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之老兵重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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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本书没有神剧剧情,主角不无敌,没有男女那点儿说不完的破事儿,在基本依照史实的前提下以小事件彰显大背景,虽有一定夸张,但绝不脱离现实,喜欢神剧的就不用看了……(建了个群,喜欢的可以加一下,聊聊真实的东北抗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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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回1931()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
一名身穿灰色运动服,脸上带着墨绿色雷朋太阳镜的老人站在一排墓碑前面,身体微微颤抖。
路过这里的人们看向老人的目光中多少都带着一丝疑问。
老人精神矍铄,身姿挺拔,看上去也就六七十岁的样子。
但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名叫刘成的老人,今年、今天,已经整整一百岁了。
他曾经是东北抗联的老战士,就在日本人投降前夕那场最后的战斗当中,一枚炮弹在身边爆炸,左脚没了,右眼也瞎了。
当时他是一名排长,在那场战斗当中,他一个排的兄弟除了他,无一生还。
要不是关键时刻一名战士扑在了他的身上,现在面前这些墓碑当中,一定会有一块上面写着他的名字。
老人有些颤抖的将肩上的黑色旅行袋取下来,从里面拿出几瓶白酒,依次洒在每一块墓碑之上。
“老兄弟们,你们都还好吧?我又来看你们了,都想我了没有?我老了,身体也不行了,过不了多久,就会去跟你们团聚了……”
老人一边走,一边念叨着。
他的每一步都走的很稳,根本看不出来他的左脚是假肢。
那次受伤之后,他就没能再上战场,没能参加之后解放全国的那些战斗。
建国之后,当初他所在的那支部队换了新番号。
他拒绝了国家的安置,不愿意仗着军功让国家养着自己。
虽然身体残疾了,不过他还是有能力养活自己。
自从有了这座烈士陵园,他每一年都要回来祭扫两次,一次是清明,一次是九月十八日。
但是这一次,恐怕也是他最后一次来了。
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虽然现在看起来依旧十分硬朗,实际上却已经是强弩之末。
刘成老人在最后一块儿墓碑前坐下来,伸出手轻轻的抚摸着墓碑上的名字,口中呢喃着说:
“小三子,我记得,你入伍的时候只有十六岁,像个猴子一样整天不老实,为此没少受罚,可是不到一年的时间,你就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战士,作战英勇,屡屡立功。”
说着,他的左眼之中缓缓的流出了一行清泪。
“可是,就是因为我,要不是为了救我,可能活下来的那个就是你,你是替我死的啊……”
泪水渐渐模糊了刘成老人的视线,由于过于悲痛,他的身体抖的厉害,慢慢的伏在了墓碑前的石台上。
有人发现了他的异样,赶紧上前询问,却发现这个老人的状态似乎很不好,立刻拨打了120。
刘成老人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挣扎着最后看了一眼那一排墓碑,安然的闭上了双眼。
“滴……”
心电仪上出现了一条直线,医护人员尽管全力抢救,但是依旧没能让那条直线再次出现跳跃。
意识渐渐模糊,这个百岁老人并没有一丝的留恋和不舍。
他就要去见他的老战友了,他要给他们讲述一下,这些年来,我们的祖国发展的多么迅速,多么强大!
但是,等了很久,他发现自己仍然能够思考,只是突然感受到一阵剧烈的疼痛。
说不清具体是哪里疼,反正就是疼的要命。
剧烈的疼痛让他很快失去了仅剩的意识,他以为,这就是生命的尽头……
痒!
不知道过了多久,刘成开始感受到了这种感觉,而且不是一般的痒,全身上下都是奇痒无比。
而且,恍惚间他还能听到周围有人在说话,好像是在说什么“这孩子不听话,非要去捅野蜂窝”之类的话,说话的应该是个女人,还带着哭腔。
刘成记得,自己小的时候家里穷,饭都吃不饱,更别说吃糖了。
十二三岁的时候,他曾经为了想吃上一口蜂蜜,捅了一个野蜂窝,被蛰的浑身红肿,险些丢了性命。
他渐渐安静下来,尽管那种奇痒无比的感觉没有减少半分,但是能回忆起年少时的事情,让他觉得很开心。
自从上了年纪之后,过去的很多事情都渐渐想不起来了,没想到在死了之后记忆竟然还恢复了。
嘴唇有些湿润,似乎还甜丝丝的,好像是……蜂蜜水!
