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体内有只贪吃怪-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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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是我,有事要拜托你!”我也没有拐弯抹角,跟马文这种人,我兜圈子,是兜不过他的,所以,我直接说出来会更好一点。
“哦?有什么事你就说,只要我能办到,就竭尽全力!”马文很是诚恳的说道,但是我心里却跳脚骂娘,丫的,不愧是老狐狸,现在还跟我玩文字游戏,这么说,只要他办不到的,就不上手了呗?
“很简单,我想买一栋房子,但是又不知道哪里的房子便宜,你帮我找一栋二百来万的房子就好!”我这样说道。
“嗨,这点小事啊,我还以为什么呢,行,我这就帮你去找,保准今天就能让你住进新房子!”马文说着,就挂断了电话?
最重要的事情解决了,我也就轻松了一点,看了一眼时间,离上课还有很长时间,于是,我打开电视看了起来。
“咚咚”而就在这时,一阵敲门声响起,我穿着拖鞋就走了过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个黄衣服的快递员,此时一脸笑意的看着我。
手里拿着一张快递单,没等他说话,我就说道:“我懂我懂,这就签字,对了,东西多少钱?”说话间,我已经在快递单上签好了字。
“这个,由于是同城的关系,二十元!”快递员说道,我从口袋里摸出二十元递给他,快递员收了钱,并没有直接走掉。
而是让出了身子,露出了他身后的一个大箱子,这是一个接近两米的箱子,宽就有半米,如果不是这些快递员天天走来走去,搬来搬去已经适应了,一般人根本抬不上来。
“我帮您一下,您自己可能抬不动!”快递员笑着说道,虽然知道他这话没有嘲讽意味,但是我就是觉得心理不舒服,真是他丫的,竟然小瞧我。
不过,我也没有骂他或者怎么样,而是直接采取了行动,直接蹲下身子,拖着底把大箱子抱了起来,抱进了屋子,这期间,箱子稳稳的,废话,我现在的力量能是以普通人能够衡量的?
留下一脸目瞪口呆的快递员,我边关门边说道:“我力气很大,用不着帮忙,谢谢您把快递送过来,拜拜了!”说完,我直接关上了门。
第九十四章有房子了()
下午,我准时到了学校,当然,这并不代表我就会老实的听老师上课,小爷可是自学成才的人才,自己看书才能学会东西。
当然,这一点这两天也气坏了不少老师,估计他们很快就忍不住了,谁也受不了数学课堂看英语,语文课堂看数学,英语课上看语文吧?
下午放学,我直接回了家,至于花朦胧的店里,这两天我又没有接任务,所以也不用去的那么勤,所以直接回家,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想要问问马文房子的事情。
不管什么时候,有一栋自己的房子都是现代人的愿望,有的人为了一栋房子,整个上半辈子都在还贷款。
而现在,我一个高中生就要拥有一栋自己的房子,怎么说都是热血澎湃的,毕竟,我也是一个年轻人,获得珍贵东西的喜悦喜悦一直表现在脸上,这可把路人吓坏了,这丫的不是精神病跑出来了吧?
回到家里,我连鞋子都没有脱,径直走向沙发,坐在王紫旁边,话说,王紫还真是一只懒猫,睡了一天,还没醒,虽说有昨晚一夜没睡的原因,但是貌似他以前也是一睡一天吧?
