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情缘:我与女神总裁合租-第16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经过无数媒体采访,似乎对此见怪不怪了,很淡然的一笑:“科学是无止境的,克隆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了,克隆羊、克隆牛这些东西早在几年前就诞生了。我刚参加了美国康奈尔大学举办的世界遗传基因大会,作为主宾我最后一个发言,我告诉全世界的生物学家两个学术论点,首先,我的身上虽然有不同种族的混血,但我首先是一个神州人。第二,每个人的细胞内,都有一套遗传密码,不只控制着每个人的生命活动,还记录着祖先的信息。通过分析y染色体,从一个1987年出生的大学生身上,找到了曹操dna,进而发现亚洲一半的男人,拥有相同的3名祖先。当然,科学是无国界的,下一步我要研究欧洲,美洲,非洲人的遗传族谱,利用基因研究造福全人类。具体的说,比如我喜欢某个人,尽管我一生都不可能和她在一起,但我可以用她的一根头发,克隆出和她一模一样的人,包括思想、情绪、身体的每一个细节,这样,我就可以和她长相厮守。”
说着,他带着玩味瞧了林佩珊一眼,这一眼以及他的话让林佩珊大惊失色。
第223章 响亮的耳光()
她一向认为自己是个有独立人格,独立思维的女性,要真是那样,随便被她复制,假如看到他在亲吻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女人,那她还活不活了。
何媛媛睁大眼睛,一把揪掉自己好几根头发,递给康佳罗,“是吗?那太有意思了,你克隆一下我吧,我想看看,我和另外的我一起做你的女朋友,会是什么感觉呢?”
不光是她,身边的女生都揪掉头发递给他,嚷着要他克隆。
康佳罗顿时吞声,连接都没接她的头发,苦笑一下,“呃……媛媛同学,我想你是误会了,科学是很严谨的,基因生物学涉及人的道德、伦理以及很多方面,我刚才只是打个比方而已,你千万别当真。”
不过,众人当着林佩珊的面一顿吹捧,康佳罗也难免得意,在座的这些人都是很有背景的,但以前同一起跑线的同窗,如今都要来追捧自己,足以证明他的实力了。
他下意识的瞧了林佩珊一眼,没想到林佩珊只是保持礼节性的微笑而已,丝毫没有什么可惊讶的情绪。
这种事没任何可奇怪的,林佩珊性格本来就淡然,哪怕再惊动人心的事她也那么平平,况且她的成就,根本不足以对一个科学家产生浓厚兴趣。
康佳罗却不知道她那些心思,只当是因为林佩珊被那个男的迷住了,都变傻了,不知道自己的前途是多么光明,于是追着说道:“大家就别这么客套了,我还是大家的那个班长,没什么大不了的,倒是叶先生,今天是客人,能够让佩珊选上做老公,我真是好奇得很,大家难道不想了解一下?叶先生,还没请教你高就?”
叶承欢明白,这家伙抱定了一种想法,在龙都没人能超越林佩珊的地位,更何况这个已经被他钉在耻辱柱上的男人。
大家其实也都知道,康佳罗是故意要叶承欢难堪,想在林佩珊面前让她看清彼此的差距,哪怕不能让林佩珊回心转意,也不能让这叫叶承欢的外来人好过。
为了转移视线,他把话题挪到叶承欢身上:“别忘了今天的主角,不是我,是叶先生。不知叶先生在东方国际担任什么职务?想来叶先生能够得到我们女神青睐,肯定有过人之处吧。”
这话一出来,明显带点挑衅的意味。
见叶承欢被这么追着问,林佩珊眉头微蹙,但康佳罗的话,明面上没什么失礼的地方,她也不好插嘴。
叶承欢怎么能不明白,心里已经有所提防,顾忌林佩珊的面子,还是不好发作,反正他抗击打能力超强,林佩珊脸皮薄,他可不薄,嘴角叼着烟卷,幽幽的喷出口烟雾,把靠近的康佳罗推了出去:“本来不想说的,主要我身份太多,说着麻烦,既然你非问不可,我也不大好隐瞒。咳咳……我是佩珊的老公,还是东方国际下属豪情公司内衣销售部长,纯种草根出身,过去是一名光荣的酒店保安。今天呢,顺便兼职我老婆的司机和保镖。我的身份就这些,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说着话,他居然还在林佩珊小脸蛋上亲了一口,惹得女人脸颊一阵烧红,娇蛮的瞪了他一眼。
说好的不让他乱说,没想到他变本加厉,一股脑和盘托出,林佩珊这个苦恼啊,恨不得把他当馅饼拍死!
