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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部分

哑小姐,请借一生说话-第246部分

小说: 哑小姐,请借一生说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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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啊”

    点了点头,向南依收回了落到许妍姗身上的目光。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对方像是抱有什么目的来找她似的。

    虽然,她并不知道是什么目的。

    和许妍姗不咸不淡的说了几句话之后,向南依就借口还有事回了学校,并没有再继续陪她浪费时间。

    就算她和顾安尘之间的感情再稳定,可这并不代表她有兴趣和觊觎她未婚夫的人成为好朋友。

    女孩子面对感情的事情都是很小气的,她自然也不例外。

    说不定,她比别人更小气。

    *

    傍晚放学回家的时候,向南依才走进别墅,就被忽然出现的一道黑影给搂进了怀里。

    “诶”

    “我的小南依,好久不见。”

    一听到这个声音,向南依整个人都不好了,“uncle、uncle—lance”

    “哇、哇、哇,多么久违称呼!”

    “lance,你快把我女儿闷死了。”向书礼上前把向南依解救出来,因为他毫不怀疑,他要是再不出手,估计顾安尘就忍不住要动手了。

    “不是说好了小南依也是我的女儿嘛,你这样讲我可是很伤心的。”

    “从来没有说好过。”

    “泥处儿犯耳”十分蹩脚的中文,听得在场的人都弯了唇。

    对于一名地地道道的法国人来讲,兰斯能够知道“出尔反尔”这个成语,就已经很不错了。

    在没见到他之前,顾安尘之前从向书礼的只言片语中多少对这个人有了些了解,但是此刻见到了本尊,他得承认,超乎他的想象。

    提起法国人,大多人想到的都是时尚和浪漫。

    他们的脸部线条大多比较柔和,很流畅,五官精致俊眉一些的会偏向性感类型,就像法语一样,有点朦胧温和的感觉。?

    言谈举止,透着一丝散漫和随意。

    但顾安尘得说,浪漫是时尚也是分人的。

    比如他的岳父大人,尽管是在法的华人,但天生的文艺细胞还是让他活的如诗人般浪漫,而对比他,兰斯简直像是盗版的法国人。

    他的身材不是很挺拔,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臃肿。

    虽然很多法国人的个子都不是很高,但顾安尘觉得,兰斯矮的很别致。

    因为,他有些胖。

    圆滚滚的啤酒肚,看起来像是一个卡通人物,倒是透着一些可爱。

    不过有些破坏那份“可爱”的存在,就是他留着一头及肩的长发,连着脸上的络腮胡,让人根本分不清究竟哪里是胡子、哪里是头发。

    甚至,顾安尘有个疑问。

    他平时是用洗发水洗脸呢,还是用洗面奶洗头呢?

    “lance,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小依的未婚夫,顾安尘。”

    “骨暗岑?”兰斯皱眉。

    对于他明明说不好中文却非要硬说的行为,向南依和向书礼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兰斯对于学汉语的热情,从来都没有减退过。

    他几乎会抓住一切机会说汉语,尽管有些时候令人啼笑皆非,但偶尔冒出的一些话,倒也带有一些诗意浪漫。

    当然了,那种情况少之又少。

    实在是觉得自己的明白被他说的有些一言难尽,顾安尘尽量保持淡定的开口,“harrison。”

    他主动开口,报上了自己的法语名字。

    听到他的话,兰斯眸光微亮,“这可比你的中文名字好听多了。”

    薄唇微抿,顾先生未置一词。

    但对方毕竟是岳父大人的好友,而且看起来也很喜欢小一的样子,于是顾大少爷十分难得的“赏”了一个笑脸。

    和向南依一起去楼上换衣服的时候,顾安尘才从她的口中得知,原来兰斯从前也不是这个样子的,年轻的时候虽然不是帅到惊天动地,但也的确是小鲜肉一枚。

    他从小就痴迷绘画,但是偏偏在这方面并没有什么天赋,可他偏偏还不死心,为此老婆离开了他,他的生活变的一团糟。

    也正是因为这样,后来他和向书礼认识的时候,才会那么帮助他,就是因为他很欣赏他的才华,不忍心明珠蒙尘。

    由于他的鼎力相助,向书礼才有了今天的成就。

    而兰斯,也终于在这期间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工作。

    或许他天生不适合绘画,但却有足够的天分成为一名优秀的艺术经纪人。

    在法国的时候,他不止为向书礼一个人办过画展,但凡是经由他手的画家,全部都一炮而红,最终名利双收。

    “果然,人不可貌相。”听闻兰斯的人生经历,顾安尘不禁轻叹。

    “其实我上一次看到兰斯叔叔的时候,他还不是这个样子呢,估计是又失恋了,所以就肆无忌惮的敞开了吃。”

    “你是说,他原本没这么胖?”

