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生指南-第1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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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配很是诧异。
有什么不对?不对地多了!
张涵蹙着眉头想了想。不知道该怎么说。早期律法出现的时候,还有人感叹道德败坏呢!在《史记以歌颂周文王之道德崇高。这基本是整个社会的共识。张涵有生以来从来没打过官司,不知不觉忽略了,却不是不晓得。
“嗯,如果孙氏不诉之公堂,那田地不是要被族人占了吗?”
“这个。都是一家人……”
这话不太好说,钟喃嗫了几句,似乎在说,肥水不落外人田,占了就占了吧!这时代的同族堂兄弟与后世的亲兄弟,也就稍逊一筹。差不了多少。所以,钟说起来,颇有些理直气壮。
“那孙氏怎么生活,怎么养育二子……”
“纺纱织布,去作坊做工,帮人家洗衣服……总会有办法的!”
“……”张涵很是无语,“凭什么呀?”
“孙氏如此,败坏了孙家的名声……”
从出门被人看不起,到儿子娶妻困难,从危及族人感情。到破坏社会和谐,审配举事实摆道理。列举了无数危害,来证明孙氏的不智。
“……”
张涵晕头转向之余,终于哑口无言了。呆滞了半晌,张涵才反应过来,插话打断了审配地话:
“等等,正南!我怎么听着这话这么别扭!”
“怎么会?”
三人异口同声。审配开始讲起了诉讼的种种害处,上古如何如何,后来礼崩乐坏,又如何如何。说的极为认真。钟和岑澜听的连连点头――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属于民法范畴内的;而钟家传的刑律。则是刑事犯罪,属于刑法范畴地。
“哈哈哈――”
听着**官说诉讼的坏话,张涵容色古怪,深深吸了几口气,忍了又忍,终忍耐不住,纵声大笑起来。审配停了下来,脸色很是难看。张涵连忙停下笑声,匆忙之下,他不由得大声咳嗽起来。
过了片刻,张涵喘息已定,才起身向审配道歉:
“正南,我不是笑你……难道决辞曹在审理诉讼的时候,也是以息讼为主吗?”
张涵一看三人脸色,就知道自己问了句傻话。果然不出所料,钟回答说:
“那是当然!”
张涵拍拍脑门,回忆起对官吏评语,“以德为治”、“民有争讼 者,必先闭合自责……”、“郡内二十四县莫复以辞讼自言者”。
这才恍然,还真是如此。决辞曹主要审理刑事犯罪,遇到民事诉 讼,都会劝人息讼。
“等一会儿,我脑袋都混乱了,让我想想,好好想想……”
这还真是个大疏忽。张涵改革司法,使其独立,促进法官专业化,加快案件审理,减少冤假错案。人人都说好,没有一个人与他说还有这样的事。骤然听闻此事,张涵不禁惊诧莫名。
“我问你们:如果这个案子,孙氏不诉之公堂,那么,谁会得到财物?”
“这……”――自然都便宜了那贪心的族人。
“我问你们:如果孙氏息讼,那又是谁得了财物?”
“这个……”――孙氏十有**得拿出一部分田地来满足那族人。
“我再问你们,那样的话,其他人是会学孙氏,还是会学那族 人?”
张涵冷笑一声:
“这就是所谓的‘德化’了?!真是不知所谓!”
“……”
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回答是,肯定不对;回答不 是,似乎也不对。身教胜于言教,这是不言而喻的。三人都心知肚 明。一时间,孙氏提起诉讼好象也有点道理,息讼很有问题了。回过头来,三人又觉不对……
趁着三人思绪混乱之际,张涵长身而起,厉声说:
“元长,我说你写!
第一,我听说
审理诉讼的时候,专门以息讼止讼为能事,号称‘以,此诚乃不知所谓!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世间自从有了利益,自然便有了纷争,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不是教化能够解决的。一味的姑息养奸,白白使奸人得利。那么,天下人会怎样向谁学习,这还用说明吗?
