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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那日阳光-第20部分

小说: 那日阳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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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

    有的时候,她在数学课堂上遇到一些难题,要是在极短的时间找不到思路,她就会用钢笔的笔尖狠狠地刺向左手的手心,每到这时,周思彤就会用胳膊轻轻地碰碰她,让她从麻木的疼痛中醒悟过来。胡冬雪停止自虐后,就抬起泪眼,倔强地望着窗外,让身边的同学们都百感交集。

    看到她这么伤心,在课间的时候,柔弱的周思彤,就会悄悄地凑过来对她耳朵说:“冬雪,你看,操场上的落叶多美呀,到了秋天,它们的灵魂就会裂变,就像蚕总会有的破茧而出,有的死在壳里。人也是这样,总逃不脱束缚,这都是命该如此。咱俩出去走走,也许心情会好一点儿!”

    说完,她就会把胡冬雪使劲地拉起来。胡冬雪顺从地点了点头,脸上却再也没有笑意。两个人在操场上散步,风使劲地刮在脸上,刺骨的凉,像无形的手,夺走秋天的暖。尽管小林子天天都在早餐的时候,坐在她的对面,给她说搞笑的段子听,但是她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她在以后好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没有从痛苦当中挣扎过来。她变得孤独,变得冷漠,甚至变得格格不入。

    有人说人生如戏,还有人说人生如梦。在她心里,人生如刺,长在脸上,刺在心里。

第四十二节想家() 
校园里面,空气渐渐变冷。更多的时候,胡冬雪静静地坐在教室里,她久久地望着窗外,秋天来了,大雁在天上一声接着一声高声地鸣叫,像是在提醒人们,秋天已经快要过去,有些事情注定离开。它们排着长长的队伍,向故乡飞去,身后留下一片寒霜一样的悲凉。校园四周的柳树上,早已经布满了斑驳的黄叶,被冷风一吹,一片接着一片跟逃离一样从树上往下跳,因没有了束缚,还没等落到地面,就被冷风瞬间卷走。她看到这些落叶,也开始想家,自从走进校门,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回家了。现在,家里是什么样子,她什么都不知道。这个周末,她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回家看看。

    早餐的时候,她不声不响地坐在餐桌旁,把自己的想法跟小林子说:“小林,下周我想回家,你带我回家吧?”她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很坚定。从开学到现在,她只顾埋头学习,一次都没有回过家。

    “回家?胡大雪,我没听错吧?像你这样冷血的人,整天泡在书堆里,也会想家?”小林子吃惊地问,他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怎么不能回家?我又不是孤儿!用得着你这么大惊小怪吗?”胡冬雪不再抢白小林子,她的主意已定,就必须去做。

    “哇!真是见怪不怪,我以为学校是你家呢!好吧,既然你这么急切地想回家,那我一定保驾护航!什么时候想走,给一句话,随时恭候,反正前几天我把摩托车骑到了学校。你得做好准备啊?”小林子得意的样子,把胡冬雪逗笑了。

    这周,胡冬雪开始给自己减负,她把所有的预习内容,都推到了下周。班级里没什么大事。有什么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大班长李慕林顶着,她这个副班长实际只是摆设,好不容易挨到了双休息日。她坐着小林子的摩托车匆匆地回到了家里。她突然发现,农村的小胡同确实不如城里的大马路干净。农村的卫生习惯,确实不如城里人的讲究。但是农村人的朴实和热情,她在学校里面感受得少之又少。

    她是那么的想家,回到家里之后,当她看到那些杂乱无章的胡同,萧条冷漠的院落,残缺破败的房屋,遍地的杂草和污秽,她又觉得毫无意义。她仅仅在家里住了一宿,又坐着公交车,急匆匆地返回了学校。她没有坐小林子的摩托车,因为路面太滑了,坐摩托车太不安全,她让小林子也坐公交车和她一起回到了学校,小林子也欣然接受,他们之间默契地配合,又强烈地对立。

    刘思洋事件不久,刚刚收敛的学生们又开始故伎重演。各种各样的男生,经常出没在学校门口,他们焦躁不安地望着校内的寝室楼,左右徘徊,然后等到学校的电门一开,带着那些花枝招展的执迷不悟的女生们兴奋地离开。

