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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同居情缘:我与女神总裁合租-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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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疤承认,脸色却很纠结。

    “我们找摸骨师干什么,我对算命可不感兴趣。”

    刀疤沉默,丁香静静的喝着茶,美眸闪过一丝复杂……

    这时,店老板匆匆赶了回来,还是冷冰冰的脸色:“摸骨师同意见你们了。跟我来!”

    后门外是条更窄的小巷子,阴沟里散发着臭气,到处都飞满了苍蝇。

    巷子尽头,又有扇窄门。

    推开门走进去,是个很大的院子,十来条精赤着上身的大汉,正在院子里玩牌,玩得全身都在冒汗。角落里堆着几十个竹笼子,有的笼子里装着的是毒蛇,有的笼子里关着野猫野狗,一个人正从笼子里提了条黄狗出来,随手往旁边的一个大水盆里一按,就活生生的把这条狗淹死了……

    叶承欢皱皱眉头,肠胃一阵抽搐。

    耳边传来刀疤闷闷的嗓音:“这才是杀狗的行家,一点血都不漏,这种狗肉吃了才补。”

    叶承欢不敢开口,心里默念着“罪过”,生怕一开口就会把刚才吃下的汤水全吐出来。

    一直在旁边叉着手看人玩牌的两条大汉,突然走过来,瞪着叶承欢他们:“你们是来找摸骨师的?”

    叶承欢善意的笑了笑,两条大汉对望了一眼,突然一起出手,分别去抓叶承欢的双臂。

    叶承欢没有动,这两条大汉的手刚抓住他,整个人就忽然弹出,砸破了两只鸡笼子,沾得满头满脸都是鸡毛。

    那些玩牌的大汉全都站了起来,封住他们三个退路,翻着凶巴巴的怪眼在三人身上来回打量。

    刀锋般的眼神从刀疤的脑门上面折射出去,淡淡的说了声:“老大,看来我们上了那个店老板的当了,不见血是出不去了。”

    丁香用眼神默默数了数,微微凝眉:“要不要我动手帮你?”

    刀疤的嘴角抽搐成一个狰狞的笑意:“这些货还不够我热身的。”

    话音未落,一个大汉手腕一抖,骤然甩出一把蝴蝶刀,直飞刀疤的面门。

    刀疤定定的站着,一动没动,刀子擦着他的脸飞过,刚好刺中挂在背后墙上的一只腊鸡。

    “十环!”大汉在刀子钉在靶心的同时拍手大叫,话语中充满了得意和嘲弄。

    话音未落,一把黑色涂层的卡巴军刀精准的扎进了他身后同伴大张的嘴巴,强有力的劲道和锐利无比的刀锋轻易的刺穿了他的后脑,将他钉在破烂的门板上。

    “这,才是十环!”刀疤的眼光凶狠的在其它人惊恐的脸上扫视着。

    从意外中醒转的其它人纷纷冲上来欲动手,但身势停在丁香的枪口前。

    砰!砰!

    丁香两枪打穿两个的执刀壮汉的手腕,面色潮红,好似微醺的说了声:“我最讨厌以多欺少。”

    “风度!风度!绅士们!”叶承欢从那只腊鸡上拔出那把蝴蝶刀,走到人群中间甩手扎到面前的牌桌上:“让我们用绅士点儿的方法来解决这个纠纷,好吗?不要上来就杀光这个,杀光那个。我们是文明人。”

    把一帮市井流氓叫做绅士,恐怕也只有叶承欢才能有这种创意。

    “你们想怎么样?”这些人看到他们手里有枪,才意识到他们不是一般的小角色,几个经过风浪的大汉,老练的晃着脑袋问道。

    “按道上的规矩!一对一!”刀疤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的肌肉,摇摇脖子,掰掰手腕,指了指地上的刀子,从刚才闻到血腥味,他的手就已经痒痒了:“两个人,一把刀!我输了,随你们处置。你们输了,就乖乖的带我们去见摸骨师。”

    人群里出来一个平头的高壮大汉,脱到上衣后露出满身的肌肉。

    “来吧,小朋友,我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强悍!”那个大汉满脸恨意的指着刀疤威胁道。

    没等最后一个字音落定,大汉脚步前踏,忽的一下就到了牌桌前,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刀子。