    “嗯”向南依皱眉沉吟了一下,“也不能这样讲,如果把兰斯叔叔的身材变化绘制成曲线表示出来,那应该和心电图是一样的。”

    遇到喜欢的女人了,他就会疯狂的减肥健身,然后将自己打扮的溜光水滑的去泡妹纸,而一旦把人追到手了,他就开始放飞自我。

    随着他的体积渐渐往横向发展,如果对方是颜控,那么结果毫无疑问就是分手。

    而分手之后他会以失恋为由,将自己吃的更胖。

    如此,恶性循环。

    所以刚刚一见到他,向南依就隐约猜到,估计他是刚刚结束了一段新恋情。

    “难以想象他和岳父居然会认识”

    一位绅士,一个流氓。

    忍不住轻笑出声,向南依抬手掩住了微勾的唇角。

    “小一笑什么?”

    “你难道不觉得,兰斯叔叔和爸爸之间的关系,很像你和林司南吗?”反正刚刚她就有一瞬间的错觉。

    “有吗?”

    原本向南依还挺坚定的,但被他这么一问,下意识的就摇了摇头。

    仔细想了一下,她更加用力的摇了摇头。

    “是我理解有误差,其实并不像。”

    爸爸是绅士,兰斯叔叔是流氓,这个设定很恰当。

    但要是说顾安尘和林司南,向南依觉得,这两个人明显都是流氓。

    区别只在于,一个表现的很外在,一个隐藏的很内在。

第298章 一见倾心() 
兰斯的到来,意味着他的画廊即将开业。

    和在法国的画廊一样,名字叫“蓝巷”,取得他和向书礼两个人名字的同音字。

    说起来,当初为了取名的时候,他那时的女朋友还和他大吵了一架。

    因为她认为,应该是他们两个的名字,而非他和向书礼,结果毫无意外的,他和那个女人分手了,毫不犹豫。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改变了性取向。

    从某种角度来看,兰斯不是一个喜欢将工作和生活混为一谈的人,虽然他也没能力将两者区分的很开,但至少他是有这个态度的。

    所以,他的历届女朋友当中,并没有一个人是他的顾客。

    关于这一点,向书礼是很欣慰的。

    否则的话,估计他们会因此而流失很多的顾客。

    “小南依,画廊开业的时候,记得带你朋友来给叔叔捧场哦!”一边说着,兰斯一边将最后一口甜甜圈塞进了嘴里。

    “兰斯叔叔,您最近圆润了不少。”向南依比较委婉的暗示他。

    “有吗?”

    “嗯。”

    戳了戳自己鼓起来的肚子,兰斯无所谓的笑笑,然后又拿起了一个甜甜圈,“唔这东西真的好吃极了”

    向南依想,他大概是真的放飞自我了。

    自从尝过陈阿姨的手艺之后,兰斯几乎每天都来顾家蹭饭。

    他的性格本就讨喜,再加上顾老爷子又是好客的人,他向来不喜欢冷清,这下忽然热闹了起来,他当然高兴。

    于是,兰斯就来的更加肆无忌惮了。

    本来向书礼还想让他收敛一点,毕竟他自己住在顾家其实就已经很不好意思了,现在连他的朋友也来蹭饭,心里当然更加过意不去,可谁想到他的话还没等说出口,就被扼杀在了摇篮当中。

    然后,就有了向南依看到的这一幕。

    “体内油脂分泌过盛,可是会导致脱发的。”看着兰斯那一头本就不算浓密的长发,向南依微微蹙着眉头说道。

    “无所谓啦反正都已经分手了”

    “您还真会安慰自己。”

    “人生应该以享乐为中心。”兰斯开始了自己的一套歪理邪说,“第一种人,眼下拥有的不懂珍惜,过后方知可恋,是享乐着过去;第二种人,昨日已经逝去,明日不知生死,且醉今宵,是享乐着现在;第三种人,常常希望、常常失望,好在失望后还有新的希望,现实不过如此,想像十分丰富,是享乐着未来。”

    笑了笑,兰斯朝向南依问道,“你觉得我是哪一种?”