    王思佳最近一段时间也有微妙的变化,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的一双脚现在已经不往校外跑了。可能是一次又一次的碰壁之后,被撞得头破血出也不知道悔改的原因吧,她一双好不安分的眼睛,经常在校园里面左顾右盼,像一个涉猎的高手,随时在寻找新的目标。胡冬雪为了绕开这个女生的纠缠,她尽量避开与王思佳单独相处的各种机会。她突然觉得自己心中对王思佳的厌恶已经上升为一种无形对立。她们之间本来就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就应该尽量别往一处靠拢。因此胡冬雪每天除了在寝室就寝外,其余的时间都留在教室里,跟一大堆山一样的书本拼命。王思佳见她这样对待自己,很早就想绊她一脚。

    然而,即使再格格不入的人,也不能孤立的存在。该面对的事情,就是想回避也避不清楚。胡冬雪每天就寝的时候,她总能无意听见王思佳故弄玄虚地跟舍友们的聊天,她隐隐发觉这个女生最近一段时间似乎跟李慕林走得很近。她特别烦感这样的女生,她也特别厌恶,这个女生竟然在她的休息时间,向她传播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

    虽然这两人不在同一个班级,单凭她的鼻息,胡冬雪都能嗅出她恣意放纵的味道。王思佳这个人,阴险得就像一只变态的野猫,什么地方有腥味,她就闻着腥味往跟前乱窜。

    不过,王思佳和李慕林混在一起,这倒是情和义投的一对。在外人看来,可能是李慕林也不喜欢像她这种交际花一般的女生,平时和她来往只是敷衍,彼此之间只是一种排遣寂寞的游戏而已,她明知这样,也就没有必要蹬鼻子上脸地投怀送抱。可王思佳这个人,真是无与伦比,她竟然主动示好,只要李慕林给她一点儿笑脸,不管跟前有没有人,她就会翘起尾巴撒欢乱跳。没想到一个女生,竟然好色到如此没有廉耻的地步。在这个有限的空间里,她终于把目标义不容辞地落到了实处。这种毫不气馁的强大攻击力,像油滑的老鼠讨好夜猫一样,实在令人鄙夷。

    北方的冬天是漫长的,像一双勤奋的脚步,它总是喜欢早来晚走。一眨眼,天空飘起了雪花。冰冷的天气,把大地雕刻成一片白色的僵硬的版画。每天早上,校园都被一层层朦胧的雾霾包围着,像极了不速之客,从天而降,在阳光的驱赶下,再四散而去。一转眼,半个学期的时间,马上要宣布结束。为了考好期末考试,胡冬雪再也没有回过一次家,她现在还不是想家的时候。她心里想要的东西,只能自己拼命争取,谁也替代不了。

    爸爸胡大海来城里看望胡冬雪。因为有了上次的教训,这回他聪明多了,没有赶马车进城,也没有直接去学校找胡冬雪。他把十几只新杀的土鸡、大鹅,分别装在包装袋里面,拎进了石头妈妈的出租屋里。石头妈妈见他带这么东西来,心里非常感谢。他们寒暄了一句后,胡大海依次从袋子里面拿出几只鸡鹅,看看袋子里面还有几只,就停下手来,这几只他准备给胡冬雪的大姨送去。滴水之恩,自当相报,胡大海没有什么本事,农村的土产,他还是能拿得出来的。

第四十三节闲逛() 
人活着,至少得懂得知恩图报。他胡大海虽然只会种地,也并非麻木不仁的乡野村夫。现在,孩子读高中已经快半年了,学校马上就要放寒假,虽说胡冬雪在学校吃住,他总不能忘记大姨对孩子的帮助和关照吧。这次进城他想特意去冬雪大姨那里看看。不管怎样,孩子不愿意去,自己也不能由着孩子的性子来,毕竟大人之间没有什么隔阂,要知道,冬雪的大姨可是在自己最艰难的时候,帮助了自己和孩子,这个恩情,他胡大海怎能忘记。现在,孩子在学校里有了出息,作父母的自然不能忘本。

    因此,胡大海没有在石头妈的出租屋里过久的逗留,他给石头妈留下这些东西后,就匆匆地下楼去了。临走的时候,石头妈妈一再嘱咐,让他中午到出租屋里面吃饭。胡大海点头答应了。他来到冬雪大姨家的时候,大姨正在家里看电视。她听见有人敲门,起身问了一下:“谁呀?”“大姐,是我!”大姨听见这么耳熟的声音,怔了一下,一时间想不出是谁。就又问了一下:“你是谁呀?”

