,真正见识了这一行的残酷以后,我已经把脑袋别在了裤腰带上,我也做好了这种准备,一次次的和死亡擦肩而过时那种调戏死神的滋味儿甚至让我隐隐有些兴奋,所以在迎接死亡和凶险的时候,我比最开始的时候平静太多太多了。

    但是!!!

    我绝对没想到我有一天会混到吃蚯蚓、喝着搀着沙子的水的地步。

    知道那是种啥滋味吗?

    那玩意软趴趴的,一往嘴里扔的时候还在动,那种和口腔摩擦时候的触感又软又腻歪,别提多恶心了,可我还不能一闭眼直接把这玩意咽下去,毕竟它是活的,总不能让它在我胃里来回钻吧?搞不好从我身上的某个“出口”钻出去了,那就更恶心了,所以我只能闭着眼狠狠一咬把这玩意干掉,那时候嘴里总会发出“嘎嘣”的一声脆响,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在我嘴里炸了

    上帝,那声音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反胃的声音了

    而我,这七天以来常常在听这种声音,为了保证食物的摄入量,我无时无刻都在用工兵铲挖这东西,这七天以来我吃了多少早已经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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