……
官员审理诉讼,判断的,是其中的是非曲直。有理者胜,无理者 败,奸人没有办法从中谋利。凡人皆以为,判案是公平合理的,也就不会学习奸人。
这自然就是教化了!
……
现在,我宣布:官员的治绩不是看他治下有没有诉讼,而是看他如何审理诉讼,是否能迅速地作出判决?判决是否公平合理?
第二,我还听说,讼师乃是卑鄙可恶小人,钻律令的空子,专门教唆他人诉讼,从中谋取私利……
由此看来,我有些不解。
如果我不识字,那受了他人欺负污辱,我不能去找讼师写状子,就只能忍气吞声,令恶人逍遥了嘛?
如果……
……
想来,这不是圣人的本意。
大禹治水,堵不如疏。律令有隙可趁,那是制订律令的人考虑不 周,加以更改就是。自家的篱笆坏了,从而让羊跑丢了。不去责怪自己,却去责怪捡到羊的人,世上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在耕种的时候,就去请教宋理、孙温(著名的农夫);在铸造宝剑的时候,就去请教李胜忠、王冠全(著名的铁匠);在征战的时候,就去请教张奂、伍子方(著名将军);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就去请教郑 玄、卢植(著名的大儒);在制订法律的时候,就去请教钟、审配和岑澜……
做一件事时,去请降精通它的人,这是自然而然的事。
那么,在遇到诉讼的时候,我难道不应该去请教精通律令的人嘛?
……
不过,就象河流两岸要修建堤坝一样,对讼师也不能放任自流。讼师的成份极为复杂,其中的大多数人并不熟悉律令,而是勾结不法官 吏,操纵诉讼,从中渔利。往往吃完了原告吃被告,行为极为恶劣,大大地扰乱了正常诉讼。
……
我宣布:讼师必须通过法学园的考试,取得正式的职业资格,才可以避免从业。没有取得资格者,一率按照非法取缔。
元长,你制订一个标准,资格考试就以毕业考试为标准好了,收费标准,具体的规范,都要清晰明了。)
第三,早先的时候,官府里的胥吏皂役们都没有薪俸,劳苦终日,却颗粒无收,连糊口都做不到。为了养活自己和家人,他们只好贪污受贿敲诈勒索……
我知道他们的不得已,怜悯他们,没有责怪他们,还给了他们足够养家的薪俸。本来,我想……
但是,我却没有想到,他们的贪婪是没有止境的。没有因此而改过自新,依然如故地恶事做尽……
天作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
我宣布:凡是有胥吏贪污受贿敲诈勒索,一率处以重罚。所有非法所得全部没收,并处以双倍罚款。金额累计在千文以上者,当处以三年以上劳役。率先举报者可酌情减免处罚。而且,举报者若能提供详实的证据,将会得到相当于非法所得10%~50的奖励……”
钟写到此处,不由叫了一声:
“将军!”
张涵严厉地瞪了他一眼,嘴上不停:
“法令不追究制订之前的过错,所以,此前的种种,我都既往不咎了。但是今后若是有人再犯类似错误,就要按照这个命令来办理了!
另外,元长撰写一本简单扼要的律令手册――所有的学校都要学 习,要让黎庶都知道他们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与他们打交道的胥吏皂役们的权力,哪些是他们可以做的,那些是被禁止的……
还有,律令之前,要阐明该律令的精神实质,如果律令中有所疏 漏,都按照其精神实质判决……”
张涵双目如鹫,紧紧地盯着钟。钟气为之夺,不觉俯首,继续书写张涵的命令。随即,他醒悟过来,猛一抬头,却正看到张涵炯炯有神的眼睛,不由自主再次垂下头去,低声答应道:
“是!”
