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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刺客无名-第22部分

小说: 刺客无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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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罢,莫熙不禁又大摇其头,这又是一个脑筋不清白的。公子光争的是天下,你一个屠夫出身的人跟着瞎掺和什么,被剁成肉酱是好玩的么。你既是孝子,岂不知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切肤之痛。碰到伍子胥这种猎头就该绕道走,典型的没安好心。还有公子光,这种人的恩是好受的么,说得好听,“光之身,子之身也。”他那是想让你安心替他卖命,既这么说,他自己怎么不去行刺!说白了,吴王阖闾就是施恩在先,挟恩义以令在后。这不就是典型的上位者为了让属下甘当炮灰而下的套么。唉,刺客的命如此不值钱,人人轻之贱之。偏偏专诸还重诺轻死,根本就是自轻自贱,可惜了他炙鱼的好手艺啊,做个厨师比刺客有前途多了。

    莫熙读罢怅然掩卷,自己这条命可全靠自己了,谁都指望不上。

    一抬头看到唐欢也在读书,便又起了骚扰他的心思,问道“你读什么书呢?”

    “不过是本医书,姑娘不会感兴趣的。”顿了一顿,唐欢又道:“明日欢可贪得浮生一日,欲往‘赤烟’揽胜,姑娘可愿同行?”

    莫熙双眼神采骤现,问道:“赤烟?可是从赤烟台远眺便可看到的一大片红枫林?”

    “正是。”

    “求之不得。”

    次日。赤烟林海。千山红遍、层林尽染。

    间或有槭树、桦树、野樱桃、花楸、鹅掌松、落叶松,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林立,点缀于一片素红之中,散落在青山碧水、蓝天白云之间。

    那一片素红由低处渲染至高处,如山峦之层叠,绵延不绝,自河谷一路攀至山顶,满山红叶竞相辉映,直覆三千里赤霞如烟。

    风过处,红翻似浪。衬得远处一脉江流如飘带轻卷一般,亦变得秀逸非常。

    莫熙看得大为赞叹不禁脱口吟道:“枫叶千枝复万枝,江桥掩映暮帆迟。”

    一旁唐欢听了,先是不由自主移开了目光,复又偷偷盯着她的侧脸,却看不出半点端倪。只能无言跟着她拾阶而上。

    莫熙武功尽失,是以脚程极慢,体力亦有不足。按她平日的性子,早就飞跑一气,好一尝纵横山水之快意。

    唐欢见她目光凝视峭壁上一处红枫,面露憾色,问道:“怎么了?”

    莫熙方才因自己暂失武功深以为憾,此刻听到唐欢相询,不禁暗骂一声自己竟是愚了,有现成的壮丁,干吗不用,是以作谄媚状嘻笑道:“想取那枝红叶作书签,不过我现下却是个废人了。”说罢两手一摊,微垂着头,黯然长叹。

    唐欢果然飞身而起。

    莫熙望着他飘摇而上的身姿不禁想起“挟飞仙以遨游”的句子来,只是这世上何人又得以“抱明月而长终”,不过痴想罢了。

    唐欢顷刻便回。莫熙接过他手上一脉红枝,微微一笑,拈在手中把玩。

    二人一路默默,向山顶行去。

    抵达山顶之时天色已暗。

    只见不远处点着几丛篝火,有舞者戴凤、狮、虎、豹等面具,以凤领头正踏着碎步入场。

    唐欢道:“此处已是羌族领地。此舞应是用来祭祀山神、祈求丰收的祭祀舞。”

    二人行至近处,坐于人群中观看。一套动作下来,舞者相继摘下面具,弯身献礼,原来此舞以鸟为祭,是以跳舞的都是清一色手执羽毛的青年男子。

    祭祀舞告一段落,接下来气氛却更热烈。只见一老者带头,其余皆为羌族青年男女,各成一排,拉手而舞。男女一唱一答,边唱边舞,以颤膝、扭腰为基本动作,舞步十分欢快多变。当配乐进入快板时,男女两排相互交换位置,或众人拉手相继从别人腋下钻过,穿梭不停,将气氛逐渐推向高潮。

    一曲舞罢笙歌余音遍彻山野,袅袅不绝。

    唐欢看着莫熙火光掩映的双眸,暗道:“却不知下次同来会是何时。若我邀舞,她又会不会答应”

第41章() 
如此平静过了十来日行针问药的日子。

    每日薛童都会亲制药汤,原来随着针灸的进行,每味药都会有所增减。

    “薛神医,这七宝和田玉床真有你说的妙用么?”大概是因为时日尚浅,莫熙还未感受到体内热毒难抑。

    “老夫为姑娘施针时日不长,姑娘自然尚未体会出这玉床的妙处。”

    “何掌门打通任督二脉时也是类似的玉床为辅么?”

