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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部分

三国第一人-第117部分

小说: 三国第一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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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良心中虽然怒火中烧,后悔不已,但后悔已经迟了,公孙摇金的九枚火球已到了眼前,若不招架,非丧命在信阳城中不可。

    吴良实战经验极为丰富,百忙之中,就地一躺,向后便倒,使出《家禽家畜功》中的“小狗吃屎”,躺在地上,一头扎进了泥土里,勉强避开了上中两路六个火球,逃过一劫。

    可下路攻向足裸的三颗火球却怎么也避开,吴良无可奈何,只得双足猛蹬,将其中两颗火球踢飞,这招叫“母猪地堂腿”,是《家禽家畜功》中的保命招数,威力很大。

    但任凭吴良使尽浑身解数,这第九颗火球却无论如何也避不开。

    吴良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第九颗火球重重地轰击在自己的大腿之上,暴戾的火元素撕开了吴良的护体真气,点燃了吴良身上的衣袍,吴良被烧成了一个火人。

    吴良一声惨叫,就地一滚,在大街上来翻滚,希望能压灭身上的火焰,可火系魔法,岂是这般容易便压灭的?

    公孙摇金见吴良狼狈不堪的模样,发出一阵银铃般的轻笑声,远远地走了。

    说在也奇怪,公孙摇金刚刚离开,吴良身上的火苗便凭空消灭,只留下一缕缕轻烟。

    吴良衣袍被烧得破破烂烂,头发也被烧了一小半,两只靴子也烧得七七八八,脚趾头也暴露在了外面,他垂头丧气地坐在地上,一言不发,刚刚的爆炸,让他暂时失聪,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

    “大哥,大哥你没事吧?”

    魏索早就醒了过来,很显然,公孙摇金对他手下留情了,并未出力,他亲眼看到小妖女使出妖术,召唤出了九个大火球,打得吴良屁滚尿流,狼狈不堪,魏索骇得要死,哪里还敢出手相助?

    他躲在商柜里,直到公孙摇金离去,吴良坐在地上发呆,方才跳了出来,上下检查吴良的身体,关切之至。

    吴良是受不了这样热情的招呼,他本能地推开魏索,没有好气地道:“还好,还死不了。”

    “大哥受罪了,是小弟的罪过,俺不该不听劝告,去挑衅公孙摇金,以至大败而归,受伤受辱。”

    魏索望着吴良狼狈的模样,似乎良心发现,大哭了起来。

    “哭什么?今日败在公孙摇金手下,吃尽了苦头,丢光了面子,咱们哥俩在湖上的名声可难听得很了,这小妮子,我饶不了她,饶不了她。我定叫她这辈子伤心欲绝,为情所困,为爱所累,一辈子都不快活。”

    吴良咬了咬牙,恨恨道。

    “大哥,你刚刚施展得那两招叫什么名字?威力很大,姿势咋怎难看呀?”

    魏索问道。

    “这个,这……”

    吴良登时尴尬了起来,他总不能告诉结拜弟弟,这两招是《家禽家畜功》中的“小狗吃屎”、“母猪地堂腿”,不好听,说出来也难堪。

    饶是吴良聪明绝顶,也是好半晌方才接话道:“索弟,你有所不知,这门功夫是我派不传之秘,奥妙高深得很啊。这门神功名叫《龙吟虎啸百兽百禽功》,我刚刚施展得两招便是其中的猛虎搏兔、青龙探爪,姿势美观大方、优雅得体,你若是想学,我日后传授你传是,也不必言语相激。”

    “多谢大哥提携之恩,小弟没齿不忘!”

    魏索感激涕零,立马表示忠心。

    “好说,好说!”

    吴良满意地点了点头。

    “大哥,那小妖女妖术好生厉害,咱们还是不要去报仇了。”

    魏索被公孙摇金吓破了胆,他不明白,一个小姑娘体内竟会有如此恐怖的力量,他已经失去了勇气。

    “那不是妖术,是西方的魔法,公孙摇金刚刚与咱们对敌,施展了四门外国武功,大占上风。”

    吴良纠正道。

    “就这么短短的光景,就施展了四门上层武功,乖乖!”