刘成心里一惊:这不是幻觉!
他用尽全身力气,猛然睁开了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写满担忧与焦急的脸。
那是一个女人,四十多岁的样子,一手端着一只缺口的粗瓷碗,另一只手拿着勺子正在给他喂水。
见到他睁开眼睛,女人脸上瞬间现出惊喜之色,急忙放下碗,有些手足无措的说:
“成儿,你醒了?!太好了,你终于醒了!”
刘成愣愣的看着女人,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如果是幻觉,有些过于真实,如果是真的,那眼前这个女人又是谁?
无奈,他只能再次把眼睛闭上装晕,脑中迅速分析着到底发生了什么。
自己已经一百岁了,虽然还不算糊涂,但是就像老旧的电脑一样,反应速度早已迟钝不堪。
但是现在,他虽然感觉十分混乱,但是思路却十分清晰。
良久之后,刘成终于确定,自己没有死。
或者说,他是又活过来了,而且,是回到了八十七年之前。
他还叫刘成,刚刚的那个女人就是他的母亲,不过他能够确定,这不是他曾经的母亲。
毕竟是从枪林弹雨中活下来,而且活了一百年的人,神经自然不是一般的大。
两个小时之后,他就欣然接受了这个现实:
他重生了!
这里是磐石县,是九一八之后在我党领导下的第一支武装力量诞生的地方。
如今的这具身体,除了还叫刘成,同样因为捅了野蜂窝被蜇伤之外,与他并没有什么关系。
不过,一具十三岁的身体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财富!
前世,他是在九一八之后两年多才加入了一支抗日游击队。
现在距离“九一八”还有四五个月的时间,但是在这个时候,磐石已经有了我党的组织。
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找到党的组织,在党的领导下,重走一次抗战之路!
第2章 做好准备()
刘成醒了,但是却一直精神萎靡,大部分时间都是闭着眼睛躺着,一句话也不说,这让他的母亲很担心。
这也难怪,刘成在重生之前已经一百岁了,很多事情都已经记不起来了。
但是在醒来之后,那些记忆突然潮水般的袭来,他需要时间消化一下。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一直守在自己身边的这个女人,是他如今这具身体的母亲,但是他却实在叫不出那一声“妈”。
一周之后,刘成终于能从炕上坐起来了。
脑中那些突然清晰起来的记忆,已经全都整理好了。
前世,他在伤愈之后就离开了部队,但是却一直关注着军队的发展建设。
所以,军队中非保密的训练大纲,他都知道,所有对外公开的武器装备,他也都了解。
他终生未娶,从在路边修鞋到摆地摊,最终成为一家大型民营企业的老板。
除了工作,他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关注军队的建设发展,武器的更新换代。
在安装了假肢之后,就一直按照军队中的训练方式坚持健身。
他不但能开车,还能驾驶坦克和飞机,虽然都是模拟驾驶,但是至少在理论上已经达到了合格的标准。
而且,刘成在八十岁之后,每年都会出国,到东南亚的一些枪械自由的小国家参加训练营,各国的枪械他全都进行过实弹射击。
不过他最为偏爱的,还是二战时期的那些老式枪械。
尽管威力和精准度都没办法与新式武器相提并论,但是那却能够让他找到曾经在战场上的感觉。
他知道,我党早在一九二九年在磐石这个地方就设立了一级党组织,而且在九一八之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成立了第一个由我党领导的抗日锄奸力量……一个由七个人组成的“打狗队”。
现在,他只有十三岁,几个月之后就是九一八。
想要改写历史明显是不现实的,但是他却可以用自己过往的经历和经验,在这场战争当中尽可能的保护自己的战友,消灭更多的敌人!