    摇了摇头,向南依没有回答。

    事实上,她觉得他三种都是。

    从开始的不懂珍惜,变成了后来的活在当下,最终变成了现在这样,寄希望于未来。

    “我以前失恋的时候,郁闷的喝酒,寻死觅活,反正什么事都做过,后来向和我说了几句话,就把我改变了。”

    “是什么?”向南依有点好奇。

    “看过柏拉图的对话录吗?”兰斯又切了一小块提拉米苏,“苏格拉底问失恋的人为什么要悲伤,对方回答说,因为失恋;苏格拉底安慰他,说这很正常,如果失恋了没有悲伤,恋爱大概也就没有什么味道,但是对失去的投入不该比对恋爱的投入更加倾心。

    那个人又说,到手的葡萄丢了,这份遗憾、这份失落,您未曾亲身体会,所以难以明白其中的酸楚;苏格拉底却不赞同,他说丢了就丢了,你该继续向前走,鲜美的葡萄还有很多;失恋者却摇头,说他要等到海枯石烂,直到对方回心转意去找他。

    可苏格拉底却很肯定的告诉他,那一天永远不会到来;然后失恋者说,那我就用自杀来表示我的诚心。”

    话说到这儿,兰斯转头望向向南依,“你知道苏格拉底最后说了一句什么吗?”

    向南依微微摇头。

    “如果一个人在失恋之后自杀,那么他不仅仅是失去了恋人,还会失去自己,因此,等于要承受双倍的损失。”

    听完兰斯的话,向南依觉得心里怪怪的。

    倒不是觉得他说错了,毕竟每个人的想法和性格都是不同的。

    珍惜生命是对的,但感情这种事,能够用得失来计算吗?

    “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兰斯意味深长的望着向南依,“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

    而他,很有可能是后者。

    根性如此落拓,即使有一百个妻子拘管着他,他也不会变成gentleman的。

    世间的很多事物,追求时候的兴致总要比享用时候的兴致浓烈。

    不过他并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因为他追求的人,大多和他一样选择游戏人间,彼此一拍即合,在一起只是为了不那么寂寞而已。

    所以,他谈恋爱时从不找年轻的小妹妹,而是选择和他年龄相当的女性。

    因为未经世故的女人习惯于顺境,容易苛以待人,相反,饱经世故的女人深谙逆境,更加宽以处世。

    当然了,他也不是那么无往不利的。

    像是这次分手,他就完全处于很被动的状态。

    他一直觉得,男人对男人要诚实,男人对女人要忠实,一直以来,他也是这么做的,并且他坚信,女人对男人也该如此。

    要知道,男人是无法容忍强加在自己头上的不贞的。

    然后,他就被戴绿帽子了。

    之后他就忽然意识到,如果说满足女性的骄傲能使男性无限喜悦的话,那么伤害男性的骄傲则能使女人欣喜若狂。

    果然,人生是一件蠢事追着另一件蠢事而来,爱情则是两个蠢东西追来追去。

    兰斯觉得,大概他以后都不会再喜欢女人了。

    才这么想着,就见从大门口走进来一位风情万种的大美女。

    那个瞬间,兰斯连手里的提拉米苏都忘了,整个人眼睛都看直了。

    “呼累死我了”顾青梧接过陈阿姨倒好的温水喝了满满一大杯,像是刚从沙漠回来似的,“都不要来打扰我,我要补眠。”

    说完,她就提着包包转身上楼去了。

    向南依和陈阿姨面面相觑。

    她这是怎么了?

    不是说,去和之前刚认识的小伙伴一起旅游去了吗?!

    好奇的往楼上瞄了一眼,向南依微微嘟嘴,眼中充满了疑惑。

    “小南依、小南依”兰斯满眼发光的望着她,“这位性感的大美人是谁啊?”

    “我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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