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之最强反派-第11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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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宗门势力驱逐出人族权利部门。
瞧着两人愤怒的眼神,洛天不由笑道:“魏王小觑了道门力量,更小觑了大楚帝国和大秦帝国,要是佛门在魏国建立佛国,我敢肯定,人族强者项羽和始皇嬴政绝不会做事不管,这恰好是我们的机会。我们只要打出抵抗佛门的旗帜,覆灭大魏王朝,建立一个由我们人族统治的皇朝,那大秦和大楚都会暗中帮助。”
燕赤霞眼睛不由一亮,喜道:“此话何解?”
洛天自信道:“魏国处于秦国、楚国和汉国中间,三大帝国都不会坐视不管魏国落入到其他帝国手中,只能重建一个王朝或是皇朝,这样,才符合三国的利益。所料不错,道门和佛门应该达成了一定的协议,扶持魏国建立无上佛国,料想是道门来试探秦国和楚国的底线和态度。”
言罢,洛天不由故作悲天悯人地说道:“道门不在乎大魏百姓的死活,在他们眼里,道门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至于人族的死活,关他们屁事。佛门也是如此,才不在乎十多亿人的苦难,他们要的是利益和资源,更需要人族的信仰,只有得到人族的信仰,佛门才能高速发展和壮大起来,恢复到商朝的宗门盛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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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盗马识知秋()
三人准备了一天的干粮,才能到达无垠县,途中,杀人都背着一包干粮,腰间挂着一壶酒,洛天笑道:“走了半天了,真是人烟荒芜,据闻这里应该有不少热闹的村落,在十年前,发生一场瘟疫,导致这里的人全部死亡,那年我年纪尚幼,实则乱象从十年前便已开始了。”
燕赤霞道:“这十年,魏国一直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除了大魏京城还处于醉生梦死之外,其余地方都纷乱无比,盗贼横生。”
以燕赤霞和夏侯剑客两人的性格,要不是大魏国君以及一众奸臣瞎搞,弄的整个国家乌烟瘴气,也不会让两人萌生重塑新朝的想法。
忽然前面出现一匹马,孤零零地站在路边吃草,洛天感慨道:“前面这匹马,想来是无主之物,如今寂寥无比,我若是不骑着它,似乎对不起它在这里的等候。”
洛天明知道是人放置在这里,偏要说是没人要的马,反正拥有马的人,也不在乎一匹,倘使穷人家的,定有其主人时时看护。
燕赤霞也是知道这些,所以没有斥责洛天什么?反正这里的确没有人,放远百米之内,也没有人气,是故,燕赤霞拍了拍马,笑道:“贤弟可以骑着马,我们御剑飞行,我们到前面荒庙汇合。”
夏侯剑客当即把洛天背上的包裹拿起来,道:“贤弟,这包裹不轻,还是给哥哥,我们御剑飞行,一会儿就到达三十里外的荒庙,而你则要半个时辰,我们前面见。”
说着也不管洛天同不同意,当即拿着包裹,然后踏着飞剑急驰而去。燕赤霞耸了耸肩,也跟着去了,洛天目瞪口呆地望着两人潇洒地离开,羡慕道:“这御剑飞行之术,我一定要学会,不然的话,老吃大亏。”
若是晚上,他则不怕,毕竟有聂小倩带着飞,可白天不行,聂小倩虽然抱着他,不会太大地损耗元气,但万一遇到道士,后果将不堪设想,平白无故惹来麻烦。
洛天拍了拍马的头,道:“马儿啊马儿,你看到了罢,前面两个杀才太嚣张了,你得拿出你千里马的风范,不然让人笑话你只是个吃草的废渣,就是你的同伴可能都瞧不起你。”
那马似乎非常有灵性,听到洛天的话后,不由昂天长嘶,显是非常不满燕赤霞和夏侯剑客两人对它的挑衅。洛天哈哈大笑起来,一个翻身就上了马背,得意道:“当年为了泡大明星,老子没少请教驯马高手,练得一身骑马绝技,如今用上了。”
洛天骑着马,得意洋洋地追着两人而去。洛天骑着马走了五六里路,只听后面山坡上有个人背着剑,大声喊道:“小子,赶紧停下,那是我的马。”
洛天听到了,不过装作没有听到,不但没有停下,反而速度更快,气的后面那道士直骂娘。只见那道士咬牙切齿道:“盗马贼,休让我逮到,不然我让你好看。”
那道士见洛天绝尘而去,心里很不是滋味,这马也是他觉得修道有成后,从一个土匪头子手中抢到的,如今又被人抢走,颇觉报应不爽。
