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原来是这样-第2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章惇、曾布等具有革新精神的人物进入条例司,协助变法。
我们先来说说变法的第一项重要内容:富国。
富国并不单纯只是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也要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百姓殷实了,国家才能真正富裕。因此,王安石在解决“积贫”这个问题上,是采取多管齐下的政策,略述于下:
其一,青苗法。
青苗法实际上就是给农民提供贷款。农业耕作有季节『性』,农作物生长周期较长,从耕作到收成期间,需较大投入。许多农民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得向富人高利贷款,一旦还不了款,土地便被兼并。因此,到了宋神宗时,土地兼并现象十分严重,许多人流离失所,无以为生。青苗法就是『政府』以二分的年息贷款给农民,谷物成熟时还钱,若遇到灾荒年,可延期还款。此法乃是以金融手段助民增产,同时防止富人兼并穷人的土地。
其二,免役法。
宋代徭役众多,也就是平常百姓家,每年都要给『政府』干活,只出力而没有任何报酬,甚至还要倒贴钱,而官吏将校僧道等,则可以不服役。免役法就是废除役法,改由百姓出钱充役,称为免役钱。免役钱得交多少,则具体按照各家富贫情况而有所不同,极为贫困的家庭可免交。以前不必服役的官吏僧道等,则按半数缴交。据当时的实现情况来看,这项改革是惠民之政,大大减轻百姓的负担,但是却损害到了官吏阶层的利益。
其三,方田均税法。
这项改革是针对田赋不均的情况而定的,重新丈量全国土地,按肥瘠不同而分五等定税。
其四,农田水利法。
『政府』大力建设水力工程,保护农田正常生产,这是最惠民的一项政策。
其五,市易法。
市易法目的是为了防止富商垄断市场,控制物价。具体做法是在若干重要城市设市易务,由『政府』拨给本钱,在市场上货物滞销时,由市易务收购。商贩们可以向市易务抵押借款或赊贷货物,每年以二分计息。
其六,均输法。
为了确保首都的消费需要,宋初设立六路发运司,每年地方都要按规定向京城输送定量的物资。但是这种规定非常死板,既没有考虑需求与储备的变化,也没有考虑地方生产的实际情况,没有按照实际供需情况来求得平衡,是久弊端重重。均输法就是改地方上供为中央直接采购,根据采购价就低不就高、采购地就近不就远的原则,节约采购成本与运输费用。
以上六大变革,重在理财与惠民。
再来看看变法的第二项内容:强兵。略述于下:
其一,保甲法。
保甲法有两大目的,一个是训练民兵,另一个是防止百姓造反。具体措施是这样的:十家为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每家若有两个男丁以上的,抽一人为保丁。实际上就是组建民兵或地方治安队,是维系地方治安的重要力量。
其二,保马法。
马匹在古代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宋代马匹主要是由官府牧监饲养,不仅成本高,而且不能满足需求。保马法就是由百姓代官家养马,每户可养一到两匹。养马者可免交一部分租税,但如果马死了,则须赔偿。
其三,裁兵法。
前面说过,宋朝到了英宗时,军队多达一百一十六万,光军费的开销就占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帝国军队虽然多,却没战斗力,并不精锐。王安石执政后,大刀阔斧裁军。在熙宁年间,军队由一百多万削减到了六十万左右,差不多砍掉一半人。
其四,置将法。
针对军队中存在的“将不知兵,兵不知将”的情况,在全国设置九十二个集中训练的军分区,每个军分区由一位主将负责。全国共设九十二将,其中京幾、河北有三十七将,西北有四十二将,主要用于保卫首都及防御契丹、西夏,其余地区有十三将。
其五,军器监法。
宋代军器制造原本归三司胄案管辖,不过三司作为国家财政机构,对兵器制造顾及甚少,导致武器质量低劣。新法设置独立的军器监,统一管理全国武器制造。此项改革大大改进了宋军的装备水平,宋代在武器发明上也多有创新,火『药』的使用是最典型的例子。
除了理财、强兵之外,变法还涉及吏治与教育等诸多方面。
可以说,王安石变法是大宋帝国一次史无前例的大变革,规模宏伟,涉及面之广,要远远超过范仲淹的庆历新政,这也是继商鞅变法之后,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改革。可是这次改革并没能改变大宋帝国的根本面貌,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之多,争议之大,都远远超出王安石的预料。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呢?
