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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部分

篮坛之终结狂人-第92部分

小说: 篮坛之终结狂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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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急之下,不知道主持人用了什么魔法,打著手势终于让男孩明白:女孩走了,永远地走了。男孩从懵懂中醒来,疯一般地冲出演播厅,跑到刚刚启动的出租车旁,冲著车中的女孩叽里哇啦地说著什么。他固执地伸手去拉女孩的手,抓住后紧紧地握著,再也不松开。

    女孩终于下了车,在男孩的拥抱下,携手而去。

    故事结束了,我愿意看到这样完美的结局,如同仓央嘉措的诗: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洗手做羹汤

    人生的极致,往往就是云淡风轻,淡泊悠闲。可是,那是望尽千帆看破红尘之后的人,才会想得到的。年轻的时候,往往嫌人生太平淡,生活太简单,时时盼望着的,是一场轰轰烈烈的人生。其实任何东西都不能指望它轰轰烈烈,因为轰轰烈烈过后,就是一场灰烬。——题记

    在餐桌上败下阵来

    谈第一场恋爱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孩子。对方比我大21岁,足可以当我的爸爸。也许,这就是吸引我的原因。他疼我,真的就如女儿一般。可是,他有女儿了。他的妻比他大一岁,因为操劳显得老相许多。他的妻是一个极贤惠的人,家里样样事情都打点得妥帖周到,据他自己说,他的领带都是她给打的,且还不要打好了把头套进去了事,要每天两个人面对面现打。

    她做菜的手艺更是没的说。从大菜到点心,无一不精美。可以说,这辈子,我从来没有吃过这样讲究的家常菜。

    她是知道我的,但是她的豁达却把我俩这种不正常的关心当成小孩子间的玩闹。她常雏我去她家吃饭,送我各式各样的小礼物。他们的女儿,只比我小十岁,在他的授意下,那孩子叫我“阿姨”。而我对他的妻,一直是直呼其名,这其实是我努力要表现出来我是大人的一种方式。

    她就如一个母亲一样,由着我们胡闹,只要不太出格。其实,在这样豁达明理的女人面前,我们又能够出格到哪里去呢?在她的眼里,我俩都是她的孩子♀样的女人,真是让人从心里信服,我竟然不能对她吃醋,就像他不能对她生厌一样。

    有时侯我们聊天,她会告诉我,他嘴巴刁得很,胃又不好,许多菜都不吃的,给他做饭是家里第一等头疼的事情。他有洁癖,衬衫每天必换,领口有一丁点儿脏都不行。还有,他睡前要吃点心,点心是每天都要翻花样的。她一边飞快地打着毛衣,一边温柔地说,不时抬头瞟他一眼,嘴边漾着一朵淡淡的笑,像是在说自家淘气的儿子。

    她说这些话的本意,我懂。

    她是在婉转地劝我放手,因为我那么年轻,自己都不能照顾好自己,怎么能够好好地伺候他?

    交锋并不需要烽烟四起你死我活,她就这样看似无意的一句话,却有千钧之力,就这样轻轻松松四两拨千斤地把我们拆开了。

    用尽全部心思烹饪

    我几乎是在一夜间成长懂事的。我开始明白,原来爱情不只是风花雪月,更重要的是柴米油盐。

    我远嫁到了陌生的城市,在那里结婚生子→了孩子以后,我就在家里当了专职妈妈。老公开了一家家装公司,赚的钱足够我们母子开销了。他说,养活老婆孩子是一个男人的本分,你就在家里歇着,把儿子领好,把家里照顾好就是了,老婆嘛,别说一个,我三个都养的活。老公是个粗人,虽然他的话很实在,但是我听了总是不舒服。于是心里常常会不自觉地把老公和他做比较,想起他的温柔和斯文,想起他的细致和体贴。

    在家里闲得无聊,我竟然对烹饪表现出了狂热的兴趣。我买来了许多食谱,在家里实验。我的菜越做越好了,各种繁杂的菜式我都能做出来,我甚至能用微波炉烤出蛋糕来。我常出好了一桌子菜,等着老公下班回来吃。但是,老公回家吃饭的时候并不多。可是,只要老公说了回家吃饭,我就一定等他回家才开饭≤是如此,他的钥匙一打开门,我正好在上菜。老公诧异我的准时,就像是未卜先知一般。问我原因,我说,猜的。除非是神仙,不然哪里次次猜得准?其实是我站在客厅的窗子旁看的,看到他的汽车回来,就立即上菜。

