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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竹马PK总裁-第1部分

小说: 竹马PK总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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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新文《我的龙》已开:爬了BOSS的床后我下了一窝蛋!竹马战天降。校园+娱乐圈。主受,狗血,苏。微博:一只小蝴蝶的零碎日常感谢免费帮忙制作封面的涂画乐园,推荐一下~完结文:①《重生豪门做男神》②《世子无赖》③《闪闪发光的你》④《我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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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夏天() 
《我亲爱的放羊少年》

    晋…江文学城

    蝴蝶法师,2016…05…23,12:00

    *

    二零零六年的夏天似乎格外炎热。

    一条坑坑洼洼的马路旁坐落着两排破旧的平房,原本白色的墙体早已在常年的风吹雨打中变得斑驳不堪,露出大片大片的黑色水泥。

    楼下,一条长长的队伍在马路边蜿蜒排开,每个人的手里都提着一只大大的水桶。

    有轿车呼啸开过,溅起脏污的泥水,似乎打在了某个女人的衣服上,立刻引来一声尖利的咒骂。

    三五个小孩在人流中穿梭打闹,将原本就歪歪扭扭的队伍拉扯的更加支离破碎。

    宋慈把原本提在左手上的红色塑料桶转移到右手上,侧身躲避在他旁边打闹的两个小男孩,一不小心却踩到了身后那个胖女人的脚。

    还没等宋慈说对不起,胖女人就开口骂道:“你眼瞎了是不是?!我这鞋可是花了两百块钱新买的,你赔得起吗?!”

    宋慈只知道胖女人是跟他老公一起在路边摆烧烤摊的,却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宋慈低头,看着那双东边超市里三十块钱一双的廉价皮鞋,“对不起”三个字便生生的咽了回去,语气十分冷淡的说:“你想怎么样?”

    “我想怎么样?你踩了我你还有理啦?”胖女人说着就要动手扯宋慈的衣服,却被宋慈一手给隔开了,“不要碰我!”

    胖女人原本也并没有真的要怎么样,只是看宋慈一个瘦弱的小男孩,想吓唬吓唬他,现在却被宋慈的态度给彻底激怒了:“他娘的!你个小男…妓,跟着老破鞋到处找老男人骗吃骗喝,你横他妈什么横?这远远近近的街坊谁不知道,你妈的破名早就远扬了。恐怕呀,你妈和这条街上的单身老男人们都有过一腿呢,大家伙说是不是呀?”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哄笑声。

    宋慈猛地抬头,双手紧攥成拳,却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来。

    因为,这个女人说的都是事实。

    这是第九个,还是第十个?

    宋慈已经记不清楚了。

    在宋慈的记忆里,那些男人全长了同样的一张脸:浑浊的双眼,因为常年抽烟而焦黄的牙齿,干燥起皮的嘴唇,浑身散发着难闻的酒气。

    宋慈不止一次的问过夏莫冰,那个被他称之为妈妈的女人:“躺在这样的男人身边,你不觉得恶心吗?”

    夏莫冰满不在乎的一笑,脸上的皱纹挤出一朵难看的花,“你用他们的钱租房子住、买东西吃的时候,怎么不觉得恶心呢?”

    宋慈冷笑,“如果只是为了钱,我们可以自己去挣,不用靠这些男人也能活下去。”

    夏莫冰叹了口气,“儿子,等你长大了就会知道,一切都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现在,宋慈已经十六岁,他依旧不能理解是什么困住了夏莫冰,让她甘心在这破旧的楼房里,围着满身酒气的老男人打转。

    哄笑声渐渐淡下去,胖女人却还依旧在喋喋不休:“姐妹们可得把自家男人给看好了,当心被老破鞋和小男…妓给勾引走了,到时候你们哭都没处哭去。你们瞧瞧这小男…妓,细皮嫩肉的,比小娘们还水灵呢。现在许多老男人就好他这口,玩儿起小男孩来比玩儿女人还带劲儿,也不知道这世道是怎么了。”

    宋慈转过身,权当什么都没有听见。

    幸好,他的前面只排了两个人。

    两分钟后,宋慈在这条街上唯一还在正常工作的水龙头下接了满满一桶水,便吃力的提起水桶,无视那些意味不明的指指点点,朝那个暂时被称之为“家”的地方走去。

    *

    淘米,洗菜,煮饭,炒菜,宋慈驾轻就熟。

    晚上七点,准时开饭。

    三个菜,四个人。

    来到这里三天了,宋慈第一次看到李国来清醒的坐在饭桌旁。

    李国来从蒜苔里拣出一块肉来,越过饭桌放到宋慈的碗里,“以后提水这种事情交给李益就行了,你这么瘦,干不了这种力气活。”

