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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部分

一吻成灾:拒嫁天王老公-第130部分

小说: 一吻成灾:拒嫁天王老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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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研究室里面的两个助手都在讨论同一部小说——《伤心者》,这让我非常感兴趣,也阅读了一遍,被主角何夕那种钻研的精神吸引了,更准确的来说是感动了,代入了!

    除了母亲之外所有人都不理解他,但何夕没有放弃,他依旧坚持。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们这群人,在普通人心中,一说起研究者,脑子之中就会浮现身穿白大褂拿着工具解剖小白鼠的形象,这个形象就好像是我们的固定形象了。

    有的研究者所研究的东西,在这个时代并无作用,这个时候就要面临所有人不理解,就好像文章之中的何夕。当时他所写的《微连续原本》可以说一点用都没有,但在一百五十年之后却成为了统一大宇宙的基础,这就是时代姓,研究者并不都是科学怪人,或许我们和何夕一样都是一群伤心者,科学道路之上的伤心者。

    这是第一次让我忘记寻找错误,静下心来完完全全看完的一部科幻小说。

    当然还有一点我要补充,微连续是时间纬度回溯技术的基础,而……”

    后面就是一大堆的知识普及,目测买这份报刊的人一百个之中看得懂的不超过五个。

    虽说在评论的最后纳兰西风对于整体的理论进行了矫正,可是整篇言论对于《伤心者》这个短篇都是赞美的。

    这可就惊奇了!

    要知道,纳兰西风以前都是挑科幻小说各种各样的缺点,都是批评的,什么时候有赞美了,这绝对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就连华夏的银河奖,也透露出消息,这次的最佳短篇与最佳长篇都有可能会被一人夺走,而这个人是谁,不用想都知道。

    就是因为纳兰西风的这个评论,让宝文周刊的销量更加狂暴了,加印五万册很多吗?不行,继续!再加印五万册!

    让《伤心者》再火爆一会儿,让风潮再激烈一些!

    喜欢科幻的读者都想看看,就算对于科幻没有兴趣的读者也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文章可以担当得起纳兰西风的称赞。

    然后看完之后,都被《伤心者》之中那股平凡之中带着伟大的母爱所感动,被何夕那股钻研的精神所振奋。

    “妈妈——”“——妈妈”阔别二十年的喊声,是如此的动人心扉,是如此的感人肺腑!

    无数的读者召唤苏释晨回归科幻,当然这其中以黑迷居多,没办法,苏释晨写完《黑客帝国i骇客任务》就不写了,完全没有出第二部的样子,这可是让众多黑迷心急如焚,挖坑大魔王的称号再次回到了苏释晨的头上……

    “释晨,《伤心者》不错写的非常的好,能让纳兰称赞的作品可是仅此一部!”楚星在电话之中说道,科幻小说也是楚星的强项,但他写的作品可是被纳兰西风给批评惨了,就好比最近的《未来科技》,被纳兰西风狠狠的批评了,最后还宣称未来的科技不可能达到小说之中的地步。所以在这一方面,苏释晨可以说又超越了楚星一点点。

    “黑客帝国系列,《喂——出来》还有这一篇《伤心者》。释晨,你的科幻小说写得非常的好,可惜我已经决定将这本奇幻小说当做我最后的作品了,不然真的很希望再和你来一次科幻对决。”楚星的语气之中透露着浓浓的遗憾。

    苏释晨与楚星在电话之中聊了聊,而楚星给苏释晨打电话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醒苏释晨要全力书写奇幻小说。

    恐怕也是因为《伤心者》的原因,楚星唯恐苏释晨分心,不能用最好的状态对垒,不过要是楚星知道苏释晨在络之上还连载了两部作品,不知道他又是一副什么表情。

    《伤心者》在现实之中是风起云涌,而《无限恐怖》在上也丝毫不逊色,第一天更新十三章就已经让无限恐怖火遍整个文圈,而第二天的二十五章完全是犹如一颗重磅炸弹一样了,直接将文圈炸出了一个巨坑,特别是这其中还有楚大校的风采!

