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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武林野史-第32部分

小说: 武林野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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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以七彩山庄虽因七彩凤凰针雄踞武林数百年,却也因为这宝物引来无数次的争斗。

    据不完全统计,江湖上每年大大小小著名的战役,至少有十分之一是发生在七彩山庄。

    甚至还有人说,七彩山庄魏家的人流的血,已足够填满一个不算太小的湖泊。

    所以,拥有这件宝物也未必就是好事一件。

    因为你得知道,最肥的猪总是先挨宰的。

    是以带着七彩凤凰针行走江湖,就好比一个傻子捧着黄金,走在大街上一样,暗处随时都可能会有人在背后给你一刀。

    宝物动人心,这本是千古不移的哲理。

    倪凤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并不想成名,甚至厌恶,他知道名声是一种累赘,他知道只有最平凡最无名的人,才能保有七彩凤凰针这样的武器。

    其实他本来也并不是这样的人。

    其实他也和这世上所有其他人一样,一样的渴望财富、名声,也希望怀里搂的是这世上最美的女人。

    可是当他青梅竹马的恋人,在头天晚上还朦胧着眼睛咬着他的耳朵对他说着情话,第二天却在他的惊愕绝望中,穿着大红衣裳、带着大红盖头、坐着大红花轿,在一路的吹吹打打,响亮的鞭炮声中,被人抬进他们家乡那所最大、最富丽的房子里时——

    那一刻,他的世界塌陷了。

    他呻吟、呐喊,他愤怒、反抗、斗争!

    可是一切都无济于事。

    他疯子一般的冲到大红花轿前,质问她为什么,可是得到的只是冷笑和轻蔑。

    他当然不会放弃,可事后的结果可想而知,甚至还招来一顿毒打,险些将一条小命送在那晃得人眼都发花的房子里。

    那时,他一无所有,而对方却是千金之子。

    于是,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喜欢的是什么,人们追求的是什么。

    这世上有很多东西都比金钱更珍贵,也更值得人们去珍惜,但却偏偏有很多东西是非金钱所不能买到。

    人们只相信拿在自己手中实实在在的东西。

    倪凤第一次知道金钱的重要性。

    从那一刻起,他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凭自己的努力,得到别人做梦都想不到的财富和名声。

    这当然只是一种幻想。

    幻想无疑是不切实际的,这种疯狂的幻想无疑也是可耻的。

    但有点梦想总比一片空白要好。

    幸运之神终于光顾了他,他得到的东西远比他梦想中的更好、更珍贵,因为他得到的是别人做梦也想不到的。

第45章() 
他得到是七彩凤凰针,那无数传说,武林人士梦寐以求,无上的神兵利器‘七彩凤凰针’。

    所以他的想法又变了,因为他并不是头猪,他是个聪明人。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这句话并不可笑,简直有些沉重,如果说着世上还有一条真理,那么这句话无疑就是,因为这本来就是所有道理中最接近事实真相的真理。

    动物就因为脑筋不灵活,所以它们的生存空间越压越小,而人在这个世界的生存的空间却越发的壮大。

    人为万物之灵,无疑是所有物种中最聪明的一种;但人类的发展史也无疑是充满了鲜血与暴力的。

    这用不着否认,因为人类的历史已经毫无疑问的直接的证明了这一点。

    所以他并不希望自己像羚羊一样被人捕杀,他更不希望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握在手中。

    他要掌握别人的命运,他要掌握一切。

    他相信有了七彩凤凰针,就会拥有一切。

    其实严格的说起来,倪凤也并不是很特别的喜欢杀人,也不特别的喜欢看见鲜血。

    可是他要杀人,因为他要报复。

    倪凤还明白一个道理——这世上男人只能杀了男人,却远远打击不了男人,能打击男人的只有女人,只有女人才能彻底毁了男人,只有女人才能让男人彻底的沉沦下去,也只有女人才能让一个最有为的男人变成一个连头发脚趾都向白痴看齐的白痴。

