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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总裁,惹火莫烧心-第47部分

小说: 总裁,惹火莫烧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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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先回去吧,这里有我和你阿姨就行,真真还要明天才出来呢!”秦岚道。

    “好!”他空洞的眸子仿佛没有了焦距,一步步,失魂落魄地往前走着。

    秦岚摇摇头,这段时间也真是辛苦了他,要兼顾公司,还有总是跑医院,看真真看张伯伯,希望一切都赶快好起来!

    ”阿阳,你最近没有见那女人了吧?”秦岚忽然在他身后问道。

    甄阳几乎是仓皇转身,盯着秦岚问道:“妈,你见过她?”

    秦岚晦气地道:“那天晚上三更半夜在医院看到她,像只女鬼那样潜伏在医院里,这个女人不是什么好人,你以后不要跟她往来了!”

    甄阳一个箭步走上来,一把拉住秦岚,“妈,你什么时候看见她的?哪一天你记得吗?”

    秦岚看着忽然变得古怪的儿子,不悦地道:“你问她的事情做什么?总之你不见她就是了!”

    甄阳急道:“你快说啊,什么时候看见她的?”

    秦岚挣脱他的手,不悦地白了他一眼,“不就是真真做手术那天吗?那天刚好你张爷爷出事,我在医院陪着你阿姨,差不多三点才走的,然后她像摄青鬼那样蹲在花园的长凳上,晦气得紧!”

    那天,她在医院里?那么,真的是她给真真捐的骨髓?

    他忽然转身大步而去,径直驱车回家。

    他大门关闭,打开房间的电脑,进入一个程式。

    黑客,不是他的职业,但是,要调查一些事情,有些非光明的手段还是要用到的。

    他进入铭心医院的电脑病历资料库,搜到明朗的资料……

    几分钟后,他整个人颓然地坐在椅子上,许久都没有回过神来。

    她给真真捐了骨髓,用传统的穿刺抽取骨髓,没有打麻药,也就是说,她是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之下,给真真捐的骨髓,她随时都会下不来手术台。

    难怪,当日叫她给真真捐骨髓,她会这么多顾忌。她也想活下去啊,但是,她没有办法了。脑子里疯狂想起和明朗相处的点点滴滴,她说羡慕真真,因为她虽然有病,但是身边很多人关心她。而他,曾经为了她口出恶言而打过她,那时候,她其实也想在他这里要一丝温暖的吧?她曾期盼一个盛大的婚礼,但是,他没有给到她,她没有在自己这里得到她想要的,所以她走了,她跟宋脍翟在一起,因为,宋脍翟是知情人,也是真心实意对她好的人,她只想要一丝温暖,能够叫她有足够的坚强走完剩下的日子。

    许久,他把电脑关了,然后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喂,不管用什么方法,用多少钱,务必帮我找出一个人!”

    ——俺是失踪明朗的分界线——

    明朗离开了广市,回到了太平镇!

    坐在穆易的坟前,手持着一壶太平镇出产的陈酿,很呛,但是,有家乡的风味,虽然她其实不知道什么是家乡的风味,可冲着瓶子写着太平镇出产,她就觉得那是家乡的东西,和穆易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喝吧!”她把酒倒了三巡,山风清劲有力,吹得她的短发像个愤怒的狮子,瘦脸显得眼睛也特别大,只是她眼里已经有了几分醉意。

    “如果你没死,那么,我的生命会是什么样呢?我想,应该顺利读完大学,然后找个同学或者同事结婚,现在搞不好都生了两个小化骨龙了,然后拉着你的手叫你去买雪糕,张着小嘴叫你外公,然后又哄你去摸鱼儿!”明朗自顾自地说着,伸手撩了一下头发,又道:“当然,也可能我会有一个弟弟或者一个妹妹,听说,你们在离婚之前,已经打算多生一个小孩!”

    “哎,可是我到底是要个妹妹还是要个弟弟呢?弟弟太顽皮了,妹妹又太娇气,但是顽皮的弟弟可以为我出头,打坏人,而娇气的妹妹,也可以留着长长的头发,然后我每天给她梳辫子,哎,要不,你们干脆生个双胞胎好了,一次满足我两个愿望,当然,要是不听话,我做个做姐姐的,可是会狠狠地打他们屁股!”她说着,像个傻大姐一般笑了起来,仿佛眼前真的出现了一对龙凤胎,然后冲她喊道:“蓁蓁姐!”

