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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部分

踢出重围-第237部分

小说: 踢出重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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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大家的水平就差不多,再加上二中的踢法,本来就有各种恩怨,这一次,更是阻挡了他们的辉煌!

    虽然可能还有些欠缺,但二中,已经快要取代二十三中,成为他们新的死敌了!

    众人议论了好一会儿,然后慢慢的沉寂了下来,然后又看向了万晚,这一次,彼此还有些不安——他们说的这么热火朝天,万晚,会不会难受啊!

    “不会吧,这不是他提起的吗?

    “他提的是他提的,但总归有感觉吧。”

    “可我们也没有别的办法啊,他提了我们总不能不回答吧?”

    “但咱们说的好像有些过了吧?”

    “好像是。”

    “好像是。”

    “好像是。”

    众人在经过一番眼神交流,都觉得自己刚才有些得意忘形了,纷纷摆正了姿态。

    万晚看着他们,噗的一声就笑了,他笑的很大声很肆意,他很少这么笑,众人一时间都被笑懵了,过了好一会儿也没能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意思?!

    高兴?

    真的高兴吗?

    还是受刺激了?

    看样子不像是受刺激了,可是,万晚有可能这么笑吗?

    大多数人还惴惴的,范成是直接就难受了,他经常对万晚有怨念——总是剥削他!总是剥削他!总是剥削他!

    就说这一次,他在家里受到了伤害,本想从万晚这里得到一点温暖——朋友不就是这样吗?

    关怀你、支持你,当你的家人不能理解你的时候,他们更懂你!

    结果万晚呢?

    更冷酷有木有!

    未来这件对于他来说非常重要的事,到了万晚那里就成了笑话——虽然这对于他来说也的确就是个笑话吧,但一般人总要假装同情一下吧?

    虽然万晚也的确不是一般人

    在这件事上,范成不断的对自我说服与反说服

    而现在,他觉得自己早先真有些矫情。

    是,他父母给他安排的未来是不那么令人满意,他的确也有很多难受的地方,但比起万晚,这都算什么啊!

    篮球、跑步,是不那么令人喜欢,可万晚,以后打个高尔夫恐怕都要小心别一脚踩空了!

    “喝酒!喝酒!”他说着,举起了杯子,他们当然是拿不到什么酒的——小范围聚会,喝点啤的红的还有可能,这种大范围的,足球队有明确规定!

    所以他们准备的是菠萝啤,虽然这东西绝对不能叫酒,可总能哄哄自己。

    他一说,旁边人也醒悟过来了,纷纷举杯:“喝喝喝!这吃饭啊,就要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对对对,来来来!”

    “干了啊,干!”

    “要不要走一个?”

    “走什么?”

    “两只小蜜蜂?”

    话题又有瞬间的冷制,看着瞪着一双无辜眼,一边瞪着大家一边点头的李致远,众人都非常无力了要不要这么煞风景啊,说个老虎杠子都比这个强啊!

    曹墨然咳嗽了一声:“两只小蜜蜂就算了吧。”

    “嗯嗯,咱们来点别的,有人会猜枚吗?”

    “猜枚也不好吧,让老高知道了”

    “我说你干什么不好,就非要让老高知道?难道还要发朋友圈吗?”

    “怎么能不发朋友圈?”

    “我已经发了!”

    “老高给我点赞了!”

    “老高一会儿会不会过来?”

    提到高晗,气氛立刻变得不一样了,时令凑到齐振云耳边:“班长,小蜜蜂是什么啊”

    “采蜜的。”

    时令一怔,齐振云笑着端起了菠萝啤。

    旁边万晚看着这热闹的场景,再一次夹了一片肉。

    “他怎么可能放弃呢?”他想,就算只是为了眼前的这个场景,他又怎么能真的放弃足球呢?

    只有在这群人之中,他才能,这么吃着火锅,涮着肉啊

    当然,这些也就不用给他们说了。

    想到这里,他又瞄了眼忧心忡忡看着自己的范成。

    真是可爱的人啊!

第二百七十章() 
“班长,你是怎么想的?

    “你腿怎么样了?”

