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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部分

篮坛之终结狂人-第108部分

小说: 篮坛之终结狂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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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她内在美的缺失,而且从刚才吃饭时林小冉对郑家祺冷淡的反应,可以猜出她之所以看不上郑家祺多半还是因为嫌他穷酸了点,这益发增添了刘毕胜对她这种势利者的鄙视。

    当然精神上的鄙视并不能代表肉体上向往的减弱¢包网电子书分享网站 

男女爱情之欲望边缘() 
(转载一些文章给大家看,有时间开始补偿大家,会开始爆发三章或两章吧!

    近来的生活如同演戏一般,令我哭笑不得。那天正在睡午觉,忽然接到一个电话,竟是一个已经很久没有联系的以前的同事路菲打来的,说是她有个朋友才来这个城市,正在找工作,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叫我帮忙找一下房子,而且要最廉价的。要命的是她连中介费也出不起,更别提付房租了。

    我联系了几个女性朋友,叫她们给想个办法,可是都爱莫能助。结果我那前同事竟说就住在我这里。

    我闻言大吃一惊,孤男寡女同住一室,那怎么可以?我连说不好不好,可路菲就是往死里认:“人家一个女孩子都不怕,你怕什么?而且我相信你是一个君子,理智会战胜邪念的。”

    我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操!我都不相信我自己,你就那么相信我?”我嘴上说:“君子也是人啊,住在一起难免要出事!”

    路菲笑了:“出了事更好,她住在你那里就名正言顺。反正以前你介绍了胖子给我,现在我也还你一个人情,咱们刚好扯平!”

    我苦笑着摇摇头。其实当初鬼才介绍胖子给她。不过约出来玩了几次,没想到一来二去,他们就走在一起了。不过,为此我可没少吃苦头。他们两个经常闹矛盾,一闹矛盾又都找我,仿佛我天生就是和事佬的命。那段时间,我没有一个周末能睡个好觉的。当时我家里的座机还没有停,一天到晚电话响个没完没了,有时甚至是在凌晨两三点,搅得我又可气又可笑。到后面我索性不理了,电话也不想接。本来嘛,两个人的事,别人怎么好老插手?不过,他们相处了两个多月就分手了≈子说这就是他的初恋。有几次我看到他还为此黯然神伤呢。但我从来就不同情他,因为分手是他提出来的。黑鬼也不止一次地骂他有病,自讨苦吃。

    下午下班之后才回到家,屁股还没有来得及坐下,就听到敲门声外加路菲的叫唤声。我赶忙说来啦来啦,起身去开门。

    路菲一脸灿烂的笑容№后还跟着一个很苗条的女孩子。光线有点暗,我没有看清楚她,就将她们迎进我的房间。

    “怎么样,长得像杨茵吧?”路菲拍了我的肩膀一下。

    “是吗?”我一面说一面回过头来看那女孩子。咦,还真有几分像呢!

    “她就是很像杨茵,而且说话、动作也很像。”路菲朝我挤挤眼。

    我忽然感觉有些耳热。

    路菲介绍说,她叫程圆。我于是对她笑了笑。

    接着,不知不觉就谈到了胖子。路菲一副很惆怅的样子。看得出,她对胖子还是有着很深的情意。

    其实当初他们分手就有点莫名其妙。都是胖子神经兮兮所导致的结果。那鸟找了个不是理由的理由,说什么自己不适合路菲,又说什么现在一事无成,感觉不塌实,不想让路菲跟着自己受苦之类的云云。纯属放屁。难道分手了就是对她负责?难道分手了就万事大吉?我曾经问他:路菲好不好?喜不喜欢路菲?他连想都没想就说:好!喜欢!我又说:那分什么手?鸟人耷拉脑袋,半天不开腔。

    依我想,这鸟人肯定是光棍了二十多年,一下子多个女朋友,感觉不适应。就像是吃惯了屎了狗,你给它肉包子,它还真有点接受不了。所以啊,贱就是贱,骨子里就贱。

    更可气的是,当我把我的想法说出来时,贱人竟然鸡啄米般地连连点头:对,对,对,就是这感觉。

    我当时就想给他两嘴巴。

    不过,我一直没有和路菲说起过这些。以前没提,现在更不能提。

    终于还是回到了正题上。路菲问我程圆怎么办?