    魏索吃惊不小,下巴都快掉地上了。在他心里,大哥吴良便是一位武功名家,精通许多武功,但与公孙摇金一比较,立即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在外国功夫的打击下,平时神气十足,衣冠楚楚的少年英侠吴良,就瘶皮狗一样,被打得夹着尾巴逃跑,狼狈不堪。

    “她避开你的那一巴掌,使得是古印度的大瑜伽术,戳你那一指,是扶桑宝藏院的流枪术。脱离我的手掌,用得是古埃及的小泥鳅功,召唤出火球,自然是西方魔法中的低级魔法——火球术。

    她能一口气召唤出九个火球,魔法造诣极为深厚,至少是魔导士的修为。

    咱们两个人绑在一块,也敌不过她一个手指头,还打个屁!”

    吴良娓娓道来,心中却是不忿,公孙摇金有个好妈妈,他爹爹却是个混蛋王八蛋,坑苦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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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一见圣女误终生() 
“大哥,咱们得罪了公孙摇金这小丫头,日后若是再碰上她,可就大大的糟糕了。”

    魏索忧心忡忡地道。

    “索弟,多虑了,这小丫头初出茅庐,不懂江湖规矩,你欺负了她,她不但不杀你,反而对你手下留情,可见她是个傻丫头,有什么可怕的。

    下次若是再碰上这傻妞儿,我定叫她服服帖帖,乖乖地听我的话,不敢有丝毫违拗,你信不信?”

    吴良信心满满地道。

    “大哥说笑了,这公孙摇金是天之骄女,长得又好看,说话又好听,她又怎会听你调遣?江湖中大凡容貌出众,武功高强的年轻女子,大多心高气傲,目空一切,高傲得很,鬼宗圣女曹紫樱、北海宫少宫主楚初雪便是其中的翘楚,世上的男子想见她们一面,都十分艰难,若是跟她们说上几句话,更是比上青天还要难上几分。”

    魏索摇了摇头,不肯相信。

    “公孙摇金与曹紫樱、楚初雪大大不同,曹青荷、楚初雪是心智成熟的大姑娘,不容易上当受骗。而公孙摇金是个懵懂无知的小姑娘,你瞧她刚刚还用金簮换糖葫芦吃,便可见她是个傻瓜。

    待我略施小计,定叫她落入我彀中,无法自持,心甘情愿为我所用。”

    吴良摆摆手,一幅胸有成竹的模样。

    “如此,小弟就静侯大哥佳音了,愿大哥早日夺取龙蛋,成为天下第一,率领江湖群侠,扫清九州。”

    魏索拱手道。

    “很好,咱们去找个澡堂,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再出来行走吧,这破破烂烂,灰头土脸的,有失我派威严。”

    吴良望了望自己身上焦黑破烂的衣袍,一阵嫌弃。

    魏索听吴良的话,自然乐意依从,洗热澡,换新衣,再舒服不过了。

    两人一同入了澡堂,洗净了身子,又换上了新衣服,方才继续在街上游荡。

    信阳的名茶小吃,魏索吃了个遍,反正吴良有的是银子,也不必替他省钱。

    二人正边吃边走之际,前方街头突然围满了人群,人人身带兵器,一看就是武林中人。

    人总是喜欢瞧热闹的,有热闹可瞧,自然要去看看的。

    “借光,借光!”

    吴良在人群中分开一条小道,挤进了围观的人群中,魏索也紧跟着挤了进去。

    人群正前方并没有什么稀奇的事物可瞧,只有一位身着血色衣袍的高挑女子。

    那女子走到东,众人便跟到东,那女子走到西,众人便跟到西,仿佛中了邪一般。

    吴良看那女子背影,是个漂亮美貌的姑娘,登时没了兴趣,漂亮姑娘他见得多了,什么太守千金、皇室公主,他也不放在眼里,一个美貌姑娘对他的吸引力,很小很小。

    吴良拉了拉魏索的衣袖,正要叫他离开。

    那女子蓦然回首,露出一张宜嗔宜娇的俏脸,当真是娇如三春之花,媚如烈焰芍药,好看极了。

    五官精致绝伦,每一个部位都好看到极点,一头乌黑长发披肩而下,肤白如雪,身上女儿香清香好闻,吴良几乎要醉倒在那血衣少女裙下,供她驱使。

    吴良并非是没见过美貌女子,相反,他遇上的漂亮姑娘着实不少,像什么大家闺秀袁依然,小家碧玉赵琬君,混血少女公孙摇金,无一不是倾国倾城,艳压群芳的美貌佳人,但与眼前这个血衣少女比起来,立即是小巫见大巫,暗淡失色,不值一提了。

    毫不夸张得说,就算是二十年前武林第一美女貂蝉,也逊色血衣少女三分。

    只是那血衣少女表情漠然,好似一块千年不化的寒冰,让人冷到骨子里。

    众人只是直勾勾地盯着那血衣少女,失魂落魄。

    那少女丝毫不理会的众人,转过头,径直向前行去。

    少女的离去,使得众人渐渐回过神来。

    人群中,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句:“曹仙子是我的!你们都不许抢!”