    我做的菜就像一幅工笔画,清单,秀美,但一笔一画都精雕细琢。碧绿的蒌蒿只取最嫩的一段,用手细细折成一寸来长,香干切成细细的丝,蒌蒿香干抄好了盛在白瓷盘里,丝毫不沾人间烟火气,还是田野里清新的味道。鲜活的河虾,一只只拨了壳,挂上浆,炒熟后的虾仁在灯光下像婴儿的脸色,满眼都是粉嫩,口齿之间似乎还有弹跳的感觉☆后的精彩是一锅腌笃鲜汤,乳白的汤上漂浮着新上市的春笋,勺子探下去轻轻一晃,一块快春笋就如玉杵一般飘过来,荡过去。

    可是老公不喜欢吃我做的菜。他喜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那种感觉,这样精细的菜,他觉得吃了不过瘾。每次吃饭他总是有许多意见。

    “这蒌蒿有点老了呢。”他漫不经心地说。

    “这汤太淡了。”

    我觉得他总是存心要挑出点错来,不然,这顿饭就吃得不舒心。

    我不理他,实在唠叨得受不了了,隔了许久,我才慢条斯理地回一句:“吃太多的盐对身体不好。”

    我真想对他说,我做的菜,又不是给你吃的。

    这样的菜式完全是以前他家里的做法,他们家吃得一向讲究〔么季节吃什么菜,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一点都不会弄错。我把以前他家里的味道照搬了过来,努力学习着,已经学得像模像样了。可是,我发现老公讨厌这些,他讨厌这样的讲究,他常常说,你累不累啊!

    日子过成这样,真是太累了。

    老公回家吃饭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而我做的菜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我做菜从来不用尝味,拌馅仅仅需要依靠嗅觉。每当做菜的时候,我都有一种超常的快感,我沉浸在这种快感里不能自拔。孩子已经上了幼儿园,我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做饭上,做好了,赌气似的吃。我的体形完全走样,胖得不成样子。

    在熟悉的味道里终结

    再一次和他见面的时候,我们大概已经有七八年没有见面了。他到我住的这座城市出差,打电话给我,消我们能够见一面♀些年来,我们一直有联系,但是仅仅靠着一根电话线。他告诉我,我们相聚的时间只有一个上午。接到他的电话,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请他吃一顿我做的饭。

    见面那天,我一早到他住的酒店去见他。远远就看到一个穿着黑风衣的男人迎风站着,可是,我认不出他来,他也认不出我了。七八年的时间,改变居然会那么巨大。一直走到了面前,才认出了彼此。在见面的刹那,我突然明白,在彼此的心里,我们已经回不到从前了。我甚至有种错觉,面前站着的人,根本就不是他。

    他因为见我心急,还没有吃早餐。此刻我正好赶上陪他一起吃顿早餐。看到他皱着眉头把一个水煮鸡蛋的蛋黄挖出来扔到一边,小心地咬了一口蛋白,我才一下子从心底里找回了那个丢失了的人。我拉起他的手说,走,到我家里去,我做饭给你吃。

    一路上,他不停地问我,你会做饭了?你真的会做饭了?我笑而不答。

    把他领到家里,我开始手脚不停地做饭。菜不多,但是都是他最喜欢吃的″炒虾仁,蒌蒿香干,蚝油生菜,主食是螃蟹炒年糕,配一碗腌笃鲜汤。他看着菜一个一个地上桌,眼睛睁得越来越大,他不相信地说:都是你做的?你会做菜了?

    只是喝了一口汤,他立即哽咽不能进食。我明白,这汤和许多年前在他家里喝过的完全是一个味道。

    他说,你的菜做得真好。

    我说,比她还好?