    当他的手触到刀把的同时,一抹残忍的笑意浮现在他满是坑洼的脸上。

    刀疤没有去抢那把刀,而是直接一跨步冲到桌子侧面,轮起拳头在他伏身拔刀之时,边说话边对他盯着刀把而前伸的脑袋一拳砸了下去。

    那家伙听到耳边的风声,发现对方根本没有抢刀,察觉到上当再想缩手防护时,已经来不及了。

    毫无防备的太阳穴被他实实在在的钉到了桌面上,厚实的桌子经不起强劲的力道,哗啦一下,夹着这家伙的脑袋,裂成八瓣。

    被一拳夯到桌面上的大汉,整个脸都变了形,鼻梁从中间断开,原本有梭有角的方脸被刀疤打成了葫芦形,连个屁都没放便当场毙命。

    没有多余的过场,没有花哨的招式,刀疤用一击必杀打消了所有的悬念。

    “你们输了。”刀疤扯过一个呆立当场的大汉,用他的汗衫擦净拳面上沾到的脑浆和骨头渣子,轻描淡写的说道。

    大汉们的脸色比吃了狗屎还难看,不过他们还是遵守信用,闪开一条路,让刀疤过去。

    他们穿过这层院子,走进了个小杂货铺,走上条很窄的楼梯,窄窄的门框上挂着塑料门帘。

    能指挥这么多市井人物的黑街大享,怎么会住在这种破地方?

    叶承欢又不禁奇怪,可是一走进这扇门,他就不奇怪了。

    屋子里和外面竟完全是两个天地。屋子里每样东西,都是价值不菲的精品,喝茶的杯子是用整块白玉雕成的,装果物蜜饯的盘子,是外国进口的水晶盘,墙上挂的书画,其中有两幅是唐宋名家的真迹,一幅是宋徽宗的花鸟,还有个条幅,居然是唐宋八大家米芾的墨宝。

    一个人正靠在张软榻上,翻着眼白,脸上挂着微笑,向叶承欢伸出了手。这双手上几乎却连一点肉都没有。

    叶承欢也从来都没有看见过这么瘦的人。他不但手上没有肉,苍白的脸上,几乎也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

    他紧闭双眼,眼皮干瘪进去,叶承欢皱起眉头,原来这人还是个瞎子。

    在这么热的天气里,软榻上居然还铺着层虎皮,他身上居然还穿着黑袍。

    叶承欢没有想到,这位市井人物中的老大,竟是个这么样的人。

    他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丁香和刀疤都面色复杂的看着这个人,定定的站在原地。

    叶承欢紧紧握住了他干瘪的手,好像握着一对枯柴。

    摸骨师摸着他的手掌,忽然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年轻人,好福气啊。你有那么多红颜知己,后面那位小姐不会吃醋么?”

    叶承欢一愣,和丁香略带羞涩的目光对了一下,笑道:“摸骨师果然名不虚传!”

    “我是瞎子,瞎子除了看不见东西之外,鼻子、耳朵和手还是很管用的。”

第82章 什么也不是() 
丁香虽然很少用香水,但身上那股淡淡的少女体香却逃不过瞎子的鼻子。

    “那你摸摸我这一生能有多少个红颜知己?”叶承欢把另只手也给了摸骨师。

    摸骨师笑眯眯的摸了几下,笑容忽然凝滞,手也停了,眉宇间多了几分凝重,忽然说了句奇怪的话:“我,摸不出来!”

    丁香变色,刀疤也变色,叶承欢却耸耸肩,“摸不出来还做什么摸骨师。”

    摸骨师汗颜的道:“我只能给人摸骨,但你,不是人!”

    叶承欢皱起眉头:“摸不出就摸不出,咱不带骂人的,要不是看你又老又瞎,我一准把你骂成灰。”

    丁香怕他再惹出什么篓子,于是扯了扯叶承欢的衣角,对摸骨师伸出白嫩的小手:“摸骨师,你摸摸看我是什么样的人。”

    摸骨师犹豫着拿起丁香的小手,刚摸了几下,又变了颜色,语声短促的道:“姑娘,能不能让我摸摸你的脸。”

    “嗯。”

    他的手不光干瘪的好似枯树皮,而且又皴又黑,也不知多久没洗过,但丁香一定也不介意,就那么任凭这双手在她光洁的脸颊上抚摸。

    虽然摸骨师的年纪不小,但自己的女人被他这么摸脸,还是让叶承欢有点小不爽,他刚要发发牢骚,就见摸骨师干瘪的眼眶忽然红了,用嘶哑颤抖的声音道:“你是丁香……”

    丁香含泪挤出一丝微笑,声音哽咽着:“七叔,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叶承欢听到“七叔”两个字,联想到丁香说过的话,脑子里忽然跳出一个名字:陈七!