这男人也太做得出来了,这么羞人的话,这么羞人的动作,都能当众说出做出来。
可她又不能在这种时候驳了叶承欢的面子,虽然害羞地只想夺门而出。
果然,不仅是让林佩珊又羞又气,更让在座的那些同学大跌眼镜。
卖内衣的?还保安?
林佩珊的那些同窗好友差点没被雷死,第一概念是不敢相信,第二概念就只剩下鄙视。
最夸张的是,一个破保安居然还当着这么多人面去亲他们心中的女神,这家伙是不是还想脱光了证明下?
叶承欢嘿嘿的瞧了康佳罗一眼,那种表情好像在说,看见了没,你的白雪公主现在是我的了,就算你获诺贝尔奖又能怎么样,气死你!
叶承欢的厚脸皮,大大出了那些人之前的预料,特别是何媛媛,瞪大了眼睛,下意识的想,刚才那个傻乎乎叫自己“美女”的男人,和现在真是同一个人吗?
康佳罗萌生一点点侥幸,也有了些不同寻常的猜测,说话也更放开些了:“佩珊,这就是你老公,和我们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林佩珊还保持着起码的微笑,但说话的口气却冷硬许多:“爱情是靠自己体会的,不是拿来让别人想象的,对吗?”
一句话,说的康佳罗面容僵硬,不过他见多识广,一看气氛不对,马上换了个口气:“老同学,你懂我意思,我是说你结婚这么大的事,起码应该告诉下我吧,就算我在天涯海角也要回来给你祝贺。”
叶承欢冷笑,还天涯海角,以为自己长得帅就真把自己当根葱了,我老婆结不结婚关你屁事,不过他还是把话压住了,这番话要是说出来,估计人家好好一场同学会一准被自己搅黄了,想到这儿,他还是按捺了捅马蜂窝的性子。
“班长,谢谢你的好意,所以这次我才做东安排这场同学会,一来给大家一个重逢的机会,二来也是向大家表示下歉意。”林佩珊浅浅笑道。
康佳罗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又转向叶承欢:“叶先生一定有很特殊的办法才活得美人芳心的吧,能不能传授下经验,好让我这个光棍汉学习学习。”
叶承欢见怪不怪的道:“这种事有什么可学习的,你搞生物的还不明白么,男女之间还不就那点事,关键看你在床上够不够狠,她够不够满意。女人最重要的是养血,男人最重要的养腰,要是康先生在这方面有什么不懂的,我可以免费指点你。”
在场的人都是在这方面阅历丰富的,叶承欢除了林佩珊懵懵懂懂的,没人不明白,只是在这种场合说出如此粗鄙的话,都觉得十分意外,纷纷皱起了眉头。
林佩珊羞得满脸通红,恶狠狠的瞪着他。
康佳罗干笑一声:“怪不得佩珊会选你做老公。”
“这只是一方面,关键还是我这人愿意付出真心,男人对女人除了床上该拼尽全力外,床下还要把心肝肺都掏给她,要不他就不配拥有女人。”叶承欢一脸认真的说。
那些同学都面色古怪起来,甚至有两个都觉得反胃了,这男人说话也太肉麻了。
林佩珊索性低头什么话也不说,烧红的耳根证明她此刻却是羞怯难当。
康佳罗算是明白了,眼前这货压根就是一无赖,你不管用什么法子奚落他,他都能接下去,为什么?还是那句千古名言:人至贱则无敌。
“看起来叶先生还真是对我们的女神一往情深,呵呵,班长啊,咱就别老让叶先生表忠心了,咱难得聚在一起,多喝几杯。”
“没错,今天必须一醉方休,既然女神名花有主,喝醉了也好解解郁闷。”许强跟着吆喝。
人家毕竟是同学,叶承欢毕竟是个外来人,何况康佳罗现在的身份不止是同学那么简单了,未来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当然要借机拉拉关系,只要人家在颁奖致辞中提一下自己名字,自己可就名垂千古了。
康佳罗毕竟是算个大人物,年纪轻轻就成了诺奖大热门,见过的各国政要不胜枚举,虽然听了叶承欢的话有点怒意,但面上不露痕迹,他笑着举起酒杯,跟几个同学都碰碰,道:“我早说了,就回龙都没两天的功夫,你们非要这么聚在一起欢迎我,我可真是无以为报。”
