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无双霸主-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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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所有人都听到了一个听似沉着、冷静,但是实际听入耳中又会让人心灵都产生颤抖的声音:“本来是准备留你一条狗命,训练一番之后丢到西海给老子当个看门狗的,不过现在看来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如果西海羌人都是你这个德性,那么即便是将你们灭族也没有什么好可惜的了。”
这个时候王凌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缓缓走到胡余面前,伸手一抓住了胡余的衣袖,将其整个人都提了起来。
“你、你想干什么?我告诉你,我是西海的羌王,手下有几十万羌族勇士!快将我放下来,否则,我叫人灭你满门!”虽然感觉到眼前这个英俊而高大的男人看上去并不好惹,但是胡余在西海早就横行惯了,在他的眼中无论是谁都无法阻挡他的铁骑,更不可能与他争锋!
好吧,胡余这此嘲讽的见效更快了,王凌连看都没看,直接甩手将胡余扔出了城楼,由于王凌这一扔用力很大,胡余被抛得很高,很快就在众人的视线之中变成了一个黑点。
随后,王凌慢慢地走到城楼栏杆边,对着身边的橙子伸出右手:“刀给我。”
“少主,你不是说不出手的么?”虽然不解,但橙子还是小心翼翼地将一直挂在后背的大夏龙雀刀给了王凌。
右手握刀,王凌转头对着橙子流露出一丝十分灿烂的笑意:“没什么,就是手痒了,想杀个千把来人过过瘾!”
说到这里,王凌直接从城楼上跳了下去,落地之后,王凌在平地上快走了一小段路,随后站定。而这个时候,胡余的身体也恰好对着王凌所在的位置落了下去。
最为激动人心的时刻来了!
正当所有人以为王凌会避开,或者接住胡余的时候,王凌举起了握着大夏龙雀刀的右手,那大夏龙雀刀锋利无比的刀尖在冬日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森然寒光。
在无论敌友的注视下,王凌手中的大夏龙雀刀垂直而立,那垂直下落的胡余正大喊大叫,由于身体是头朝着地面下坠的缘故,他第一眼所看到的不是王凌手中那外形极为夸张的大夏龙雀刀,而是王凌脸上那流露出来的,堪比恶魔的笑容!
“不!!!”
这一刻,这一瞬间,胡余突然想到一个传闻,一个男人,一只巨大的白虎座骑,一把形状古怪的大刀,还有无论到哪都会随身携带的几个绝色美人,那个人,他是……
“咯!”大夏龙雀刀的刀刃已然抵在了胡余的额头上,刀锋瞬间切开了胡余的皮肉和头盖骨!
“嗤——”
在周围所有人作恶的声音中,王凌用手中的大夏龙雀刀直接将胡余劈成了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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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崇拜()
眼见胡余的身体器脏落了一地,就算是那些见惯了战场厮杀的老兵,都不免别过头不刻意去看,毕竟那场面还是有些让人反胃;而对于那些新兵蛋子而言,这场面实在是太过于震撼,使得他们胃中一阵翻滚,很多人当即就趴在城墙,或者城垛上大口大口将中午吃进还未消化完全的食物都吐了出,吐得厉害的,甚至连苦胆水都吐出来了。
王凌甩了甩手中的大夏龙雀刀,将刀锋上那污秽的血迹甩干,随后嘴角上翘,面色冷峻地看着正前方那些已经开始骚动不安的羌人骑兵们。
胡余虽然晋升为西海羌王并不久,私底下许多人都不服他,但是他所带的五千人当中,那有着统一着装的羌人骑兵却是胡余的私人部队,如今眼见主子被一个汉人所杀,而且死状还是如此凄惨,他们当下发出狂暴的怒吼,挥舞手中武器,策马朝着王凌狂奔而来。
城楼上马腾诸人见状,面色大变,特别是马超急忙抓起手中的兵刃,就准备下城楼,带兵去救王凌。
然而刘淼却是伸手将毛超拦住,马超皱着眉头看向刘淼,喝道:“你的主上正在下方浴血奋战,命悬一线,为何你们还如此无动于衷?”
