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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部分

修真神医-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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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二章酸辣咸() 
买下来了戴维手中的香炉,于龙继续打听了一下,看从戴维嘴里,能不能打听到其他的香炉消息。

    结果戴维是真的不知道,他这东西买来,也没当成多大的宝贝,只是看着有异国情调而已,所以也没有做什么太多的调查,最后还需要于龙自己来调查。

    可是调查这东西,还是要靠人脉。于龙在米国这边认识的人真的有限,所以要查也只能放到以后慢慢查了。

    接下来,当然还是要弄店的事儿了。接下来他要考虑的,就是到底怎么处理之前那帮员工的事儿。

    虽然说找一帮子新人来,比较好容易“洗脑”。但是他在国内,可以知道谁是没当过服务员的,在米国这边怎么了解?毕竟他本人并不会英语,而大洋马只是客串的一个翻译而已。

    人家大洋马本身是学生,还是需要回学校学习的,而学校还在中国。他不可能拉着大洋马在米国这边一两个月不回去,所以想了想之后,他决定还是先回国一趟,把大洋马和香炉都先带回去,然后过几天自己再来一趟。

    想定了之后,买了机票,很快于龙和大洋马就回了国内。这次他们坐的是商务舱,飞回去那就舒服的多了。

    回到了国内,好好休息了两天,于龙把香炉安放在了店里,确定没有什么事情之后,就又来了米国。这次来米国之前,他是专门找了一个翻译,这翻译是个女的,叫做顾鑫。

    这顾鑫是刘茜曾经的同学,高中毕业后就来了米国,有了刘茜做介绍,顾鑫对于龙也放心了一些。

    当于龙再到了米国,跟顾鑫在机场回合了。顾鑫看起来颇为漂亮,跟刘茜不同,她身上充满了一种阳光活力。

    “你就是于龙啊,不错,看起来挺帅气的,刘茜没看走眼。”顾鑫一见面,握手之后就笑着评价道。

    听着这话,于龙觉得刘茜是不是私底下以男朋友的名义把他介绍给顾鑫的。不过他也没有多解释什么,因为他自己都说不清他和刘茜以及谢清儿,甚至还有一个叶静以及穆妍之间的关系。

    有了顾鑫做翻译,接下来做事自然就方便多了。他考虑了一下,决定还是接收那饭店的服务员,当然了,饭点也直接就盘下来了。

    这饭店里的服务员,都是女人,而且一半米国人,一半墨西哥裔。虽然说找墨西哥后裔来在中华参观里当服务员,感觉很奇怪,但是毕竟对方也算是熟手,不用于龙花太多的心思去教。

    这饭店所在的城市,是一个叫做佩里斯的小城。这城市距离洛杉矶并不算太远,开车也就是一个小时左右可以到。城里住的人,只有不到两万人。

    在这城市里,白人有接近七成,华人有一成左右,而黑人只有华人一半的数量。剩下的,那自然就是墨西哥裔了。

    所以在这街头,能经常听到有人说西班牙语。顾鑫虽然听不懂大段的西班牙语,但是因为在加州生活了四年,所以一些简单的西班牙语。

    于龙看着街头那些路过的墨西哥人,想到了什么,他扭头问顾鑫道。“这墨西哥人,吃饭一般什么口味?”

    “辣!墨西哥菜各种辣。”顾鑫给老墨们的口味,下的定义就是辣。

    于龙觉得,这地方白人最多,自然应该照顾白人口味,墨西哥人是第二多的,所以自然也要兼顾墨西哥人的口味。谁都不会嫌自己顾客太多,是吧?

    而且他这个馆子还不是什么高档馆子,所以自然不可能去挑有钱人作为潜在消费者,是把平民老百姓当潜在消费者的,自然应该多照顾主流群体。

    于龙盘下来了这墨西哥餐厅之后,顺带着让大厨给自己做了一顿墨西哥大餐,他要好好尝一下墨西哥风味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结果等到一桌子菜上来,于龙有些愣住了。他发现这墨西哥菜里,诊室到处都是辣椒和玉米!

    “托尔蒂亚”是将玉米面放在平底锅上烤出的薄饼,类似中国的春饼,香脆可口,尤以绿色玉米所制的薄饼最香。

    “达科”是包着鸡丝、沙拉、洋葱、辣椒,用油炸过的玉米卷,据说最高档的“达科”以蝗虫做馅。

    整席简直就是“玉米国宴”,包括面包、饼干、冰激凌、糖、酒,一律以玉米为主料制成,令人大开眼界。

    还有什么仙人掌炒青红椒,那口味真叫一个酸辣咸!