    “正是,何掌门亲自访遍天下才于一处湖底得一巨型石料,此料名为山流水,是经洪水冲刷被运至河流中上游而形成的玉石。不过何掌门的玉石却远不如此处玉床这般精细华美。”

    两个时辰后,莫熙泡完了药浴,见鸾素推门而入,手上的红木托盘里两打素绡里衣齐整地堆叠在一处。

    “木姑娘,这是生丝制的。姑娘体内炎气日重,着此里衣当可舒缓一二。”

    “谢谢你,鸾素。”她接过用手指抚触了一下,果然冰润水滑。

    待鸾素退出,莫熙仍是翻开刺客列传打发时间。

    话说吴王阖闾登上王位后,王僚的儿子庆忌逃往卫国。庆忌此人甚是了得,手能接飞鸟,步能格猛兽,矫捷如神,万夫莫敌,在吴国号称第一勇士。他在卫国招兵买马,伺机为父报仇。阖闾获悉此事后茶饭不思,日夜寻思除去这个心头大患。正巧伍子胥觅得一壮士。此人名唤要离。得,莫熙看到此处不禁叹息,怎么一个两个都被黑心猎头伍子胥给忽悠住了呢。

    经策谋,要离定了史上第一苦肉计。某日要离在王宫与阖闾斗剑时,故意先用竹剑刺伤阖闾的手腕,再取真剑斩断自己的右臂,投奔卫国庆忌处。要离走后,阖闾还依计杀掉了他的妻子。庆忌探得事实,便对要离深信不疑,视为心腹,委他训练士兵,同谋举事。三月之后,庆忌出征吴国,与要离同坐一条战舰。要离乘庆忌在船头畅饮之机,迎着月光用独臂猛刺庆忌,透入心窝,穿出背外。庆忌诧异之极倒提要离,沉溺水中三次,然后将要离放在膝上,笑言道:“天下竟有如此勇士敢于刺我!”此时左右卫兵举刀欲杀要离,庆忌摇着手说:“此乃天下勇士,怎么可以一日杀死两个天下勇士呢!还是放他回国,成全他吧!”说完,他把要离扔到甲板上,自己用手抽出刺穿身体的短矛,当场血流如注而死。庆忌的卫士们遵照遗命并没有为难要离。但要离觉得自己从此不容于世,便举身投水自杀,却被庆忌的手下捞上来,没死成。

    要离回国后,阖闾在金殿庆封要离。要离辞谢不受,说:“我杀庆忌,不为做官,而是为了吴国的安宁,让百姓能安居乐业。我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惜,甚至连妻子的性命都搭上了,难道我还在乎什么钱财和爵位吗?”说完自刎于金殿。

    莫熙心中冷笑不止,在她看来庆忌才是真正的勇士,此人能含笑赴死,又能以英雄识英雄之心放过要离,实乃真丈夫。但千秋霸业容不下心怀坦荡的庆忌。正所谓无毒不丈夫。真正能成就霸业的却是伍子胥、阖闾之流。而这个故事中最惨的莫过于要离的妻子。要离断臂杀妻尚有司马迁为他立传正名,可是何人记得要离的妻子是谁。你要逞英雄便自行去逞,与一个妇人何干!你倒是死得重于泰山了,你的妻子却情何以堪。天下男儿或以美人乱江山,如貂蝉,或以发妻行苦肉计,如要离之妻,却到头来,这美人血祭帝王路,红颜枯骨铺就的不过是男儿的万里锦绣江山。所为何来!

    莫熙将红叶夹入书中,去唐欢书房寻别的书来读。

    目光扫到焚香记要,不由会心一笑,抽出来阅读。随手一翻,飘下一张有些泛黄的兰花笺:

    前尘影事皆如幻,

    青山只认白云俦。

    至今尚羡袈裟客,

    竹杖芒鞋任远游。

    水因有性山难转,

    忍将往事下眉头。

    纵然桂魄都圆缺,

    况复萍踪不去留?

    这首诗却没有署名,字迹清丽,应是女子手书。

    其下紧跟着一首醉太平,字迹气韵舒张,俊秀飘逸。

    “情高意真,眉长鬓青。小楼明月调筝,写春风数声。

    思君忆君,魂牵梦萦。翠销香暖云屏,更那堪酒醒。”

    ——绝

    莫熙反复念了两遍,若有所悟。将书册又翻了翻,却再无发现。

    回到起居室却见唐欢已回来了,正捧着一卷书册在看,莫熙只瞥见“盛碟内,文火烘干,将干即取碟离火”这几个字,唐欢便已把书册放入书案的抽屉里,站起来微笑道:“要不要出去走走,我带你去后山散步吧。”

