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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我在地府收破烂-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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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也许是看我的表情实在是太丧了白无常说了句回地府述职,便带着黑无常走了。

    炎晟带着小白狐狸也走了,剩下白岚和白岚带来的崇明三个人沉默无言地留在破败的地宫之中。

    精美的壁画已经被黑无常一刀劈了个所剩无几,华丽的藻井墙饰都被我的鬼符烙上了痕迹。

    台阶上的刻痕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刚才发生了什么……

    “张竹溪在修地宫的时候……一定花了很多心思。”我躺在台阶上看着藻井发呆:“这里的一切其实都是念婉喜欢的。”

    “康熙五十八年,四月初三多罗哲敏格格殁。惟愿岁岁年年,还能再相见。张竹溪绝笔。”我感觉到身边光线的变化,扭头一看却是白岚也躺了下来:“这是张竹溪绝笔,其实他们两个人想要的不过是再见一面,哪怕是水中月,镜中花……初心不负,唯此而已……”

    崇明捧着自己的脸蹲在台阶上,一脸懵逼神往:“我的偶像!果然是世间第一痴情之人!”

    “你的粉丝滤镜估计得有两米啊!”我无奈吐槽:“如果谁都想你偶像这样痴情,人间不乱也不可能了!”

    “其实错过了就是一生,无论花什么样的精力去找,都不会再遇见从前了。他们想要抓住自己拥有的或者曾经拥有的,逆天改名。最终遭了天谴而已。”白岚躺在我身边,屈指在我头上轻轻弹了一记:“酒酒,爱别离苦啊…………”

第67章 杂物科养老日常() 
我不甘心的锤了锤身下的台阶,狂躁地咆哮:“这就什么事儿啊!这倒霉催的!”

    白岚无奈的摇头,看着我狂躁地都快咬人,他倒是淡定:“痴男怨女,人间之事最说不清楚的!”

    “唉……就是觉得事情太顺利,结果还很坑啊!”我狂躁到都快那头去敲地板了:“就是想不通……怎么会这样啊!”

    “怎么?你的脑袋瓜子什么时候还有空位惦记这些了。”白岚转了转脖子,活动活动:“世间万物都有因果而已!你管这么多呢!”

    “不是我觉得黑白无常这俩一定是命里带衰!咋跟他俩逛个故宫就遇上这么多倒霉事!莫名其妙的遇上了活尸,莫名其妙的发现地宫,莫名其妙的打了一架,莫名其妙的团灭……莫名其妙的啊!”我躺在地上哀嚎:“而且……这件事我总觉得没这么简单啊。我们也好,白羽也好,感觉都是被套路了!”

    崇明暗戳戳地开口:“其实我也发现了!”

    “你发现啥了?”我看着我头顶上的那张娃娃脸,捏了捏手指关节:“孩儿,你要是再不靠谱我就打爆你的头了!姑奶奶我刚才没打尽兴!”

    崇明瞬间乖巧:“我什么都没说!”

    “行了!你说吧。”白岚就像一个看见自家俩娃掐架的倒霉家长一脸淡定:“放心我不打你!”

    “刚才我觉得……地宫里还有人!”

    这话瞬间让我脑子“嗡”的一下,立马坐了起来:“人?是我理解的那个“人”?”

    “是吧……”崇明犹犹豫豫地也不敢把话说死:“感觉是人啊……活人……就是就是就是……感觉很……微妙。”

    微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词,在语境中很多时候当作玄妙,或者不知道该怎么说!如果崇明觉得奇怪,我反而不这么在意,可是微妙……就莫名的让我觉得汗毛倒竖。

    “不应该啊……”我尽可能理智的分析:“地宫里有我、白岚、黑白无常、炎晟、小白、烛莲、白羽,张竹溪,还有一具活尸……我们每一个是人啊……”

    “就是很微妙啊……往往就是一闪而过,我觉得是人但是一下子又不见了。”崇明尽可能地跟我们解释得清楚一点:“速度很快……一闪而过,其实如果说是人的话……其实我觉得更像血族!”

    白岚的指尖轻轻点在台阶上,发出浅浅的滴答声:“血族?你确定?”

    “因为速度啊!”

