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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部分

权臣风流-第297部分

小说: 权臣风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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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帐立好后,程墨进帐,苏妙华端了水进来,难得她这千金大小姐肯做这些下人才做的粗活,脸上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儿。

    “来,把战袍脱了。”她放下洗脸盆,上前侍候程墨更衣。

    盔甲重达四五十斤,穿在身上一整天,不累是假的,能脱下当然不会穿着。程墨任由她解开前面护甲,还不忘取笑道:“让你在家当夫人你不干,非要跟到这儿当婢女,这下高兴了吧?”

    “高兴,很高兴。”苏妙华唇边绽出甜甜的笑容,那笑,是发自内心的。在府里有什么好啊,能跟在自己心爱的男人身边,那才是求都求不来的事儿呢。好吧,她也承认,一路上又累又无聊,可只要在他自己边,再无聊也开心。

    脱了铠甲,露出里面的白纨裤和中衣,苏妙华伸手便去解程墨的裤腰带。程墨赶紧捉住她的手:“我自己来。”

    开玩笑,这丫头没轻没重的,要是用力往下扯,结痂的皮肉会被她扯下来的。

    苏妙华还要说什么,程墨已轻轻褪下纨裤,雪白的大腿上一片殷红,有些地方结痂,有些地方血水慢慢渗出。

    程墨没有想到,连日不停行军,马鞍竟把他的大腿内侧磨破了,每晚涂了药,伤处开始结痂,第二天这个部位又磨破。他在京中时常骑马,也就当丞相这几个月才改坐车,没想到身体会变成这样,从第三天开始破皮到现在,就没一天好过。

    好不容易把纨裤褪下来,苏妙华用毛巾轻轻擦拭干净血迹,然后涂上药膏。帐中只有老婆一人,程墨也就不拘小节了,并没及时换上干净的纨裤,而就那样走到帐中间的书桌旁,磨起了墨。

    苏妙华重新打水进来,为他擦拭身子,看着他结实白哲的胸脯,眼神迷离。这些天她独自承受雨露,身子早就敏感得很了。

    程墨感觉到她色迷迷的目光,勾了勾嘴角,道:“取衣服来。”

    这个时间,可不适合颠鸾倒凤,在军中,还是要注意一点的。

    穿上轻便的袍甩,程墨坐下写字。每天都有来自京城、乌孙、匈奴的密报送到他手里,他每天最重要的工作,便是分析这些情报,做出决定,发出命令,有时等不及到晚上,也会在马上匆匆写信,把命令发出去。

    每当这时,苏妙华都会识趣地退出帐去,跟黑子一样站在帐外,成为程墨一名侍卫。她在军中的身份,就是侍卫。

    进入匈奴的司隶校尉还没能打进单于、左贤王一类高层人物的身边,只是查到匈奴的大军在集结,具体多少人还不知道,只知每个部落人人兴高采烈,跟过年似的。

    程墨的指示是让他们首先注意安全,匈奴人和吴朝人在外貌和语言上可谓泾渭分明,要不引起他们的注意和戒心真的很难,现在这些人还在寻找机会,但程墨担心他们太过冒进,引起牧民们的疑心。

    大战一触即发,这个时候几个吴朝人混进去,用意实在太明显了。好在他们扮成走私的商贩,才能在牧民中立足,只是这样一来,带去的东西卖光,会有些不便。慢慢来吧,总能找到机会的。

    信是用一种特殊的墨水写成的,晾干后没有字迹,不知情的人只会看到一张普通的羊皮,绝对不会看到上面的字,只有把羊皮放在火上烤一会儿,才能显出字迹。

    这样,能最大限度保证司隶校尉的安全。

    写完这封信,等信干的当口,苏妙华的声音传了进来:“乔将军。”

    声音清脆动听,倒也不是特别响亮,程墨知道,这是她提醒自己,乔洁来了,于是赶紧把余下几封信揣进怀里,吹了吹那封写好的信。

    帐外,乔洁和苏妙华闲聊着:“再往西北更冷,你可有准备御寒的皮裘?”