    过去万晚请大家吃完火锅,总会有些后续节目,比如一起唱个歌什么的

    当然,最受欢迎的还是一起去网吧。

    不过这些齐振云时令包括马进德都不是太喜欢,他们三个都不喜欢太吵闹的环境,吃饭也就罢了,ktv实在有些受不了,上网吧还是不错的,但,齐振云家的电脑更好

    苹果为什么让人着迷?

    为什么广大群众们一边想着不能让美国佬赚钱,一边忍不住去买?

    单单只是炫耀?

    也许最初是,但其实后来已经说不上是了——能炫耀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最顶级的普通般的苹果手机也不过一两万——这里的普通也就是非限量,非定制,可随便一个奢侈品的包就能超过这个数,在往上数,有是衣服、首饰、手表

    什么,限量版的?

    难道衣服首饰手表就没有了?

    那种限量的价格才真是超出普通人的现象。

    真有钱的话,也是那些才值得炫一炫,只是一个手机,已经不太足以有炫耀的功能了。

    当然,这不全部,还是有一些人会把拿个好手机当成一件很有面子的事,但更多的人买苹果,还是因为好用

    速度更快更流畅,哪怕只剩1m的内存了,也不影响运行。

    而齐振云家的电脑,全部都是最顶级的苹果配置

    虽然并不完全都是最新的,可也绝对不落伍,时令这种没怎么接触过电脑的人不懂,马进德这个过去经常偷偷往网吧跑的人却很能体验到其中的差别,更何况,论团队的话,三个人也是有气氛了。

    所以往往吃完饭,在没有什么事的时候,他们三个就单独行动了,为此李致远还唠叨过他们,说他们不能与民同乐什么的

    但这次,却不是这样了。

    这一次众人吃完火锅,整体都散了

    虽然不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却也不像早先那样,大多数人还集体活动,只有极个别的自由活动。

    这一次是立刻就分成了一个个小团体,谁都没有说大家再一起行动什么的。

    虽然在饭桌上很热闹,可是看到万晚就这么走进来,听到他问大家的打算,每个人心中都还是有些想法的。

    比如齐振云他们这三个,从饭店里出来就沉默了下来,一直走出了一条街才不约而同的开口——时令终于憋不住了,而齐振云则更关心时令的情况。

    时令一怔,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腿:“还好。”

    “好就好,不好就不好,什么叫还好?你去医院复查了吗?拍片子了吗?医生怎么说?”

    “拍了,医生说还好,要不我也不能这么走过来啊。”

    齐振云看着他,他抓了抓头:“医生说这半年都要注意,特别是最近两三个月,尽量不活动,路也要少走”

    他话刚说完,就被齐振云拉到了旁边的花坛上,他连忙道:“走这一点路还是没问题的,我还没感觉呢。”

    “等你有感觉就晚了,坐啊,怎么你还嫌这里不干净吗?”齐振云瞥了他一眼,从兜里掏了一包纸巾给他,“垫着吧。”

    “不用不用。”

    “让你垫你就垫着嘛,省的回去”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然后才装作无事的道,“嗯,省的麻烦,洗衣服什么的。”

    时令面色一僵,低下头:“现在是我自己洗衣服了”

    早先时记在的时候,都是时记洗,现在时记回去工作了,也就只有他自己来洗了。

    洗衣服没有什么,他也没有那种必须手洗甚至干洗的衣服,除了内衣,其他的只要丢进洗衣机里就行了,这些事,他过去就做过,现在不过是做的更多一些。

    他没觉得辛苦什么的,只是心中却不免有了不同的滋味。

    “我给你说过多少遍,脏衣服要放在洗衣篮里,什么还不脏?贴身衣服穿了一天就要洗!”

    “裤子要用夹子夹着,衣服的领子要正好撑起来,搭不好很难看的好不好?别人不会笑你,只会笑我!”

    “你不会做还不会问吗?长嘴是干什么的?只是用来吃饭的吗?”

    这些话很刻薄,当时他听了表面没有作声,心中,其实是有想法的。

    明明还不脏,为什么一定要洗?

    运动服有什么撑不撑的起来的?

    不过是想找他的麻烦!