甩了甩脑袋,我也没有理会这个问题,直接拿着手机给马文播出了电话,很快,电话就接通了,“喂,小王,你要的房子已经找好了,你来星灵小区一躺!”刚接通,就听到马文的话。
“行,我马上过去!”其实按理来说,现在售楼处的人,应该已经下班了吧?可是想到马文那有钱的样子,我或许可以想象到售楼处所有人员一起加班的情景了。
比穿上衣服,我直接走到不远处的公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我就去往了马文所说的星灵小区,一路上,热情的司机也给我介绍了星灵小区的事情。
星灵小区是今年刚刚收工的一个小区,房子是欧式风格,价格昂贵,但是质量很好,听说刚开始卖就被预订了不少,简直是富豪金屋藏娇的首选之地。
当然,某些事情老司机也只是知道而已,不可能带带我的啦。
不过,司机大哥开车很快,三下五除二,竟然就到了,我交了钱下车一看,马文正扭脖等着什么,看来是早就到了。
我直接走了过去,对着马文说道:“马叔,我来了。”马文倒是洞察力很好,我没靠近的时候,他其实就已经知道了。
听到我的话,他点了点头随后说道:“跟我走,我带你去看看!”说完,也不等我的反应,直接向着一个方向走去,我也没生气,不管怎么说,还是先看看我以后的家再说,
很快,我和马文到了小区中央的一栋楼,这里并不是别墅小区,所以也就不存在整栋楼买下来的情况,马文让我看的楼层是第三楼,当然,这楼房最高也就三层。
这一点倒是和别墅差不多,一买就得买一层,但是,很大很宽敞就是了,和马文上去看了看房子,采光很好,而且都是已经装修好了的,看上去就有一种大气的感觉,
这才是纯纯的拎包入住啊,“马叔,这房子我看了,很好,可以带我去付钱了!”房子满意了,但是不付钱可不是我的,于是我说道。
“不用,你要是满意我就走了,这房子的钱我已经交过了,只要你把这份房契签了,这房子就是你的,恩,我走了!”马文拿出一份房契给我,随后转身就要走。
“等下,马叔,这怎么好意思,我还是把钱给你吧!”我对着马文说道,这丫的不会是要我的人情吧?“哈哈,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以后马叔有事,叫你你得来啊!”我也赔笑了一下,没说话。
丫的,看来我猜对了,作为宜宾市的富豪之一,马文不可能会缺钱,用他手里多的数不清的钱,来换一个可能救自己命的人情,怎么说都是赚了,这个老狐狸!
正想着,马文已经走了,我也没有出去喊他,丫的,反正他叫我,也只能是降妖伏魔,这是我现在的职业,倒也没什么不方便的。
拿起房契,我看了一眼,随后赶紧直接签了,丫的,这房子我的了,然后又四处看了看,在沙发前的茶几之上看到了钥匙。
刚才还以为马文把钥匙拿走了,又或者是忘记给我了,还好四处看了看,不然直接给他打个电话说要钥匙的事情,怎么想怎么尴尬。
不过,房子的事情处理完了,明天就可以直接搬过来了,倒也是方便,至于我现在比较犯愁的事情,就是谭八的失踪和昨天碰到的那只吸血僵尸。
谭八还好说,猎团的势力浩大,总会找到的,不过现在迫在眉头的是吸血僵尸,这东西普通人碰上了,只有一个死字。
而且,通过把自己的精血给被吸血的人,还能发展自己的后代,可以说,吸血僵尸就是和吸血鬼相同等级的存在。
这么想着,我越发坐不住,直接拿出手机给花朦胧打了个电话,这不打电话心理还怪难受的,要知道这可是关乎人命啊。
好吧,我承认,自从上次任务死人之后,我对于生命珍惜的程度堪称苛刻,我不想任何人的死亡和我有关联,换个说法,我不想任何人在我身边死亡。
所以对于这个吸血僵尸,我现在只有一个想法,我先去试探试探它的实力,如果可以的话,我就消灭它,如果不可以的话,就让花朦胧发任务解决。
至于赏金神马的,其实我现在反而不怎么关注了,至少我现在拥有的财富可以让我衣食无忧,这对我来说也就够了,但是,人的生命是无价的。
如果我不去试试就认定自己拿不下这只吸血僵尸,拖时间让花朦胧发任务,就算接任务的人在有时间,也是两天之后了吧?这两天,吸血僵尸能够提升多少实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因为我的耽搁会死多少人。
不过,幸好的是,吸血僵尸这种邪物只能晚上出现,他们其实就是林言家僵尸老爷子的进化版本,拥有了少量的智慧,身体也不是那么僵硬,但是他们本质仍然是僵尸,而不是另一种程度的生命。
第九十五章再次对决僵尸()
甩了甩脑袋,没有在想些没用的东西,我没在磨蹭,直接给花朦胧去了电话,“喂,小花?我有件事情和你说。”花朦胧一天到晚都在家,所以很快接了电话,我也直接透露了自己的目的。
“正好,我也有件事情和你说,不过,既然是你打的电话,有事情你先说吧!”花朦胧谦让到,如果是在公交车上,我或许都认为他是一个好孩纸。
不过我现在只认为他的脑子不正常,思维也太能跳了吧?说话这种事情还能让?