    ……

    '“以我220的iq如果推论不出这些问题,那我还真就是白活了,再介绍一次吧,楚轩……大校,来这里之前我应该是在燕京龙隐军事基地,作为仅次于龙兴军事基地的中国第二大机密军事基地……”'楚轩展开了他的无限之旅,一上来就以一个新人的身份嗨住了场面。

    “智商220?”作为看小说的老鸟,申荣他本身是最讨厌小说之中描写的那种高智商的角色,因为很多作者为了凸出这个高智商,将周围配角的智商变成负的,然后所谓高人一等的高智商也不过是**十,这种情况非常的令人反感,所以当楚轩介绍自己的时候,申荣皱了皱眉,“天恩老大这样写有一些浮夸了。”

    申荣的这种想法是再正常不过了,可是你如果看完全文就会发现楚大校的智商是不能用220衡量的,而随着剧情的进展,楚轩慢慢展现出了他的智商。

    '“人类的基因中,从最古老的单细胞生物基因,到多细胞,到鱼类,到两栖类,一直不停慢慢进化到现在的人类基因,其实所有的一切都显示在了基因破译码上,你们知道那一百二十余年里,人类基因密码上出现了什么吗?我告诉你们吧,出现了一把锁。”'

    要来了,无限恐怖之中关于实力的设定,也就是基因锁的设定!

    “基因锁?泥煤的,果然有新东西!”这是申荣作为一名老书虫的感觉,一种非常直接的感觉,接下来的东西会非常的颠覆,身子前倾全身心的投入了小说之中,随着楚轩的话,基因锁也缓缓被解释清楚,一种全新的概念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用基因锁来划分力量,这种等级的划分是实在是……实在是……”申荣已经找不到语言来形容了,“太新颖了,比那什么几级或者是剑士剑圣等等那种苍白的仅仅是换了一个名字的,好像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等级划分新颖太多,有意思太多太多了!”

    申荣作为老鸟自然也看过不少小说,大部分小说对于实力的划分都是差不多的,不是一至九级之中划分就是那种换汤不换药的划分。

    基因锁的分级,被这种实力分级惊呆的读者可不止申荣一个,很多读者在看到这里的时候都不由菊花一紧,一股非常奇妙的感觉,好吧,有点类似于被爆菊,不过也足可证明基因锁这种创意的精彩!

    申荣已经迫不及待的继续看,下一章'……楚轩摆摆手道:“需要一种类似于肾上腺素的物质,这种物质只能由身体自行生成,而且最关键的一点……它是剧毒的,我想你们也应该听说过有老太太单手举起轿车,将压在车轮下的孙子给就了的故事吧,这是真实存在的事实,但接下来这位老太太很快就死掉了,有科学家在她的血液中发现了极其微量的这种物质”……'

    随着楚轩一步一步的揭露,申荣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按照书中揭露的,这个主神空间的作用竟然有可能是用来让人类进化的一个工具,这可真是一环套着一环。

    基因锁的设定已经抛出,而真正精彩的内容才刚开始,随着剧情一步一步的展开,楚轩的智商完全彰显了出来,那种布局的能力,那种冷静的态度,申荣现在开始有点相信了,这个书中的楚轩,智商真的有220。

    '“真是太遗憾了,我说过,我只会抛弃对这个团队没有用的人,就像是几率问题一样,他是几率太低的个体,而且给他的考验又没能通过,对于李帅西来说我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

    “看情况,如果你的姓命关系重大,那么付出任何代价也要救你,如果救你会把整个团队带入险地,那么就会干脆的放弃你。”'

    这两段对话完全就可以看出楚轩的心理,他思考任何事情都是往全面看,而且对于他这种为了大局可以毫不犹豫放弃同伴的作法实在是——

    “太tm的帅了!”对,没有看错,对于申荣来说他不但不会对于这种做法感到厌烦,反而十分的喜爱,好吧楚轩楚大校的魅力是无限的,又征服了一枚粉丝。

    “这个楚轩真的是叼爆了,叼爆了,竟然可以硬生生的设计死李帅西,这种洞察人心的能力,真的是太恐怖了!”

    楚大校的表演,还有无限恐怖的设定,你认为这样就完了?