    一直以来他是忍气吞声,但要说他无怨无悔显然不是的。

    他会想,也不是他愿意这么出生的

    他会想,最倒霉的其实是他

    甚至,他还会恶毒一点的想,上天是公平的

    是的,他是想过这样的事情的,虽然这样的念头一冒出来就被他自己转开的,别说深想了,连让他完全露头都不敢,但他自己知道,他是有过这样的想法的——因为你是一个恶毒的人,所以你不能有自己的孩子!

    但是最近,当他自己一个人住,当他再想起这些话,就有了不同的滋味。

    贴身衣服,哪怕穿个两三天也还是能穿的,可就是有些不舒服;

    裤子用夹子夹着好像的确是更容易晾晒;

    运动服是无所谓撑不撑的起来,但如果不是正好顶在领子处,就会显得难看。

    王娜早年的话不好听,可的确是对的

    再然后就是吃饭。

    最近一两年王娜不是太喜欢做饭了,就算不说那一次矛盾之后的事情,在那之前,他往往也只能吃到她做的晚餐了。

    可是,哪怕是最简单的熬上一锅粥,也是要洗米洗豆子的,而要再炒个菜,那就还要买还要切还要做很多准备。

    时记一直关心他的吃喝,还有想过让他姑姑什么的过来给他做饭,他为了不让他担心,每天都会尽力自己捯饬点东西。

    早上煮个鸡蛋,晚上调个豆腐,简单,但这证明了他有好好吃饭,但每天都把这些做下来,他也感觉到了其中的琐碎,再之后,他不由得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想王娜了——每天都要给不是自己的孩子做饭,是什么滋味?而且这个孩子是她的肉中刺

    虽然他还是有很多话可以对自己说的,把那也不是他想出生的理由再重复一百遍,但他真的对王娜的怨念不是那么大了,隐隐的,还有一些同情她

    她也不想的吧

    如果有可能,她也会是一个好妈妈吧

    只可惜,他们都没有这样的运气

    每每想到这些,也不是不怅然的。

    听他这么说齐振云和马进德都是一怔。

    齐振云是不会有这方面的困扰的,虽然他更早的独立生活,但他们家只是洗衣机就有三个——洗内衣的,洗外衣的,他妈妈还有一个单独的。

    有些衣服不能水洗,就送到干洗店,再不然还有钟点工。

    所以齐大少从来没有觉得洗衣服是一件多么麻烦的事情,不过此时一见时令的表情,他也觉得是麻烦的——一般人家不会有三个洗衣机这点常识他还是有的,所以,很多衣服都是时令自己手洗吗?

    而那边的马进德则是相反。

    他们家最近才买了一台洗衣机——那还是在顾客的提议下。

    一般顾客对摊贩的卫生不是有太多要求的,虽然他们家早早的就带着手套为顾客拿饼抓菜,可无论是他爸爸还是他妈妈,包括他,身上都不是太干净的,大家也不是太在意,但自从他大姐离家出走,二姐又经常的夜不归宿,这衣服的问题,也就真成了问题。

    这一次,是连顾客都看不下去了:“老马啊,你这衣服也真该洗洗了吧?”

    “我天天来买饼,好像你天天都是这一身,你别给我说,你这一样的衣服有好几套!”

    “你要再不换,我可不敢来了。”

    他们家所有人的衣服都是灰的黑的蓝的,用他妈妈早先的话说就是耐脏。

    也真的耐脏,冬天的可以穿上好几个月,只在过年的时候洗洗;

    夏天的,也能穿上一个星期——他小时候不懂,以为大家都是这样,直到他发现班里的很多同学都是两三天就换一下的。

    他回去提了意见,他爹当场就骂了:“从哪里学的臭毛病?两三天就换一身新衣服?你这是要炸上天啊!”

    他妈妈也说,换衣服是城里人的毛病,他们不讲究这个。

    倒是他两个姐姐都支持他,大姐哭泣,二姐吵嚷,都说自己的衣服被嘲笑了。

    从那时起,他的衣服换勤了一些,不过也只是一些。

    之后为什么没有再说过这个问题,他也忘了,大概是因为,已经得到了改变?然后知道,就算再争取也没有用?

    他妈妈在世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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