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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部分

巫师王座-第412部分

小说: 巫师王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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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瑞克惊奇地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我,我有喜?什么喜?宁晓成成竹在胸地道:马,是马。马?这个字出自众人之口,难以相信,难以言说的奇妙感觉尽在这个字中。

    就在众人的惊奇声中,宁晓成给出了答案,“大人有所不知,这是一匹极为罕见的异种汗血马。良马分为千里之马,万里之马。千里良驹已经难得了,万里驹就更难得了。然而,这些都不是最好的良马,最好的良马就是汗血马汗血马又分为好几种,一种是只要进行长途奔行之后就会出血汗的汗血马,这种是汗血马中的下品,只是比万里良驹稍要进行长途奔行之后就会出血汗的汗血马,这种是汗血马中的下品,只是比万里良驹稍好些而已。第二种也是在长途奔行之后就会出血汗,出的血汗比下品多些,长途奔行能力也极强,可以长驰万里不需休息,这是汗血马的中品这两种马虽是难得,在历史上也是不少,比如三百年前的琴格王朝的开国君主拉甫琴的坐骑就是一匹中品的汗血宝马。”

    宁晓成侃侃而言。仿佛在说故事,吊起了众人的胃口。

    对于拉甫琴的坐骑是汗血宝马一事,除了阿尔娃不知以外,大家都知道,点头称是。

    特别是身处琴格王朝的克丽丝更是道:“是有这事,据说,那是一匹很了不起的宝马曾经有一次在琴格王朝大军吃紧的时侯,拉甫琴只身赴援,一天一夜奔行了三千多里,赶到战场,扭转了战局这个故事,也就成了琴格王朝的传奇故事。”

    一天一夜只身奔行三千多里,扭转战局,实为历史上不多见的仕举,先辈风烈让人神往,瑞克赞道:“真是好男儿。”心里暗忖:“要是有机会的话,我会做得比他更好。”

    一股豪气从瑞克身上发出,无穷无尽,笼罩在这片广旷的原野上。

    瑞克的豪气具有振奋人心的魅力,夜狼他们不由自主地振奋起,眼中的神光大盛。

    火云一声长鸣,撒蹄一跃,一下就是三丈多的距离,来到瑞克跟前,人立起来,尽显龙马精神,仿佛一辆即将发力的战车火云落下来,前腿正好搭在瑞克肩上,打着响鼻,马嘴在瑞克的脸上亲了几下,亲热得很。

    在这一刻,火云给人的感觉,它不是马而是具有灵性的神物,阿尔娃众女为瑞克高兴。当然,吃醋的人也是有的,就是莫雷了。

    只听莫雷骂了一声,“君子不夺人所爱,小人专夺人所爱。”拄着拐杖,扭头就走,给夜狼一把拉住。

    瑞克抚着火云的马嘴,在马脸上亲了几下,赞道:“宝贝儿,乖,乖。”

    火云的眼睛眨巴几下,意思在说:你真是变态啊,把我和那些女人比,可是对我这种神物的不敬哦,我要抗议啊。

    瑞克笑着在火云的脸上轻捶一拳,笑骂道:“你是我的宝贝儿,你不承认吗?”看着宁晓成道:“最好的就是火云这种汗血马?”

    “大人英明。”宁晓成赞道:“最好的汗血宝马就是火云这种激情汗血马。”

    瑞克打断宁晓成的话道:“你等等,怎么又有激情汗血马?”

    瑞克所问,正是众人心中所想,无不盯着宁晓成,等待他的回答,生怕错过一个字。

    “你心也大急了。”宁晓成心里如是点评,嘴上道:“激情汗血马,顾名思义就是要在激情之后才会出血汗。火云给大人驯服,认大人为主,心神激荡,就出了血汗。这种激情汗血马在平时是不会出血汗的,就是长驰万里也不会出,只有激情才能让它出血汗。”

    “哦,原来是这样。”众人心里如是想,一副恍然大悟。

    青鹭给火云的马头碰一下屁股,马头上的血汗沾在洁净的罗裙上,扩散之后呈胭脂色,仿佛一朵盛开的桃花,绚丽多姿不知情由的克丽丝她们的想像力过于丰富,以为瑞克有着特别的嗜好,和青鹭演绎了后庭开花的激情事,还是那么的粗鲁……

    至于瑞克档部和手上的血汗,不用说,当然是骑马造成的瑞克累得要死,也没有发现这一诡奇之事,关月她们关心瑞克也没有注意到,要不是敖铃儿眼尖叫破,这事可能就迷迷糊糊过去了。