洛天亦觉奇怪,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见到那软蛋书生宁采臣,与他有情缘的聂小倩如今成了他的小妾,迟迟不见那小子,所以洛天很怀疑到底是不是倩女幽魂的世界,如今发生这样的事情,颇觉场景熟悉,显然后面那道爷必是叶知秋无疑。
洛天非常坏,还大声地唱着好汉歌,气的后面追来的叶知秋直骂洛天不是玩意,竟敢偷他的马。一路走来,江湖上虽然残酷无比,但他半桶水的道术和剑术,则如鱼得水,杀到所有觊觎他的人胆寒。
“大河向东流哇,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叶知秋听着洛天的歌声,细细品味,不由惊讶道:“想不到这小子还是个人才,竟能唱出如此豪迈的歌,与我一样,都是性情中人。”
叶知秋不懂御剑飞行之术,一则他的道术是半桶水,学艺不精,看似修炼的是道术,而实际上,他的剑术也不差,再说,他未修道前,就号称飞毛腿,行走如飞,心道:“我从未施展我的飞毛腿绝技,如今正好可以试一试,到底是马儿的脚程快,还是我的飞毛腿快。”
洛天骑着马,如同飞似的,不由感慨,这个世界上的马,都他妈的是现代跑车,这速度太快了。原来世上真存在有马比汽车跑得快的事情,太不可思议了。
本来要一个半个时辰左右,洛天可能才会到来,哪料这匹马的确是一匹神驹,奔行速度极快,约莫两刻钟就到了荒庙,瞧着燕赤霞、夏侯剑客已在外面荒野上架起了柴火,开始烤肉,洛天不由笑道:“两位兄长的速度太快了,如今竟连兔子和山鸡都准备好了。”
夏侯剑客笑道:“按道理要半个时辰,如今竟然减短了一半的时间,当真是了不得的神驹。”
洛天飞身下马,遂拍了拍神驹,道:“去旁边自己吃去,等有客栈的时候,再让小二好好地给你清洗一下,顺便吃点上档次的东西。”
约莫过了半盏茶功夫,叶知秋气喘吁吁地来到洛天后面,指着洛天道:“小子,我终于逮到你了,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偷道爷的马。”
洛天惊奇地望着叶知秋,故作吃惊地看着叶知秋道:“这位道长,何出此言,什么你的马,这是我在路上遇到的,你瞧瞧,它和我都亲近,要是你的,以它的性子,怎会跟我走?道长是不是看上我家小红。”
叶知秋瞪着眼道:“你胡说,明明是我的,怎么成了你的呢?”
洛天道:“好,要是你的,那你叫它,看它听不听你的。毕竟这样的神驹是不是自己的,一试便知。”
叶知秋当即拿起燕赤霞的酒壶,咕咚的一下喝一口,竖起大拇指赞道:“好酒!”遂对洛天道:“好,那我就让你知道,它是不是我的。”说着,立即朝小红打了个口哨,小红一动不动,自顾自地吃着肥嫩的青草。
洛天得意道:“怎么样,小红根本当你不存在。看我的!”迅疾打了个口哨,小红昂起头来长嘶,当即跑到洛天身边,用嘴含着洛天的衣袖,洛天摸了摸小红,道:“小红好样的,让某人知道谁才是你的主人,平白无故地损了我们的名声。”
叶知秋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马和洛天亲昵,口中呢喃道:“明明是我的,怎么会成了你的呢?不科学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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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忽悠叶知秋()
洛天嚣张道:“怎么样,你现在还敢说它不是我的么?”
叶知秋无语了,不知如何解释,毕竟小红没有认他,与洛天极其亲密。瞧着叶知秋痛苦的样子,洛天很是得意。他知道这是重生后所带来的效果,有一个神秘的大能者在帮他,此人是友非敌。
他身体,就是不修练任何武功,一般明劲和暗劲也不能杀了他,天生神力,能力顶万斤,这等实力,只有明劲和暗劲修为等人才有这个能力。
让他惊喜的是:但凡动物或是其他生灵,似乎对他有着无以伦比的亲和感,只要对他没有敌意的其他生灵,均能得到不少好处,感觉自己似乎就是传说中的唐僧肉,价值连城。
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只有聂小倩,聂小倩的修为提升这般快,已快突破化劲,这等秘密,聂小倩绝不会说出去,唯一不感意外,就是她了,小红感受洛天身上令人沉迷的气息,似乎洛天身上散发出来的特殊气息能改造它的体质,小红背叛叶知秋也就不言而喻。
叶知秋气呼呼地蹲在火堆边,愤愤不平道:“明明是我的,为什么一天不到就背主了呢?”