不过现在也没时间和他互相调侃,我直接说道:“我昨天回家的时候,碰上一只吸血僵尸,它非常灵活,并且拥有智慧,我一时大意让它跑了,现在跟你说一声,你立即发任务,如果我今晚上打不过它,你也好有时间搬救兵。”
“哈,巧了,我要说的也是这件事情,这是前几天一个普通人拍到了吸血僵尸白天出没的图片,但是被警方压下去了,我我觉得这件事情很特别,所以给你接了任务去调查一下。”
“记住,调查两个字是重点,如果你能解决的话,很好,如果不行的话,就把你调查到的情况告诉我,这任务就算完成!”花朦胧对我说道。
“好吧,那我就放心了,今天晚上我就去,没事的话,我就挂了!”话落,我也没有注意花朦胧的反应,直接挂断了电话。
环视了一下四周,我直接拿起钥匙向着外面走去,这里今天晚上还不能住,首先是因为王紫的原因,那个家伙饿一顿都不行,没准现在正在吃生肉呢。
我有点不放心,其次,明天是周六,我可以直接给房东钱,然后直接搬过来,不用跑来跑去的,那样怪不方便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那只吸血僵尸出没的地点离我家最近,我要是想在今晚和他交手,就必须回去。
走出星灵小区,我直接挥手叫了辆车往回走,这次的司机比较沉默寡言,一路上除了谈钱,竟然一句话都没对我说。
回到家里,王紫已经醒了,果然如我所料,它正在扒快递箱子,看来想要吃生肉,不过,听到我回来了,立马跑到沙发上去坐着了。
废话,有熟肉谁还吃生的,我也是蛮干脆的,直接从箱子里拿出一大块肉,打算做肉汤,在厨房忙了整整两三个小时,我才端着肉出来。
王紫已经饿糊涂了,我有些灿灿的笑了笑,还是经验不够啊,肉这么多,还没有切成肉片,什么时候才能煮好?
不过,王紫倒也没有抱怨,或者说没空抱怨,直接抱起我给它切的肉就啃了起来,我也是如此,妖兽的肉有增加血能的效果,自然没有猎人去拒绝吃这肉。
三下五除二,我和王紫就吃光了洗衣盆那么大的肉,王紫最近成了懒猫,吃饱之后,也不跟我交流,直接躺在沙发上就睡着了。
而我,自然不可能也睡觉,我可是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就在这附近,还有一只吸血僵尸在虎视眈眈的盯着过路人呢。
穿上衣服,我带着所剩无几的咒纹走出了家门,向着那天碰到吸血僵尸的地方走去,其实如果我能够长时间使用血能的话,对付吸血僵尸自然不在话下。
但是,坏就坏在我的持久力远远不够,正常情况下,一个小时我的血能就剩下不多,如果继续战斗的话,就只能使用咒纹激发体内血能了。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是不会和吸血僵尸拖持久的,脑子中想着对付吸血僵尸的可行方案,我很快就到了之前碰到吸血僵尸的地方。
“救命,救命啊!”不远处,可能是听到了有人过来的声音,吸血僵尸再一次用了上次的套路,不过这丫的也算是很聪明了。
一般的僵尸别说是用计,我估计它们那简单的脑子恐怕只会吃,吃,吃!
缓步向着前面走去,我把步子控制的有些凌乱,如果那个吸血僵尸真的有智慧的话,就应该想到我现在这个状态才是普通人想要救人时的状态。
犹豫,是人们面对未知事物时不够果决的表现,可能也是我的伪装真的起作用了,当我走进街道深处的时候,那僵尸还是没有出现。
不过,我知道它并不是走了,而是谨慎,只有足够谨慎,才能存活下去,要知道,人类对于有智慧的其他种族,是充满了毁灭欲望的。
听听古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就可以看出来古时候人类就有了这种看法,更何况,吸血僵尸这种异类还是以人类为食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