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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逆转时空之我回来了-第106部分

小说: 逆转时空之我回来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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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求救暗号() 
这附近的银行我都走遍了,直走得两脚出了血泡,反正就没有哪一家有人很少的情况。

    眼见着天也快黑了,看这情形,我只能待在火车站过夜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最理想的住宿地方是火车站和医院,这是相对安全的两个场所,但是,臭得影响其它人活动的人又另当别论,会被驱逐出去。

    而被驱逐的人能待的地方就只有天桥了。

    后世,一线城市有设置专供流浪汉停留的收留所,目前这个年代还没有。

    现在,我居然怀念起在火车站台捡垃圾的日子了,至少在那里还有个难吃的盒饭,还有块木板床能够安睡,出了站台,我又饿了一整天,已是眼冒金星。

    火车站的进站口也有安检。

    真是搞笑,我费了半天的劲,从火车站出来,现在为了寻个安身之所,又不得不想办法混进去,哪怕在火车站的候车大厅坐上一整夜也比待在外面安全。

    我是特意从背包里换了一身衣服也瞒过安检混进来的,进来之后我在大厅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坐着坐着,又累又饿又困的我歪在椅子上就睡着了,只要打个盹就好,我在心里这么想着,可实实在在的却是睡着了。

    这里毕竟是火车站,即使我眯着眼睛睡觉,人也是处于半惊醒状态,身边有人走动的脚步声,说话的声音我都听得清清楚楚,而且为了向图谋的人展示我并非熟睡状态,明明闭着眼睛的我还会时不时的跺脚。可是尽管这样,也架不住向我靠拢的脚步声。

    “嘘,你们轻点,别吵醒她。”

    听到这句话时,我已经醒过来了。

    走路的声音,是那个大叔。

    这怎么可能,我很疑惑,他不是已经去了福建,怎么会出现在广州火车站。

    我眯着眼睛扫向一边,没错,的确是他,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两个男人,那两个男人的目光不在我身上,只扯着他跟他说:“事情我们办妥了,钱呢!”

    大叔是心疼钱的,摸了半天才摸了些钱出来,我认得,他拿出来的钱都是从我的衣服口袋里摸走的那些。两个男人拿在手里数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脸色一变:“喂,不对啊,说好的你身上的钱全都给我们的,死老头,不老实啊。”

    两个人明的在他身上乱摸乱抢起来。

    分别又从内衣口袋和鞋子里摸了好些,这才拿着钱心满意足的走开了。

    我大概看明白了,大叔用身上的钱作饵,让这两个男人带他来广州找我,不知是他们运气好还是我太背了,出了火车站的他们又带着大叔折回车站,他们大概是想仗着年轻力壮将大叔带回车站,两个人找个暗处将钱一夺搭了火车离去。

    没想到进了火车站还真的找到了歪在椅子上的我。

    大叔一个人,我是应付得了的。

    但是,现在身上没有一毛钱的我无法离开这里,唯今之计是将计就计的利用他离开这里去找妹妹。大叔走到我身边坐了下来。

    坐下来的他唠唠叨叨地跟我念起了经文:“你说你啊,跑什么跑,这个世道这么乱,你还到处乱跑,让我操了多少心啊。”

    “跟着我不会让你吃苦的,无非就是穷些。”

    “我知道我比不上那些年轻小伙长得俊,可年轻小伙他花言巧语不可靠啊,哑妹啊,听话,醒来以后跟着我走吧。”

    他停顿了一会,不说了。

    过了一会儿,又说道:“不好,身上没钱了。”

    “不行,不行,得找个法子弄点钱,没钱回不去老家,我得想想办法。”

    又停顿了好一会。

    他自语道:“有了,你装病,我去讨钱。”

    真tm的巨讽刺,我最不乐见的方法被他用得活灵活现,他将我伪装成一个卧病在床的病人,在人口流动量庞大的天桥讨起钱来。

    还别说,他这垂垂老矣的可怜样子打动了不少人,还真有人朝他砸钱。

    一个上午过去了,我歪在地上不敢动弹,当他们扔钱给大叔的时候,也有扔偏扔到我身边的,趁着大叔去捡其它的不注意的时候我偷偷地藏了几张,不多,够搭车去找妹妹。

    我害怕换个姿势会有影响,可没想到这样反而害了自己,整整两天滴水未进,不是病人也早已折腾成一个垂死的病人。当他离开的时候,我是可以爬起来迅速离开这里的,可是,我发现自己一点力气都没有。我听着来来往往的脚步声,心里有求助的欲望,但是我不确定这些人里有没有人会停下来多看一眼歪在地上的乞丐,但是,这对我说同样是一个机会,我曾经看过那么多的侦探推理,希望这一次能够帮到我,只要有人注意到就行。