    莫熙欣然应允。

    唐门的后山因是历代墓园,平时于一般人自是禁地。

    是以二人只在峭壁下遥河旁慢行。忽然,莫熙发现一只通体淡灰,尾色雪1白,大约有两只兔子加起来那么大的雏鹰,奄奄一息地倒在悬崖下的河滩沙地上,便走过去蹲身细看,发现它翅膀中的大部分骨骼已经生生折断。

    唐欢在一旁道:“此鹰名叫白尾海雕。乃是鹰中飞行速度最快的,有飞行之王的美誉。凶猛善捕猎,又极能忍饥,可连续四十五天以上不进食。因尾羽呈楔形,为纯白色,而得名。”

    莫熙点点头,举步欲行。唐欢又道:“还是姑娘明白。欢儿时曾见一只折断羽翼的雏鹰,便动了恻隐之心,将它带回救治喂养。但后来发现那只被喂养长大的雕鹰至多飞到房屋那么高便要跌下来。半丈多长的双翼反成了累赘。”

    莫熙看着他微微一笑,摇头道:“个中缘由,我却是不知。”

    唐欢微微一愣,解说道:“当幼鹰出生后没几日,便要经受母鹰残酷的训练。在母鹰的帮助下,幼鹰没多久就能独自飞翔,但这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母鹰将幼鹰带至高处,或树梢或悬崖,然后将它们摔下,有的幼鹰便因胆怯而被母鹰活活摔死。第三步,那些被母鹰推下悬崖而能顺利飞翔的幼鹰将面临着最后一关的考验,它们翅膀中大部分的骨骼会被母鹰生生折断,然后再次从高处推下。这看似“残忍”的最后一步,却是决定幼鹰未来能否翱翔天际的关键所在。雕鹰翅膀骨骼的再生能力很强,但只有在被折断后仍能强忍剧痛不停地振翅飞翔,使翅膀不断充1血,才能在不久后痊愈,而痊愈后的翅膀则似凤凰浴火一般重生,变得更加强健有力。若过不了这关,雏鹰也就失去了仅有的一次机会,将永远与蓝天无缘。”

    莫熙点点头,道:“原来如此。四少儿时救治雏鹰不过因为同病相怜,如今执掌唐门,可谓一飞冲天。”看在每日好吃好喝的份上,说几句好话又不要钱。何况唐欢确实像忍痛震翅浴火再生的雄鹰。

    唐欢道:“姑娘谬赞。”

    莫熙看他神情淡淡,夸他也不领情,却也不放在心上,仍是向前行去。

第42章() 
这一天,唐欢带回了一只体型硕大的鸟,便是白尾海雕,不过却并非前几日见过的那只。这只倒霉鸟,刚经过浴血重生得以振翅蓝天,就因为贪吃而落入了唐欢的魔爪。却不知这厮为何起了驯鹰的念头。

    如此便风风火火地投入了驯鹰的前期工作。唐欢果然深谙要先取之必先予之的道理,先来糖衣炮弹,给鹰喂好吃的,让它跟吹气球一样,没几日便长得膘肥体壮。但这时的鹰膘是一种虚膘,要完成抽脂,变成肌肉才有力量。是以需再给鹰拉膘,不但不给进食,还要给它洗胃。

    洗完胃再用热水给鹰洗澡,让它发汗。莫熙见唐欢因亲自给它洗澡,被泼了一头一脸的水,头发、衣衫皆被溅湿,成了个落汤帅哥,不复仙姿,登时幸灾乐祸,在一旁看得兴致高昂,心道:围观党的福利就是高啊。

    唐欢见她神情揶揄,嘴角含笑,气笑道:“此鹰性野,爪利嘴尖。体谅你暂失武功才不叫你近身的,你倒反来笑我。”

    莫熙嘻笑回道:“是我不识好人心。”

    唐欢见她一扫连日来因饱受针灸之苦而微露的颓色,不禁又是一笑。

    鹰被连番虐待,疲乏到极点,脚上打了两个旋儿,便扑倒在地,昏迷不醒。此时唐欢像审讯时泼犯人凉水的牢头一般,捧了一把清水冲洗鹰头。果然见它悠悠转醒,正翻白眼间,已不由自主饮了唐欢给的茶水。

    如此这般折腾了没几日,这不开刀的抽脂手术便大功告成,鹰迅速瘦身成功,那惨状几乎是饿得只剩皮包骨,如同抽了鸦片一般,目光黯淡,脚步虚浮,一点精气神儿都没有。唐欢这厮便天外飞仙地来了一句“欢近日门中事务繁忙,姑娘左右无事,这接下来驯鹰的事便拜托了。”理所当然地把这熬鹰的任务丢给了莫熙。

    莫熙看着眼前这只垂头丧气终于消停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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