说到这里的时候马超还刻意看向红婵五女,马超的眼力还算不错,他看得出来,这五个女人都有着各自独特且又强劲的实力,而下城楼之下王凌还有一百亲卫随时等待命令,只要城门一开,这些人蜂拥而出,肯定能够将身处仙境的王凌救出来。
“马将军,这是我们主公的意思,没有他的命令,我们不是会参战的,而且适时地让主公发泄出一些怒气,对他个人的身心来说还有大有裨益的。”在马超目瞪口呆之中,刘淼又补充了一句,“以上乃是我家主公的原话。”
“这……这不可能!”马超才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如此荒诞的事情,在他看来,人的武力就算再强,也不可能强到单凭一人之力就能撼动两千大军!
“哎,牛很吵哎。”
这个时候,那看似十分乖巧的橙子突然说了一句让马超很是无语的话,与此同时,马超发现四周众人都将目光转移到了城楼前方的平地上,在那里王凌已经被两千羌人骑兵所围困。
当马超走近城墙栏杆的时候,当即就愣住了,他突然发现自己刚才说得那般振振有词,在熟悉王凌实力的五名贴身侍卫面前,那无疑是在献丑。
城楼正前方的平地上,王凌已经被着装同样的羌人骑兵所包围,外围有人不停地绕圈,而圈子的中心地段,总是会时不时传来一两声惨叫,甚至还会有人无头尸体从人群之中飞出来,人都已经死了,还要砸伤自己的同伴。
当马超看清王凌真实动作的时候,他当即就傻眼了。此时的王凌脸上没有半点慌乱,甚至还带着一份邪异的笑容,马超看得出来,他这是在享受战斗,从中获得乐趣!敌人虽然人数众多,但是真正接触到王凌的不过只有十几个人,虽然他们能够使用车轮式的战斗,但看王凌那仿佛拥有无穷无尽力量的双手,纵然是马超在看了之后也不免吞了吞口水,暗叹王凌实在变态。
但凡只要是个人,在面对强大到无法击败的敌人时,都会产生一种畏惧的心态,从而使各种负面情绪集结,并且让他们的身体做出较为明智的决定,逃跑!
在城墙、城楼上人们的关注之下,手持大夏龙雀刀的王凌竟然与敌人战了近半个多时辰,留下一地的伤兵之后,胡余的亲卫不顾受伤的战友折身撤退了。对于他们来说,反正胡余都已经死了,胡余又没有实力高强的后代,因此崇尚力量至上的羌人士兵们在第一时间就撤离了允吾城。
对于这些突然撤退羌人士兵,王凌则是用一种略带抱怨的口吻说了一句让四周众人为之倾倒的话:“哎,怎么就这么走啦,老子还没有玩够呢!”
随后王凌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踩着因受伤而躺在地上羌人士兵的后背进了城。
其实熟悉王凌的红婵诸人都很清楚,刚才王凌算是手下留情了,至少下面平地上所躺着的大部分人都只是受了较重的外伤而已,缺胳膊少腿倒是不常见,死的人也很少。毕竟王凌的愤怒都已经大部分发泄在胡余的身上了,而那些羌人士兵,他们虽然是胡余的私人军队,但是他们也是普通百姓,虽然有杀他之心,却没有杀他之能力,因此王凌下手轻了很多,他很清楚,死在他手中的西海羌人也不过只是一些普通的羌人百姓而已。
王凌不在乎他们是为了钱财,还未因为其他而追随胡余,如今胡余死了,他们也就回归于零。
羌人也是人,一旦民族大融合,他们就会变成华夏民族的一份子,到了那个时候,羌人只是他们的一个代名词,一个华夏民族的分支而已。
王凌其实并不擅长杀人,虽然很多时候,他的敌人都大部分都死在了他的刀下,但是他很少轻易践踏人们的生命。王凌也是曾只是一个乞丐般的存在,没有父母阴翳的他只能倚靠着自己辛勤的双手才有了今天这个地位。所以,王凌能够理解他的大部分敌人,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生总是有太多的无奈和过多的磨难,因此也尽量手下留情。
当王凌一人扛着大夏龙雀刀的折身返回的时候,城头上欢呼震天,每个人都在呐喊,虽然他们不知道王凌的名字,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热情。