    敖铃儿心直口快,居然把青鹭的美臀给叫了出来,让青鹭羞得差点钻进地缝去了,也大过了不过,童言无忌嘛。

第660章() 
“你这家伙,给我法的见面礼就是黑锅,要我给你背黑锅。”瑞克心里暗骂道,轻轻一下撞在火云的下巴上。

    你老打我,有你这样的主人吗?连这点事情都担待不了,太不够意思了。火云很是不服,打了几个响鼻,前腿放在地上,不服气地走开了。

    当然,瑞克趁它转身的时候,在它的屁股上狠狠地拍了一巴掌作为背黑锅的补偿。

    宁晓成说溜了,没有注意到瑞克他们怪异的脸色,接着往下道:“传说,激情汗血马是神马与龙神交配产下的后代,得到这种马的人必将成就一番大事业。不过,在历史上只听说过一个人拥有这种千年难得一见的异种汗血马。”

    “嘿嘿,没想到我,我居然得到了如此难得一见的良马,还能成就一番大事业。是什么大事业呢?拥有五十个像克丽丝、阿尔娃她们这么性感美丽,而又温柔的女人,再赚几座金山,让我可以吃喝几百年,我也就满足了,这就是我的大事业。女人嘛,已经拥有这么多了,想办法把她们一一弄到手就行了。金山嘛,我就骑着火云去冒险,找金矿去。”

    瑞克在心里规划他的大事业了,问道:“那是谁?”

    “那就是两千年前的大陆第一勇士奋阳武。”宁晓成侃侃而言,道:“这都是我师父告诉我的。”

    “是他。”瑞克阿尔娃、克丽丝,在场之人除了敖铃儿和鲁光头以外,全都尖叫起来。

    “奋阳武。他是谁?”敖铃儿眨着好看的月牙眼问道。

    鲁光头真不愧是忠实的小弟。居然给瑞克“钱化”了。一心想着金币,摸着光头道:“呵呵,那是我心中的偶像啊。哦,不,老大,你也是我心中的偶像老大,我每次数金币时都要想到你的,你别扣我的金币哦!”

    阿尔娃回答敖铃儿的问题道:“奋阳武是历史上有名的勇士。他的武技、他的魔法修为。都是第一,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到现在都没有人能够达到他那种程度只可惜,他在正值春秋鼎盛时却突然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成了历史的谜案。”

    克丽丝补充道:“本来,奋阳武有机会统一大陆,而且他还建立了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军队。开创出了大好的统一大陆的局面。就在这种大好局面时,他却突然失踪。他的部下互不统属,先是争吵,后是兵戎相见。经过数十年的厮杀,各据一地,称雄当地,成了一方霸主直到三百年前的琴格王朝,才短暂地统一了大陆。只可惜,琴格王朝存在的时间太短,大陆又陷入了纷争之中。可以说,奋阳武是这个大陆的始祖,是这个大陆上最伟大的人物,要是他不失踪的话,大陆也许是另一个局面,是一个大一统的局面。”

    前辈先贤,英风侠烈,英雄事迹仿佛就在眼前,瑞克心中一阵没有来由的激荡,忍不住一声长啸,宛如龙吟,啸声直冲霄汉,远远地传了开去,数十里皆闻,良久不绝。

    瑞克的啸声不是单纯的啸声,而是充满了豪士气概,悲天悯人之气,具有一种非常特殊的霸气,让人为之心神震荡。

    火云大受感染,引颈长呜,一声清越的马嘶之声穿云破雾,直达九天之上,与瑞克的啸声相互和鸣,奔腾远去,消散在关际,余音缭绕,良久不绝。

    珠玉不可能埋于尘泥之中,英雄不可能埋没,良马不可能无主,瑞克这位历史上伟大的帝君着名的英雄,不可能被埋役,火云这种千年难得一见的神驹,不可能去拉马车。

    命中注定这一人一马要在历史上写下辉煌的一页,这似乎在向世人昭示,历史上最佳的人马组合就此诞生了。

    夜狼、莫雷、宁晓成、鲁光头、阿尔娃、克丽丝、许真真、青鹭、玉露、水逐秀、阿基斯、敖铃儿、十八神卫,甚至鹿寒雪,都为瑞克和火云一人一马的啸声、嘶鸣声所振奋,忍不住引颈长啸。

    阿尔娃等女的啸声清越如鸾凤,夜狼等男性的啸声雄壮豪迈,相互应和,犹如万马奔腾,奔腾远去,震得林木沙沙作响。

    男儿的豪情和女人的英气都在这一声长啸中,啸声过后,众人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相互看一眼然后看着瑞克,一齐大笑起来。