    白岚挑起半边眉毛明显是不满意这个回答,崇明接着道:“因为我也有血族血统啊!真的感觉很像,虽然是生人气息更重,但是没有人可以会是这样的速度啊!而且……血族的气息微弱也不是没有啊。我觉得是……”

    “杂种……”

    崇明还没说完,白岚就冷冷地抛出了这俩个字,不是在骂人,而是在陈述某一种事实。

    “看来我们是被人设计,套进去了。”白岚起身,弹了弹衣服上的灰尘道:“晚上我请!”

    这真是的灰暗的一天中为数不多的好消息了!

    从地宫里爬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白天,我们已经在地宫里折腾很久了,只是没察觉出来而已。

    崇明好像有点问题,太阳光一照居然缩水了!!

    “这是?”我盯着只有五岁小朋友大小的崇明有点接受不了:“什么牌子的不死木啊!你丢不丢人啊!”

    白岚拎起崇明脖子后面的小软皮:“他消耗有些大,不死木是阴宝也是扛不住阳光的。天黑就好了。”

    白岚拎着崇明在街上溜达,吸引了关注无数,路人频频回头,因为白岚和崇明的那俩张脸,实在是让人不回头也难。

    最后我受不了了把崇明抱了起来,我觉得再这么下去可能有人会报警,说白岚虐待儿童。

    然而我抱着崇明走在白岚身边,然而我觉得我遭遇了人生的侮辱,因为已经不止一波人说:“哎呀!好白菜被猪给拱了!”

    “哎呀……还好儿子不像妈啊!”

    …………

    鬼差听力好……不生气不生气。

    我特么……顿时抱着崇明的手就有点重:“哎呀哎呀!疼!婶儿!疼~”

    崇明眼泪汪汪地跟个大胖虫子一样在我怀里扭来扭去:“婶儿!疼!”

    我目露凶光,恶狠狠地瞄了崇明一眼,他立刻就老实了:“婶儿!”

    “谁是你婶儿啊!”我顿时抓狂:“叫姐姐!”

    白岚凑到我耳边笑着说:“差辈啦!猪猪!”

    我瞄了白岚一眼:“白菜!”

    “哎呀,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啊!群众的眼睛是血亮的。”白岚把胳膊抱在脑后,悠哉悠哉的,还有点小得意。

    我能惯他这德行?!

    掂了掂手里的崇明,觉得重量刚刚好,于是我冷笑一声拎着崇明一抡,就把崇明的屁股拍在白岚的脸上了。

    崇明还非常应景的放了一个嫩嫩的童子屁……白岚脸都绿了,气得都快说不出话了!而围观的吃瓜群众更是瑟瑟发抖,似乎是发现了两个神经病一样的表情。

    崇明缩在我身后腿肚子直打颤,说话也是哆哆嗦嗦:“这个这个……叔……不是我的错啊!我憋一路了,只是刚好啊……就就……”

    “你还敢说……”白岚身边的黑气都快结成实体了,面色阴得能拧出水来。

    “哇!”崇明瞬间抱头:“不敢了不敢了!叔我什么都没看见啊!”

    我是一个善良的人,于是我捞起崇明抱在怀里立刻狂奔而去,临走还给白岚留了个鬼脸。

    呵!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清酒!你给我站住!”白岚在身后咆哮。

    呵呵,你说站住就站住我多没面子啊!

    …………

    酒足饭饱之后,崇明还是没有变回去,为了防止他家的鬼鬼们不放过我们只好继续带着崇明到处溜达。

    虽然白岚刚刚吃了一点小亏,但是单还是照买的!这一点真的非常优秀,金主爸爸万岁!给你打call!

    因为还是白天鬼影也不多见,连个熟鬼都没看见,太阳晒一会儿我也蔫了,倒是真心佩服白岚,不能见光的种族,却能在阳光下这么潇洒。

    “白岚大人挺厉害啊……没有镇阳环,却能生扛阳光对身体的腐蚀。”我调笑道:“这对血族而言最大痛苦,在你这里看来……”

    白岚逆着阳光回头微笑道:“在我看来同样是莫大的痛苦……”

第68章 轮回() 
一瞬间的错愕,我仿佛看见了白岚眼中的光……

    “血族是被神抛弃在阳光之下的,我们注定不配拥有光明。”白岚微微抬起手对着太阳,白到透明的皮肤几乎都能看见血管:“对光明的渴望以及……光明带来的痛苦,就像我们轮回的原罪。”

    “白岚大人,你要相信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最骄傲的吸血鬼。”我把崇明放到地上,上前轻轻拉住白岚的手:“轮回不是不能打破的,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个道理。”

    被冷落的崇明: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没看见QAQ,你们不要杀我灭口。

    …………

    黄昏降临的时候,北京的灯火赋予这个古老城市更多绚丽,虽然路上的行人总给我一种行将就木的无力感。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呢?