    饮至太阳下山,她已经有了七八分的醉意。她依旧像上次哪样,路过白房子,依旧看到那老人坐在门口,孤独而寂寥地看着落日,他看得到她经过,仿佛已经不记得她了,古怪地瞪了她一眼,然后低头扳着手指。

    明朗没有站定身子,只是淡淡地瞧了他一眼,觉得他气色还好,然后,缓步走过!

    他,其实也只是个孤独的老人罢了!

    她已经在这里好几天了,一直住在太平镇上的宾馆里。每日也留意着新闻,没有那位老英雄苏醒的新闻。

    无处可去,第二日她又坐车回了广市!

    身上,已经没有多少现金了。

    但是依旧不想回家,她回了一趟城中村,阿丽和阿涛热情地招呼了她,吃着阿丽亲手做的鱼香茄子,她觉得真是太幸福了!

    阿涛见她吃饱里,递给她一根烟,明朗伸手推开,道:“少抽,少抽!”

    “戒掉了?”阿涛笑笑,“是啊,女人抽烟不好,尤其像你这么漂亮的女人!”

    “你也少抽点!”明朗开始说教,“抽烟危害身体,并且损害精子的活动能力,以后你想生儿子,可就没这么容易!”

    阿涛嘻嘻笑了一声,“阿丽有了!”

    “啊!”明朗震惊,回身拉着阿丽的手,上下看了看,“肚子还没大!”

    “哪里有这么快,才一个多月!”阿丽娇羞地道。

    明朗忽然很羡慕,有孩子,多幸福的事情啊!

    她撑着脑袋,开始幻想假如她有足够的时间,她也会生孩子的。结过婚,生过孩子,女人的一辈子才算完整。

    可是,她大概也等不到那一日了!

    从城中村离开,明朗四处溜达。大晚上的蹲在街边买了两串劲辣的麻辣烫,正想吃,却看见旁边的乞丐正眼巴巴地看着她……以及她手上的麻辣烫。

    明朗叹息一声,她是好人,最见不得人可怜了,她蹲下身子,把麻辣烫递给乞丐,“请你吃!”

    乞丐接过来,也没说话,一口就把麻辣烫放进口中,然后,明朗看着他的脸从黑变红再变青最后又变成黑,她退后一步,试探地问:“很辣吗?”

    乞丐一把丢掉麻辣烫,霍然站起来,凶神恶煞地要掐她,明朗吓得转身就逃,乞丐紧追不舍,明朗足足跑了几条街才把他给甩了!

    她扶着街边的邮筒喘着粗气,不能吃辣早说啊,浪费!

    她又开始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附近都是酒吧区,这个时候,正是酒吧最旺的时间段!

    “喂!”忽然,她的衣领被人揪住,喷着酒气的嘴巴乱哄哄地凑到她跟前,“站住!”

    明朗站定身子,看着这个从她身后忽然闪到她面前的男人,倒也是个挺帅气的男人,身穿一套深咖啡色的西装,挺拔而高雅,脸色潮红,一身的酒味,想来也有七八分醉了。

    如果,如果她的记忆没有出错,她应该在杂志见过这个男人,对,他是江东集团的总裁刘鸣鑫,张巧晓之前那位未婚夫!

    他伸出兰花指,指着明朗的脸,打了个酒嗝,道:“我认得你,你就是那个差点嫁给甄阳的女人!”

    明朗呃了一声,“是啊!”

    他哼了一声,一张脸涨红起来,更加显得醉意盎然,“为什么你们都想嫁给甄阳?他有什么好的?”

    身后有两个男人上前扶着他,“刘总,您喝多了,我们回去吧!”

    他一把推开那两个男人,双脚打了个趔趄,摇摇晃晃地道:“谁说我喝多了?我还没喝够呢!”他转身,对明朗道:“来,女人,我请你喝酒,我跟你说,我比甄阳好一百倍,你听我慢慢跟你说!”

    “你请我喝酒?”明朗瞧着他的模样,似乎,也是个挺好的主意啊,漫漫长夜,有人陪着总胜过一个人啊!

    两人于是一拍即合,几乎是相逢恨晚地一同进了酒吧。

    坐在一张两人吧台前,明朗叫了酒,然后,刘鸣鑫开始絮絮叨叨地说开了,“我跟你说,这个甄阳是没有什么本事的,他的集团,都是他妈妈传给他的,你以为是他自己奋斗回来的吗?哼,依靠母亲,啃老一族,没出息!”