    我吸了口气,缓缓地说:“我给几个朋友打了电话,都很难,只有一个说现在还在想办法,我等她答复。”

    “万一不行,那……”路菲嘴角带着一点笑意,“只有在你这里了。”

    我真想掐死她。

    但我又怎么敢付以行动?只是咬咬嘴唇,并挤出一丝笑容:“好吧,欢迎。”

    这时程圆不失时机地说道:“那谢谢萧哥了。”脸上也挂着笑。

    我想我真他妈地虚伪。明明心里不愿意还能笑v得也真够假。

    不过这个程圆也不简单呢。以假笑来回击我。

    接着她们两个就商量着买床什么的。我提议她们最好买床垫:这样既便宜,搬来搬去也方便。

    她们拍手直叫妙计!

    我轻哼了一声,心里想,操!干脆直接睡我床上算了,还买个屁啊!

    这时我手机响了。

    是胖子打来的。他和黑鬼正在他们银行对面的一家茶楼喝茶,叫我过去坐坐。我说我有事,今天就免了≈子咽了一口,也不知是茶还是口水,问我是不是在泡妞。我说是。他说带出来看看嘛,我说看毛呀?喝你的茶≈子骂我不够朋友,就把电话挂了。

    路菲探过头问是不是胖子打的?

    我说你耳朵倒是挺尖的。

    她笑了笑,说,就你说话那口气,我猜就是他。

    我说怎么样,要不要见见他?

    她咧着嘴,吸了两口气,弄得吱吱的响,然后又撇撇嘴,说:“算了,那岂不是很没有面子?还助长了他的气焰,以为除了他这个世界再没有男人了呢!”

    我说那是,这等臭小子就得给他点颜色看看!

    心里却很想大笑。

    坐了一会,她们就走了≠走前还反复地叫我明天下班之后务必在家,到时候她们要将东西搬过来。

    2:走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步行街上,我突然有一种很深邃的落寞感。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街道两旁一间挨一间的专卖店让我目眩。

    已经是秋天了,阳光依然很毒。难怪这些日子被人们称为“秋老虎”★天应该是收获的季节,可是在城市中,我丝毫感觉不到收获的喜悦。或许收获只是属于别人?

    我忽然想起了多年前大傻蛋写的那几句酸溜溜的诗:在秋天

    看着别人收获果实

    我却在风中独自哭泣

    不要问我为何流泪

    我的心灵满是伤痕

    其实,当时我不止一次的骂他无病呻吟。“心灵满是伤痕”?狗屎!一天吃四顿饭,长得方面阔耳、肥头肥脑,长期保持一脸恶心笑容的人会“心灵满是伤痕”?!所以我说他是在放屁,坚持不发他那首诗。而他也总是“坚持”自己的意见:创作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况且,谁说爱笑的人就没有烦恼?

    现在忽然想起这首诗,也连带着想起了大傻蛋,想起了我们“五大魔头”“征战江湖”的那些往事来了。

    当时我们505寝室的“五大魔头”也算是全系乃至全学院赫赫有名的人物。我、胖子、黑鬼、不要脸、大傻蛋。我姓萧名保,与金庸笔下那个“小宝”谐音,因此他们都叫我“小宝”,或“韦小宝”,不过老实说,我可没有他那么**气,也没有他那种艳福。我从大二开始就担任学院《飞翔鸟》文学刊物的主编,经常出席校内外一些活动,也算是小有名气了,而且,当时我还是系足球队长,带领大伙夺了几届学院足球联赛冠军,还真有些威风;大傻蛋真名叫汪大秋,长得一副肥猪相,一天要吃四顿饭,这厮还牛逼哄哄的说他中学的时候拿过长跑冠军,实在是让人喷饭,不过,他对文学的痴迷程度,那可是没话说的,经常半夜三更还拿刚写好的诗出来念,害得我们直骂他神经病;黑鬼姓蓝名新历,黑黑瘦瘦的,整个一拉煤小工涅,而且嗜烟如命,最穷的时候就是赊账也要一天抽一包烟,这鸟人也是文学青年,而且还掌管学院《新风》报,常常和我们刊物搞“联谊”,不过说实话,那些所谓的“联谊”会无非也就是我们在临睡之前策划的“泡妞”活动;不要脸叫马熙品,最大的特征就是人长得帅、花钱如流水、泡妞几乎泡成了职业,而且不学无术,经常逃课,从来不写作业,考试挂彩也是家常便饭,不过他倒是我们“联谊会”的常客,撵都撵不走,涎着一张鸟脸,看到漂亮点就往前凑,居然也因此骗了几个纯情少女,因此常被我们骂“不要脸”,久之也便成了外号;胖子大名陈洛志,本地人,堪称财神,高二就开始炒股,几年下来,手头也有了些票子,他也很喜欢抽烟,但和有烟就抽、不管好烂的黑鬼刚好相反,印象中他抽的烟,最差也是红骄,这家伙嘴皮子贫得很,我们常说他是“狗屎也能说成狗肉、牛逼也可以当火车站”。其实我们寝室一共八个人,但另外三个人均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之辈,十天半个月不见人影很正常,因而基本被排除在外,否则也绝无“五大魔头”之说。