    宋慈夹起那块肉扔到夏莫冰的碗里,头也不抬的说:“我不喜欢吃肉。”

    李国来笑了笑,又夹起一筷子菠菜放到宋慈的碗里,“既然不喜欢吃肉,就多吃些青菜。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青菜对身体好。”

    宋慈不着痕迹地将那些菠菜拨到一边去,只是一味低头扒着碗里的白米饭。

    夏莫冰不动声色的将宋慈碗里的菜夹到自己碗里,“他又不是没长手,想吃什么自己会夹,你不用管他。”顿了顿,又转向宋慈说:“你明天就和李益一起上学去,你李叔叔今天已经把转学手续都给你办好了。”

    宋慈一直随着母亲四处流离,初中也只是断断续续念完的。可他天资聪明,成绩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现在可以接着念书,宋慈心里很高兴。

    “嗯。”顿了顿,又朝着李国来说道:“谢谢李……李叔叔。”

    这是宋慈三天来第一次和颜悦色地同李国来说话,李国来高兴的眉飞色舞,“不客气,这是叔叔应该做的。你以后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和叔叔说,叔叔都买给你。”

    一直在旁边安静吃饭的李益啪的一声将碗筷放到桌上,猛地站起来,一脚把椅子踢倒在地,快步走进房间,哐的一声摔上了门。

    椅背砸在水泥地板上的声音把夏莫冰吓了一跳,一口米饭卡在喉咙里咽也咽下不去吐也吐不出来,剧烈的咳嗽起来。

    李国来赶紧起身给夏莫冰倒水,“臭小子,你又发什么疯!等会儿再跟你算账!”

    宋慈却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似的,自顾的扒着碗里的饭。

    喝了两口水,夏莫冰才顺过气来,“小孩子嘛,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由着他去好了。”

    “现在不好好管教,等过两年他就敢骑在我脖子上拉屎了。”李国来一下一下轻拍着夏莫冰的背,为她顺气。

    宋慈咽下最后一口米饭,起身绕过倒在地上的椅子,到水池边把自己的碗洗了,也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

    所谓的房间,其实只是将原本的一个房间用木板切成两个七八平方的小隔断,每个隔断间只勉强容得下一张床和一张小桌。而李益的房间,就在宋慈的隔壁。因为隔音太差,宋慈几乎能够听见李益睡觉时的呼吸声,所以宋慈在房间里基本上不发出任何声音。

    随手从桌上抽出一本书,正好抽到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艾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

    刚翻了几页,夏莫冰就推门进来了,手里端着一杯温水。

    夏莫冰在宋慈身旁坐下,将水杯递给他,“吃了那么多米饭,不嫌噎得慌吗?喝口水吧。”

    宋慈不接,依旧盯着书页。

    夏莫冰侧身把水杯放到桌子上,一把拽过宋慈手中的书顺手扔到了床尾,“有时间在这里看书,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讨你李叔叔欢心。李叔叔夹给你的菜怎么不吃?”

    宋慈脸上露出嫌恶的表情,“我不像你,我觉得恶心。”

    夏莫冰扬手就给了宋慈一巴掌,“觉得恶心也要给我吃下去!把他哄高兴了你才会有好日子过,你懂不懂?!”

    宋慈的脸上立时便浮起红色的指痕,瞪着夏莫冰冷声说:“我拜托你不要什么事情都扯上我好吗?口口声声的说是为我好,可到底是为了谁你心里最清楚!”

    夏莫冰气得嘴唇发白,颤声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宋慈依旧固执的仰着头,“我什么意思你心里明白。你就是贱!你就是离不开那些臭男人!”

    夏莫冰“嚯”的一声从床上站起来,浑身不可抑制的颤抖起来,抬手就要朝着宋慈打下去,却被她生生给忍住了。

    夏莫冰俯身拿起桌上已经变凉的那杯水,两口喝下,背对着宋慈说道:“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说我贱,唯独你宋慈不行。因为我是你妈,是我怀胎十月阵痛二十多个小时把你生了下来,你不能这么没有良心。”

    看着夏莫冰颤抖的脊背,宋慈心里的难过不可抑制的涌上来,吐出的话语却像锋利的刀子一样再次刺上夏莫冰的心口,“如果你把我生下来就是为了让我过现在这种肮脏的生活,那我宁愿不要来到这个世界上。”

    夏莫冰冷笑两声,“好样的,宋慈,你真是好样的。”

    一声门响,屋里恢复了安静。

    大滴大滴的眼泪顺着宋慈白皙的脸颊流下来。

    他张嘴咬住被角,尽量不发出一丝声音。

    他和夏莫冰的争吵,李益一定都听到了吧?他这会儿一定在无声的偷笑吧?