这具身体的父母只有这一个孩子,父亲叫刘老实,母亲叫李凤兰,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大字不识一个,但是对这个唯一的孩子却是百般呵护。
刘成虽然叫不出“爸妈”两个字,但是对他们却十分尊重。
在刘老实夫妻眼里,这个原本淘气活泼的孩子似乎在被野蜂蜇伤之后一下子成熟了许多,每天除了帮家里干活就是鼓捣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刘成知道,这具十三岁的身体暂时还承受不了高强度的训练,不能急于求成,先进行一些基础的体能训练,先让身体强壮起来。
至于他鼓捣的那些东西,也不过就是简易版的弩箭而已。
孩子这个称呼虽然用在他这个拥有着百年记忆的“怪物”身上明显有些不合适,但是在其他人眼中,他的确就只是个孩子,而且是个被野蜂蜇伤之后变的有些奇怪的孩子。
邻居们发现了他的变化之后,都告诫自家的孩子不许跟刘成一起玩儿了。
这样正好,否则的话刘成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应付每天扯着脖子喊自己去下河摸鱼、上树掏鸟窝的“小伙伴儿们”。
刘成当年加入的那支抗日游击队,当时叫“锄奸队”,即便在一九三三年的时候,那支二十几人的队伍也就只有三支汉阳造,一支从鬼子那里缴获的“三八大盖儿”,剩下的全都是土枪。
在刘成看来,那些土枪的杀伤力甚至还不如大刀,装沙子的话,根本就打不死人,最多就是把人打成麻子,要是装铁珠,又根本没有准头。
而且,开一枪之后就要清理枪管中的火药残渣,重新装药,一个弄不好还会炸膛,真就没有大刀实用。
他最近在鼓捣的这种弩箭,是在仿造前世他收藏的一把单发弩。
弩身用枣木制成,弩弦是牛筋。
至于弩箭,刘成打算用钢箭,木头的重量太轻,距离稍远就难以准确的命中目标。
他现在住的村子叫土庙村,村里有个姓张的铁匠,手艺很不错,附近十里八村的人都来他这里打菜刀和农具。
刘成就打算找他打造二十根弩箭。
为了筹到打造弩箭的钱,他先用枣木磨了两支弩箭,在尾端钻个小孔,系上鱼线,每天天刚亮就去河边捉鱼,然后拿到十里地之外磐石县城集市上卖掉,一部分钱交给父母,剩下的自己攒起来。
用弩箭捕鱼的效率很高,每天都能抓到七八条甚至更多,而且刘成只要那种两斤以上的大鱼,拿到县城里也很好卖。
每攒够打造一支弩箭的钱,刘成就会先给张铁匠送去,让他有空就给自己打。
张铁匠心里虽然有些疑惑,但是也没有多想,毕竟现在的刘成不过就是个半大孩子,野蜂窝都敢捅,弄点儿这些玩意儿也没什么稀奇的。
一个半月之后,刘成的二十支弩箭都已经到手了。
全长30公分,直径7毫米,重量正合适。
刘成试了一下,在十五米左右的距离上,误差不会超过三厘米,算得上精准度很高了。
在那之后,他依旧每天去河边抓鱼,拿到磐石县城去卖,每隔一两天还会拿回家一条炖了,或者从集市上买些肉回来。
一方面是想替这具身体尽尽孝心,另一方面是因为自己这具身体也需要足够的营养。
由于他抓的鱼个头大,又新鲜,每次一到集市上就会被抢光,甚至有两家酒楼的老板直接就给了定钱,每天固定要几条。
一天两天还好,时间一长,自然会引起一些人的妒忌。
李二牛也是卖鱼的,只不过他在下游叠坝分流捕到的都是些小鱼,生意自然不如刘成。
磐石县附近的这条河不大,最宽的地方也就十几米,河里的鱼也不是特别多,要是弄条船用渔网捕鱼的话根本就不划算。
而刘成去的地方是河水最深,水流最湍急的上游,只有那里能有这样的大鱼,而且那里水下有很多石头,就算有船有网也捕不到几条鱼。
第3章 该来的总会来()
傍晚,刘成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的柳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