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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抗日之英魂不朽-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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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有水水”由于两天没有开口说话,李云龙嘴唇干裂,几乎发不出声音来。

    “水,有,有,有!”陈疯子一个大跃步,将一个水壶拧开盖子,递给了李云龙。

    “咕噜咕噜”

    李云龙一连喝掉了三壶水,这才大口的喘息了几下,将冯天河的遗体,小心翼翼的摆放在地上。

    “我们现在在哪里?”

    李云龙的眼神正从无神当中,逐渐的清晰起来,大家知道他们熟悉的李云龙回来了。

    “现在在皖中接近皖西的地方,我们想皖西那里可能适合我们休整。”张大山回答道。

    “嗯,皖西是个不错的地方,那里各方的势力都比较的薄弱,实在是没有油水可捞的地方!”

    李云龙最后有点开玩笑的意思,彻底的让大家放下心来,随后问了这两天的情况。

    “哎,不知道这新四军的人会怎么样,但愿他们吉人自有天相,不然的话,我们可是有点不地道了。”

    李云龙十分清晰的记得耿精忠的战斗身影,可不希望他折损在欧娉婷的手中。

    如果说和欧娉婷他们不期而遇,掉头就跑的话,这是人之常情,李云龙理解,自己那个时候,也会是这么一个决定,谁会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呢!

    不过薛虎最后的那一出,摆明了就是祸水东引,金蝉脱壳的意思。

    这么办的话,就是有些不地道了,哪怕之前出力援助了新四军。

    既然四周已经没有了小鬼子和国。军,李云龙决定他们换了身上这身衣服,走官道,入村镇。

    首先选了上好的棺木,收敛了冯天河的遗体,然后雇佣了几十驾马车,扮做了商旅,朝着皖西而去。

    盛源客栈!

    李云龙的目的地,就是这一间宋老寨主送给自己的结拜礼物,相当于后世的星级宾馆,是属于他李云龙的个人产业。

    李云龙倒不是财迷,而是他身后这一帮兄弟,誓死不渝的追随他,自己可不能寒了大家的心。

    不管接下来做什么,先让大家恢复精气神来,不然的话,那就是严重的透支了。

    长期战斗紧绷的发条,也该松一松了,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古人都明白的道理。

    不管怎么说,先要有个落脚的地方,这才是基本,当然要是有个基地的话更好,抗日还有三四年呢!

    现在可不比李云龙穿越当初那一会,一穷二白的,如今身后一帮精锐战士,全副武装,身上还揣着几万大洋,绝对可以实现李云龙的特战梦想。

    远离了国。军的束缚,李云龙现在就是翅膀硬了的小鸟,可以自由的飞翔。

    月桐镇!

    盛源客栈就坐落在月桐镇之上,这里虽然是一个小镇,但是繁华程度,不下于县城,甚至有些地方都超过了县城。

    水路码头,三省通衢,这是商贸的中转站啊,异常的繁华!

    如果说皖西落后,还真是落后,因为所有的灵气都被月桐镇给霸占了。

    李云龙他们是按照地契上面的地址找来的,一开始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呢!

    “刚才一刹那,我还以为到了汉口呢!十年前的汉口也不过如此吧!”这一声感叹出自瘟神之口,让人更加意识到这里的不凡。

    既然这里如此的繁华,那么李云龙拥有一家客栈,看来也是一个富家子弟啊!

    李云龙并没有说这是宋老寨主所赠,因为他从当日宋老寨主的口中得知,这一份家当,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不过,他李云龙来了,来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谁敢不服,就问一问他手中的枪,答不答应。