    倪凤坚持认为自己的一生是毁在女人手上。

    只要一想到那乘大红花轿,那件大红衣裳,那块大红盖头,和那些虚假的甜言蜜语,他心里就会涌起一种莫名的冲动,就想要看到鲜血。

    今天他并没有杀人。

    冲动起来,杀人时不需要机会的,也不需要等。

    今天他有机会割下别人的脑袋。

    可是他没有动手,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敢。

    面对那个微侧着身子、跛着一只脚、脸色苍白、眼神冷酷、手中握着一把漆黑的刀的那个奇怪的陌生人,他心里忽然觉得有些畏惧,就像老鼠面对着它面前的猫一样。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自从有了七彩凤凰针后,这还是他第一次从心里对一个人产生出畏惧的心理。

    他畏惧的也许并不是那一双漆黑冷酷的眼和那把漆黑的刀,而是那个握刀的人。

    他并不认识这个人,可是他听说过,他知道这是个很可怕的人。

    以前当别人说起这人时,他嗤之以鼻,报之不屑,因为他不相信,他不相信他手里的七彩凤凰针杀不死这人。

    因为除了他自己和他手中的凤凰针,这世上已经没有人值得他去相信,也绝没有任何事是值得他去相信的。

    可是现在,他发现他错了,这个人虽然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却远比一把出鞘的刀还要锐利得多。

    萧雨衣并没有看错。

    在倪凤倒在马蹄下的那一刻,他的手已经触及到衣袖里藏着的七彩凤凰针。

    冰冷的凤凰针,本是天下无双的杀人利器。

    他本来很有信心,在那一刻,他已几乎忍不住想要出手。

    可是不经意的一眼角,看见这个人冷漠的眼神时,他的心就开始狂跳,兔子一样的“砰砰”跳,直到他回到他的屋子里,他的心还在跳。

    他心跳也不仅仅只是因为恐惧紧张,甚至也有一丝兴奋,他实在很想试一试,看看衣袖里的七彩凤凰针,是不是能杀得了这人。

    可是他又偏偏没有这种勇气。

    一间很简单的屋子,简单到只有一张木板硬床。

    天很冷,床上却只有一床很薄很薄的棉絮。

    床边一只茶几,一张桌子和一张椅子。

    他有钱,可是他宁愿住这样的屋子。

    他不喜欢奢侈享受。

    因为他知道享受会使人反应迟钝,会使人慢慢的沉沦坠落,慢慢的软弱下去,最终变成别人的猎物。

    他是个猎人,不是猎物。

    他要猎人,不要做猎物。

    所以他一定要保持坚硬的心,和冰一样的神经。

    倪凤一走进来,立即就关上门,就像蝙蝠进了自己的洞,倒在冰冷坚硬的床上,可是冰一样的刺激并没有让他冷静下来。

    他更兴奋。

    他想去找个女人,哪怕就是最廉价的娼妓也好,最起码在那种女人身上,他能感觉到自己是个男人。

    可是他没有。

    因为他从不相信任何人,也从不让任何女人接近他的身边。

    他相信女人就是蛇蝎,一个不小心,就会将自己连皮带骨的吞噬下去。

    每当他觉得难受时,他解决这种事情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人。

    看着别人的鲜血,他很快就能冷静下来。

    可惜的是,他现在想杀的人,偏偏又是他不敢去杀的。

    这是一种很矛盾的心理,搅得他就像是一只六月天毒辣太阳底下沙子上的鱼一样难受。

    这个深秋的一天,竟然变得和一年一样的漫长。

    他伏在床边呕吐,然后用被子蒙住自己的脸,躲在被子里流着泪。

    屋子里很幽暗,等泪流干,他躺在床上,就死猪一样的一动也不动,空洞的眼睛瞧着空洞屋顶。

    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一个人推开门,悄悄的走了进来。

    这人虽然身材廋削,看来好像一阵风就可以吹倒,可是他偏偏没有被风吹倒,而且他行动敏捷轻巧如同狸猫,走路居然不发出一点声息,就像是鬼一样,这虽然多少占了点身材的便宜,但若非有很好的轻身功夫,还是不能做到这一点。