    于龙算是发现了,但凡热的地方,人们都喜欢吃酸辣的,毕竟酸辣开胃,不然天热的让人们都吃不进东西。

    但是说实话,本来加州这地方,跟南边的墨西哥的气候还是不一样的。这边虽然也是沙漠,但是因为洋流影响,所以实际上气候非常好。除了有些缺水之外,加州真是可以说几乎是四季如春了。

    冬天最冷的时候,也不过就是10度以下而已,穿个薄薄的棉外套就够了。夏天最热,也不过二十八度左右!而且终年少雨,一年到头充满阳光。

    这么一个地方,按照道理来说,本身的气候不至于让当地人喜欢吃酸辣的。

    但是问题就在于,谁让这地方距离墨西哥近呢。所以墨西哥人偷渡过来的很多,连带着墨西哥风味饮食也传播了过来。

    突然间,于龙觉得好像开个餐厅其实并不怎么能赚大钱,真要赚大钱,就应该在这嘎哒开个专门治疗菊花的医院,相信这边墨西哥人吃多了辣,肯定跟祖国大西南一样,大家菊花都容易有问题。

    不过要开医院那可不容易,而且花的钱也多。于龙也不准备弄个诊所,一天到晚看别人菊花什么的。所以这也就是一个想法而已,他还是要弄自己的餐馆。

    盘下来的餐厅,用了几万美元,这钱是谢清儿用她的名义买的外汇,然后给于龙用的。再加上于龙本人今年外汇剩下的额度,基本上就够一系列开销了。

    盘下来了餐厅,接下来当然就是要进行装修了。服务员们虽然被于龙接收了,但是接下来的装修时间,这些服务员们只能拿到很低的基本工资而已。

    在米国这嘎哒,服务员的基本工资真心低。像是顾鑫就在一些餐馆打工过,按照她的说法,西餐馆里面服务员基本薪水,是一个小时三美元。而一些中餐馆,还算是比较上的了台面那种,一天下来也就是二三十美金而已。

    这么算下来,一个月连1000美金的基本工资都没有,在米国这边生活的感觉,就跟在中国月入不到1000的感觉差不多。

    所以服务员们,基本上都是要靠小费过日子的。米国这边,大家都习惯于接受第三产业服务的时候,给服务员小费。一般小费浮动是从10%到20%之间,这是一个默认的潜规则。

    只要服务员的服务不恶劣,基本上都是给一餐饭的一两成作为额外的小费给服务员的。

    而如果觉得服务员服务好,那就可以多给,有的有钱人,吃一顿饭300美元,然后给了服务员50美元小费都不算少见。

    这么一来,服务员自然是积极性高了,不过问题在于,商家倒是把薪金压力转移给消费者了。反正小费这种事,于龙觉得放在中国肯定没办法推行。

    老百姓肯定没办法理解,为什么自己除了掏总的费用之外,还要单独再给服务员小费,应该是餐馆给服务员提成才对。

    到底给小费好不好,于龙不知道,他知道的就是现在自己手底下这帮服务员,只能临时找些其他的活干干了,否则真是养不活自己。

    而他于龙虽然觉得有些歉意,但是他也不可能在服务员们不干活的情况下,还多给工资吧?

第两百五十三章陈皮鸡() 
于龙在考虑着要开中餐馆的话,要弄些什么样的菜色。虽然说开中餐馆这么一个事儿,只是一个副业。而且这副业还不怎么重要,只要不亏钱就行。

    但是于龙本人的性格是非常认真的,他只要做了,就想尽量能做好,所以开个餐馆他必然认真。

    而且他是学医的,不是学怎么开餐馆的。他对餐馆一点都不熟,在这么一个情况下,想要开餐馆不亏钱,必然要认真。认真到又不亏钱,又不至于太认真,这程度还是挺难掌握的。

    像是米国这边流行的中餐,于龙仔细看了一下,基本上都是酸甜口为主偶尔加一些辣。像是什么陈皮鸡,就是糖醋辣鸡块。这鸡块呢,用的还不是咱国内习惯的带骨的鸡肉,而是纯粹的鸡胸脯肉切块炒的。

    这种做法,在国内食客肯定要嘀咕的。因为鸡胸脯肉柴,这谁都知道。虽然鸡胸脯肉多,但是厚实不容易入味,所以做起来基本上鸡胸脯肉都是白刺刺的,没什么味道,国人把这种感觉,就叫做柴,就是说像是在啃柴一样的感觉。