――――――――――――――――――――――――――――
建安二年(197年)三月中,张涵连下数令,要求地方官吏不得一味息讼,并宣布讼师合法化。不久,周复被无罪释放。
稍后,岑澜被任命为丞相决辞曹掾,主管法事和讼事,与东、西曹并驾齐驱,为丞相府三大曹掾之一;审配被任命为御史大夫,主管监察文武百官;而司法系统尽由钟负责。
张涵的这几道命令一经宣布,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在朝野都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ps:很想把这算成两章的,汗!还欠两章半……
昼夜颠倒很不习惯,总觉得睡眠不足,坐在那儿,就犯困,一不小心,就会睡着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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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七十八章 《新汉律》(3)()
雨初晴,碧空如洗,蔚蓝的天空上飘着朵朵白云。润泽的光芒青翠欲滴,几朵小花随风摇曳,黄的若黄金,红的似玛瑙,白的如新雪,粉的象云霞,平添了几分生气。一阵微风拂过,带来了草木的清新,隐约也传来一阵脚步声。
张涵从文件堆里抬起头来,却见钟正漫步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 上。远远的,钟从窗口看见了张涵,便遥遥行了个礼。张涵也笑着点点头,打了个招呼。
“哦,是元长呀……《名例律》,这是?”
钟递过来的册子上,有“名例律”三个大字,旁边还用小字写着“律法断罪,皆当以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其正文、名例所不及,皆勿论”。
这是,张涵疑惑地看了眼种。
“丞相,那日您不是要不编写一部律令总则嘛……”
钟避开阳光,坐在了右侧。
“嗯,是这事呀。元长……呃,不会吧?这么快!”
张涵犹疑了下,猛然起了个念头。他有点不敢相信,律令的制订岂是易事,一切都准备就绪,钟还花了近一年的时间,而这律令总则,他才说了三日,难道……
“正是!”
钟笑容可掬,颇为得意。张涵一幅不敢置信的模样,大大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丞相那日吩咐过后,我不敢怠慢。回去后,便立刻动手编撰,本以为要花上一段时间。不成想,下笔如有神助,没两日竟完成了……”
“哦――,我先看看……”
张涵暗道,这钟不会是敷衍了事吧?!
《名例律》篇幅不长,钟先以一个近千字的篇幅,回顾了华夏的律法历史,叙述了律令在现实意义和必要性,并着重说明律令的根本原则――“德主刑辅”。
然后,钟才详细述说了律龄十二条原则:“君亲无将,将而必 诛”、“矜恤老幼妇孺”、“亲亲得相首匿(亲亲相隐)”、“原心论罪”、“贵族官僚有罪先请”、“从严治吏”、“罪无正法不合致 纠”、自首免罪)”、“保辜定罪”和“诬告反坐”。在这十二原则下,又各有若干细则,对各原则加以解释、补充和规范。
总而言之,《名例律》依然是以“三纲”、“五常”为准则,遵循着薰仲舒的“德主刑辅”主张。
不过,董仲舒是理想化了一点,张涵却也没有太多的意见。毕竟,儒家思想深入人心,不是张涵可以轻易改变的。再说,这其中也有许多是合乎时世的。
比如说,君亲无将,将而必诛――君权至高无上,这是合乎张涵自身利益的。他眼下尚未称帝,可明眼人都知道,那就是三年五载的事。这一条自不能改。
还有,矜恤老幼妇孺――对犯罪的老人和孩童予以从轻处罚;从严治吏――必须异地为官,不得与治民结亲等;罪无正法不合致纠――律令没有明文规定,就不予处罚;法不溯及既往――既往不咎;
这些原则都是合情合理的,张涵自然不会加以反对。然而,张涵也有不能接受的。
老规矩,张涵先是好一番将钟夸奖。不管怎么说,钟这篇文章写的漂亮,很好的完成了任务。
钟编撰《名例律》,不二日即已完成。看来不可解,仔细想来,也没有什么离奇的。钟在制订律令的时候,这些原则在他心中应当都已有了雏形。此刻撰写律令总则,钟方才一挥而就。
这些都是闪念间的事,张涵没有形于外,夸奖完了钟,他才说到自己的不同意见:
“元长,这其中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钟闻言敛起笑容,正色以待:
“丞相,有话请讲。”
“首先,我们来说这‘先告自除其罪’……”
张涵看了看钟,钟飞速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