洛天当即递给叶知秋半只山鸡,笑道:“道长,何苦来哉!说明我和小红有缘,但凡有理性的物生,对于择主有着自己的判断。他选择我而没选择你,这是它的选择,何苦相逼,岂不让小红刚烈而死。”
叶知秋接过山鸡,忽然笑了起来,苦笑道:“这是我第一次吃了你的暗亏,也不知你小子是怎么让小红抛弃我。可以说,它跟了我已有三年之久,如今却毫不犹豫地放弃,我心里能好受么?”
洛天提起酒壶,道:“不要这样说,喝酒,大家都是江湖中人,这种事情时常遇到,想来道长当年得到小红的时候,它的主人也和你现在的心情一样,很不好受。毕竟神驹选择主人,素以强者为准,这是动物世界里的丛林法则,与一个有灵性的物生较劲,难受的还是自己。”
叶知秋指着洛天道:“你是强者,不要说笑了。我们既然有缘,我也不和你争辩,反正也没有人知道它是我的坐骑。见你心事重重,似乎……”
洛天敬佩的样子望着叶知秋,惊骇道:“道长好眼力,竟瞧出我心里有事。唉,说来话长,我们几人见不得傅天仇大人蒙冤,所以想花重金请天下高手前去京城救人,空有金银,却寻不到真正的高手,徒呼奈何!”
叶知秋一听重金,眼睛登时亮了起来,盯着洛天道:“出多少钱一个?”
洛天竖起一根手指,未等洛天说话,叶知秋惊喜道:“一百两银子?”
洛天摇头道:“一千两黄金,我要的是化劲以上的高手,既然是高手,区区百两银子,岂不侮辱了高手的身份。”
叶知秋把手伸出来,笑眯眯地说道:“我就是专门干这营生,金子拿来,我陪你们去救人。我叶知秋素来言出必行,行出必果,拿了银子,事情一定把你办好。”
洛天手中忽然拿出了十锭金银宝,道:“这是一千两黄金,一次性付清,毕竟上京救人,极其危险,害怕死在了京城而无法花掉这些银子。”
叶知秋接过十锭金银宝,眼睛都眯成了缝隙,心道:“真是一只大肥羊啊,贫道干了好几年营生,就这次收费最满心意。要是知道贫道只要百两银子就干,不知这小子会不会气个半死。”
平时他都在为别人讨债,酬金并不高,几年下来,也只够他一年的花销,现在接下这单生意,足够他后半生衣食无忧。
洛天心道:“大魏是真要亡国了,这等高手一千两黄金就可以把命买了,太不值钱了。”在他眼里,区区千两黄金,只要抄了马家,四五十万两黄金绝对有,真是个奇葩的世界,空有一身本事,却不知如何利用自己的本事弄钱。
想到这里,洛天又拿出一千两黄金,望着叶知秋道:“叶兄,救出傅天仇大人后,你若敢与我去马家杀人,这黄金就是你的了。”
叶知秋接过黄金,笑道:“兄弟,痛快,别人怕了马家,但我不怕,这个世界还没有我害怕的人,我学这身本事,为那些讨债,真是辱没了我这样的高手,世道艰难,你这等富家公子,是不会知道我们这些人的苦。”
洛天看重叶知秋的就是这个人非常有信誉,且修为极高,并不在燕赤霞和夏侯剑客两人之下,尤其在道术上,远胜燕赤霞和夏侯剑客。
接到这种大生意,叶知秋立即把心爱的神驹抛到九霄云外去,反正有了这些黄金,还愁买不到汗血宝马?叶知秋也有自来熟,几口酒下去,立即和洛天等人称兄道弟,更是把自己往死里吹,好像他已天下无敌似的。
洛天笑道:“道长出自昆仑这等道家大派,道术必然厉害,想来土遁之术已经熟稔无比。”
叶知秋张扬道:“那是当然,要是没有这个本事,我也不敢接你的救人的生意。天牢对别人而言,极难进去,但对我而言轻而易举。”
洛天吹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