    这人当然就是朱天齐。

    朱天齐推开门,脸上带着笑,使自己看起来更亲切可人,慢慢的走了进来。

    倪凤没有任何反应,既不表示欢迎,也不表示不欢迎,还是像根木头一样的仰面躺在床上,只是用眼睛冷冷的看着这个人。

    他不喜欢这个人,他压根里就不喜欢人,有几次他甚至恨不得扼断他的脖子。

    他一直想不通这人为何每时每刻都能笑得出来。

    但倪凤知道,就算他想扼断你的咽喉,他还是这么样一张笑眯眯的笑脸。

    朱天齐的确还很喜欢笑,但他若要杀一个人,就算这个人愿意献出自己的老婆,他也绝不会有半点犹豫。

    有一次,倪凤见到他将一个活着的人慢慢分成八块,再慢慢分成六十四块,前后用了差不多八个时辰,这人虽然被折磨得已几乎看不出还是个人,但却还没有断气,还在杀猪的一样惨叫。

    但是,朱天齐就好像很欣赏自己的杰作一样,脸上自始至终就是这么一副捡了十万两黄金一样的表情。

    所以倪凤暗地里跟踪了他很多天,因为他实在很想知道,看看这个人是不是比较偏好人肉。

    所以倪凤认为自己和朱天齐不一样,朱天齐是为了开心而杀人,自己却只是心情低落时,才会想要找个人发泄一下情绪。

    倪凤心情好的时候,喜欢一个人躺在床上思考,心情不好的时候,除了找个人躁躁脾气,还是喜欢一个人躲在黑暗的房子里。

    现在他的心情就不是很好,看到这个人,看到这一张并不是很讨人喜欢脸,他几乎忍不住想跳起来,一拳打破他的鼻子。

    可他只是心里想想。

    并不是他不敢,而是因为他不能。

    因为这人是他的搭档,是他的伙伴,是和他一起来完成任务的。

    天已经渐渐接近傍晚,屋子里的光线自然也就更暗,简直已经分不出走进来的究竟是个人还是一头猪了。

    但倪凤却还是死猪一样躺在床上,连看也未看他一眼,因为他必须忍住自己的冲动。

第46章() 
冲动是魔鬼,对这句话,倪凤有很深刻的领会。

    朱天齐还在笑,带着一张风干的橘子皮似的笑脸,悄悄的走到床边的椅子上坐下,道:“我就知道,我知道你一定有法子引他们出来,你做的事,从来也没有让人失望。”

    倪凤躺在床上,勉强自己翻了个身,面对着这个人,这才淡淡道:“你是不是已经看到了他们?”

    朱天齐点点头,道:“我也已将他们的来历底细调查清楚,女的是萧雨衣,是这小城百花楼里的头牌,男的就是孟轻寒。”

    倪凤的手突然握紧,捏的指节咯咯作响,就像是想要将这个人握在自己的手心,捏成一团泥巴似的。

    孟轻寒!

    他听说过这名字,也知道这个人,更知道这人手里的刀。

    天下无双的快刀!

    出鞘一刀,头颅飞起,鲜血飞溅。

    被杀的人甚至还不知道自己的人头已经掉在了地上,就像是昔年的傅红雪和小李飞刀一样,据说从来也没有人能接下这出鞘一刀。

    朱天齐看着倪凤,道:“沈双飞现在还活着,就是因为孟轻寒,所以”

    他这句话还未说完,倪凤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

    他的脸已经因为兴奋而发红,就连眼睛都已发红,闪着毒蛇一样的光,道:“所以要想杀沈双飞,就一定要先杀孟轻寒!”

    朱天齐吃惊的看着倪凤,脸上的神情就像是看咬了老虎一口的兔子一样。

    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倪凤是完全绝对冷静的,无论是杀人前,还是杀人后,这个人都是一块冰冷的石头,绝不会因为任何一件事而有半点反常。

    事实上,他也从未看到这人如此激动过,试探着问:“你想杀孟轻寒?”

    倪凤立即就冷静了下来,因为他知道激动会使人判断失误,冷静却可以使人少犯错误。

    像他们这种人,一次的判断失误,丢掉的就很有可能是自己的人头。

    倪凤是绝不能犯错的,他也绝对不允许自己犯这种不可饶恕的错误。

    倪凤眯着眼睛,淡淡地道:“我喜欢看到血,无论是谁的血,我都喜欢,我也喜欢杀人,只要是人,我都喜欢杀,孟轻寒也是人。”

    朱天齐眨着眼睛笑了笑,道:“可他并不是个普通人,他的刀很快,甚至可以说当今天下最快的一把刀,想要杀他这么样一个人,并不是件很容易做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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