    我死在了一切都还无需面对的纯真年纪,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未来会是在地府跟妖魔鬼怪为伴……

    如果我没有遇见那个人……一起又会怎么样呢?此时的我会在轮回的哪个节点?还是身为厉鬼已经被挫骨扬灰。

    2008年1月14日,我死了。

    当我闭上眼睛之后我听到了一个人的哭声,说:“呜呜呜,杀错人了,怎么办……”

    我:“mdzz……”

    我的死相惨烈,但是也坏不到哪里去,毕竟这么多年我死鬼见得真是太多了。

    但是当年的我多么的单纯可爱,面对阳光明媚的未来,我还没来得及拥抱太阳就被弄死了,这让我如何接受。

    于是我就跟勾魂使者发生了一点点小小的冲突……

    如果忽略到我掰断了勾魂使的信物让那俩倒霉孩子在人间流浪了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年的话,这应该真的只是一个小小的冲突。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我死了哪里来的这么多力气。

    我不想到地府归案,于是我跑了……往南方逃了很久很久。

    七日离魂,便可结怨。而我的逃亡,久到我真的快要变成厉鬼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我对地府的办事效率有了全新的认知。因为我加入地府编制之后才知道,我打伤勾魂使逃脱的瞬间,地府就已经把我判成厉鬼了。

    判官令下,黑白无常亲自缉拿。然而这俩货真的隔了十天半个月才想起了还有这茬……

    急吼吼的全国通缉我的时候我已经在广州被人修理了一顿。

    我无亲无故,无牵无挂。就是典型的孤魂野鬼。而且我还倒霉催的,连自己怎么死的都没搞清楚,用白无常的话说,我当年要是变成厉鬼,那绝对是怨气冲天,地方一霸。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然而,我还没来得及去为祸一方就被一个穿着怪异军装的男人教会了做鬼。

    在广州的某个街角,午夜时分,我像丧尸一般,拖着不受控制的步伐,寻找我的猎物。

    一个带着大檐帽的男人从我身边走过,这个男人很奇怪,穿着不伦不类的类似军装的衣服,还有一头极其飘逸的长发,我几乎是想也没想的,对着他就扑了过去。但是我是怂的,没想害人这么有难度的问题,而是只想吸两口精气就跑。

    男人的脸被立起的大翻领藏在了月光的阴影中,看不清面容,我却对上了一双泠泠的红色眼眸…………

    他不是人!

    当他的手掌扼住我脖子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虽然晚了一点。

    “新鬼啊……”那个人的语气懒洋洋的,看着我身上的刀伤:“是情杀还是财杀?是有冤情还是有余情啊……”

    我心里发苦,其实是误杀……我就是个倒霉的死鬼,还不知道该去哪!

    “你该归地府管。跟我本来也没什么关系。”那人慢慢地松开扼在我脖子上的手:“但是你身上没有血气,就不要造孽!没准到了地府之后才能跟他们讨价还价。”

    “什么?”估计是我的表情实在有点呆,那人轻轻的笑了一声解释道:“我是说……地府没有你想象中的可怕。没准还会有一些意外。不要这么随便就毁了你几世的功德,轮回有眼!都看着呢!”

    那人没有再说话,紧了紧衣领踩着月光就走远了……

    当时的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只知道不是人,如今的我猜测应该是妖族或者……血族

    不过他的寥寥几句却让我莫名的安下心来。不再害怕,而是安静地等着不靠谱的黑白无常把我拎回地府。

    我没有杀人,我也没有造孽。就是静静地等待。但是意外的是我被缉拿回地府之后,听到的第一句话却是:“你愿不愿意加入地府!”

    鬼使神差的点了头,然后就有了现在的局面。

    地府十殿第九司鬼差清酒。虽然我秉持了那人的教诲对着判官一通杀价终于把地府鬼差那几乎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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