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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部分

骑马与砍杀之逆天骑士-第132部分

小说: 骑马与砍杀之逆天骑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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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众军得令、拉弦,上万支箭从山谷上方铺天盖地如倾盆大雨般洒下……”

    “喂喂!”酒馆中一名离游吟诗人最近的客人,举起着自己的酒杯停顿在半空中,说道:“当时埋伏谢枫的士兵总共就1200人,就算全部都是弓弩手,也就1200支箭吧?哪来上万支箭啊?”

    被客人这么一吐槽,游吟诗人也丝毫不在意,继续拨弄着手中的鲁特琴,道:“而谢枫,眼看仿佛无数的箭矢飞来,在躲无可躲的情况下,只好毅然拔出自己的剑!”这次他倒是学乖了,不再具体说多少支箭,直接说“仿佛无数”支。

    那名客人又打断道:“剑又不是盾牌,拔剑有什么用啊?”

    “噔!”游吟诗人的手狠狠朝琴弦上奋力一拨,发出的响声吓得在场所有人全身一震。正当大家都还惊魂未定时,游吟诗人的手再次激烈地在琴弦上颤抖起来,鲁特琴立即发出更加激昂的响声。

    “谢枫拔出了宝剑,在身边舞了起来,他的手越来越快,越来越快!”谢枫当时的手是否越来越快大家不知道,只知道眼前这位游吟诗人自己的手开始越来越快了。

    游吟诗人语速开始急促,连声道:“谢枫手中的剑幻化出无数剑影,顿时就在谢枫的身边形成一道剑墙。箭矢打在剑墙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数十万支箭,居然没有一支能射伤谢枫!”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这次箭的数量直接飙升到数十万去了。

    游吟诗人继续忘情道:“弓弩手们见没能伤着谢枫,继续拉弓射箭。而谢枫见他们要继续射箭了,自己继续不断舞着剑墙,箭打在剑墙上,再次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依然是伤不了谢枫!弓弩手们见还是没能伤着谢枫,继续拉弓射箭。而谢枫见他们要继续射箭了,自己继续不断舞着剑墙,箭打在剑墙上,再次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依然是伤不了谢枫!弓弩见依然没能伤着谢枫,继续拉……”

    “喂喂喂!”那名客人终于忍不住了,大喊道:“怎么老重复这几句啊?直接说后面的事行不?”

    游吟诗人眉头一跳,有点无奈道:“好吧。”然后语气一转,道:“到了最后,弓弩手发觉箭矢已尽了,可看看谢枫,却依然是好端端的,身上没有一处箭伤。”

    “哈哈!”那名客人笑了起来:“你吹牛吹得过火了吧,你说谢枫能用剑拨开一两支箭我还信,要说坚持到斯瓦迪亚的弓弩手们箭都射完了,打死我都不信。”

    “啪!”突然,游吟诗人把手上狠狠地拍在了琴弦上,琴音戛然而止。那客人吓了一跳,正因为游吟诗人忍不住自己的多番吐槽而要抓狂时,游吟诗人却露出了一脸耐人寻味的笑,对那客人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

    那客人咽了一口口水,见游吟诗人并没有要发难的意思,于是道:“这……我真不知道……”

    那游吟诗人嘿嘿一笑,道:“我这里有一个当时的情报,你们绝对都不知道!”

    众人突然乐都了起来,那客人也笑着道:“又是小道消息?说吧,这次又是什么版本?是谢枫突然长翅膀飞了呢,还是突然从山谷中爬出一只大怪兽?”

    游吟诗人摇摇头,手指又开始轻轻拨弄琴弦,道:“不不不,你们说错了,不是小道消息,是千真万确。这个情报是我弟弟告诉我的——新维吉亚王国的威尔森国王麾下的‘护廷卫’你们知道吧?我弟弟就是护廷卫中的一员。”

    “哦?”众人一听,注意力顿时集中起来。如果是护廷卫成员传出来的小道消息的话,的确可以信。三年前当威尔森国王还是新复辟联军的领袖、为夺回自己的王位而跟亚罗格尔克展开生死角逐时,听闻谢枫有难,立即组织了500名士兵赶往间天谷救援。具体当时在间天谷里面有什么情况、什么现象,全卡拉迪亚大陆就那500来人知道。而护廷卫身为威尔森国王的贴身护卫,当初一定也在那500人当中——由他们传出来的小道消息,必然能得到重视。