第136章 盛源客栈() 
“王老千、薛虎、冯正你们跟我走,其他人找地方住下来,但是要分开,彼此不认识的为好。”李云龙在进镇之前,如此吩咐。

    “这个好办,我带着人还是干老本行吧!”张大山哈哈一笑,知道了李云龙这是要化整为零,避人耳目。

    “我这一支独眼,就是去做慈善,也没有人会相信是好人。凡是长得有个性的兄弟,都跟我走啊!”独眼龙王友琦,这是又要过一把****的瘾啊。

    “我就带着伤员吧!”萧潼话不多,却是做的最为实际的事情。

    他在前两天一直处于昏迷之中,是在和小鬼子的战斗中旧伤复发,一直到昨天才苏醒过来。

    他们这些人当中吴建国、快腿韩等人,长期在军旅之中,军人的气质举手投足之间,都会流露出来,想要扮做其他人,还真难为他们了。

    最后只剩下陈疯子、瘟神和麻五等几个人,李云龙想了想拿出之前准备当做遣散费的一万大洋,让麻五去做药品的采购。

    这件事情即是急需品,也是必备品,自然是越多越好,有备无患。

    这么一分,就分成了五股人马,除了萧潼、吴建国他们穿回了军装之外,其他人都是普通的服装。

    张大山他们扮做镖师,押运了一部分武器,萧潼在伤员当中藏匿了一部分武器,王友琦等人也领取了一部分。

    当然表面上他们使用的都是长枪为主,至于驳壳枪人手两支,各自隐藏,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暴露出来。

    李云龙一行四人,倒是没有直接的奔着盛源客栈而去,而是去裁缝店,每人先做了一套衣服。

    作为盛源客栈的老板,尤其是前来接管的老板,体面一点是必须的,这是要在内部先留下一个好的映像。

    作为一个后世人,代言人就是一个广而告之,李云龙可不想自己打上****的痕迹,虽然现在等于是做的****的事情。

    即便是****,也是有文化的****!

    薛虎和冯正,一个是在山间林地长大的猎户,一个是浪迹天涯的孤儿,做衣服他们还是头一遭。

    尤其是李云龙他给们做的是中山装,人穿起来和军装,那不是一样的气质。

    李云龙则是西服穿上身,就感到自己回到了现代一般,领带一打上,十分的精神帅气。

    薛虎和冯正两个人,穿上身走路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弄脏了,弄坏了。

    最后还是李云龙以军训的名义,让他们两个足足走了一个小时,这才适应过来。

    他们两个人在李云龙的身后,就像是两个跟班,王老千挎着一个公文包,倒是一个助理的样子。

    “就差一个轿车了,不然就是衣锦还乡的富豪了!”王老千有些感慨的说道。

    “我们又不是闯上海滩,排场没有必要这么大。”

    西装革履的也是****啊,上海滩演绎的****,才是很多人心仪的生活。

    “走,咱们去盛源客栈!”

    稍微一打听,盛源客栈就坐落在月桐镇的中央,因为黄金位置好,所以生意十分的火爆。

    这是三层高的木式阁楼,远远看去大有一飞冲天的气势,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造出来的。

    如今可以看到一二层上面,人头攒动,好不热闹,那跑堂小二,则是端茶递水,上菜忙乎的一刻不停。

    “二爷,这就是您家的客栈啊,这么气派,这么热闹啊!”王老千走南闯北,见识不凡,能够让他称赞,却是是一个好地方。

    薛虎和冯正则是闻着盛源客栈飘散而出的香味,口水直咽,恨不得现在就开吃才好呢!

    二爷是李云龙对外的称呼,此刻他们穿行在人流之中,才感觉到这盛源客栈有多么的火爆!

    “几位爷来了,楼上请,三楼还有几间雅间,正是给几位贵客留着呢!”

    刚进这盛源客栈的大门,李云龙就被堂倌给接待了,这堂倌不是接待其他人的那些店小二,而是一身绸子所做的唐装,应该是专门接待贵宾的。

    李云龙他们四人,一看就是有身份的达官贵人出行,有管家有随从,这招待好了,怕是有不菲的小费哦!

    堂倌在前面引导,一边走一边介绍着盛源客栈的种种优势,以及周边的环境。

    不要说这个地方还真是好,不说这空气新鲜嘛,这视野就是够开阔的。

    临窗之下,就是一个繁华大码头,此刻进出的船只,一派忙碌的景象。

    “这间翠玲阁最适合少爷的气质了,想必少爷也是第一次来到咱们盛源客栈,小的斗胆推荐本店的几个招牌菜”

    “这些咱们二爷没有兴趣。”

    堂倌接待来往的客人无数,李云龙他们第一次来此消费,以他的眼力劲,自然早就分辨的清楚。

    此刻卖力的推销,就是想赚上一笔,不曾想被王老千给打断了。

    “这是什么意思?”堂倌见过不少的客人,即便是钱财无多的人,听了自己的介绍之后,也是打脸充胖子,起码点上一两个招牌菜。

    都说有钱人比较的抠门,尤其是一些家教严厉的官宦子弟,根本就没有几个大钱。

    眼前的这一位不会就是吧,被身边的管家看得死死的,那接下来的项目也是无法继续的了。

    堂倌内心不爽,但是脸上还是露出了职业的笑容,等候着王老千的下文。

    “不知您老有什么吩咐?”