    眼前这位可是苏丞相之女,程丞相之妻,丝毫大意不得。当乔洁得知苏妙华是苏执的女儿后,对她便恭敬得不行,大老粗对文化人还是相当尊敬的,这个时代没有文尊武卑的观念,他的尊敬纯粹是对文化人的敬意。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苏妙华对他也很客气,道:“带了。”

    发现他那个晚上,程墨写信回府跟霍书涵说一声,第二天霍书涵立即派人送来御寒衣物,跟刘询派来宣诏的郑春只前后脚。

第602章 军纪() 
乔洁并不如他外表看起来那么粗犷,见连苏妙华都在帐外候着,已知来得不是时候,干脆停下和苏妙华说些无营养的废话,直到程墨迎出来,道:“乔将军来了。”

    “啊哈,五郎。”乔洁自然明白,程墨这是把该办的事情办完了,当下笑吟吟地和程墨打着招呼,一指身后,道:“儿郎们安营扎寨时猎了一只鹿,特地请五郎尝尝鲜。”

    身后一个随从手捧漆盘,漆盘上是一只烤得金黄的鹿腿。

    程墨有些意外。

    乔洁解释道:“刚才负责立驻马桩的儿郎们见一群鹿跑过,有人箭快,射杀了一头,其余的都吓跑了,他们没敢去追。”

    听到最后一句,程墨脸色才好看些。营帐未立,就跑去猎鹿,这是把十五万条鲜活的性命不当回事啊。

    乔洁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道:“我已把为首一个百户长降为十夫长,算是小惩大戒。不过这鹿,总不便丢掉。”

    越往西北荒原越多,动物也多,不过为了严肃军纪,并不准军士们捕猎,试想,只要动物群经过,军士们便各各弯弓搭箭,只顾射猎,不顾军纪,还像什么军队?难道等敌人探知这弱点,驱赶动物引诱么?若真是这样,大军离溃散也不远了。

    这还差不多。程墨脸色总算恢复如常,道:“乔将军请帐里坐。”

    两人入帐坐下说话,自有侍卫接过鹿腿,送进帐旁临时搭起来的小厨房。

    军中生活枯燥,乐趣实在不多,从京城到乌孙,路途遥远,这一路总得找些消遣。程墨最爱喝茶,霍书涵为他收拾行李时,自然要把茶具装上。这些天程墨喝茶的时间并不多,但今天乔洁显然是有备而来,刚坐下便道:“我来讨一杯茶喝。”

    客人都这么说了,程墨自然没有异议,苏妙华很快端上茶具。

    乔洁欠身道:“哪敢劳动夫人?”

    苏妙华瞟了程墨一眼,道:“现在我可不是夫人,只是一个侍卫。主人有命,哪敢不从?”

    这话说得程墨莞尔,俊目回瞟苏妙华一眼,苏妙华会意,俏脸一红,抿嘴低头退开。

    暧昧在两人间一闪即逝,乔洁只做不知,和程墨商量道:“前面就到陇西,大军就要分兵,五郎有什么指示?”

    过陇西,出玉门关,匈奴就在眼前。

    程墨摇了摇头,道:“按照原计划去做吧。”

    “诺。”乔洁肃然道。

    水沸了,程墨泡茶,茶香自他指尖弥漫开,他笑道:“回京以后,要喝茶就到我府上去。”

    这是激励,只有此役一战而胜,回京后乔洁才有脸上门,要不然哪有脸见程墨。

    “诺。某一定不辱使命。”乔洁神色郑重地应诺,此战若不竞全功,他情愿战死沙场,马鞋裹尸。

    程墨哪知道他已存了赴死的决心,把一杯茶放在他面前,笑道:“别放松。身为统帅,应是全军最冷静的人,哪能轻易神经紧绷?”

    乔洁又应了一声:“诺。”

    睽违二十多年,再次上战场,这个机会,他无比珍惜,可也正因如此,越靠近敌军,他越紧张,虽然他明知身为三军主帅,应该比任何人都冷静。

    两人喝茶间,程墨道:“我以前看闲书,曾在一本杂书上看到一个人,以士人出仕,却统兵领将,无一败绩。这人还创造一门学门,他的门生当他如圣人般。”

    他讲起王阳明的经历和他所创造的心学,听得乔洁张大了嘴合不拢,道:“不愧为杂记,能把人想像得这般厉害。”

    这是发生在另一个空间,一千五百年后,真实的人和事,程墨假借杂记之名娓娓道来,却没想到乔洁惊叹之余,竟这么感慨。

    程墨笑了笑,道:“如果真有这样的人呢?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真出现这样一个人也不奇怪。我跟你说这个,是让你别紧张,可别匈奴没有击溃,自己先乱了阵脚。”

    “那不会。我上了战场,浑身的血就跟沸水似的。”他指了指面前的小泥炉,上面的瓷壶咕噜咕噜地冒泡。

    “那就好。”程墨道。

    作战计划在出征前已经做好,照计划行事便是。两人喝了茶,程墨留乔洁用膳,乔洁还有事要处理,告辞离去了。

    程墨和苏妙华对坐吃饭,那条烤鹿腿被切成薄片,放在中间显眼的位置。苏妙华不时夹一筷到程墨唇边,道:“味道不错,你尝尝。”