    游吟诗人见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已经集中在自己身上了,非常满意地点点头,手指轻轻拨着琴弦,发出一下又一下单调的声音,却偏偏不开口说话。

    那客人急了,道:“到底是什么消息啊?快说啊,别卖关子了。”

    游吟诗人一听,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似自言自语道:“哎呀,说了这么久,喉咙都有点干了。”

    那客人闻言,忙从怀中掏出一枚铜币,拍在了桌面上,喊道:“老板!给他上一杯冰镇麦酒!钱算我的。”

    很快,侍应便端了一杯冰凉的麦酒,送到游吟诗人身前。

    游吟诗人微微一笑,接过了麦酒,深深地喝了一口。在逐渐开始炎热的初夏,在萨兰德这个气温奇高的沙漠国家,一杯冰凉的麦酒下肚,怎一个爽字了得?喝着冰凉麦酒的游吟诗人脸上都要乐开花来了。

    喝了一半,虽然意犹未尽,但游吟诗人不敢再喝了……下一杯的麦酒还没着落呢。麦酒虽好喝,但却要一个第纳尔一杯,实在不便宜。

    见游吟诗人放下酒杯,那客人急叫道:“酒你也喝了,快继续说。”

    游吟诗人依然沉浸在方前那口麦酒的冰爽之中,回味了片刻后,手指一拨琴弦,开口道:“我弟弟,在当年的间天谷内参与了救援行动。一到间天谷,那个场面啊,简直是……”

    那客人打断道:“一片血腥是吧?很多版本都提到这个了,我要听的是重点。”

    游吟诗人眉头一皱,道:“好吧好吧,重点是吧——间天谷内的尸体堆积如山,却怎么也找不到谢枫的尸体,也见不到谢枫的人。”

    那客人又打断道:“这个我们也知道了,重点啊重点!”

    游吟诗人白了那客人一眼,道:“听我说完——谢枫不见了,对于威尔森国王……当时他还是王子,对他来说当然是大事一件,于是立马派人四处搜索。而我的弟弟嘛,最后找到了一把剑。”

    那客人道:“一把剑有什么了不起的?当时满地都是剑!”

    游吟诗人突然停下了琴声,举起放在一旁的半杯麦酒一饮而尽,然后“呼”地一声站起来,大声道:“老子不说了!”

    那客人一听,连忙叫道:“啊!我错了!我不再插嘴了!”然后又掏出了一枚铜币拍在桌上,喊道:“老板,再给他上一杯冰镇麦酒!”

    游吟诗人暗地里一笑,然后又缓缓地坐下了。

    游吟诗人坐下后,侍应又递上来了一杯麦酒。游吟诗人把麦酒端在手中,不再抚琴,直接开口道:“那把剑,是谢枫的佩剑——赎罪镇魂剑。”说完后,举起杯子抿了一小口。

    众人一听,开始切切私语起来。虽然是谢枫的佩剑,但却不能说明什么。那客人正想发问,话到嘴边看了游吟诗人一眼,又忍回去了。

    游吟诗人故作深沉道:“我知道,你们心里一定在想——不就一把剑嘛,能说明什么问题?对不对?”

    众人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

    游吟诗人接着道:“可是,你们一定想不到——谢枫的那把佩剑,被找到的时候,是碎的,每片碎片都不超过一块指甲盖的大小。”

    众人哗然,如果说剑断了,那很正常,但如果说碎,并且碎成指甲盖大小的话,那的确有点不可思议了。

    良久,才有人开口问道:“剑怎么就碎了?”

    游吟诗人不回答,把杯子中的酒又喝下了大半,然后道:“我刚才不是说了吗,谢枫用剑挡箭,挡了几百万支箭,然后剑受不了,就一小片一小片都碎掉了呗!”

    “切……”众人异口同声地发出倒喝声,然后不再理会游吟诗人,各自找同伴聊天喝酒。

    “喂啊!”游吟诗人见状忙道:“不然怎么解释谢枫的剑碎掉的事情?当初间天谷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已经没人知道了,这已经是最好的解释了。”

    显然,游吟诗人的话并没有引起众人的兴趣。游吟诗人叹了一口气,然后一口把杯子剩下的小半杯麦酒饮尽。放下杯子后,举头,却看见酒馆一个角落中,还有一名年青人在注视着自己。那名年青人头发蓬垢,满脸胡渣不修边幅,手中捧着酒杯正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麦酒——那是最小号的酒杯,也就一口的份量。而那年青人,却一直用着这个最小的酒杯喝着酒,旁边还站着一名随时为他倒酒的侍应。

    游吟诗人微微一笑,站起身来,走到那年青人身边,讨好道:“你也觉得我说得对吧?”