城楼上,看着王凌扛着大刀、带着微笑、迈着风骚步伐的王凌,马超的眼里很自然地流露出崇拜之色。此时的马超年纪比赵云要小两岁,现在不过十五岁的少年而已。风华正茂,也正值青春期,在看到王凌那大开大合的战法之后,马超突然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长枪,当即便犹豫着要不要也换上王凌那外表狂拽酷霸的大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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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提亲()
万众瞩目之下,王凌面带一丝淡笑,眉色微扬地走到众人面前。
橙子忙走到王凌身边,从王凌手中接过大夏龙雀刀,径自到一旁的角落里,用事先就已经准备好的擦刀布和清水细细地擦拭着,那神情就仿佛是在面对自己的爱人一般。
王凌见了,淡然的笑意之中很自然地浮现出一种暖意。一直以来,王凌的兵刃都是交给橙子保管的,橙子一直十分上心,从未有过丝毫的怠慢。
“少主,你身上沾染了血水,还是到内厅换一下吧。”青靛同样走到王凌身边,从一开始她的腰间就捆绑着一个鼓鼓的小布包,马超一直很纳闷,不过他知道眼前人乃是王凌的贴身侍女,也便不敢开口询问,而今听言,这才知道原来那布包之中所包裹着的是王凌的换洗衣物。
王凌笑着摇了摇头,道:“不碍事,等眼前时解决了再换也来得及。”
话罢,王凌便转头看向迷当,问道:“阁下,如今这胡余死了,你可有方法重新在这西海羌族之中扶立一个新的领袖?”
迷当沉吟了片刻,对着王凌道:“有倒是有那么一个,只不过在下担心胡余的部族不会同意,毕竟胡余的部族乃是西海最大的势力。”
“那简单,如果他们反对,就派人将胡余部族所有领袖都杀了。”、
王凌说话向来是一言九鼎,虽然他自己很少动手杀人,但并不意味着他不会杀人。特别是在遇到大环境、大事件的时候,一旦遇到任何阻碍,他都会在第一时间用最简单,也只最粗暴的方式将阻碍铲除。因为在他看来,人生犹如白驹过隙,眨眼间便是岁岁年年。身为现代人的他,向来不喜欢浪费时间,这也是为何袁绍、曹操诸人还在被窝里和自家美人郎情妾意的时候,他冒着严寒亲自率兵进入凉州。
要知道,王凌来凉州可不是来旅游的!
听到王凌这看似轻描淡写的一句,马腾诸人心里顿时冒了一丝寒意,他们突然想到,与那杀人王吕布相比,王凌的威名更胜,特别是在行动时,向来说一不二,话语一旦出口,就会在第一时间解决,从不拖泥带水。
“子龙。”
“末将在!”赵云上前一步,对着王凌行礼低喝。
“你领本部兵马,护送羌王进入西海主持大局。”
“末将领命!”
迷当和马腾对视一眼,彼此均点点头,其实他们早就想将这西海羌族揽到自己手中,只是苦于一直没有机会下手,如今有了这个机会,当然要牢牢把握。
这个时候,那蔚蓝的长空突然传来了一声久远而嘹亮的雄鹰啼叫声,众人不由抬头看向天际,发现西北方向有一个黑点在数百米高空正在振翅翱翔。
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马超不由当即叫了出来:“是天山金雕!天呐,此等神物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就在马超跑到栏杆旁,抬头仰望之时,也有一个身影突然出现在他身边不远处,这个人从怀中拿出一个形状有些古怪的笛子,吹出了与众不同的笛声。笛声传得很远,不多时天际间那黑点在空中打了一个圆弧,之后对着城楼所在的位置缓缓下滑。
“你……你这是笙笛?”
生在西凉的男儿,哪个不爱鹰犬?
马超尤爱鹰,由于自幼就开始养鹰,因此马超对所有猛禽都有涉猎,只可惜有一些猛禽他一直无缘入手,一方面是类似天山金雕这种猛禽极为稀少,另一方面就算他见着了,那神物早已认主,他也不好夺他人所爱。
笙笛就是专门用来训练金雕类猛禽的,金雕和飞隼不同,它们更为稀少,而且训练难度很大,偌大的并州目前也只有这一只,还是半年前,虎子通过各种关系从一个波斯商人手中花大价钱买过来的。
本来并州目前的信息传输模式已十分成熟,大部分并不看好大型的猛禽,毕竟它们目标太大,很容易被人射下来,而且其飞得很高,接受信息一方很难掌控其准确位置,很多时候都会飞错位置,不像飞隼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