    不,不,这才刚刚开始!

    ps:终于搞定了,谢谢大家的支持,三天爆发结束喵~明天恢复两更,更新时间下午一点和六点左右。以上,再次感谢大家支持。

第221章 绯闻男主角【13】() 
第17章马技乞丐

    兵器坊这一条街并不是很长,毕竟地处东海之畔,似乎离战争很远,至少这里并不是战争的集中地,所以富贵人家宁愿多花钱买些品鉴贵重之物,增加风雅,而普通百姓更愿意多买几张,为他们的生活增加一些保障,真正购买兵器的并不多,所以开着兵器坊的铺子也并不是很多。

    燕国不像魏国,魏国人从小就接受军事化的训练,被灌输着魏人是优等民族的思想,那里的人们对于兵器和骏马的狂热爱好,是其他国家远远不能比拟的。

    这条街的街头,有一块空地,平时都是闲汉们坐着吹牛聊天的地儿,几株参天的大树下,总会坐着一群人,也有一些小商贩雇不起门面,就蹲在这个地方摆个摊儿卖些东西,通常情况下,衙差们也并不会去管,从这些小摊贩的身上,他们明白挤不出什么油水。

    韩青带着韩漠来到这里时,只见一棵大树下已经挤满了人,三四人围成一个大圈子,里面传来骏马的嘶叫声,那骏马声音极响,中气十足,韩漠只听马的声音,就知道那是一匹好马。

    围观的人群时不时地叫起好来,这些叫好声,显然也是情不自禁地发出来,这让韩漠很疑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好节目在等着自己。

    韩青凭借着十几年锻炼出来的好身体,很轻松地为韩漠挤开了一条道,等韩漠钻进去,这才发现,在人群之中,却是有一人正在表演马技。

    那骏马鬃毛茂密,全身都是油亮的乌黑顺毛,健壮高大,而在它身上轻盈地窜上窜下的,却是一个身材瘦弱的小个子,不过二十三四岁年纪,皮肤黝黑粗糙,像是穷苦人家出身,至少他身上穿着的衣裳在东海城只有乞丐会去穿,邋遢不堪,残破的不成样子。

    不过这邋遢的乞丐马术倒真是让人惊叹不已,骏马前奔后退,在乞丐的控制下,表演着各种超难度的动作,有些动作几乎是难以想象出来的,他甚至可以两腿挂在骏马脖子上,与骏马来个大眼瞪小眼,引得四周的人们一片哄笑,但却又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韩漠内心佩服的人并不多,能让他钦佩的,必定在某一方面确实有着独特的造诣和能力,而这个表演马技的小个子乞丐,还真让韩漠生出几分钦佩之心,也跟着人们一起鼓起掌来。

    就在人们看得眼花缭乱,惊喜连连之时,那小个子忽地勒住马,以一个漂亮的翻身落在地上,尔后对着四周众人拱了拱手。

    韩漠这时候才看清这个乞丐的脸庞,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像一块岩石,即使是那一对深黑的眸子里,也没有半丝情绪,给人一种几位冰冷的感觉。

    他本以为这乞丐拱手之后,必定来上一段讨要赏钱的说辞,但是和他想的不同,这个乞丐似乎很拙于言辞,拱手之后,回身从地下拿起一顶斗笠托在手中,尔后走到人群边,很木讷却又带着一丝期盼地看着面前的客人,那是希望能够得到几文赏钱。

    这年头,开热闹的事儿人人都愿意往前凑,可是掏钱的事儿,那都是避之不及,乞丐刚刚拿起斗笠,便有不少人散开,等到乞丐伸出斗笠讨要赏钱的时候,所有人刚才那种兴奋的情绪立刻消沉下来,毕竟东海城的百姓远远谈不上富裕,自家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哪里还愿意搂钱赏人。

    乞丐转了一圈,也不过得到十几文铜钱。

    “驯马的,你这匹马多少银子卖?”一个看起来还有些阔气的公子道:“你开个价,我出银子买下来。”

    乞丐依旧是面无表情地摇摇头,只是托着斗笠,在所剩不多的人群转了一圈,终于来到韩漠面前,探出斗笠。

    他的脸色黝黑中带着枯黄,身体很单薄,看起来似乎营养不良,额头微微凸起,长相很平凡,是那种丢在人堆里也不会吸引任何人注意的那一种。

    韩漠笑眯眯地问道:“你是一个堂堂男子,有的是本事,这样在街头卖艺讨要赏钱,不觉的有失颜面?”

    乞丐抬起头,瞥了韩漠一眼,声音如冰一样冷淡:“我自己做事卖力气,得到的银钱不丢人!”

    “好!”韩漠嘻嘻笑道:“有意思,有意思。”他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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