从王安石推行变法的那一天起,失败的影子便隐约可见了。
第26章 熙宁变法(2)()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说富国强兵的出发点也是错的吗?
富国强兵固然没错,可是这次变法有其致命的弱点。我们可以把王安石的熙宁变法与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做个对比。无论在变法的广度上或具体措施,王安石的变法都要超过庆历新政,但是两者重心却是不同的。庆历新政,重心在吏治上。范仲淹的十大改革措施中,前四项是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长官,都是针对吏治。而王安石变法重心则在理财技术上,加大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金融成为重要的手段,『政府』对经济的干涉明显增加。
固然,王安石变法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改革与军事改革两个方面,但经济改革是根本。而经济改革所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也最多,几乎从一开始便受到朝野的广泛攻击。从王安石的本意来说,经济改革的目的是促生产、均赋税、抑兼并,出发点是很好的,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却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问题。
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政策自身的问题;其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比如说青苗法。王安石的本意是要救济百姓于青黄不接之时,出发点是很好的。可是『政府』发放的贷款并非免息,而是年息二分,虽然比民间借贷要低,但对于普通百姓家,也是一笔沉重的负担。欧阳修曾批评说“直是放债取利耳”,国家这是变相收刮民财,与民争利。更严重的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贷款利息要远远超过所规定的二分。有的地方执行三分的利息,更有些地方官吏在规定的利息外,还有种种勒索,导致实际利息达到80%甚至100%。这与变法的初衷已全然是南辕北辙了。
再比如免役法。变法的初衷,百姓交了免役钱后,可免除义务劳役。但是一旦政策到了地方,完全变了样。免役钱交了,地方『政府』又巧立名目强迫百姓服役,活照干,钱还得交,两头受罪。就连神宗皇帝都说:“已令出钱免役,又却令保丁催税,失信于民。”
再说说市易法。王安石的目的是“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目的是抑制商人对商品价格的垄断。可是在具体『操』作中,市易务作为资本雄厚的“央企”,却取代富商垄断了市场。
大学者梁启超对熙宁变法曾经有这么一段议论:“盖其初意本欲裁抑兼并者,而其结果势必至以国家而自为兼并者也。”起初朝廷的意思是要抑制兼并,最后国家却成了最大的兼并者、垄断者。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好的政策为什么成为坏的政策呢?