    没有力气的我,双脚还是能够动的。

    我记得国际求助信号,试着用双脚的弯曲比成那个信号。

    期望,路过的人有能看懂这个信号的人。

    这个等待的时间也是漫长的,只能听见不停地有脚步声经过,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来,我不想放弃,一直重复着。

    大叔回来了。

    “来,喝点水。”

    他给我喂了水,我含在嘴里没有吞下去,一俯身,我又在地上吐了一个扭曲的图,可是,意识已经模糊了,大叔在手里下了药。

    在那之后,又断片了。

    我不记得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对于怎么来个这个地方全无印象,我醒来之后,看到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

    只听到屋子外边有两个人一直吵吵。

    “哎呀,老弟,你这多管闲事的心肠啥时能收呢,又收来一个莫明其妙的人,你记不记得上次你收来的那个女人,把我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搜了去,你还说什么人家不是小偷,不是小偷能把我的东西都摸走,你是菩萨心肠没错,你救人没错,但是你可怜一下你姐姐行不行?为什么收来的人都往我屋子里塞。”

    “我这不是没地方住吗?姐姐,你行行好?”

    “你也行行好,姐姐跪下来求你了,她只是一个乞丐,给点钱打发走就是了,别让她赖家里啊,听到没,我上班去了。”咣当一声响。

    最后,只听到他一个人喃喃自语的声音:“说了不是乞丐啦,哪有乞丐会发求救暗号的。”

    没错,我吐出的那一口水,是sos,国际求救信号,那个原本有可能不会被认出的sos,还有恰巧经过天桥又看得懂的他将我救下来了。

    过程我不知道。

    唯一能肯定的是,我,暂时是安全的。

    肚子好饿,再困的人也经不住这样饿的,不知道那个人出去没有,我得出去找点吃的。我在脚上套了一双袜子小心翼翼地贴着墙往外边张望,卧室的外边有一条走廊,奇怪了,这房子的布局怎么看着这样眼熟啊。走廊的尽头,那扇门是打开的,应该是厨房吧。我蹑手蹑脚地往左手边摸去,我的判断没错,这里的确是厨房,厨房里靠着大阳台的地方有一个灶,干干净净的像是从来没有做过饭似的,我在右边的角落里找到了冰箱,拉开冰箱,我的心里凉了半截。

    火腿有好几根,鸭腿,鸡蛋有无数,还有姜,和若干罐头,找不着面包,牛奶之类能充饥的东西。我已是饿得能生啃任何食物了,毫不犹豫地从冰箱里提了一只罐头出来。用筷子撬开罐头,挑了些酱出来吃。那味道又咸又甜的,且没有饱腹感。

    我心一横,反正都打开冰箱了。

    不如,干净煮几个鸡蛋。

    于是,我又开了煤气灶煮起鸡蛋来,为了不惊动不知是否已经离开这间屋子的那个男主人,我没开抽油烟机,再说,也不炒菜,不用抽油烟机影响也不大吧。

    鸡蛋是很容易熟的。

    五分钟左右就能吃,我将锅子从灶台上拿下来以后,将灶台上滴的水擦干净了,蹲在地上专心地剥起鸡蛋来。

    他们家的垃圾篓子里实在太干净了,我捏在手里的鸡蛋壳竟然无处安放。

    可是,再剥一个,我的手也抓不下了。

    无奈的我只好又从冰箱里找袋子,冰箱里能找到袋子的机率是不高的,但是可以将别的装食物的袋子扯一个下来,再将裸露的食物与其它的食物混装在一起。

    “呵,你果然是小偷。”靠在墙边不知站了多久的男人推着眼镜框淡定地说道。

    他的突然发声将我吓了一跳。

    关键是我确实没有经过他们的允许私自动了人家的东西,我低着头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我也不是故意发现你的,我在房间里打游戏,打着打着尿急了去上厕所,结果发现你睡的那个房间的门是开着的。我想你可能起床了,我就忍不住把头伸进去看了一眼。”