    那人话声刚落,众人便七嘴八舌地骂开了:

    “放你妈的狗臭屁!”

    “也不撒尿照照,就你这狗模样,仙子能瞧上你?”

    “你算什么玩意,曹青荷明明是我的老婆,你敢抢我老婆,老子第一个不答应!”

    “诸位拔刀吧!曹青荷是我的!”

    众人越说越气,火气也是越说越大,拔出兵刃,猛砍狠劈,好像仇人一般。

    兵器碰撞声中,夹杂着伤者惨痛的呼叫声,兵器入肉嘶哑难听的怪声,繁华热闹的街市,登时成了修罗屠场,尸山血海,顿时成了人间地狱。

    片刻的功夫,便倒下了一大片人,街道两旁的店铺纷纷关门闭户,生怕麻烦上身。

    众人正杀红眼之时,那血衣女郎却轻飘飘地离去了,犹如足不沾地,飞也似地去了。

    众人好不懊悔,美人儿没得到,反而受了一身伤,结下了不少仇家,何苦由来?

    众人相互嘴中说着日后寻仇的话,各自散去,大街上登时空荡荡的,清静了不少。

    吴良见那血衣女孩极美可爱,心中极是爱慕,便起了占有那女郎的心思。

    他拉住一位正要离去的中年汉子的衣角,问道:“这位老兄,请问一下,这血衣姑娘叫什么名字?什么来头?”

    “兄弟初入江湖不久吧?”中年汉子突然被人拉住衣角,心中恼怒,正要挥以老拳,出出恶气,猛然间,瞧见吴良竟然是个极其俊秀的少年,心生好感,怒火全消,满脸堆笑问道。

    “正是,老兄是怎么知道的?”

    吴良拱手施礼,疑惑地问道。

    “这小妞儿是旁门左道下九流,魔教鬼宗的圣女曹青荷,美貌绝伦,艳压群芳,是武林中数二数三的人物,加之武功奇高,心狠手辣,性格孤僻,与幽州公孙摇金、北海宫楚初雪并称修炼界三大青年高手,名震天下。

    公孙摇金、楚初雪年纪尚幼,名声不显,但曹青荷已经出道几年了,杀了不少武林中赫赫有名的好手,行事亦正亦邪,风头正劲,青年一辈中无人可及,你却不知道,可知你是个初出江湖的毛头小子,后生晚辈。”

    那中年汉子得意洋洋,言下之意,便是以长辈自居,将吴良视为晚辈,公然占吴良的便宜。

    吴良却也不生气,只是微微一笑,拱手道谢。

    中年汉子又数落了吴良几句,这心满意足地转身离去,快活极了。

    吴良早年混迹江湖,行乞偷盗,经常给人痛打辱骂,受得委屈多了,像中年汉子这样装腔作势,倚老卖老的混蛋,他见得多了,丝毫不放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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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千钧一发?转机?() 
“索弟,咱们走吧!”

    吴良叫了魏索一声,招呼他离开。

    魏索理也不理,只是怔怔地瞧着曹青荷离开的方向,呆若木鸡,一动不动。

    “怎么?瞧上这小娘子了?”

    吴良猛地一拍魏索肩头,半开玩笑道。

    “是,天下竟有这样的绝色女子,大哥,俺要娶她!”

    魏索突然惊醒过来,大声嚷道。

    “索弟,你的愿望是很好的。”

    吴良点了点头,脸上表情很是古怪,半晌过后,方才又道:“大汉九州数千郡县,想娶曹青荷的青年男子,少说也有四、五百万,其中不乏世家豪门的青年才俊,玄门正宗后起之秀,少年英侠,魔教众人也对曹青荷垂涎三尺,意图染指。不是大哥泼你冷水,曹青荷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女,你想娶她,只怕是要失望而归,弄不好,惹恼了这位曹大小姐,给你一拳两脚,落个终生残疾,岂不遗憾终生?何苦由来?”

    “大哥,你说得很是在理。俺老魏是个粗人,生得丑,武功又是稀松平常,曹仙子自然瞧不上俺。

    但日后咱们一统武林,推翻刘家统治,成为九州主人之时,曹青荷自会另眼相待,想娶她为妻,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魏索点了点头,想了一会儿,缓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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