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风流谈笑间-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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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毓秀嫣然笑道:“人们常说‘恒山如行,岱山如坐,华山如立,嵩山如卧,唯有南岳独如飞,’这首《送陈郎将归衡岳诗》恰如其境,不愧是出于诗仙之手。”
任逍遥虎目亮起异样的光芒,颇为惊讶的呆瞪着对方,林毓秀的剑法在年轻一辈中堪称翘楚,文学方面竟也颇具修养,绝不单单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
“很惊讶么?”
林毓秀嫣然道,“实话告诉你罢,有关衡山的诗词人家可是滚瓜烂熟呢。”
她无论任何表情,均显露出扣人心弦的美态,配上娇悄可爱的如花玉容,确是风情万种,难以言愈。
任逍遥含笑道:“林姑娘……”
林毓秀美眸往他飘来,幽幽道:“叫我秀秀好么。”
任逍遥心中一荡,依言道:“秀秀,从小到大你一直呆在衡山么?”
“嗯,十几年了,人家还没出过远门哩,真不知外面的世界会是怎样。”
林蕴秀俏脸微红,带点娇嗲的回答道。
“其实……”
任逍遥本欲捡些武林中新奇有趣的事情,逗林毓秀开心,可又怕她听完后闹着要去江湖闯荡,白给自己摊上个“诱拐少女”的罪名,是以赶紧住口。
“你……怎么不说了呀?”
林毓秀急道。
“哦,我是想问平常你如何打发时间?”
任逍遥灵机一动,改口道。
林毓秀白他一眼,会说话的眼睛似要表达“亏你敢问出来”的心意,呐呐道:“这个嘛……你很想知道?”
任逍遥暗忖都到这份上了,我能说不吗,当下点点头,含笑道:“那当然。”
林毓秀显然误会了他的意思,仰起秀丽的俏脸,喜孜孜道:“逢单日人家得上祝融峰和外公学剑,双日嘛……要么和师兄弟们去镇子上玩,要么就找乐乐解闷咯。”
“乐乐?”
任逍遥听得满头雾水。
“对啊,他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唷。”
林毓秀笑意盈盈的挽住任逍遥肩膀,令人心迷神醉的俏脸几乎贴到他胸口,神秘兮兮的说道,“待会你见着了,一定也会爱不释手的。”
第十一章 乐乐相好
古木参天,终年翠郁,奇花异草,四时飘香。
任逍遥随林毓秀登上烟霞峰,望着周围绿茵葱翠,疏筠琅霞的美景,一时心旷神怡。
“乐乐,你在哪呢,姐姐带大哥哥看你来啦。”
林毓秀站在峰顶巍然屹立的云松旁,露出个鲜花盛开般灿烂的笑容,娇呼道。
“秀秀的朋友住在树上?”
任逍遥正暗暗叫奇,忽听“嗖”的一声,一件物事倏地跃下,径直扑入林毓秀怀中。
任逍遥定睛一看,这才发现原来是只松鼠,娇小玲珑的面孔上,嵌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滴溜溜瞅着林毓秀转动。灰褐色的皮毛,光滑得像是搽过油,毛茸茸的尾巴向上翘起,显得格外漂亮。
“乐乐,想不想姐姐啊。”
林毓秀将松鼠高举过顶,柔声道。
“原来乐乐就是它。”
任逍遥心下恍然,却又暗自好笑:动物嘛,怎能与人交流,秀秀毕竟是个小女孩,天真烂漫的劲儿还没过去呢。
“吱——吱——”
出乎他的意料,乐乐像是听懂了林毓秀问话,小爪子一撑跳上她肩膀,伸出舌头舔弄着她肤若凝脂的秀靥。
林毓秀咯咯娇笑,嫣然道:“乐乐,姐姐带了个大哥哥来看你,你也向他问好呀。”
说罢,玉手指向身后的任逍遥。
乐乐有些依依不舍的离开林毓秀香肩,先是试探性地一小步一小步挪动,然后改走“之”字型,逐渐加快速度,小心翼翼的靠近任逍遥。
任逍遥知乐乐有个认生的过程,笑呵呵的弯下腰,正准备将它拥入怀中,哪知乐乐忽然停了下来,后脚撑地,前脚竖起,爪子一摇一晃的搭在胸前,那敏捷温顺的可爱模样,说不出的讨人喜欢。
任逍遥先是一愣,旋即醒悟到它在打礼作揖,心中暗暗叫奇。
林毓秀抿嘴浅笑道:大哥哥,上去抱它呀,乐乐很乖的。”
任逍遥欣然点头,张开双臂,欲将它拥入怀中。
乐乐眨巴着炯炯闪亮的眼睛,待得任逍遥走近,摇晃着脑袋“吱溜”缩回林毓秀身后。
“看来它有些怕我啊。”
任逍遥失笑道。
“不会的,乐乐胆子大……”
林毓秀别转皓首,骤忽娇躯剧震,惊呼道:“咦,乐乐!”