    而米国这边不一样,这边就喜欢吃大块的肉,而且还不是太喜欢有骨头的。所以要真的弄带骨头的鸡腿肉什么的,老外就有些抓瞎了。

    除了什么陈皮鸡,还有陈皮牛肉,也就是糖醋辣牛肉块或者糖醋牛柳的感觉。像是什么左宗棠鸡,那就是加了青椒红椒以及洋葱的陈皮鸡。

    还有一种叫做芝麻鸡的,那就是不加辣而撒芝麻的陈皮鸡。

    而像是李鸿章杂碎,这道菜来源更是搞笑。这么一道菜,名字可真是天雷滚滚,李鸿章杂碎这道菜在米国流行了100多年,冰箱里有什么残羹剩菜拿来大火快炒,上面再盖个煎蛋,好了,一碗李鸿章杂碎就完成了。

    而来源呢,据说是1896年李鸿章游历米国,喜欢到当地的中餐馆进膳。当地一些米国人打听李鸿章吃的食品,中餐馆店主难以回答,便说是“杂碎”,于是“李鸿章杂碎”名声大嘈,风行全米,这就是这道菜的来历。

    然后还有什么咕佬肉,其实就是大块猪肉锤松后炸酥,裹上橘红色酱汁就完成了这道酸甜口味的菜。而这种橘红色的酱汁呢,那纯粹就是米国南方的烧烤酱,以玉米糖浆和番茄酱为主,光是想想就知道大概是什么味道了。

    另外像是还有米式春卷,这种春卷简直就像是中国春卷被照射了过量辐射似的,变异相当大——主要是个子。中国的春卷小小的催催的,也就是五六厘米长短,而在米国这边,春卷一个个的都大到了十几二十厘米!

    而最具有传奇性的差别,于龙发现就是所谓的幸运饼干了。在米国,几乎每一家中餐馆都有这种东西,一个面皮弄成类似饺子一样包起来,然后里面藏了一卷小纸条,上面写着一些吉祥幸运的话,或者是一些心灵鸡汤之类的话。

    每一张纸上写的东西都不一样,所以老外倒是挺期待每次拿到不同的枝条。不过一般这种幸运饼干,并不是出售的,而是放在店门口,让人随意拿的。毕竟这种饼干也不好吃,只是沾沾喜气而已。

    于龙在市面上转悠了一下,发现市面上主要的中餐馆,还是粤菜为主。毕竟当年岭南那边出来打拼的人比较多,所以粤菜出国也最早。而这些年来,不少人也把川菜带出了国。

    于龙是不懂菜系的,真的让他选个菜系,他也选不出来什么合适的。不过他也不在乎什么菜系,只要米国人能喜欢吃,那就行。

    要开一个餐厅还要能火,关键就在于菜色!做菜过来这才是餐厅的本业,其他的都是虚的。人家海底捞那生意很火爆,怎么说也是因为人家这餐馆的火锅味道还可以,虽然并没有好吃到让人吃了还想吃,但是起码不比其他的火锅差多少。这样的情况下,靠着服务才能一枝独秀!

    如果说这餐厅平均每人消费150左右,结果做的难吃的要死,他们服务再好怎么会有人去吃?毕竟服务再怎么弄,那也是点缀!海底捞再怎么说也是火锅,要做的好吃呢,好吃不到那里去,要做的难吃呢也难吃不到那里去。

    但是于龙要开的餐厅就不同了,在他们开店的这小城,是有一些中产阶级居住。但是人家完全可以晚上在自己家吃饭,为什么一定要来于龙店里吃呢?像是米国流行的diy,那最早就是中产阶级玩起来的,玩起来的原因就是因为米国人工贵!所以需要花别人劳动力的东西,价格都贵。像是修车什么的,很多时候都自己来,就为省钱。

    在这种情况下,菜色是一定要好,才可以吸引本地的中产阶级的。于龙多了解了一下,为什么现在米国人胃口会变这么怪。

    感情几百年前的时候这米国人或者说欧美白人吃饭,那都是各种凑活,什么豆子土豆弄点汤汤水水的,就着面包那就吃了!对于当年的欧美白人来说,面包是主食,菜只是妆点而已!

    就像是咱中国北方喜欢吃面喜欢吃馒头,这馒头是主食,菜是就着而已!所以那时候菜色可以偏咸,特别是做苦力活儿的,那更是要重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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