    “事先说明我不是故意偷看的,只是看看你有没有什么需要的。可是,房间里没有你,我就奇怪了,还以为你不声不响的走了,但是,后来我又想,不对啊,你要是走了,一定会开门,你也知道这门的质量不大好,开门关门总能引起很大的震动,没道理你出去了我不知道的,虽然我在玩游戏。从窗户爬出去更不可能,这些窗户都安了防盗窗,你要从窗户出去必须先将防盗窗给撬开。我就断定你有可能还有屋子里,可我又担心啊,姐姐说你是小偷,我很担心你是不是想偷她的东西,当然,我是没什么值钱东西可偷的。”他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大堆。

第一百四十八章故人() 
“可是现在看来,姐姐想多了。”

    “几个鸡蛋而已这也不算是偷,最多只能说肚子饿了,从冰箱里拿了几个鸡蛋。”他自说自话的自圆其谎。

    “不能说是你拿了鸡蛋,姐姐要是问起冰箱的鸡蛋,你告诉她是我拿的。”

    我抬起头看向他。

    这个时间段,没错,是他们姐弟,在我的历史里,金融危机之后我遇上一对姐弟,姐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业务员,三十三岁,名唤阿秀,弟弟一家事业单位的会计,名唤阿辉。

    姐弟俩有几个共同的毛病。

    第一个,不用我说也看出来了,话多。

    第二个,三十三岁且依旧单身的姐姐被当时的新闻称为圣斗士,三十岁仍然足不出户沉迷网络游戏的弟弟被当时的流行语封为屌丝。

    第三个,活得快乐,且自我。

    2008年,这是一个很关键性的一年。

    在这一年里,我受这姐弟二人的影响,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质的改变,代价便是后来我也成为剩女。

    “光吃鸡蛋也不行,你跟我来,我房间里还有好多吃的。”这种情况下,一般人是应该拒绝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且男未婚女未嫁,但是,这两个人恰好我曾与他们相处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个子与我一般高的阿辉除了他钟爱的网游与动漫,几乎不近女色。

    后来,在他姐姐的纠缠下他找了一个女朋友,并且与他老婆生下一儿一女,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我那时还调侃,他生命里的有缘人出来拯救他了。再后来,因为有老婆的关系,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断了联系,同样断了联系的还有他的姐姐阿秀。

    “喏,这是姐姐给我留的奶酪,新鲜的,还有这个,这是牛奶,也是新鲜的,你都喝了吧!”他的眼睛不大,大约长时间玩游戏的缘故,总觉得他的眼里没什么精神,总是半吊着。我接过他给的牛奶和奶酪,慢吞吞地喝着。

    “我要玩游戏了,你随意啊。”他跟我说了一句话,又搬条椅子坐在电脑桌前,玩起网游来,我站在后面看着。

    一个个子并不高大的男人,长着一张很平凡的脸,臭美的烫着很韩范的发型,还拥有一双比女人更漂亮的手,这双手快速切换的玩着游戏。我看不懂他选的是什么角色,因为我从不玩游戏,但是他骑的那匹骷髅马我记得。

    许久以前,他说过,这匹马的属性和特色。

    他的电脑桌前,还有一个书柜,柜子里绝数都是他存下的漫画书,我的眼睛看向那个书架,他的后脑袋像是长了眼睛似的,对我说道:“想看什么书,自己拿。”

    他的电脑游戏是开着麦的。

    他一开口说话,与他组队的盟友也听见了。

    吼着问他跟谁说话。

    他也不解释。

    全当是忽略了盟友的问话,只管粗着嗓子喊里边的谁不要分神,都打到关键位了。我从书架里挑了两本漫画走到客厅里歪在一张沙发上看起书来。

    阿秀的家里,东西一应俱全。

    不爱打扫的她喜欢保持整洁,实在不整洁的情况下她会叫钟点工,相识的时间不短不长,我总是能够见到行色匆匆的她回来了又出去。她待在家里的时间,除了睡觉,更多的时间都在打扮,长得并不漂亮的她画得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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