    其实,从踏入这个家的第一天起宋慈就知道,他和李益是不同的。

    李益是李国来的儿子,不管他在李国来面前如何耍小性儿,李国来又是如何打骂他,他始终都是李国来的亲骨肉,都是会被无条件原谅的。

    而他宋慈只是个买一送一的拖油瓶罢了,又有什么资格在自己的“衣食父母”面前摆脸色呢?给你什么你都要无条件的双手接住,还要摆出一脸欢喜的表情来,这才是他宋慈应该要做的事情。

    乖巧无害的小白兔才会被喜爱,被呵护。这样的道理,宋慈如何不懂?

    可是,这样的话,他和夏莫冰又有什么不一样?

    宋慈不要像她,更不要变成她。

    他要做一只张牙舞爪的兽,即使遍体鳞伤也无所谓。

    与其被人拿在手里把玩,还不如在荆棘地里匍匐爬行。

第2章 挑衅() 
第二天。

    饭桌上,夏莫冰仿佛没事人一般,似乎昨天晚上的那场争吵根本不存在,依旧和李国来谈笑风生。

    夏莫冰夹起一根油条放进李益的碗里,“小益,今天宋慈第一天去学校,你这个当哥哥的多带带他。他性子冲,要是和同学有什么处不来的,你也多帮帮他。”

    李益从不跟吃的过意不去,夹起那根油条就有滋有味的吃起来,对夏莫冰的话却置若罔闻。

    说到底,他李益也做不出那些曲意逢迎的事情来。

    从这对母子踏进这个家门的那一刻起,他就不喜欢他们,那种属于自己的领地被入侵的感觉分外明显。听到他们昨天晚上的对话之后,这种入侵感更加强烈。

    果然,他们的目的并不单纯。

    李国来嗜酒如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十天是清醒的已经非常不容易,而且全靠一些坑蒙拐骗的勾当挣些小钱。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却还租住在这破烂的平房里。

    他们能从这样一个潦倒落魄的、乞丐一样的男人身上得到什么呢?

    李益抬头看了埋头喝粥的宋慈一眼,眼底深处浮起狡黠的笑意来。

    李国来在桌下狠踢了李益一脚,“你阿姨跟你说话呢,听见了没有?!”

    这一脚正踢在他的右脚踝上,李国来下脚又没个轻重,钻心的疼痛瞬间从脚踝处蔓延开来。

    李益依旧没有做声。

    他只是咬紧了牙,手中的木筷子几乎被他折断。

    忍住剧痛,李益扶着桌沿站起来,“我吃饱了。”

    夏莫冰忙催促宋慈,“别吃了,赶紧跟着小益一起去学校吧,你人生地不熟的又找不到地方。”

    其实宋慈知道地方的,今天早上提水的时候他已经向邻居家的女孩打听清楚要坐哪一路公交车、在哪一站下车。

    但他还是听夏莫冰的话乖乖站了起来,因为他实在不想再在这个家里继续呆上哪怕一秒钟。

    宋慈回房间拿上早已,和李益前后脚出了家门。

    刚下楼,李国来急急忙忙地从后面追了出来,塞给宋慈一张皱皱巴巴的十块钱,“中午在学校买点儿好吃的,就不用再往家里赶了。”

    看着那张纸币,还有那只握着纸币的嶙峋黑手上丑陋的一道疤痕,宋慈有瞬间的犹豫。

    接,还是不接?

    李益替他做了决定。

    他唰的一声从李国来手中夺过那张纸币,转身就走,“他不知道小卖部在哪里,我会帮他买的。”

    李国来冲着李益的背影大吼,“你要是敢独吞,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

    宋慈收回刚要伸出去的手,自然的插…进裤兜里,也转身朝着公交车站的方向走去。

    因为住在街尾,所以宋慈他们要走过整条街才能到达公交车站。

    李益和宋慈一前一后,沉默的沿着年久失修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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