    难道这个又老又瞎的男人,就是丁香的救命恩人陈七么?

    但他怎么也不能把这个毫无生气的摸骨师和叱咤风云的黑道煞星化等号。

    陈七似乎在强忍着自己的情绪,没有直接回答丁香的话,而是惨然一笑:“除了刚才那位不是人的朋友之外,你还带了一个姓陈的朋友,要不要也让我摸摸。”

    他的耳朵果然很灵,刀疤一直默默地站在角落里,但还是被他听到了。

    丁香退到一边,对刀疤使个眼色,他犹豫了下,还是来到陈七的面前,一声不响的伸出自己的手掌。

    陈七只摸了一下,就紧紧握住,再也忍不住,泪水顺着干瘪的眼角滚落下来,“真的是你,你还活着!”

    刀疤脸上的刀疤剧烈的抽搐着,但他没有流泪,因为他不会哭已经很久了。

    他一声不响的把头埋在老人的双膝间,来回腻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像小孩子似的向人撒娇,叶承欢怎么看怎么觉得滑稽,忍不住扑哧笑了声。

    陈七满脸的慈爱化作冰芒,冷冷的道:“你笑什么!”

    叶承欢抱起胳膊:“我笑我的,你摸你的。”

    陈七哼了一声,“丁香,你怎么找个这样的男人,一点规矩不懂。”

    丁香满脸局促,给了叶承欢一个制止的眼神。

    亲人重逢,让陈七枯瘦的脸颊又泛起红光,他一手拉着刀疤,一手拉着丁香,“好啊,好啊,没想到我有生之年还能见到你们,就算现在死了我也瞑目了。哈哈哈……”

    丁香问起他那次出门后为什么再也没有回来,陈七叹息一声,才娓娓道来。

    原来那天他从以前带过的一个马仔那儿听说有仇人的消息,于是跟他来到一处废弃工地,没想到却是个圈套,那小子早就被仇人买通,才千方百计诱他出来。

    陈七被那帮人抓到,逼他说出丁香爸爸的下落,陈七这才知道原来那晚丁峰负伤逃跑,他们一气之下烧了丁宅,至今生死未卜。

    陈七并不是重点,他们设圈套的目的不是陈七,而是丁峰。

    但她们打错了算盘,别说陈七不知道他的下落,就算真的清楚也不会吐露半个字。

    陈七受尽折磨,还被挖掉眼睛,后来他们以为他死了,就把他装进麻袋,丢到一座山坳里。

    当晚的一场大雨浇醒了陈七,他以极大毅力在山坳里挨了一个月才出来,等回去找丁香和儿子刀疤时,才听说那里早已变成一片废墟。

    他以为他们也被仇家杀掉,于是痛哭一场,从此,隐姓埋名,四处颠簸。

    直到后来他来到这条隐蔽的鬼街,一方面躲避仇人追杀,一方面潜心学习摸骨之术,给别人算命过活。他的摸骨术越发精湛,因此聚集在这一带的流贼草寇都对他十分敬重,由于他的威望越来越高,不光给人摸骨,还成了这一带大小势力的调和人,直到现在成了鬼街最有权势的人物。

    只不过鬼街鱼龙混杂,是龙都有名的三不管,外面的势力也不愿介入,加之陈七从没吐露过自己的真实身份,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安稳的住在这里。

    丁香也只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听说鬼街有位摸骨师,描述的相貌和七叔十分相像,再三考虑后,她决定过来看看,没想到那个摸骨师真的就是陈七。

    丁香面色凝重的问道:“七叔,那天你见到我们的仇人了吗,他到底是谁!”

    陈七涩然一笑,摇了摇头:“那天出面的不过是一帮打杂的马仔而已,他不会轻易出面的。”

    丁香感到一阵失落,本以为找到陈七,一切真相就会大白,没想到到头来还是一团迷雾。多年的苦等和煎熬化成泡影,她脸色煞白,春眸收缩,攥紧的拳头发出爆豆般的声响。

    旁边伸过一只温暖的大手,搭上她微削的玉肩,丁香骤然抬头,就看到叶承欢那双湖水般忧郁的眼神,嘴角微斜,挂着一丝慵懒的笑意。

    一刹那,她躁动不安的心安定许多。

    陈七忽然拉过她的手,在她的手心上比比划划好像写着什么。

    丁香脸色煞白,红唇微颤,美目里盈盈波动的说不清是泪,还是火焰!

    陈七颤巍巍的起身摸到窗下,用一块雪白的绒布,轻轻擦拭着一柄剑。一柄非常美丽、而又非常锋利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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