    然而当真是造化弄人。当初满以为大家会在一起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可出了校门之后,命运却朝着相反方向飞奔。我们五个人,留在这所城市的,只有我、胖子以及黑鬼。而且完全是各走各的道。黑鬼毕业后在一家报社当记者,不过干了一段时间就走人了,现在在某服装公司搞采购,经常全国各地满天飞≈子混进了银行,还在炒股,前段时间听说还想要炒期货。我则在一家小公司,无奈的靠文字混饭,而且混得很是惨淡。不要脸一不小心就漂到京城去了,靠着点关系,居然也进了一家国家级报社做记者,这多少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他以前写的东西确实是:他妈的臭☆出人意料的是,大傻蛋跑回沈阳去了,先是在某高校附近开了一间水吧,之后听说他找了个漂亮女友,关了水吧,再开一专卖店,专卖孕妇装。每当我设想大傻蛋对着前来购买的那些准妈妈咧嘴一笑的样子,再想想他以前一面啃面包一面陶醉地对向玫朗读他所谓的鸟诗那憨蛋样,我就忍不住想笑。

    生活真是会开玩笑啊!1996年的9月14日,大傻蛋提着两个大箱包气喘吁吁地爬上六楼,门还没敲就一阵狂呼:“同学,开开门!同学,开开门!”东北味十足。而2002年的9月14日,身在沈阳的大傻蛋也许在对某位孕妇推荐他新进的孕妇装款式呢!

    如果是上帝一手策划这一切,那可以想象上帝有多顽皮啊!

    3:有位诗人曾经说过,在现实中我们永远猜不出下一秒钟将会发生什么事。我想,就算是最伟大的预言家也不敢百分百肯定未来的事,更何况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当年夜深人静时分还动不动就发神经般念诗的那个呆瓜,谁会想到他现在竟然卖孕妇装?更没有人会想到就他那憨样,也找到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想当年,他对着麻竿一样的向玫百般出击,文的武的全使上,结果临到毕业也没能拈到人家一根手指头呢!而包括当年素有“风流才子”之称的我在内,留守本市的三大魔头,如今都他妈光棍一条!你说这都算什么呀!所以有时候我想,人活在世也就那么回事,没有必要太刻意要求自己干吗干吗,今朝有酒今朝醉未必不是什么好事。当年不要脸的经典名言确实堪称一绝:今夜有妞今夜爽,明朝阳痿明朝事。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尽管以前我不是很赞成他的观点,认为男人就应该负起责任,不能过分游戏人间,但现在想起来,却觉得他的话也有一定道理,虽然可能是歪理。或许是这个世界本来就已经堕落,而没有理由再抱残守缺所谓的道德?老实说,在认识程圆与之前,我压根就没有想到会走出这么一步棋来。但既然已经如此,我能做的,也许就是顺其自然了。

    其实我一直都是男女合租。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先前和我住在一起的是一个叫杨茵的女孩,不过没有住多久就搬走了。她妈说和男的住在一起总是不太好,结果就搬到一个拐了几道弯才算到的亲戚家里去了。其实杨茵倒是一个很不错的女孩子,和她相处得也非常融洽,到后来我甚至不知不觉地就喜欢上了她。只可惜现实中总有太多的事情让人意料不到,所以阴差阳错的搅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还是处于一种说不清楚的境地。虽然现在有好长一段时间不怎么联络了,但我总觉得我们不会就这样结束。

    杨茵搬走没有多久,又搬来了一个女的,叫傅君,20来岁。和杨茵一样,她也是通过房屋中介所来的。因为我曾经在某房屋中介所登过记♀年头,想租房子的人实在太多了,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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