“大科学家亲临,我们几个能陪酒,都是三生有幸,哪能要康sir什么回报?”一个同学阿谀道。
其他几个也都奉承着说一通好话,大多也是赞叹他年轻有为,给神州人争光,当初上学的时候就觉得他不同凡响,只可惜班主任没请到,不然一定对他大加赞赏呢。
男生们都称赞,更何况女生,献媚之声不绝于耳。
叶承欢刚听了两句就恶心的不行,索性转移下注意力,在研究过面前的牛扒后,干脆放下刀叉,拿起整张牛扒撕咬了起来。
一口酒一口肉,虽然粗暴了点儿,好在堵上了他那张爱惹祸的嘴巴。
林佩珊稍稍宽慰了些,这才放心和几个女同学叙旧。
眼看一盘牛肉吃完,叶承欢又要了一盘,照样吃得美滋滋的,反正同学会又不是自己的,而且他很怀疑那帮人参加同学会的目的,联络感情什么的都是扯淡,关键是借此机会来挖掘各种社会资源,或是能捞到点艳遇之类更不虚此行。
同学会是林佩珊的,他无非就是个打酱油的主儿,如今酱油打过了,他要是不喂饱自己肚子,那才叫虚伪。
围着康佳罗的那几个越捧越离谱,俨然把他说成超越爱因斯坦的伟大存在,几杯酒下肚,康佳罗也有些熏熏然,享受着同学的赞美,越发不知所云了。
叙旧的时候,林佩珊还是时不时担心的瞥一眼身边的男人,怕叶承欢被康佳罗惹怒,再捅出什么大篓子来,可不好收场。
叶承欢自顾自地吃着美味,喝着美酒,悠然自得,在他看来,这群人和小丑无异,就当陪自己女人看戏了。
林佩珊渐渐的才松弛下来。
等康佳罗和这些老同学炫耀了一阵子,他的目光又突然转移到了一个人悠闲喝酒的叶承欢身上,诡异地笑道:“叶先生,一直这么独自喝酒,倒像是我们这些人冷落了你似的,不如这样,我建议我们大家都敬叶先生一杯,就当是祝福叶先生跟佩珊同学幸福美满了。”
那帮人跟着起哄,也都端起了酒杯,原本主角是林佩珊,没成想被康佳罗这么一搅合,反倒成了自己。
叶承欢心里好笑,他看到林佩珊制止的眼色,摆了摆手:“算了吧,我这点小酒量根本不是你们对手。”
林佩珊的几个同学,立刻意识到,班长是想灌醉这位倒霉蛋,谁让他泡上了别人都碰不了的女人。
可这些人都是向着康佳罗的,当然不会劝说什么,而且这提议表面上还是为了叶承欢跟林佩珊幸福美满,大家当然乐意卖康佳罗面子。
一个人敬一杯是什么概念,反正自己只喝一杯,叶承欢却至少要喝十杯。
“好建议啊,来,我先干为敬。”
靠近叶承欢的一个男子先吆喝起来,拿着酒瓶给叶承欢斟满,又给自己满上,然后站起身来,一仰头,一杯酒灌了下去。
五十三度的茅台酒,半两的杯子,照这么喝,一般人喝上一杯也有点上头了,这些人经常在一起喝酒,当然酒量不俗。
一群人这么热热闹闹的起哄,叶承欢要是不喝,那就是不给所有人面子,也等于是服软了,也丢了林佩珊的面子。
林佩珊也看得出康佳罗没安好心,可人家的话说的冠冕堂皇,似乎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这十杯酒要是喝下去,她不确定叶承欢会不会变醉猫,同学会本来就是自己的事,他能来捧场就很给面子了,没理由让他为自己冒险。
看他露出几分犹豫的神色,林佩珊咬咬嘴唇,拿起杯子:“我老公酒量不好,我替他喝。”
这一来,大家都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酒桌上可没什么怜香惜玉,只要把酒灌进别人嘴里就是胜利,况且谁不喜欢看美女喝酒。
于是,纷纷开始着哄。
“佩珊真是夫妻情深啊,真是羡煞旁人啊!”康佳罗酸溜溜的笑道。
酒未沾唇,被叶承欢夺了下来,在桌子下面,捏了捏她的小手,示意让她不要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