    那年青人不置可否,淡淡道:“我只是觉得你说的挺有意思。”

    游吟诗人眼睛发亮,道:“我还为谢枫的‘间天谷血战’作了一首诗,你要不要听听?”

    年青人喝着酒,淡淡道:“你可以说说看。”

    “说也可以……那个嘛……”说着,游吟诗人眼睛瞄了瞄年青人手中的酒杯。

    那年青人见状,微微一笑,然后转头朝那名随时帮自己倒酒的侍应道:“给他上一壶。”

    在酒馆的另一边,一个中年人一直注视着那游吟诗人的一举一动,看到那年青人居然这么大方一下子就请游吟诗人喝一大壶价格不菲的冰麦酒时,自言自语道:“那年青人是谁啊?好像很有钱的样子,还专门让个侍应为他倒酒。”

    坐旁边的一名老年人闻言,开口道:“你刚来都库巴的吧?”

    中年人一愣,转头答道:“虽然不是第一次来,但也不常来吧。”

    老年人笑了笑,然后解释道:“那难怪,我们这里几乎人人都认识他。”

    中年人问道:“他这么出名吗?”

    老年人笑道:“至于说出名嘛……也算不上,不过提起他‘风邪’的名字,不敢说整个都库巴,至少在这一片的好几条街范围内,大多数人都是知道的。”

    ps1:上周由于准备毕业论文,所以断更了一天,今天恢复更新。先前只在本小说的原帖通知了下,对于没有通知到位、而又对本小说有那么一丁点热爱的读者们,在下衷心说声抱歉了。ps2:本卷卷名应为“涅槃”,第二个字是一个“般”字下面一个“木”字。但输入进去的时候却自动转换为“涅盘”,无论怎么改都不能把“盘”字改过来。不晓得是什么原因。

    

第295章、第296章() 
中年人喃喃道:“风邪?这个名字好怪……”

    老年人此时叹了一口气,道:“名字是怪了点,不过这孩子也怪可怜的,据说他小时候得了一场怪病,全身肌肉萎缩,以至于没有多大力气。别说提重物了,他连把双手平举过肩膀都是问题——所以他一直用最小的酒杯喝酒,稍微大点的杯子装满酒后他都提不起来。大概是三年前吧,他就来到了都库巴,从此每天都泡在酒馆,喝醉了走,醉得实在走不动了,就干脆在酒馆住一晚。三年来,都这样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也没人知道那源源不断的酒钱是从哪里来的。”

    中年人奇道:“照这样说的话,他这么有钱,自己没力气,身边又没带保镖……岂不是很容易被人打劫?”

    老年人道:“很多人都跟你一样有这样的想法,而事实上他在这三年里被人打劫打至少十次了——不管是等他喝醉了回家的路上,还是说趁他还在来酒馆的路上,都尝试过被人打劫。奇怪的是,每次都没人能从身上摸出哪怕一个第纳尔。”

    中年人感叹道:“每次遇上打劫的时候他身上都没钱?真巧,真神奇。”

    老年人笑了笑,道:“还有更神奇的是——他在来酒馆的路上被人打劫了,来到酒馆之后照样不知道从哪里摸出钱币来付酒钱。”

    中年人惊讶道:“他难道还能把钱藏进胃里了?”

    老年人摇头道:“这还不是最神奇的。”

    中年人更惊讶了:“还有更更神奇的?”

    老年人点点头,然后道:“看到他手上的戒指没?”

    中年人闻言,立即朝风邪看去。只见风邪的右手中指上,带着一枚银色的戒指。戒指很普通,就是一个银环,上面隐约雕刻了些花纹。

    中年人问道:“那戒指怎么了?”

    老年人没直接回答中年人的话,道:“在他的衣服里面,还藏着一个项链。”

    中年人郁闷了:“戒指和项链怎么了?”

    老年人道:“那被人打劫过这么多次,那些劫匪在他身上摸不出一个第纳尔,于是都试过把他的戒指和项链抢走。”

    中年人问道:“然后呢?”

    老年人道:“那两样东西,刚离开风邪身上没多久,就突然消失在劫匪的手中。”

    中年人一愣,顿时没反应过来,良久问道:“你在开玩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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