“怎么了。”
任逍遥匆忙上前,柔声道。
“乐乐……乐乐它不见啦。”
林毓秀悲声道。说着双目红肿起来,眼角溢出两滴晶莹的泪珠。
任逍遥举目望去,方圆十丈内果然不见乐乐的踪影,心中满腹疑惑:眨眼间功夫,小家伙跑哪儿去了。
“呜……呜……乐乐失踪了。”
林毓秀号啕大哭,弄得任逍遥莫名其妙,区区一只松鼠,丢了便丢了,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别哭啦,秀秀。”
任逍遥安慰道:“或许乐乐躲在什么地方和你开玩笑呢。”
“那……那大哥哥,你快帮人家找找啊,实在不行我去找师兄弟们帮忙。”
林毓秀仰起令任逍遥肝肠寸断的玉容,悲切道。
“找……找什么?找乐乐?”
任逍遥又好气,又好笑的问道。些许小事,哪里值得兴师动众,说不定下次再来,乐乐自然又出现了。
“是啊,找不着乐乐,我死也不回去。”
林毓秀无力地张开秀眸,凄然道。
望着两行清泪划过她粉妆玉琢的娇颊,任逍遥惊讶的发现,此时的林毓秀赫然有种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的风韵,衬得她更显国色天香,仿佛纳尽了天地间灵秀之气。饶是任逍遥见贯美女,依旧被她泪水涟涟、妙目流盼中展现出来的异乎寻常的迷人娇态慑服得怦然心动。
“你……你看什么,还不快找。”
林毓秀被他瞧得霞生双颊,大嗔道。
任逍遥自觉失仪,无可奈何的点点头,正要来个“掘地三尺”细细搜寻,云松顶端倏地伸出乐乐滑稽乖巧的小脑袋。
林毓秀眼尖,瞥得清清楚楚,犹带泪珠的俏脸现出哭笑难分的表情,顿足嚷道:“乐乐,人家差点给你吓死,快过来。”
乐乐“扑腾”“扑腾”自枝头跃下,连蹦带跳的跑到林毓秀身边。
林毓秀抱起乐乐,幽幽怨怨的问道:“你啊,方才跑去哪了。”
乐乐翘起毛茸茸的大尾巴,扫弄着林毓秀腋窝,逗得她娇喘连连,咯咯娇笑,旋又将双抓送到她跟前。
林蕴秀定睛细看,见乐乐捧着一大把杏仁、榛子、榉实和橡栗,登时恍然,“噗嗤”娇笑道:“大哥哥,原来乐乐帮咱们去找吃得了,你也尝尝。”
任逍遥看在眼里,真个心悦诚服,林毓秀和乐乐之间果然能够“对话”这等本领怕是普天之下也绝无仅有。
“秀秀,除了乐乐你还有其它……其它‘朋友’么?”
任逍遥边吃边问,但觉各种干果入口香脆,一时赞不绝口。
“当然有啦,衡山上所有动物都是我的好朋友呢。”
林毓秀美眸闪动着兴奋喜悦的光芒,油然道。
“它……它们也能听懂你说话?”
任逍遥双目生辉,讶异到。
“多少明白些吧。”
林毓秀托着巧俏的香腮,笑吟吟道,“不过呢,只有乐乐最聪明,我说什么它都知道。
“那你怎么不把乐乐带在身边,让它陪着玩耍解闷呢?”
任逍遥俯前微笑道。
“因为它有贝贝呀。”
林毓秀露出雪白整齐的贝齿,甜甜浅笑道。
“贝贝是谁?”
任逍遥大感兴趣,轻声问道。
“是乐乐的老相好咯。”
林毓秀盛盛俏立,嗲声道,“不过今天没见着她,或许正在后山采集磨菇,贮备粮食呢。”
任逍遥现出风流倜傥的本性,打趣道:“那你岂非破坏人家的姻缘。”
“怎么会呢?”
林毓秀天真烂漫的喃喃自语道。
“我想乐乐原本是要陪贝贝一块去得,因为你来看它,所以无法成行。”
任逍遥故作正色道。
“这样……这样就算破坏姻缘么?”
林毓秀投他一抹幽怨的眼神,站直娇躯道。
任逍遥有心逗她,忙不迭的点头应承。
“那……那你也不是好人。”
林毓秀现出顽皮娇俏的小女儿表情,大嗔道。
“为什么?”
任逍遥不料她“反戈一击”笑问道。
“陆师兄本来约好人家去半山亭看鸟的,秀秀……秀秀却陪你……”
林毓秀两边脸颊各飞起一朵红云,娇羞无限的垂首道。
“秀秀!”