    “哦?那您的江东集团,是您自己打拼回来的?”明朗有一下没一下地吃着花生米,漫不经心地问。

    “当然……不是,那是我老爸传给我的,跟甄阳怎么一样?”刘鸣鑫打了个酒嗝,哼哼道。

    “哦,是不一样,是不一样!”明朗喝着红酒,一万二个认真点头称是。

第七十章 我们要结婚了() 
刘鸣鑫似乎对她的态度不是十分满意,瞪了她一眼,道:“那你说,甄阳有什么好?”

    明朗侧头想了一下,耸耸肩,“长得帅!”

    “我难道就不帅吗?”刘鸣鑫顿时坐直身体,两手伸过来掐住明朗的脸颊,“你仔细看,仔细看,我难道不帅吗?”

    明朗打开他的手,还真的仔细瞧着他,一边瞧一边点头,“嗯,也是帅哥一名!”

    刘鸣鑫生气地道:“那为什么晓晓不嫁给我?还为了他把孩子都打掉?”

    明朗不知道怎么跟他说爱情的理论,无论你条件多好,对方不爱你也是没办法的,当然,她也不觉得刘鸣鑫是不懂这个道理,他只是不想面对,又或者说,他不愿意接受失败。他未必就真的爱张巧晓,只是面子上过不去。

    明朗瞧着他迷茫的眼神,叹了口气,唤了一杯血腥玛丽,然后和红酒摆放在一块,问他:“你觉得哪一杯好看?”

    刘鸣鑫看了看她,又看了看两杯酒,然后指着红酒道:“颜色是玛丽好看,但是我喜欢红酒!”

    “嗯,就是这样简单!”明朗简洁地道。和好不好无关,只和喜好有关。

    刘鸣鑫定定地看着她,忽然塌下双肩,好无力地道:“你不懂得安慰人!”

    明朗蹙眉,“你的要求有点过高!”

    “最起码,你也要跟我分析一下感情的瓜葛和爱情的真谛等等!”

    明朗顿感无力,“你说什么鬼东西?我连听都听不明白!”怎么爱情有这么复杂的吗?不是爱上就爱上了,不爱就不爱的吗?

    刘鸣鑫怔怔地看着她,“甄阳怎会喜欢你?你这个人好无趣!”

    “谁说他喜欢我的?”明朗挑眉!

    “你不知道?你用一千万悬赏你!”刘鸣鑫眸光促狭,眼里的醉意渐渐淡去,那刚才还一副茫然的面孔忽然变得开朗起来,甚至,有几分调戏的味道。

    然后,明朗看到他缓缓地站起来,伸手冲她身后招呼了一下,“甄阳,这边!”

    一道黑影笼罩住灯光,熟悉的感觉和味道在鼻尖萦绕,薰衣草洗衣液,清新的香皂味道,不消抬头,她也知道来人是谁。

    他顺势坐在她身旁,端起她面前的红酒,轻轻地饮了一口,然后,把杯子放进她手心,轻声道:“喝完,我们回家!”

    她手心微颤,因为他话语中的回家两字,抬头看他,昏暗的的灯光里他眉目模糊,仿佛是投在窗户上的剪影,遥不可及,却又近在眼前!

    他的手悄然放在她手心里,声音低柔地对刘鸣鑫道:“鑫,谢谢!”

    “欠我一千万!”刘鸣鑫促狭地道。

    “明天转给你!”甄阳道,然后拉着明朗的手,“走,我们回家!”

    明朗一言不发地站起来,乖巧地任由他牵着她的手走出去。

    天气有些微凉,他脱下西装,披在她身上,问道:“饿吗?我们去吃点东西!”

    明朗眉眼里全是温柔的笑意,“你饿?回家我给你做!”

    “你会做饭?”他有些不信。

    “女人嘛,总要学几道好菜看门口的!”她倚在他肩膀上,夜风撩起短发,迷了她的视线。做一个家庭主妇,是她一直的愿望。

    两人驱车回家,路上,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他没有问她去了哪里,她也没有问他为何要找她,仿佛,他们在今夜相见,是一件再顺理成章不过的事情了。

    回到甄阳楼下,仰头看上去,他的家里亮着灯,她问道:“家里有人?”

    他摇头,“没有人,一直亮着灯,好叫你知道回家的路!”

    她的心,顿时便暖暖的。

    他的手心很宽大,很温暖,这样牵着她的手,仿佛便给了她无尽的力量和勇气。

    而最终,是他下厨做的鸡蛋火腿肠面条,还加了两条青菜。两人坐在餐台前,他把他碗里的鸡蛋都挑给她,道:“你太瘦了,多吃点!”

    明朗笑意盎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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