问题出在执行上。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我们来对比一下王安石变法与历史上一些其他著名变法的不同之处。在中国历史上,变法的黄金时代是战国时代,著名的变法有秦国的商鞅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赵国的胡服骑『射』等。战国时代的变法,都是由上而下的变法,即从权贵阶层开刀。为什么要自上而下呢?手握权力的权贵阶层若不接受新法,试问新法如何推行?变法的内容固然重要,倘若得不到执行,那也只是画饼充饥,只是作秀罢了。故而整顿吏治,是变法能否顺利推行的先决条件,政策的贯彻执行,必须要一以贯之。商鞅变法之所以是最成功的改革,就在于其入手处,就是从打击权贵阶层开始。
前面说过,宋朝积贫积弱,主要原因有三冗:冗兵、冗官、冗禄。熙宁变法只解决了冗兵的问题,而在冗官、冗禄上,非但没有减少,反倒增加了。冗兵问题之所以得到较好的解决,乃是因为士兵是底层阶级,没有什么权力,裁撤起来比较简单。至于冗官、冗禄,都是有权力的官僚阶层,在这一块上,王安石并没有大刀阔斧的改革。说实话,他也没有能量改革吏治,作为熙宁变法的总设计师,王安石的权力是有限的,他从来没有商鞅独断专行的大权。正是因为官僚阶层的腐败现象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新法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变样了,好的政策也沦为恶的政策。
知道以上这一点后,我们就可以发现,王安石经济改革的重要『性』,在于开源,而不在于节流。也就是说,他努力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不是削减财政支出。他在金融领域、流通流域上做文章,但是效果是比较局限的。在古代,科技对生产力的影响并不像今天那么大,国家的生产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后,就难以大幅度增长。如果国家总体财富维持稳定,那么国家财政这一部分增长了,相应的百姓的收入就要相应减少。因此,自从经济改革以来,新法被认为是“与民争利”,国家发放利息不低的贷款,实行专卖制,搞市场垄断等,都严重打击民间经济。
正是因为新法存在种种弊端,特别是执行不力,王安石遭到了来自各方的攻击。值得注意的是,反对新法的人,有许多都是当世名重一时的人物。比如反对青苗法的人有韩琦、富弼、欧阳修、程颢等;反对均输法的有苏轼、苏辙等;反对市易法的有文彦博等;著名史学家司马光几乎反对王安石的每一项政策。他们反对的理由也往往是有事实根据的,这也使得新法的推行遭到极大的阻力。
在这次轰轰烈烈的变法运动中,宋神宗的态度是比较明确的,他对王安石是支持的、信任的。然而这并未能减轻王安石身上巨大的压力,随着变法运动的推进,王安石面对种种责难,越发孤立无援。
王安石在熙宁二年任参知政事,两年后跻身宰相。随着新法的推行,反对声一浪高过一浪,王安石为了表示自己并非栈恋权位,只是一心希望国家富强,遂于熙宁七年(1074)上书称病辞职。宋神宗一再慰留,但王安石去意已决,连上六表求辞。神宗皇帝最后没办法了,只得同意。不过新法并未因此中断,在韩绛、吕惠卿等人的努力下,新法仍然不屈不挠地得到推行。
一年后(1075),神宗皇帝再召王安石入相。然而,二次入相对王安石来说,徒留伤心回忆罢了。反对派的攻击依然如疾风暴雨般袭来,而新法集团却已不是铁板一块了。改革派的分裂是必然的,因为不是所有的改革派人物都像王安石那样高风亮节,有些人纯粹就是投机分子,投皇帝所好,把变法视为求取功名的途径。改革派分裂了,王安石与改革派的另一重要人物吕惠卿分道扬镳。更要命的是,宋神宗对王安石已经不再无条件地言听计从。在变法的一些重要问题上,皇帝与宰相的观点有了很大的分歧。不仅如此,王安石的新法还遭到后宫及皇亲国戚的压力,这位改革的总设计师已是心力交瘁。而在此时期,王安石的长子又去世,令他更加孤单与悲戚。熙宁九年(1075),复相后一年,王安石又一次递交辞呈。宋神宗虽仍极力挽留,但王安石还是毅然退出中枢。
王安石主持变法,总计六年。新法并没有因为王安石的离去而中止,应该说,宋神宗在变法这件事上,是坚定不移的,从这点看,他堪称是宋朝三百年历史中最有改革进取精神的皇帝。
尽管当时许多著名人士不同程度地反对王安石变法,但是他们也只是反对其政策,对于其道德『操』守、学问文章,仍然充满敬意。譬如变法的最大反对派司马光曾在私人书信中这样评价王安石:“介甫(王安石的字)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
后世学者梁启超对王安石有一段精彩的议论,试录于下:“荆国王文公安石,其德量汪然若千顷之波,其气节岳然若万仞之壁,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其所设施之事功,适应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其良法美意,往往传诸今日,莫之能废。”
尽管变法在实施过程中差强人意,但还是取得一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