    原本吃醋很不舒服的莫雷一啸之后也是心怀大为开阔,向瑞克施礼,眼里满是热切之光,道:“休卡王国的莫雷见过大人。大人英风,莫雷见识了,让莫雷心折,莫雷愿在大人驾前效犬马之劳,请大人不要嫌弃莫雷残废之身无以为用而不纳。”

    老实说,莫雷是一个忠诚的休卡王国子民,不会轻易放弃为休卡王国效力的打算。不过,瑞克此时表现出来的豪雄之气是他见所来见,闻所来闻的,让他不得不心服莫雷见过的风云人物不在少数,塔布这个威各正盛者,莫雷知道其才干,却也不能让他心折。才把火云藏起来,不让塔布看见。而瑞克表现出来的气雄万夫的豪气,以莫雷的说法就是一百个塔布也不及他之万分之一。

    “莫雷,三十六岁,千骑长。军龄二十,作战勇敢,屡建战功。年前,随军出征神封要塞,给一个使刀的人一刀砍下了半个脚掌成了残废,才被发配来养马。”瑞克如数家珍般地背出莫雷的简历,马场是此次北征的重要破坏对像,对莫雷这样的马场主管当然是要花点功夫去摸底的,少不了派些间谍搞些资料。

    “大人英明。”莫雷赞叹无己。

    作为一方主帅,对他这样的小人物如此肯下功夫,可见瑞克的心有多细,这就叫英雄识见,既要往重大事情、重要人物,也要对那些有着特殊作用的小人物下些功夫。以莫雷的看法,能够做到这祥的人不多,瑞克能够做到这徉,说明他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莫雷不禁暗叹自己找对了人。

    瑞克接着道:“能得你这样英勇而忠诚的休卡王国的子民看重,我倍感荣幸。要是你不嫌弃我没用的话,就到我这里来,帮我出些主意要是你认为我没用的话,你随时可以离开,我会给你一笔可观的酬劳。”

    瑞克的话绝对可以说是大度之极,在历史上,对于投到自己帐下的人想离开,不是没有可能的话,也是极少的。就是能够离开的话,也是费尽心机才能成功,像瑞克如此大度,极为罕见。

    莫雷不得不从心里叹服,一下拜倒,抱着瑞克的臭脚,泣道:“大人不嫌莫雷残废之身,收于帐下,待我如此真诚,莫雷就是碎尸万段,也不能报大人厚恩于万一。莫雷在此起誓,要是此生敢做一件对大人不忠不义的事,莫雷就是猪狗不如。”

    “言重了,言重了。”瑞克忙把莫雷扶起道:“我们意见相同,就在一起共事,要是意见不合,也就没必要浪费人家的青春嘛!”

    “大人啊,你真是大度啊,虚怀若谷。”莫雷抹着眼泪,由衷地赞叹。

    历史学家对这次马场袭击事件的评价是相当的高,可以说是不惜笔墨,对瑞克大加颂扬,正是这个莫雷,为瑞克解决了一件极为棘手的事情在即将开始的大陆统一战争中。

    马匹的稍耗极为巨大,其他的国家都是不敷使用,而瑞克的战马始终是源源不绝,在他统率下的军队行动神速,往往进行大胆的、大规模的长途奔袭作战,打得对手闻风丧胆。而瑞克之所以能佣有如此之多的战马,原因就在于莫雷为他出了不少主意,开辟了很多马场,驯养了很多的战马。

    在战马这方面,有两个人的功劳特别大,一个是宁晓成,一个是莫雷。宁晓成善于养马之道,换种说法就是精通养马的技术,而莫雷擅长管理,两人相得益彰,呕心沥血地为瑞克工作。当然,这两人最终成了很好的朋友,在工作中相互支援,相互配合,被称为“黄金搭档”。

    说起来,也真是有趣,宁晓成是个死囚,莫雷是个俘虏,却在帝月王朝的创建中立下了不朽的功勋,这让历史学家为瑞克的用人之道赞佩无己,送了他四个字——“不拘一格”。

    不拘一格用人才是一句常挂在帝王们嘴上的话,不过,往往是一句空话,真正落到实处的并不多,瑞克是真正做到了这一点。着名的三夫军团就不用说了,莫雷是个例子,帕金奇更是一个例子。

    就连德高望重的奥玛里维也不得不慨叹——“在历史上,气度如帝君之大者如凤毛麟角,他能够启用那些别人不敢用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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