任逍遥不待林毓秀说完,一把挽住她修长纤美的玉手。
第十二章 心如撞鹿
“大哥哥,我……我没怪……”
林毓秀不谙男女之事,只道任逍遥恼她出言无状,窘得满面通红。
任逍遥暗忖:林蕴秀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纵使自己有心追求,也不该一时冲动,险些轻薄人家,不由懊恼万分,立刻收回右手,陪笑道:“秀秀,大哥哥和你开玩笑呢,千万别当真。”
“秀秀还以为大哥哥生气了哩。”
林毓秀轻抚酥胸,长长吁出口气道,“没有的话,那是最好咯。”
如此冰清玉润、毫无心机,任逍遥真不知该哭该笑。说实话,若他想要获取林毓秀芳心,凭着纵横情场、笑傲花丛的手段,定然手到擒来,可是面对这么个纯真无邪的幼齿少女,真要“恨下心来”一力追求,生生将人家拉入情感的漩涡,让原本无忧无虑的她从此为爱愁,为情苦,自己能不引咎自责么。
“大哥哥,师兄弟们常谈起你劫富济贫、扶危解困的英雄事迹,从中挑几件说给乐乐和我好吗?”
林毓秀的语气中透出一种毫无掩饰的真诚。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任逍遥淡淡道。
“不,人家要听,人家非要听。”
林毓秀露出个甜蜜娇柔的笑容,带点撒娇的动人神态道,“爹娘还有外公都夸你英雄年少,秀秀倾慕许久了。”
“吱——吱——”
乐乐扭动着娇小的身躯,在任逍遥脚下蹦蹦跳跳,仿佛也想听他婉婉道来。
任逍遥拗不过她,只好避实就虚的回答道:“其实我做的那些更本无足挂齿,只有独孤前辈、林掌门这样的当代大侠才真正够得上英雄二字。”
“可是赈济洪州灾荒、缚获巨贪邓宾……”
林毓秀轻垂螓首,幽幽道。
“逍遥尽己所能,不过只为一城一地、一州一府的黎民百姓谋些福祉,然而二十年前无数江湖群豪却用鲜血和生命维护了国家的尊严,没有他们,江山何谈永固,没有他们,社稷何谈安宁。”
任逍遥神色凝重,倏地打断道:“相较于前辈先贤们义无反顾的英雄壮举,孰轻孰重,孰高孰低。”
“五云山大战和江山社稷有关系么?”
林毓秀微耸肩胛,讶然问道。
“当然有,你想如果五云山之战,全军覆没的是我们,中原武林必定大乱,武林一乱各方势力将趁虚而入,荆、徐、豫、扬等地不得一日安生,加上大理、大辽、西夏、吐蕃四国虎视耽耽,试问内忧外患之下的宋氏王朝撑得了多久?假如有朝一日大宋因此败亡,老百姓们的遭遇……唉。”
任逍遥露出深有所悟的神色,大义凛然道,“林毓秀黛眉轻颦,似懂非懂道:“大哥哥是说那一战并非寻常意义上的正邪交锋,而是……”
“而是关乎国家兴亡、苍生命运的惊天豪赌。”
任逍遥双目射出浓烈的感情,沉声道,“独孤前辈以花甲高龄重出江湖,召集天下群豪共御外诲;肖玉孙肖掌门、熊磊熊帮主等八大高手义无反顾,倾力相助;无数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舍生忘死,前赴后继,这才是值得万民敬仰的真英雄,好汉子,比起他们我任逍遥算得上什么。”
这番说得诚挚恳切,谦恭庄重,听得林毓秀耸然动容,明知任逍遥整篇言辞都在夸奖别人,却仍不由自主的对他生出倾慕之情,顾盼生妍的妙目深深凝注着他神采奕奕的俊秀脸容,玲珑浮凸的酥胸不断起伏,一时心如撞鹿。
任逍遥急忙岔开话题道:“秀秀,天色很晚了,咱们快回大殿吧。”
林毓秀自觉失仪,魂不守舍的点头答应。
他俩各怀心事,一路无语。
任逍遥内心犹自在做激烈的挣扎,自己该不该像对待凤仪、凤姿、芙蓉那样,牢牢占据着她的芳心呢,抑或将秀秀当成妹子,以大哥哥的身份给予她无私关爱。
林毓秀便再天真,也知道自己对任逍遥有种难以言愈的好感,这份发自内心、源于自然的冲动绝不是她和师兄弟们在一起时所能体会到的,只是自己年纪还小,尚不知该如何表达心意,羞喜交集间难免忸怩作态。
“四顾缥缈云无际,天风翱啸吹我衣。”
任逍遥踌躇难决,索性吟起诗来。
“人间朗魄已落尽,此地清光犹未低。”
林毓秀千娇百媚的眸神往他飘送,俏脸泛起圣洁明亮的光泽,令她更显绰约多姿,柔声接道。
两人相视一笑,窘迫尴尬的气氛登时冰消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