    “赶紧吃吧,吃完我还有事。”程墨道。

    苏妙华应了一声,不敢再耽搁,赶紧吃完。

    吃完饭,程墨又坐到书桌前,继续处理密报。

    雷昆送来的情报说,胖王几个兄弟都不满解忧公主调动军队,其中尤以胖王的三弟盖滋縻反对得最厉害。在盖滋縻看来,匈奴是不可战胜的,联合吴朝击匈奴的行径殊为不智,他暗中联络部落首领,要拿下解忧,把解忧送给壶衍缇。

    雷昆提到,因为昆莫一向娶两位可敦,左可敦是匈奴公主,右可敦才是吴朝公主,乌孙跟匈奴的关系又比吴朝亲近得多,此次解忧公主代替胖王发号施令,部落首领多有不服,口出怨言者很多。

    程墨看完密报,心想,看来杀了木那塔,逼使胖王联合吴朝出兵攻匈奴还不够啊。此次是解忧公主向吴朝救援,又有胖王的国书,吴朝才出动大军,联合乌孙攻匈奴,怎么在乌孙贵族看来,反而是吴朝求着他们,依仗他们?

    程墨皱了皱眉,开始给雷昆回信。

    “来人,即刻把信送出去。”写好信,晾干,程墨呼唤一声,黑子掀帘而入,躬身应诺,很快领了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进来。

    这汉子名叫贾庆,跟在雷昆身边做事,雷昆的信就是他送来的。

    “大人。”他向程墨行礼,接过羊皮,珍而重之地贴身藏好,然后出帐,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苏妙华不知什么时候进来,轻轻为程墨捏着肩头,道:“可是出了什么事?”

    他的剑眉锁在一起,看得她好心疼,好想用手指轻轻抚平它们,让他开心起来。

    “没什么。”程墨道,剑眉一轩,道:“用力些。”

第603章 夜袭() 
风在沙漠中旋转着,带起黄沙,形成一股股混浊的气流,让人无法看清十丈内的一切。

    一队约三千人的队伍艰难地行走在气流中,他们脸上蒙着面纱,以挡风沙,风沙却往他们的衣领里钻。

    队伍中有一辆马车,车帘低垂,里面静悄悄的。

    这队人,便是程墨和他的护卫军士了。

    单独行走在沙漠中,跟送死没有什么差别,来往商旅都是结伴而行,从没人单独行走。程墨虽然想隐藏身份,也不可能只带几个侍卫便踏上这片沙漠,只能多带人手。三千人,是他坚持的结果,要照乔洁的意思,那是非一万人不可的。

    三千军士全是骑兵精锐,后面装载毡帐粮食的车子由骆驼拉着。

    这支队伍走了几天,苏妙华从最初见到沙漠戈壁的惊喜,到现在看惯了一成不变的景色,而且骑在马上只不过一天,风沙就在她娇嫩的手刮出条条细细的口子,口子太细了,肉眼看不见,可摸上去,会疼,还会有粗糙的感觉,于是大小姐决定不骑马了,她要坐车。

    现在不是大军开拨,程墨也由着她,这会儿她正在车中睡大觉。

    沙漠的天,说变就变,刚才太阳还挂在天上,发出暗淡的光,这会儿却只看到一个赤红的圆饼,程墨觉得不妙,向导于欢已拍马上前,道:“大人,看样子应该安营了。”

    找一背风处安营扎寨,以对抗可能到来的风暴,是十分有必要的。

    程墨也正这么想,点了点头道:“吩咐下去吧。”

    队伍停下,军士们下马,有条不紊地忙碌起来。程墨走到马车前,敲了敲车壁。

    苏妙华哪能真的睡着,不过是担心风沙吹粗糙了皮肤,扎营的命令她听到了,想等营帐扎好才出来,听到车壁震动,拉起车窗帘一条缝,露出一只眼睛,道:“有事?”

    程墨忍笑道:“出来吧。”

    只要是女子都爱美,原没什么好说的,可这事放在苏妙华身上,怎么就让他总想发笑呢。

    苏妙华把缝拉开点,马车停了,军士在竖营帐,也挡了不少风沙,风倒不大。她一掀车帘,跳下车,看着程墨,道:“怎么了?”

    程墨指了指天边赤红的太阳,道:“看过吗?”

    能这样直视太阳的机会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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