    他说,比她好,真的。她老了,身体不好,浑身是病,现在是我在照顾她了‘儿出国了,家里就我们两个人。她现在像个孩子,一刻都离不开我的,我今天要赶中午的飞机回去,就是因为要赶着给他做饭。你知道的,她以前对我照顾的有多好,我现在算是弥补吧。对了,你过得好吗?你的先生对你好吗?他喜欢吃你做的菜吗?肯定是一切都好吧。

    我说,当然。

    送走了他,我把剩菜全部倒进了垃圾箱。

    一下午的时间,我全部用来做菜。我做了冰糖肘子,辣子鸡丁,酸菜鱼片,响油鳝丝……每次做菜的时候,我都有一种超常的愉悦,今天尤甚。因为今天做得菜式和以往完全不同,全部是浓墨重彩,一扫往日的清新淡雅。闻着空气里飘散着的蒜蓉辣椒的味道,我感觉到一种另结新欢般的欣喜。

    做好了,我打电话给老公,说,你今晚回来吃饭啊,我做了你最喜欢吃的菜。

    还是和以前一样,老公进门的时候,我正在上菜,等到菜全部上桌的时候,他开始诧异,说,怎么了,今天换厨子了?我说,不是啊,是厨子换口味了。

    我买了新手机,把原来的通讯录一个一个输入进去′到他的电话号码时,我迟疑了一下,还是把他给漏了。从此,我们之间唯一的联系,断了。

    我想,有些事情,是不能记着一辈子的。

    善意的小鱼小虾

    为了讨一笔欠债,近日,我又回了一次老家。

    几年前,一个穷亲戚借走我两千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我讨过几次,他都是无奈的样子。即使真没钱,也得想办法还啊,当初好借好还的承诺都忘了吗?

    况且,虽是亲戚,平素并无往来,只是需要钱了,才到我这儿说了一堆好话,该还钱了,又百般推诿,难道想赖掉不成?

    结果,又是失望而归。他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用令人可怜的目光看着我。我差点发火,真想痛痛快快地告诉他,那钱,我不要了!钱没了,倒也赚个爽快。

    回到母亲家,母亲已做好饭菜等我。她听了我近乎愤怒的讲述,并没宽慰我,也没责怪亲戚,而是一如既往地给我讲老家发生的事。说到舅舅,母亲没了以前的埋怨,舅舅是个懒人,日子过得也很穷。母亲说,舅舅也找到事做了,也能挣钱养家了。

    舅舅也挣钱了,他除了种地,能有什么本事?

    母亲说,在镇上的高家捡垃圾,一天能挣二十块呢。

    捡垃圾?高家有什么垃圾?母亲说,高家的浴池不是要烧锅炉吗,他就买了很多垃圾来烧,比如烂纸布、碎木屑什么的,但垃圾里面有很多东西不能烧,得挑拣出来。于是他就贴了告示,谁都可以去拣,按拣得多少付工钱。

    镇上就有很多人去捡垃圾了,运垃圾的车一倒,他们就蜂拥而上,完了,就去老高那里领工钱。

    这个老高,真是发达了。他是小镇第一个做生意的人,很早就富了,现在不仅开了浴池,还开着一家烟酒副食批发部、一家超市,方圆几十里的小商小贩都去他那儿进货。据说,他家的家产至少有百万之多。

    这还不算新鲜呢,母亲说,更新鲜的是,他还承包了一百多亩地种。

    他家会种地?这个老高,在生产队的年代就不安分,经车偷做小买卖,还以投机倒把的罪名被批斗过呢。如今允许经商了,他如鱼得水,他天生就是个做生意的料,可是他为什么还要承包土地去种呢?一百多亩,还不累死?

    母亲说,咱们镇上都是农民,自古以来就以务农为生,虽说现在经济搞活了,有做小买卖的,也有外出打工的,可还是有一些人,除了会种地,别的啥也不会。而且每家也就那几亩口粮田,料理完了就没事干了,况且靠种地卖粮食也赚不了啥钱,所以日子过得很艰难。多亏了老高,他承包了很多闲地,雇这些人去给他料理,从春到秋,要锄草、浇水、施肥、收割,这些人都在行,而且还能从高家领到工钱。母亲说,舅舅除了拣垃圾,也去高家种地。

    看来,老高不仅成了资本家,还当上了地主。

    不,母亲摇摇头说,可不能这么想。你知道,即使承包了这么多地,出去种子化肥还有承包费,又要支付工钱,高家是不赚钱的。还有那个浴池,表面看,他进那些垃圾来烧,像是为了省钱,可付了工钱给拣垃圾的人,和直接买煤烧没啥区别。

    那他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呢?

    母亲说,这就是老高会做人,自己富了,捎带想着帮比他穷的人,而且是让这些穷人觉得是靠自己的力气挣他的钱,没有受施舍的感觉。人家是有善意的啊。咱们这个小镇,民风淳朴,这类事其实早就有呢。过去有个生产队长,他那个队的粮食总是收的不太干净,收获完了,人们还能从地里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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