    “我是胡大海!”胡大海在门外又应了一声。门开了,胡冬雪的大姨站在门口热情地把胡大海迎进了屋子里面。大姨夫没有在家,估计在市场卖肉还没回来。胡大海进屋后,把几只鸡鹅递给了冬雪的大姨,然后脱掉鞋子换上柔软的拖鞋,走到茶几前面,坐在了沙发上面。

    他今天来家里,大姨非常高兴,她又倒水,又是洗水果,忙个不亦乐乎。她忙完了,这才坐下来和胡大海打听起胡冬雪的情况来。胡大海把孩子的学习情况,都说给了大姨。“孩子长大了,什么都不用家里操心。”这是胡大海的真心话。

    胡大海刚才已经听石头妈妈夸了胡冬雪一番。一听胡冬雪的成绩这么好,大姨又照样夸了胡冬雪一遍。不过,家丑不可外扬,她终于没有把大姨夫和胡冬雪之间的不快,说给胡大海听。居家过日子,都有多面性。作为女人,不能太刚,在处理家庭的一些琐碎的事情和待人接物中,既要左右逢原,又要左右周旋,当家的女人,要是学会化开人情世故,居家的日子才能过得舒心。

    是啊,像大姨这样的女人,真是太聪明了。一个精明的家庭妇女,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会做的两头瞒,不会做的两头传。如果女人不会压事儿,把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层层撕开,结果就会弄得大家都跟阶级敌人似的,再好的亲戚也老死不相往来。胡冬雪妈妈活着的时候,说过这样的话:“婆家娘家,都是亲戚。如果亲戚走动得生疏了,还不如左邻右居亲呢。”

    这些是妈妈的教条,也是胡冬雪大姨多年耳濡目染后,总结出来的感触。妈妈是农村人,大姨可是城里人。城里人为人做事的方法,用一句“刀切豆腐两面光的”俗语来形容,一点儿也不为过。

    可能是环境的原因,大姨的处事风格比胡冬雪的妈妈经验多。城里人的精明之处就精在处事圆滑,碰见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能三环九转,思前顾后,从来不露半点声色。而农村的人在为人处事方面似乎少了这些不算智慧的智慧。如果为人处事,都一条道跑到黑,那这样的女人,该活得多死心眼儿啊!

    胡大海在大姨家没待多久,他既不会说好听的话,也不会圆滑,本性就是一本老直账,倒空了脑袋,就得起身告辞,大姨也没有过多的挽留。她只是诚心诚意地说,有时间让胡冬雪来家里看她。胡大海听了这话,心里酸酸的,然后点头应允。

    胡大海从大姨家出来的时候,大约是早上八九点钟。这个时间段,学校里也就刚刚上完间操,离中午放学还有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不过,胡大海也没有回石头妈妈的出租屋。他怕对冬雪影响不好,就在商业街里闲逛起来。

    商业街是城里最繁华的地段。它虽然属于城里人的天下,但也属于南方人的天下。在商业竞争,经济膨胀,物价飞涨的今天,北方人的脚步永远也赶不上南方人的思路。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城市里面寸土寸金的黄金地带,都被外来的南方商人抢先霸占。他们在这里做完强势的楼盘生意后,就攻略商品经济阵营。一时间,街道两旁的门市,都贴上了南方人的买卖标签。

    金银首饰店是南方人开的,豪华钟表眼镜店是南方人开的,豪华箱包生意是南方人做的,化妆品商和皮草店是南方人开的,以及各种各样的连锁店,像英国人登上美洲大陆一样,把本地的各种行业挤到无人瞩目的偏僻角落,然后自消自灭。南方人凭借强势的经济实力,在极短的时间占据了北方的市场,大到地产开发,小到两元饰品。都堂而皇之地悬挂着南方人巨大的金字招牌,在灯红酒绿的市井里,他们这群人赚足了北方人血汗钱。

    而街边的瓜子摊儿、水果摊儿和各种露天的修鞋摊儿,才是城中本色。它们夹杂在琳琅满目的店铺和人流中间,显得那样的弱不禁风,一旦遇见城管,它们就会像难民一样,在街头巷尾里仓皇地逃窜。尽管是这样,也没有他胡大海一席之地。

    胡大海在商业街里,转悠了好几个来回儿,才止住脚步。他站在街边,想给胡冬雪买点儿什么吃的东西。胡冬雪爱吃黄瓜,他一打听价钱,吓了一跳。因为城里的东西实在是太贵了。就连买几根黄瓜和几片白菜叶,都要比村里集市上的价钱高出几倍。他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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