    谁是有钱的主,谁就是大爷,是以堂倌对王老千十分的恭敬。

    “把你们拿手的全招牌菜,每样给我来一份,另外我要最好的酒,少于三十年份的就不要我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啊”

    堂倌没有想到,这个看似十分精明的管家,不但不抠门,而且还十分的大方,大方到他都不相信这是真的。

    招牌菜,盛源客栈可是四大菜系样样齐全,每种菜系不下于五种,也就是说有二十道招牌菜。

    何为招牌菜,那可是一桌宴席的招牌和脸面,一般点一个就是富贵之人了。若是点上三两个招牌菜,那可是富人中的富人,而点上四五个招牌菜以上的,不是高官就是一方大佬。

    现如今王老千一开口,就是全部的招牌菜,那可是二十个啊!

    “您老这是要所有的招牌菜?”堂倌感觉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怎么,看我们付不起钱,还是你们浪得虚名,根本就没有办法把菜做出来?”

    王老千脸色一沉,有些发怒的说道,李云龙没有干扰他,让他自由发挥。

    “您老误会了,我是担心招牌菜比较多,您们只有四个人,我怕吃不了”堂倌心里一个劲的叫苦,这是往他头上扣大帽1。

    “笑话,我来吃饭你管我吃多少,要是做不出来就把门口的招牌摘了。不然的话,就乖乖的给我上菜,要是一盏茶的时间,见不到第一道菜,小心我摘了你家的招牌。”

    王老千这么一说,堂倌立刻飞快的下楼通知了客栈掌柜的。

    掌柜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此刻正端着茶,在逗着鸟笼中的小鸟呢!

    “还有这等事,要么是哪个乡下来的土财主,想显摆一下,要么就是过来捣乱吃霸王餐的。”掌柜的一番分析,十分到位,看来来行行出状元,古人诚不欺我。

    “既然他们要,就给我做,这么多年过去了,都风平浪静,也该来点刺激的。吩咐周日安带领十三太保,给我镇场子。”

    有了掌柜的发话,堂倌通知后厨开始做菜,至于三十年份的好酒,自然不敢怠慢。

    “葱爆肥肠!”堂倌报着菜名,小二上着菜,那诱人的香味,早就把几人的口水给勾出来了。

    只是为了面子也好,还是故作矜持也罢,李云龙等到堂倌和店小二离开了雅间,这才动起筷子来。

    这一段时间,大家肚子里的油水早就干了,就是一头猪放在桌子上,估计都得吃光了。

    当然有李云龙在,吃起来还是比较斯文的,酒也是一口一口的小酌,没有开怀畅饮。

    这倒不是李云龙故意摆架子,而是不让大家暴饮暴食伤了肠胃,先垫垫肚皮而已。

    “红丝姜茶鸭!”

    “云盘手撕鸡!”

    “河鼓煎虾!”

    “五香水牛肉!”

    一开始李云龙他们还细嚼慢咽的慢慢品味,随着一小坛酒下肚以后,众人可谓是原形毕露,疯狂的吃喝起来。

    薛虎和冯正,已经脱掉了外衣,双手并用的瓜分了桌子上面的鸡鸭鱼肉,至于李云龙和王老千,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范围之内。

    “这红烧狮子头,可是淮扬菜的招牌之一,这两个吃货有了鸡鸭,难得让咱们也饱餐一顿。”李云龙和王老千,碰一下酒杯,就一口狮子头,十分的享受。

    二十道招牌菜在一个半小时之内,全部的进到了李云龙他们的肚皮当中,期间李云龙还特地多点了两份云盘手撕鸡,不然他和王老千,估计连鸡屁股都抢不到。

    “二十道招牌菜加上两只鸡,九百七十五大洋,五坛三十五年份的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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